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重回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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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乐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难道不是么?不过你是什么都无所谓。”之乐将水果刀从怀里掏出来,扒开盖子仔细看了看,“只是你还是小心点,这些东西,给别人看到了,会给你带来麻烦。”
这样锋利的刀,比青铜刀都厉害一百倍,之乐曾经的过往,使得他有机会见识到最贵重最珍惜的东西,可是他从明欢欢手里见过的东西,却比曾经见过的精致新奇许多许多。
所以,难怪之乐对明欢欢的身份有这样猜测了。
仙女什么的,之乐是半信半疑的,按照他的理解,明欢欢这种神奇功能,倒是挺像巫女的。
明欢欢看着他将水果刀耍得顺溜,咽了咽口水,“其实就是我家乡的一点东西,也没什么别的,就是一把刀。”她自己说得都有点心虚了。
“那你身上穿的那些小衣服呢?还有你那种叫做手枪的武器呢?”之乐继续凉飕飕的说着,明欢欢只感觉背后冷风一阵阵,以前觉得之乐是个凡事不经过脑子的二愣子,现在看来,她才是那个二愣子吧。
“嘿嘿,都是我家乡那边的东西。”她打着哈哈,“哎呀,也没什么了的,就是一点小玩意啦。”
“你在山洞的时候,却没有这些。你会巫术是吗?”之乐拉住往墙角缩的明欢欢,嘴角竟然挂着一丝微笑,这种逗猴子似的,看着明欢欢紧张发晕,还是挺有趣的。
“……你就当我会巫术吧。”明欢欢垂头丧气。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干什么都发生在之乐眼皮底下,这人要是不傻,她能瞒得住么。
“不管你是不是巫女,一定要小心。你的法术,尽量不要再别人面前显示出来。”之乐说完,又将刀收好,放到了石床底下。又瞧了瞧明欢欢腿上的皮面雪地靴,哼了一声,“你也不该穿这样的靴子。”
“……”明欢欢缩了缩脚,她瞪着之乐,两个眼珠子都差点掉了下来,“你……你注意到我靴子了……其实和你的差不多嘛。”
之乐摇了摇头,“我的靴子是兽皮和木板,你的靴子……我看过了,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材质。”
“……”不就是一双雪地靴嘛!里面不就是一点纤维棉花嘛,明欢欢被之乐盯得浑身不自在,站都不知道往哪儿站了。
然后之乐的眼神又瞄到了明欢欢挂在石壁上的小内裤,“这玩意也不要挂到外面。何必穿这个,多此一举。扒下来的时候还费力。”他的目光溜达到了明欢欢双腿之间,像是透视光一样,明欢欢顿时脸上通红起来。
“……你!流氓!”不穿内裤多脏啊,野人就是野人,说什么都没用。明欢欢撒腿就往外跑,却被之乐一把抓住,顺势往床上一丢,然后就压了上去。他疯狂的吻着她,咬着她的唇,她的脖子,一路扯下明欢欢的衣服。
“……等等,你这是做什么?”虽然现在刚天黑,也不至于这么猴急吧!之乐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他疯狂的拉开明欢欢的衣服,一路向下亲,直到她的胸前,流连忘返,而大掌已经探到了她双腿之间……
明欢欢气得抬脚去踢他,结果却被之乐一把抓住腿,抬得老高。她的兽皮裤子已经被脱下,里面穿着麻布裤子,宽宽松松,之乐的大掌一下子就探了进去,摸到了双腿间的底裤上。
之乐皱起了眉头,冷硬的吐了两个字,“麻烦!”
