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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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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他李逍将注定是一个名留青史的人。

    从今天起,大唐的历史书上必将为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李逍在将来的历史书上,肯定会被后人称为玉米之父。

    如果李治明白了这玉米的价值,相信他肯定愿意拿个国公爵位来换的。除非李治那么小气,要不然一个国公爵位换来玉米他还是大赚的。要没有李逍的这个神秘空间,他到哪去找来玉米?

    玉米此时还在茫茫大平洋的对面呢,没他李逍,起码得千年之后才会有玉米进入到中土世界。

    他小心的蹲下,开始伸手拔掉这颗宝贵的玉米苗边上的杂草。

    这可是比黄金还值钱的宝贝,可不能让什么虫子给祸害了。

    他现在都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不应当摘下那颗玉米棒子了,这玉米棒子还没熟呢,要是熟了再摘,那就是能当作种子,播下就能有一大片的玉米苗了。

    可惜啊,可惜。

    他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

    细心的把玉米苗下的杂草都给拔干净,李逍开始仔细的清点杆上结的棒子。

    一二三。

    四五。

    六。

    七。

    ······

    数来数去,李逍数了半天,最后发现这颗比他还高的玉米,居然结了八颗棒子,除掉他刚摘掉的一个,足足还有七个。

    天啊。

    这简直是太多了。

    李逍以前是吃过玉米也见过玉米地的,他知道一般玉米要高产的话,并不是棒子越多越好。

    正常情况下,一株玉米留两个棒子产量会最高,如果棒子多了反而会减产,甚至为了保证产量,还得打掉多余的棒子。

    这也算是玉米种植的一个特殊之处,棒子多并不就产量高。

    一般的玉米,保留两个棒子往往能让玉米粒结的更饱满,棒子更大,自然产量就越高。

    但是这颗玉米,也许是因为生长在空间之中,受到了神秘的能量影响,居然结出了八个棒子,而且还个个都那么大个饱满。

    这是颗玉米王啊。

    就算在外面种植不会有这么多,可只要一棵能结两个这样的玉米棒子,这产量就已经不得了了。

    这颗牛逼的玉米,杆子上几乎是一个结就结了一个玉米棒。

    幸好结了这么多个棒子,要是就结两穗玉米,还让自己给摘了一个,岂不是得后悔死了。

    坐在玉米苗下,李逍盯着手里的那个摘下的还未完全熟透的棒子,可惜,心疼。

    他一边心疼一边点。

    一颗两颗三颗,一排排的点过去,点了足足小半天,终于点清楚了,这颗玉米棒子上,足足有六百三十七粒玉米,若加上他刚才抠掉的四粒,那就是六百四十一粒。

    高产,绝对高产。

    正常来说,玉米棒子晒干之后,出玉米粒还是很高的。一斤带心干玉米棒,能出到七成半到八成半的玉米粒。

    想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李逍起身解开裤子给玉米浇了一泡尿,最后又跑到灵泉边,拿水桶打了半桶水,细心的浇到边上。

    离开空间前,李逍又仔细的巡查了一遍,确认再未发现其它什么新物种后,才满意的带着那颗玉米棒子离去了。

    回到家,扔下两个桶,李逍把那颗玉米棒子拿了根红绳仔细的吊了起来,然后挂在屋檐下,他想试试看,说不定这棒子晒干之后,还能播种发苗呢。

    他动作轻柔,十分认真。

    “此是何物,某从未见过。”

    “玉米。”李逍头也没回。

    “玉米?莫非是西域带来的新物种,如同棒槌,又似牛角,这上面一粒粒的倒确实浅黄如玉,不过称为玉米,这难道跟米一样可以吃?”

    “当然,玉米玉米,本意就是如玉一样的米,这名字其实就跟糯米啊黑米等一样,自然都是能吃的。”

    “想不到此物居然能吃,还真是从未听闻,那这是哪种树上所结?”

    “玉米树啊,玉米不是玉米树上结,又是哪结的,你怎么问出这样的傻问题。”

    “呵呵,确实啊。”

    “嗯,你是何人?”

    李逍一回头,发现跟他扯了半天犊子的人,他根本不认识。不过李家庄常有人不请自来,倒也不是头一回。

    “在下狄怀英,听闻蓝溪李三郎高义,幕名而来拜访。刚才跟门口管家说明,他带我进来,但不见李三郎,便让我在这等待。想不到原来三郎其实就在屋里,只是可能没听到禀报吧。”狄仁杰笑着拱手。

    “哦,原来是狄兄。”李逍对狄怀英这个名字很陌生,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位居然就是历史上后来大名鼎鼎的狄仁杰。

    毕竟,有时光记着别人的名,不太记得表字。

    狄仁杰的年纪比李逍也大不了多少,说话一口河东并州口音,不过长的挺高大,人也挺儒雅,李逍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便也印象不错。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了起来。

    狄仁杰今天带着阎立本的任务而来,前来观察李逍,但他没急着去问李逍关于蓝溪乡约堂的事情,也没去问救灾搞旱之事,他盯着那株玉米,跟李逍谈着玉米。

    有人愿意问,李逍倒也没故意隐瞒。

    他跟狄仁杰说着玉米的神奇之处,把狄仁杰听的一愣一愣的,虽然表面上还很客气,其实狄仁杰已经在心里觉得李逍就是一个妄人。

    何谓妄?

    虚妄、狂妄!

    总之就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

    什么这玉米不怕旱,不怕肥差,什么亩产能有两三石,种的好甚至四五石,什么这玉米既能磨成粉做饼当主食,也能直接做菜,还能酿酒等等,就是把玉米吹成了仙家宝贝一样。

    可狄仁杰也自谓是见多识广了,但却从未听说过什么玉米。

    如果世上真有这样一种神物,那又岂会世上无人知晓?

    想当年,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许多西域作物。甚至当年汉武帝为了大宛的汗血宝马,都不惜派出李广利数次带大军不远万里去征讨大宛。

    如果西域真有这么神奇的玉米,那么西域来长安的商人不可能不会说。

    “呵呵,你别不信,再过些天我就会播下这玉米,只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一百天就能收获。到时究竟有几多产量,不就一清二楚了。”李逍看出这人的不信。

    狄仁杰见李逍说的认真,不由将信将疑,“若一百天后,果真能有如三郎所说的收获,那这东西真是比黄金还珍贵啊。”

    “可不,要不为何叫玉米呢,这可是跟玉一样漂亮并且珍贵的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