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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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乐坊镇星云阁中,冯七掀了秦远岫的底,江湖中便风起云涌,各门各派声称要讨伐望川宫。凌九重安插的人,居然差一点控制了整个正道,实不能忍。
而江南秦家,也已破败,秦远岫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秦家毕竟是大户,从前也有些交好的门派,同族亦有在江湖中能说得上话的人,所以勉强撑着,只是秦远行一个人住在后进,哑了声,又失了武功,难免要受许多罪。他从前勾上过许多人,又仗着自己秦家大公子的身份,穿上裤子就翻脸不认,这一落难,谁还顾忌。晚上总有人潜进秦府,糟蹋得整个人死去活来。有一回,三五人都来找他,在屋顶遇到了,相视一笑,随后一整夜,轮番上阵,人哑了亦有好处,怎样弄都无声无息,倒是这几个人,呼天抢地骂骂咧咧,小厮们吓得不敢靠近阁楼。
第二日,秦远行在自己的房中自缢,直到四五日后,才被人发现。
冯七那一场戏,让所有矛头都指向望川宫。而凌九重此时,正站在缥缈峰顶,一个人吹了许久冷风。
月光清寒,他往山下看,深不可测。凌九重吹了一声哨,便有只秃鹫盘旋而来,他掏出怀中的鹿皮,让秃鹫衔着:
“带去给他罢,你也不必再回来。”
秃鹫扑棱翅膀,衔走了鹿皮纸,上面是一幅山水画,圈圈点点。但它却迟迟不愿走,只肯低低在凌九重头顶徘徊。
凌九重也不理它,吹了片刻冷风,便下天梯,走回殿中。
白望川正在榻上休息,见了他回来,撑起身子问:
“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只是老朋友有难,帮他一把。”
白望川没有再问,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心思各异。
冥王不是没有派人找过黎素,但全都一无所获。他的易容天下无双,就算因为内力锐减,幻术无法施展,易容也总算是最后保命的法子。
但是,如今天下人都知道,望川宫的左使黎素,一个好端端的男人,竟怀了孩子!他初闻也是震惊无比,黎素的肚子看起来也不过五六个月,日子算起来,不该是别人的。况且裴云奕为了保他,竟愿意拼命,他心下已有了计较。裴云奕当着众人的面,说孩子是他的,依黎素的性子,竟没有反驳,那大概是八九不离十了。
只是这件事,他又如何敢跟主公开口。他提前出关,冥王料想如今这个时辰,应当已经到了浮屠山脚下,天高云淡,此事暂且还可瞒上一瞒,待攻下望川宫,再提不迟。
于是他自作主张,在给主公的信中,对黎素只字未提,只道自己会带大批人马,立刻赶到浮屠山支援。
十多年的心血,总不能毁于一旦,当年族中老小数千条人命,堆砌成山,只为了保阿东。在阿西眼里,他的主子只有一个,除了阿东,旁人都可做他脚下的石,手中的剑,棋盘上的一颗子。
而这颗棋子,跌跌撞撞走了许久,久到自己也辨不清身在何处的时候,才敢停下歇息。
他实在是太累,阳光洒在身上,暖和得他微微有些晃神。裴云奕不知怎样了,身中数刀,必然要及时救治,他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很不安心。
黎素又饿又冷,浑身没了力气,在一处农户前停了,倒在他家场院的草垛上,这一刻,竟觉得不如就此睡去,一觉不醒。
肚子又隐隐约约有了动静,他抚上去,温柔地自言自语:
“乖,不要踢我。”
仿佛能摸到那双小脚的位置,他仰着头,微微蹙眉,一边摸着肚子,一边同它说着话。
两三天没有进食,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黎素藏在草垛后,等到天黑,留着一口气不肯晕厥。不知道为什么,出来这些日子,他渐渐有了一些嗜血的冲动,一开始还勉强可以抑制,现在头晕目眩,四肢发软,整个人快要飘起来,空荡荡的,那种饮血食肉的欲望就更加强烈。
他躲在草垛上听那一家三口吃得正香,普通的农户,并不富裕,晚饭只有一锅白粥,咸菜,配着蒸好的大白馒头,不知道为什么,黎素心生羡慕,他倚着草垛,弯着身子抱紧了肚子,才觉得好一些。
怕惊动了农户一家,直到月亮出来,他们都睡下了,黎素才慢慢起身,掸干净衣裳上的枯草,巡视一周,这户人家的后院,养了鸡鸭等家禽数十只。
黎素觉得自己越发像一个怪物,他也不明白自己是如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的。非人非鬼,行走在茫茫夜色中,好似一头临产的母兽,为了活下来,睁着猩红的眼,一头乱发,打着畜牲的主意。
被人发现的时候,地上已经有四五只鸡,全都扑棱两下翅膀不动了,死得透透的,被喝干了血。
“啊!……”
农户家的孩子七八岁的年纪,晚上起夜,看到了这一幕,呆了片刻,禁不住放声大喊。黎素丢下手里的活禽,擦了擦嘴边的血,食指靠近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那孩子看到黎素,傻了许久,这样好看的人,眉目像是一幅画。该是个男人罢,可肚子却大得很,就像他娘一样,可娘是要给他生妹妹……
这孩子的叫喊惊动了村里人,屋子里有了穿衣走动声,大概是他爹娘吃了一惊,要出来一看究竟,远处有人举了火把,慢慢挨近。
黎素察觉到不妙,小孩开始捡地上的石头扔他:
“怪物,坏人,偷鸡贼。”
黎素知道此地不能久留,他是绝不忍心伤害孩子的,走上前捂住他的嘴,飞快点了他的睡穴,趁着人还未到,翻了院墙,从一条小道上逃了,因为不敢走大路,只好在稻田里穿梭,深一脚浅一脚,狼狈不堪。
第二日,集市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馄饨李同烧饼王说着话,锅里的汤滋滋冒着热气,发出馋人的香。
“哎呀,不好,又来了!”