“嫌麻烦你就住手啊!”明欢欢像是被逮住的野猫,一个劲儿的挣扎,嘴里还骂骂咧咧,之乐俯下身体,堵住她的唇,又不厌其烦地褪下她的麻布裤子……
男人遇到女人,总是这样,急不可耐的,干柴烈火,就是这样吧。
……
但是这次,之乐没有无节制的索要,要了她两次,就停了下来。明欢欢还不没平静下来,身体发热,又被之乐抱得紧紧的,出了一身汗。
“欢欢,过几天,我带你回山上。”他的额头压在她的头顶,声音就在她耳边一般,低哑而磁性。
“啊?”欢欢却一下子醒了过来,她努力将自己脑袋从他怀里拔起来,“怎么又回去了?还带着我?你不是说不带我么?”明欢欢噼里啪啦,她现在说古语,越来越顺溜了。
“不能把你留下了,这里马上要开战了。姒族一向以天下一统为任……这次,一定是势在必行。你在这里很危险。”之乐又伸手将明欢欢脑袋按下到自己怀里,仿佛这样,他才能安心。
“如果西南部族联合起来,不一定会打不过啊!”虽然这么说,可是想到打打杀杀死人的场面,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曾经为了自保杀了三个人,这几个月还尝尝噩梦连连。
那些杀人的场面,已经不是电视里简简单单鲜血一飙,尸体倒下那么简单了。那些人临死前的痛苦的叫喊,不甘的眼神,那些真实的场景,总在她眼前重播……
“不论胜败,都会有人死,谁都有可能是被杀死的那个。”之乐的声音沉重而带着些忧伤。
所以,跑到山上躲起来,才是最重安全的?之乐的提议,也许不错,可是……
“可是重安他们,也是我们的朋友啊,我们跑去躲起来,他们……”
“如果战争不可避免,那么死人也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能说服姒族停止这场征伐。”之乐的身体绷紧着,“但那是不可能的。”
明欢欢也沉默了,这个时候,也许她该听之乐的。
……
凤族的人走了之后半个月都没有回来,再也没了音讯,而辛族道歉和结盟的事情也不了了之,平静的生活里,大家心中都是隐隐不安,因为谁都担心,战争会突然而来。
之乐的头发和胡子也越来越长了,明欢欢看着他拖着三十厘米的胡子和头发,每天拿着剪刀追在他身后想要帮他剪,但是之乐老大不愿意。看着越来越像野人的之乐,明欢欢气得吹胡子瞪眼!如果她有胡子的话!
这天他们又为胡子的事情发生矛盾了。之乐像是个石雕一样蹲在院子里喂小狐狸,而明欢欢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指着之乐,嘴里唧唧歪歪,活像了三四十岁的中年泼妇。
“剪短一点你会死啊!你看你胡子和头发得多脏啊,都结在一块像一团乱草似的!你不难受吗?搞不好里面都长虫子了!”一想到这,明欢欢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她发誓,如果之乐还不剪头发,她都不敢和他在一张床上睡觉了。
之乐喂饱了小狐狸,把它往地上一丢。如今狐狸阿白已经和之乐他们是一家人了,一点儿都不认生,更不会逃跑了。养熟了的小狐狸成了贴心小棉袄。
但是之乐瞅着身边这聒噪的明欢欢,却有些迷惑,这个小伴侣,怎么总是养不熟?什么时候,她才能一心一意心甘情愿地跟着他?
“你跟我回山上去,我就随便你剪。”这是之乐的妥协,也是他的坚持。这些日子,之乐总是希望明欢欢跟他走,而明欢欢磨磨蹭蹭,就是不太愿意。
明欢欢一下闭了嘴,每到这个时候,她能做的只是逃避。
“欢欢,不能再等了。昨天上山打猎,我看到了北方那边出现烟火。这个时节,不会发生山火。”之乐站了起来,定定地看着她,“那是战火,已经有部族被攻击了。”
明欢欢脸上的惊恐像是被定格了,“那要怎么办?我们走了,重族的人呢?重安他们呢?”
“他们原本就跟我们没关系。”之乐看着她,声音冷硬,从一开始,他就是他,从来就和这些人没有瓜葛。
“但是如果没有重安,我的病不会这么快好的,我们得了他们的恩惠,不能就这么走!”明欢欢情绪有些激动,她也想自私,但是一想到重安和寒大妈他们,就觉得内疚,一定能想到保全的办法,而不是这么一走了之!
