第023章 致命的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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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姝这时也注意到了,不由略微有些脸红。
她只是觉得这件白色的洋装比较适合这种场合,并不是有心要穿成情侣装的。
她也不知道陆瑾年会穿黑色。
她忐忑的想:不知道他会不会误会,以为她故意的。
但是陆瑾年眉眼含笑,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
“走吧。”他说。
连姝点点头,和他一起并肩迈入会场。
这场摄影展在二楼,场地并不大,展出作品也就二十来福,它们的作者也都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家,那些名字连姝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不过看介绍,说这些摄影师都是中青代中比较出色的,参展的这些作品虽然都没有拿过什么大奖,但都是比较有潜力的作品。
观展的人也不多,稀稀落落的十来个人,不过大家都很认真的欣赏,现场非常的安静。大概都是真的发烧友,像陆瑾年这样的摄影爱好者吧。
至于连姝自己,她觉得,她一定是脑子抽风了才答应陪他来。
因为她对摄影完全一窍不通。
不过,还是有一幅作品引起了她的注意的。
那副摄影作品名叫《天使》。
老实说,这幅作品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旷世之作,但画面上那双如凝脂般修长白嫩的纤手却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
多么令人着迷的一双手啊,用司马相如的“皓腕凝霜雪”来形容也不为过。再加上一望无际的沙漠,和女子手里那一捧晶莹剔透的清泉,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很震撼的感觉。
“你也喜欢这幅作品吗?”陆瑾年的声音惊喜的在耳旁响起。
连姝实话实说:“谈不上喜欢,只觉得这双手好看而已!”
她觉得自己实在不具备一个欣赏家的水平,因为她的话一出口,陆瑾年便怔了又怔。
连姝的脸瞬间便红了。“抱歉,我不太懂摄影。”
“没关系,”陆瑾年笑了,“其实我也是随便拍的。”
连姝瞪大了眸子。
然后,她才发现,那幅作品的摄影者名字是:陆瑾年。
我的天!那一刻,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是多么的无知和幼稚,居然当着作者的面把他的作品批判得一无是处。
似是看出了她的窘迫,他淡淡一笑,道:“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不完美的,比如人生,比如爱情……”
她敏感的捕捉到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黯然,她脱口而出:“比如这幅作品中手的主人?”
他眸中的光芒顿时熄灭了下去。
他说:“那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连姝愣住了,“对不起!”
“无妨,”陆瑾年深吸一口气,道:“走吧,我们再去看看别的作品。”
连姝觉得,自己好像无意中触到了他的痛处。
因为她发现,这个话题过后,陆瑾年身上的那股子淡淡的忧伤感更浓了。
从摄影展出来,已是中午。
陆瑾年说:“不如一起吃个饭?我知道有家中餐厅的菜做得不错。”
连姝迟疑了一下,点头:“好。”
然后,陆瑾年开车带她去了。
到了地点,她才发现,竟然是五味楼。
真是,世界何其小。
陆瑾年看她的神色,“来过?”