老王眼尖,看到不远处的黑衣人,三五十个,都配着剑,走到了城门口,正一个个盘问。
“这回不知又为了什么事。”
“唉,这年头,生意难做。”
黑衣人中留下十人守着城门,其他人三三两两,各自分散,有人向这头走来。
那挑选胭脂的佳人和铺子里试衣裳的小姐们,都吓了一跳,慌慌张张欲走不敢走。
“我问你们,可曾见过一个顶漂亮的男人,生了怪病,肚子有些大,爱吃生禽,爱饮生血?”
这一句话,问的馄饨李瘫坐在地上,差点碰倒了身后的滚烫汤锅。
“不,不曾见过。”
那包子铺前,坐了个衣着朴素,相貌普通的村妇,肚子微微突起,脸色黝黑,身边还放了一担刚采的芹菜,水灵灵的十分新鲜,想必是想趁着早市,卖个好价钱。
“是么?”一把刀架在馄饨李的脖子上,他闭着眼点头:
“句句属实,绝不敢骗二位爷。”
“这个人,染了恶疾,先前一个村的人,都被他害了,若是见到,立刻来报。”说罢,展开手里的画卷,画上的人气质出众,眉目含情,怎么看也不像个茹毛饮血的怪人。
众人只得点头答应,又看后面来了人,追上那黑衣头子,道:
“刚收到信,天一教正在去往浮屠山的路上,主公已在那里等候多时,冥王让我们不必纠结于此,支援主公要紧!”
自乐坊镇星云阁中,冯七掀了秦远岫的底,江湖中便风起云涌,各门各派声称要讨伐望川宫。凌九重安插的人,居然差一点控制了整个正道,实不能忍。
而江南秦家,也已破败,秦远岫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秦家毕竟是大户,从前也有些交好的门派,同族亦有在江湖中能说得上话的人,所以勉强撑着,只是秦远行一个人住在后进,哑了声,又失了武功,难免要受许多罪。他从前勾上过许多人,又仗着自己秦家大公子的身份,穿上裤子就翻脸不认,这一落难,谁还顾忌。晚上总有人潜进秦府,糟蹋得整个人死去活来。有一回,三五人都来找他,在屋顶遇到了,相视一笑,随后一整夜,轮番上阵,人哑了亦有好处,怎样弄都无声无息,倒是这几个人,呼天抢地骂骂咧咧,小厮们吓得不敢靠近阁楼。
第二日,秦远行在自己的房中自缢,直到四五日后,才被人发现。
冯七那一场戏,让所有矛头都指向望川宫。而凌九重此时,正站在缥缈峰顶,一个人吹了许久冷风。
月光清寒,他往山下看,深不可测。凌九重吹了一声哨,便有只秃鹫盘旋而来,他掏出怀中的鹿皮,让秃鹫衔着:
“带去给他罢,你也不必再回来。”
秃鹫扑棱翅膀,衔走了鹿皮纸,上面是一幅山水画,圈圈点点。但它却迟迟不愿走,只肯低低在凌九重头顶徘徊。
凌九重也不理它,吹了片刻冷风,便下天梯,走回殿中。
白望川正在榻上休息,见了他回来,撑起身子问:
“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只是老朋友有难,帮他一把。”
白望川没有再问,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心思各异。
冥王不是没有派人找过黎素,但全都一无所获。他的易容天下无双,就算因为内力锐减,幻术无法施展,易容也总算是最后保命的法子。
但是,如今天下人都知道,望川宫的左使黎素,一个好端端的男人,竟怀了孩子!他初闻也是震惊无比,黎素的肚子看起来也不过五六个月,日子算起来,不该是别人的。况且裴云奕为了保他,竟愿意拼命,他心下已有了计较。裴云奕当着众人的面,说孩子是他的,依黎素的性子,竟没有反驳,那大概是八九不离十了。
只是这件事,他又如何敢跟主公开口。他提前出关,冥王料想如今这个时辰,应当已经到了浮屠山脚下,天高云淡,此事暂且还可瞒上一瞒,待攻下望川宫,再提不迟。
于是他自作主张,在给主公的信中,对黎素只字未提,只道自己会带大批人马,立刻赶到浮屠山支援。
十多年的心血,总不能毁于一旦,当年族中老小数千条人命,堆砌成山,只为了保阿东。在阿西眼里,他的主子只有一个,除了阿东,旁人都可做他脚下的石,手中的剑,棋盘上的一颗子。
而这颗棋子,跌跌撞撞走了许久,久到自己也辨不清身在何处的时候,才敢停下歇息。