之乐没有再说话,他冷冷的瞧着明欢欢,眼睛中决透出果决的光芒……他也许对她实在是太宽容了。
……
这天晚上,明欢欢就被打包捆绑走了。
之乐家本来就在部落边上,大半夜的,明欢欢睡得迷迷糊糊,嘴巴被堵住,身体连着一堆兽皮被捆得结结实实,然后就被之乐扛着往山上去了。
从重部落到山洞,就算是之乐的速度,都要四五个小时,所以之乐来回了两次,才将东西明欢欢和东西都搬回了山洞。
而明欢欢被捆了一晚上,整个身体都僵硬了,之乐给她揉了半天,她身体才能勉强动动。山洞因为一个冬天没人住,又脏又潮湿,还有某种动物的粪便,看来曾经有动物在这里逗留过。
明欢欢四处一扫,石壁上长满了青苔,地下都是湿漉漉的烂泥……
她有种想哭的感觉,之前还没觉得石屋条件多好,但是现在一对比,那简直是比这里好上千倍万倍嘛。
想到昨晚被人像是抗麻袋一样扛到这里,明欢欢气结不已,她拉着兽皮往身上一卷,就缩在石床上不动了。
之乐瞧了她一会儿,眼底泛出一些温柔和无奈,就立即开始打扫起山洞。
生火,将山洞石壁和洞顶都燻了一遍,然后又去外面找来干土,将地面都填了一层,填平,踩结实……一直忙当日上三竿,才将山洞整理得像个样子。
“我出去打猎了,你不要出山洞。”之乐把明欢欢剩下的一把手枪放在床边,他知道这个东西的威力,有了这个,他放心了许多。
明欢欢闷着头在兽皮里,一句话都没说,想着又要过上茹毛饮血的生活,她心里不甘而郁闷。
之乐走了,好久,明欢欢才从兽皮里钻出来。她一个人不可能跑回重族。太远了,不但不认识路,而且她没有那个勇气。
山洞已经被整理好,之乐甚至把土陶锅碗也搬来了,这样他们可以煮汤喝,明欢欢感到一点欣慰。兽皮衣服,麻布衣服,还有她自己的一些东西,之乐都尽数搬来了,她在这边的财产,也只有这些了。
明欢欢穿好衣服,抱着小狐狸,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之乐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难道不是么?不过你是什么都无所谓。”之乐将水果刀从怀里掏出来,扒开盖子仔细看了看,“只是你还是小心点,这些东西,给别人看到了,会给你带来麻烦。”
这样锋利的刀,比青铜刀都厉害一百倍,之乐曾经的过往,使得他有机会见识到最贵重最珍惜的东西,可是他从明欢欢手里见过的东西,却比曾经见过的精致新奇许多许多。
所以,难怪之乐对明欢欢的身份有这样猜测了。
仙女什么的,之乐是半信半疑的,按照他的理解,明欢欢这种神奇功能,倒是挺像巫女的。
明欢欢看着他将水果刀耍得顺溜,咽了咽口水,“其实就是我家乡的一点东西,也没什么别的,就是一把刀。”她自己说得都有点心虚了。
“那你身上穿的那些小衣服呢?还有你那种叫做手枪的武器呢?”之乐继续凉飕飕的说着,明欢欢只感觉背后冷风一阵阵,以前觉得之乐是个凡事不经过脑子的二愣子,现在看来,她才是那个二愣子吧。
“嘿嘿,都是我家乡那边的东西。”她打着哈哈,“哎呀,也没什么了的,就是一点小玩意啦。”
“你在山洞的时候,却没有这些。你会巫术是吗?”之乐拉住往墙角缩的明欢欢,嘴角竟然挂着一丝微笑,这种逗猴子似的,看着明欢欢紧张发晕,还是挺有趣的。
“……你就当我会巫术吧。”明欢欢垂头丧气。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干什么都发生在之乐眼皮底下,这人要是不傻,她能瞒得住么。
“不管你是不是巫女,一定要小心。你的法术,尽量不要再别人面前显示出来。”之乐说完,又将刀收好,放到了石床底下。又瞧了瞧明欢欢腿上的皮面雪地靴,哼了一声,“你也不该穿这样的靴子。”
“……”明欢欢缩了缩脚,她瞪着之乐,两个眼珠子都差点掉了下来,“你……你注意到我靴子了……其实和你的差不多嘛。”
