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哪儿都有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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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君听得就是一嘬牙,这女人看起来,经常做这种事?“你杀过很多人吗?”
“不多,”女人摇摇头,很干脆地回答,“就杀过三个,不过只有这一次,能捡东西。”
说到最后,她的脸上,竟然露出了淡淡的、满足的笑意。
你杀过三个?冯君听得暗暗咋舌:尼玛,这个空间……还真是有点残酷啊。
女人见他不说话,弯下身子拎起地上的尸体,两条健壮的大腿快步如飞,走到二十余米外的山坡处,将手上的尸体用力甩出。
赤、裸的尸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出二十余米之后,向山坡下落去,然后在灌木丛中一阵滚动,最终消失不见。
扔下尸体之后,女人一脸平静地走了回来,“用不了几天,他的尸体就会被虫蚁吃光……他的刀剑你不要吗?”
冯君见她神态自然,心中又是忍不住一颤,这个女人的心理,真的好强大。
做为地球界的守法公民,他这也是第一次杀人,自认能如此自然地杀人,没有太大的不适,已经算得上心狠手辣,心理素质超群了。
但是跟这女人比起来,他却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人家这种神态自若,真的比不了。
不过说起战利品,他还是要争一下的,“刀归你了,我对那把剑有点好奇。”
女人也没觉得意外,事实上,这里的规矩是,双方合作杀人,战利品肯定也是要平分的,此前这男人不要衣服倒也算了,要是连刀剑也不要,她都要怀疑对方的真正意图了。
所以她很干脆地点点头,“那把剑确实比刀好,应该是武师的武器,伪战器,不过那也意味着麻烦,我倒是更喜欢这把砍刀……这么大一块铁,实用。”
冯君一听这话,怎么有点我占了便宜的感觉呢?
于是他又强调一遍,“既然我要了这把剑,你的那个亚灵青笋,就不用分给我了。”
“那怎么可以?”女人眼睛一瞪,“我郎家人从来是讲规矩的,你帮我保护了战利品,有资格分一半,要不是你,我可能会把命都丢了。”
冯君也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分纠缠,只是好奇地问一句,“这亚灵青笋……没这把剑贵吧?”
“这可不一定,”女人摇摇头,“亚灵青笋,巅峰武师都用得着……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是珍稀药材,不像长剑这种兵器,可以重复锻造。”
冯君笑着点点头,“原来如此……我是异乡人,对这里的情况不太了解,你能不能大概帮我介绍一下?”
女人闻言,却是歉然地回答,“我对这些也不是很懂,要不你跟我回村,让我父亲给你讲一讲,他可是在府城待过的。”
于是两人收拾行囊,快步向村子里走去。
一路上边走边聊,冯君就知道了,这女人叫郎大妹,她的父亲叫郎震,年轻时走南闯北,在军中服役过,也在府城做过几年的镖头,他的左手,就是保镖的时候被人斩掉的。
村子周边,有简单的篱笆,见到郎大妹回来,还带了一个衣着古怪的年轻男人,村子里顿时跑出十几号人来围观。
不过令冯君郁闷的是,虽然他救了郎大妹,但是村里人对他并没有多么热情,就远远地围观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有一点冷漠,那是刻意营造出来的距离感。
郎震听说之后,倒是出来了,可是他对冯君的态度,也不甚热情,大致听完女儿的陈述之后,他冲着冯君一拱手,“多谢阁下出手相助,不知道你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
冯君想一想之后回答,“我本来就是居无定所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我打算在村子里借助两天,不知道可否?”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人大叫了起来,“这不可能,我们村子拒绝外人住宿!”
此人年约二十出头,两鬓长了浓浓的络腮胡,若不是看他年轻而清澈的眼神,说他是三十岁,也有人信。
郎大妹一听这话,顿时大怒,“贾兴旺,你家姑丈来村子的时候,谁撵过他们?”
络腮胡看她一眼,着急地发话,“大妹,我看此人古怪,你要小心他是流贼……我姑丈是我家亲人,为何不能住村子?你跟这异乡人,又有什么关系?”
郎大妹一听就着急了,“流贼,他怎么可能是流贼?他救了我!”
“换给我,我也会救呀,”贾兴旺也有点急眼了,“大妹,你一向老实,小心被人骗了,这些异乡人,最不可信了,禁止外乡人住村子,最早可是郎叔提议,定为村规的。”
冯君闻言,拿眼去看郎震。
断臂大叔点点头,沉声发话,“外乡人不比本地人,他们做了坏事,直接跑掉就行了,我不赞成他们住进村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冯君已经大致能听懂对方的话了,闻言他大怒,“郎叔,我怎么说也是救了你的女儿,你就是这么报答恩人的?”
“独狼说得可是不错,”远处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就见一名粗壮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此人的面貌,跟贾兴旺有七分相像。
他大声地笑着,“外乡人,你若是想借宿,住到村子外面,我们不撵你,猛兽轻易也不可能过来,你是安全的……这是山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那行,”冯君淡淡地点头,“我救人本来就是随心的,也不图你们什么,既然此处不欢迎我,我离开就是了。”
络腮胡冲着他狞笑,“你想得倒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把我小湖村当什么了?”