她苦笑,“来过几次。”还是为了堵聂少聪才来的。
然后,遇到梁太太那个大嘴巴,一时气不过,还顺手偷走了她的钱包。
陆瑾年笑道:“看来咱们有共同的爱好。”
他熟门熟路的将钥匙扔给了泊车小弟,“走吧,今儿我请你。就当作——”
他顿了顿,想了个合适的言辞:“感谢你给我捧场吧。”
连姝又闹了个大红脸。她那哪是捧场啊,都快赶得上砸场子了。
陆瑾年见她窘迫得手都没地方放,不由莞尔一笑。
“请吧。”他做了个绅士的动作。
连姝只好迈步走了进去。
陆瑾年选了个包间,点了五味楼的几道招牌菜,又叫了瓶红酒。
“连姝,很高兴认识你。”他朝她举杯,眸子熠熠生辉。
连姝只好也举起了酒杯:“同高兴。”
这顿饭,他们吃了很久。
大概是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又抑或是酒精的作用,陆瑾年的话有点多。
从头到尾,他都在侃侃而谈。
谈他的作品,他的摄影,他的理想,他的人生。
而连姝成为了他最忠实的观众,一直都在认真的聆听着。
对于陆瑾年这个人,连姝是很有好感的。
这份好感不同于男女之间的好感,更多的则是仰慕和崇拜。
她学历不高,这些年更是为生活所迫,做过很多偷鸡摸狗的事。
骨子里,她敬仰那些满腹经纶学识渊博的人。
尤其是陆瑾年这种,穿上白大褂是神圣庄严的医生,骨子里透出一股禁一欲感。
脱下白大褂,又有摄影家的洒脱和温润,甚至还有几分诗人的忧郁和沧桑。
尤其是此刻,当他侃侃而谈,聊着那些跟她平日里的生活完全不搭边的话题,那神采飞扬的样子,真的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
虽然她弄不懂这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居多,还是一个普通人对艺术家的崇拜居多。
酒过三巡,陆瑾年有些醉了。
微醺的陆瑾年,眉宇之间的忧郁之色更深了。
他的话题,落在了一个女子身上,就是他摄影作品中的那个女孩。
他说他喜欢那个女孩,喜欢到了不能自已的地步。
他说她喜欢施华洛世奇的五彩水晶,于是,他便疯狂的买来送她,脚链,手链,项链……她狂热的迷恋它们,甚至在他们亲热的时候,即便裸着身子,她也不愿意褪下身上的水晶饰物,她说那会让她更加的高一潮跌宕;
他还说,她喜欢穿旗袍,于是,他为他拍了无数帧身着旗袍的照片,挂满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每每看到那些照片,他就像看到了她一样……
“连姝,”他忽然看着她,道:“你有男朋友吗?”
在他深深的注视下,连姝的脸颊微微有些发烫。
“没有。”她摇头。
聂慎霆那种,只能算是金主吧?她苦涩的想。
不,准确的说,是曾经的金主。今后,她的生活不会再跟他有关。
这么想着,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的有些发涩。
连姝这时也注意到了,不由略微有些脸红。
她只是觉得这件白色的洋装比较适合这种场合,并不是有心要穿成情侣装的。
她也不知道陆瑾年会穿黑色。
她忐忑的想:不知道他会不会误会,以为她故意的。
但是陆瑾年眉眼含笑,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
“走吧。”他说。
连姝点点头,和他一起并肩迈入会场。
这场摄影展在二楼,场地并不大,展出作品也就二十来福,它们的作者也都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家,那些名字连姝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不过看介绍,说这些摄影师都是中青代中比较出色的,参展的这些作品虽然都没有拿过什么大奖,但都是比较有潜力的作品。
观展的人也不多,稀稀落落的十来个人,不过大家都很认真的欣赏,现场非常的安静。大概都是真的发烧友,像陆瑾年这样的摄影爱好者吧。
至于连姝自己,她觉得,她一定是脑子抽风了才答应陪他来。
因为她对摄影完全一窍不通。
不过,还是有一幅作品引起了她的注意的。
那副摄影作品名叫《天使》。
老实说,这幅作品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旷世之作,但画面上那双如凝脂般修长白嫩的纤手却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
多么令人着迷的一双手啊,用司马相如的“皓腕凝霜雪”来形容也不为过。再加上一望无际的沙漠,和女子手里那一捧晶莹剔透的清泉,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很震撼的感觉。
“你也喜欢这幅作品吗?”陆瑾年的声音惊喜的在耳旁响起。
连姝实话实说:“谈不上喜欢,只觉得这双手好看而已!”
她觉得自己实在不具备一个欣赏家的水平,因为她的话一出口,陆瑾年便怔了又怔。
连姝的脸瞬间便红了。“抱歉,我不太懂摄影。”
“没关系,”陆瑾年笑了,“其实我也是随便拍的。”
连姝瞪大了眸子。
然后,她才发现,那幅作品的摄影者名字是:陆瑾年。
我的天!那一刻,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是多么的无知和幼稚,居然当着作者的面把他的作品批判得一无是处。
似是看出了她的窘迫,他淡淡一笑,道:“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不完美的,比如人生,比如爱情……”
她敏感的捕捉到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黯然,她脱口而出:“比如这幅作品中手的主人?”