之乐摇了摇头,“我的靴子是兽皮和木板,你的靴子……我看过了,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材质。”
“……”不就是一双雪地靴嘛!里面不就是一点纤维棉花嘛,明欢欢被之乐盯得浑身不自在,站都不知道往哪儿站了。
然后之乐的眼神又瞄到了明欢欢挂在石壁上的小内裤,“这玩意也不要挂到外面。何必穿这个,多此一举。扒下来的时候还费力。”他的目光溜达到了明欢欢双腿之间,像是透视光一样,明欢欢顿时脸上通红起来。
“……你!流氓!”不穿内裤多脏啊,野人就是野人,说什么都没用。明欢欢撒腿就往外跑,却被之乐一把抓住,顺势往床上一丢,然后就压了上去。他疯狂的吻着她,咬着她的唇,她的脖子,一路扯下明欢欢的衣服。
“……等等,你这是做什么?”虽然现在刚天黑,也不至于这么猴急吧!之乐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他疯狂的拉开明欢欢的衣服,一路向下亲,直到她的胸前,流连忘返,而大掌已经探到了她双腿之间……
明欢欢气得抬脚去踢他,结果却被之乐一把抓住腿,抬得老高。她的兽皮裤子已经被脱下,里面穿着麻布裤子,宽宽松松,之乐的大掌一下子就探了进去,摸到了双腿间的底裤上。
之乐皱起了眉头,冷硬的吐了两个字,“麻烦!”
“嫌麻烦你就住手啊!”明欢欢像是被逮住的野猫,一个劲儿的挣扎,嘴里还骂骂咧咧,之乐俯下身体,堵住她的唇,又不厌其烦地褪下她的麻布裤子……
男人遇到女人,总是这样,急不可耐的,干柴烈火,就是这样吧。
……
但是这次,之乐没有无节制的索要,要了她两次,就停了下来。明欢欢还不没平静下来,身体发热,又被之乐抱得紧紧的,出了一身汗。
“欢欢,过几天,我带你回山上。”他的额头压在她的头顶,声音就在她耳边一般,低哑而磁性。
“啊?”欢欢却一下子醒了过来,她努力将自己脑袋从他怀里拔起来,“怎么又回去了?还带着我?你不是说不带我么?”明欢欢噼里啪啦,她现在说古语,越来越顺溜了。
“不能把你留下了,这里马上要开战了。姒族一向以天下一统为任……这次,一定是势在必行。你在这里很危险。”之乐又伸手将明欢欢脑袋按下到自己怀里,仿佛这样,他才能安心。
“如果西南部族联合起来,不一定会打不过啊!”虽然这么说,可是想到打打杀杀死人的场面,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曾经为了自保杀了三个人,这几个月还尝尝噩梦连连。
那些杀人的场面,已经不是电视里简简单单鲜血一飙,尸体倒下那么简单了。那些人临死前的痛苦的叫喊,不甘的眼神,那些真实的场景,总在她眼前重播……
“不论胜败,都会有人死,谁都有可能是被杀死的那个。”之乐的声音沉重而带着些忧伤。
所以,跑到山上躲起来,才是最重安全的?之乐的提议,也许不错,可是……
“可是重安他们,也是我们的朋友啊,我们跑去躲起来,他们……”
“如果战争不可避免,那么死人也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能说服姒族停止这场征伐。”之乐的身体绷紧着,“但那是不可能的。”
明欢欢也沉默了,这个时候,也许她该听之乐的。
……
凤族的人走了之后半个月都没有回来,再也没了音讯,而辛族道歉和结盟的事情也不了了之,平静的生活里,大家心中都是隐隐不安,因为谁都担心,战争会突然而来。
之乐的头发和胡子也越来越长了,明欢欢看着他拖着三十厘米的胡子和头发,每天拿着剪刀追在他身后想要帮他剪,但是之乐老大不愿意。看着越来越像野人的之乐,明欢欢气得吹胡子瞪眼!如果她有胡子的话!