他实在是太累,阳光洒在身上,暖和得他微微有些晃神。裴云奕不知怎样了,身中数刀,必然要及时救治,他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很不安心。
黎素又饿又冷,浑身没了力气,在一处农户前停了,倒在他家场院的草垛上,这一刻,竟觉得不如就此睡去,一觉不醒。
肚子又隐隐约约有了动静,他抚上去,温柔地自言自语:
“乖,不要踢我。”
仿佛能摸到那双小脚的位置,他仰着头,微微蹙眉,一边摸着肚子,一边同它说着话。
两三天没有进食,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黎素藏在草垛后,等到天黑,留着一口气不肯晕厥。不知道为什么,出来这些日子,他渐渐有了一些嗜血的冲动,一开始还勉强可以抑制,现在头晕目眩,四肢发软,整个人快要飘起来,空荡荡的,那种饮血食肉的欲望就更加强烈。
他躲在草垛上听那一家三口吃得正香,普通的农户,并不富裕,晚饭只有一锅白粥,咸菜,配着蒸好的大白馒头,不知道为什么,黎素心生羡慕,他倚着草垛,弯着身子抱紧了肚子,才觉得好一些。
怕惊动了农户一家,直到月亮出来,他们都睡下了,黎素才慢慢起身,掸干净衣裳上的枯草,巡视一周,这户人家的后院,养了鸡鸭等家禽数十只。
黎素觉得自己越发像一个怪物,他也不明白自己是如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的。非人非鬼,行走在茫茫夜色中,好似一头临产的母兽,为了活下来,睁着猩红的眼,一头乱发,打着畜牲的主意。
被人发现的时候,地上已经有四五只鸡,全都扑棱两下翅膀不动了,死得透透的,被喝干了血。
“啊!……”
农户家的孩子七八岁的年纪,晚上起夜,看到了这一幕,呆了片刻,禁不住放声大喊。黎素丢下手里的活禽,擦了擦嘴边的血,食指靠近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那孩子看到黎素,傻了许久,这样好看的人,眉目像是一幅画。该是个男人罢,可肚子却大得很,就像他娘一样,可娘是要给他生妹妹……
这孩子的叫喊惊动了村里人,屋子里有了穿衣走动声,大概是他爹娘吃了一惊,要出来一看究竟,远处有人举了火把,慢慢挨近。
黎素察觉到不妙,小孩开始捡地上的石头扔他:
“怪物,坏人,偷鸡贼。”
黎素知道此地不能久留,他是绝不忍心伤害孩子的,走上前捂住他的嘴,飞快点了他的睡穴,趁着人还未到,翻了院墙,从一条小道上逃了,因为不敢走大路,只好在稻田里穿梭,深一脚浅一脚,狼狈不堪。
第二日,集市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馄饨李同烧饼王说着话,锅里的汤滋滋冒着热气,发出馋人的香。
“哎呀,不好,又来了!”
老王眼尖,看到不远处的黑衣人,三五十个,都配着剑,走到了城门口,正一个个盘问。
“这回不知又为了什么事。”
“唉,这年头,生意难做。”
黑衣人中留下十人守着城门,其他人三三两两,各自分散,有人向这头走来。
那挑选胭脂的佳人和铺子里试衣裳的小姐们,都吓了一跳,慌慌张张欲走不敢走。
“我问你们,可曾见过一个顶漂亮的男人,生了怪病,肚子有些大,爱吃生禽,爱饮生血?”
这一句话,问的馄饨李瘫坐在地上,差点碰倒了身后的滚烫汤锅。
“不,不曾见过。”
那包子铺前,坐了个衣着朴素,相貌普通的村妇,肚子微微突起,脸色黝黑,身边还放了一担刚采的芹菜,水灵灵的十分新鲜,想必是想趁着早市,卖个好价钱。
“是么?”一把刀架在馄饨李的脖子上,他闭着眼点头:
“句句属实,绝不敢骗二位爷。”
“这个人,染了恶疾,先前一个村的人,都被他害了,若是见到,立刻来报。”说罢,展开手里的画卷,画上的人气质出众,眉目含情,怎么看也不像个茹毛饮血的怪人。
众人只得点头答应,又看后面来了人,追上那黑衣头子,道:
“刚收到信,天一教正在去往浮屠山的路上,主公已在那里等候多时,冥王让我们不必纠结于此,支援主公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