他眸中的光芒顿时熄灭了下去。
他说:“那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连姝愣住了,“对不起!”
“无妨,”陆瑾年深吸一口气,道:“走吧,我们再去看看别的作品。”
连姝觉得,自己好像无意中触到了他的痛处。
因为她发现,这个话题过后,陆瑾年身上的那股子淡淡的忧伤感更浓了。
从摄影展出来,已是中午。
陆瑾年说:“不如一起吃个饭?我知道有家中餐厅的菜做得不错。”
连姝迟疑了一下,点头:“好。”
然后,陆瑾年开车带她去了。
到了地点,她才发现,竟然是五味楼。
真是,世界何其小。
陆瑾年看她的神色,“来过?”
她苦笑,“来过几次。”还是为了堵聂少聪才来的。
然后,遇到梁太太那个大嘴巴,一时气不过,还顺手偷走了她的钱包。
陆瑾年笑道:“看来咱们有共同的爱好。”
他熟门熟路的将钥匙扔给了泊车小弟,“走吧,今儿我请你。就当作——”
他顿了顿,想了个合适的言辞:“感谢你给我捧场吧。”
连姝又闹了个大红脸。她那哪是捧场啊,都快赶得上砸场子了。
陆瑾年见她窘迫得手都没地方放,不由莞尔一笑。
“请吧。”他做了个绅士的动作。
连姝只好迈步走了进去。
陆瑾年选了个包间,点了五味楼的几道招牌菜,又叫了瓶红酒。
“连姝,很高兴认识你。”他朝她举杯,眸子熠熠生辉。
连姝只好也举起了酒杯:“同高兴。”
这顿饭,他们吃了很久。
大概是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又抑或是酒精的作用,陆瑾年的话有点多。
从头到尾,他都在侃侃而谈。
谈他的作品,他的摄影,他的理想,他的人生。
而连姝成为了他最忠实的观众,一直都在认真的聆听着。
对于陆瑾年这个人,连姝是很有好感的。
这份好感不同于男女之间的好感,更多的则是仰慕和崇拜。
她学历不高,这些年更是为生活所迫,做过很多偷鸡摸狗的事。
骨子里,她敬仰那些满腹经纶学识渊博的人。
尤其是陆瑾年这种,穿上白大褂是神圣庄严的医生,骨子里透出一股禁一欲感。
脱下白大褂,又有摄影家的洒脱和温润,甚至还有几分诗人的忧郁和沧桑。
尤其是此刻,当他侃侃而谈,聊着那些跟她平日里的生活完全不搭边的话题,那神采飞扬的样子,真的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
虽然她弄不懂这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居多,还是一个普通人对艺术家的崇拜居多。
酒过三巡,陆瑾年有些醉了。
微醺的陆瑾年,眉宇之间的忧郁之色更深了。
他的话题,落在了一个女子身上,就是他摄影作品中的那个女孩。
他说他喜欢那个女孩,喜欢到了不能自已的地步。
他说她喜欢施华洛世奇的五彩水晶,于是,他便疯狂的买来送她,脚链,手链,项链……她狂热的迷恋它们,甚至在他们亲热的时候,即便裸着身子,她也不愿意褪下身上的水晶饰物,她说那会让她更加的高一潮跌宕;
他还说,她喜欢穿旗袍,于是,他为他拍了无数帧身着旗袍的照片,挂满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每每看到那些照片,他就像看到了她一样……
“连姝,”他忽然看着她,道:“你有男朋友吗?”
在他深深的注视下,连姝的脸颊微微有些发烫。
“没有。”她摇头。
聂慎霆那种,只能算是金主吧?她苦涩的想。
不,准确的说,是曾经的金主。今后,她的生活不会再跟他有关。
这么想着,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的有些发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