这天他们又为胡子的事情发生矛盾了。之乐像是个石雕一样蹲在院子里喂小狐狸,而明欢欢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指着之乐,嘴里唧唧歪歪,活像了三四十岁的中年泼妇。
“剪短一点你会死啊!你看你胡子和头发得多脏啊,都结在一块像一团乱草似的!你不难受吗?搞不好里面都长虫子了!”一想到这,明欢欢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她发誓,如果之乐还不剪头发,她都不敢和他在一张床上睡觉了。
之乐喂饱了小狐狸,把它往地上一丢。如今狐狸阿白已经和之乐他们是一家人了,一点儿都不认生,更不会逃跑了。养熟了的小狐狸成了贴心小棉袄。
但是之乐瞅着身边这聒噪的明欢欢,却有些迷惑,这个小伴侣,怎么总是养不熟?什么时候,她才能一心一意心甘情愿地跟着他?
“你跟我回山上去,我就随便你剪。”这是之乐的妥协,也是他的坚持。这些日子,之乐总是希望明欢欢跟他走,而明欢欢磨磨蹭蹭,就是不太愿意。
明欢欢一下闭了嘴,每到这个时候,她能做的只是逃避。
“欢欢,不能再等了。昨天上山打猎,我看到了北方那边出现烟火。这个时节,不会发生山火。”之乐站了起来,定定地看着她,“那是战火,已经有部族被攻击了。”
明欢欢脸上的惊恐像是被定格了,“那要怎么办?我们走了,重族的人呢?重安他们呢?”
“他们原本就跟我们没关系。”之乐看着她,声音冷硬,从一开始,他就是他,从来就和这些人没有瓜葛。
“但是如果没有重安,我的病不会这么快好的,我们得了他们的恩惠,不能就这么走!”明欢欢情绪有些激动,她也想自私,但是一想到重安和寒大妈他们,就觉得内疚,一定能想到保全的办法,而不是这么一走了之!
之乐没有再说话,他冷冷的瞧着明欢欢,眼睛中决透出果决的光芒……他也许对她实在是太宽容了。
……
这天晚上,明欢欢就被打包捆绑走了。
之乐家本来就在部落边上,大半夜的,明欢欢睡得迷迷糊糊,嘴巴被堵住,身体连着一堆兽皮被捆得结结实实,然后就被之乐扛着往山上去了。
从重部落到山洞,就算是之乐的速度,都要四五个小时,所以之乐来回了两次,才将东西明欢欢和东西都搬回了山洞。
而明欢欢被捆了一晚上,整个身体都僵硬了,之乐给她揉了半天,她身体才能勉强动动。山洞因为一个冬天没人住,又脏又潮湿,还有某种动物的粪便,看来曾经有动物在这里逗留过。
明欢欢四处一扫,石壁上长满了青苔,地下都是湿漉漉的烂泥……
她有种想哭的感觉,之前还没觉得石屋条件多好,但是现在一对比,那简直是比这里好上千倍万倍嘛。
想到昨晚被人像是抗麻袋一样扛到这里,明欢欢气结不已,她拉着兽皮往身上一卷,就缩在石床上不动了。
之乐瞧了她一会儿,眼底泛出一些温柔和无奈,就立即开始打扫起山洞。
生火,将山洞石壁和洞顶都燻了一遍,然后又去外面找来干土,将地面都填了一层,填平,踩结实……一直忙当日上三竿,才将山洞整理得像个样子。
“我出去打猎了,你不要出山洞。”之乐把明欢欢剩下的一把手枪放在床边,他知道这个东西的威力,有了这个,他放心了许多。
明欢欢闷着头在兽皮里,一句话都没说,想着又要过上茹毛饮血的生活,她心里不甘而郁闷。
之乐走了,好久,明欢欢才从兽皮里钻出来。她一个人不可能跑回重族。太远了,不但不认识路,而且她没有那个勇气。
山洞已经被整理好,之乐甚至把土陶锅碗也搬来了,这样他们可以煮汤喝,明欢欢感到一点欣慰。兽皮衣服,麻布衣服,还有她自己的一些东西,之乐都尽数搬来了,她在这边的财产,也只有这些了。
明欢欢穿好衣服,抱着小狐狸,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