“兴旺!”郎震冷哼一声,脸也拉下来了,“你爹这个村长在,还轮不到你说话!”
“郎叔,”贾兴旺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我是为了大妹好,这异乡人形容古怪,难保不是山贼的探子。”
看得出来,他对郎大妹有着异乎寻常的关切。
“山贼的探子?哼!”郎震没好气地看他一眼,“山贼的探子,会随身携带灵猬的刺?”
“嗯?”冯君奇怪地看他一眼,探手摸一摸背后那根一米来长的硬刺。
这根硬刺,是他在电网旁边捡到的,那刺猬撞断电网之后,被吓坏了,强行跑了,现场的电网,却扯下它一根刺来。
冯君拿起那根刺把玩一阵,发现这根刺异常坚硬,石头上都能扎个眼出来,论锋利不比瑞士军刀差多少,论坚硬还犹有过之。
所以他将这根刺背到了背上,此物能当长剑用,又不那么扎眼,正合适他四处游历时使用。
不过郎震这眼光,也非同一般,隔着老远,竟然认出了此物的根脚。
冯君见他识货,忍不住拔出了背上的灵猬长刺,笑着发话,“此物是我捡的。”
“不可能是捡的,”郎震摇摇头,很肯定地发话,“我还没有老眼昏花,这根刺上含有浓烈的生机和怨气,肯定是活取的,年轻人你就不要嘴硬了。”
“佩服,”冯君笑着一拱手,“就是我活取的,不过,也真是碰巧了……我打不过那家伙。”
郎震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你肯定打不过它,那是灵猬,咱全村都上,也不过是送菜。”
冯君听到这里不想走了,他饶有兴趣地发问,“那附近这山里,有灵猬吗?”
郎震还没来得及说话,贾兴旺就大声嘲笑了起来,“哈哈,灵猬,山里要是有灵猬,我们还敢在这里住吗?真是白痴。”
冯君实在是厌倦了这个人,而且这个村子的人,似乎对他都没有好感,就连郎家人,都没有念他救人的好。
这一刻,他心里真的腻歪透了,于是转身走出了村子,“既然你们不欢迎,那我在村子旁歇息好了。”
当天傍晚时分,天上下起了小雨,在村子旁露天歇息的冯君取出了雨布,搭了一个窝棚,又在周边撒一点驱虫药,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天放晴了,就离开这破地方。
当然,他感受得到,村里还有不少好奇的眼睛,在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不过这也无所谓了,他不喜欢这个冷漠的村子。
然而,就在他搭起窝棚后不久,郎大妹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孩子,一个十二三岁,一个七八岁,正是她的两个弟弟。
她的手里拎着一个带着盖子的瓦罐,盖口处还冒着热气。
她冒着雨走到了窝棚下,笑着将瓦罐递过去,“这是家里熬的肉粥,天气这么冷,喝一点驱驱寒气,省得生病。”
冯君的大背包里,其实是有液化气炉子的,不过此刻不太方便使用,连热水都不方便烧。
所以他也没有推辞,将瓦罐接过来,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双筷子。
郎大妹的两个弟弟则是好奇地打量着雨棚,那个大一点的男孩见到雨水从雨布上滚落,甚至很好奇地扯了扯雨布,很轻微的那种力道。
小一点的男孩也想拽一下雨布,但是够不着,不过很快地,他就被肉粥的香味勾引了过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瓦罐,竟是舍不得挪开。
冯君听得就是一嘬牙,这女人看起来,经常做这种事?“你杀过很多人吗?”
“不多,”女人摇摇头,很干脆地回答,“就杀过三个,不过只有这一次,能捡东西。”
说到最后,她的脸上,竟然露出了淡淡的、满足的笑意。
你杀过三个?冯君听得暗暗咋舌:尼玛,这个空间……还真是有点残酷啊。
女人见他不说话,弯下身子拎起地上的尸体,两条健壮的大腿快步如飞,走到二十余米外的山坡处,将手上的尸体用力甩出。
赤、裸的尸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出二十余米之后,向山坡下落去,然后在灌木丛中一阵滚动,最终消失不见。
扔下尸体之后,女人一脸平静地走了回来,“用不了几天,他的尸体就会被虫蚁吃光……他的刀剑你不要吗?”
冯君见她神态自然,心中又是忍不住一颤,这个女人的心理,真的好强大。
做为地球界的守法公民,他这也是第一次杀人,自认能如此自然地杀人,没有太大的不适,已经算得上心狠手辣,心理素质超群了。
但是跟这女人比起来,他却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人家这种神态自若,真的比不了。
不过说起战利品,他还是要争一下的,“刀归你了,我对那把剑有点好奇。”
女人也没觉得意外,事实上,这里的规矩是,双方合作杀人,战利品肯定也是要平分的,此前这男人不要衣服倒也算了,要是连刀剑也不要,她都要怀疑对方的真正意图了。
所以她很干脆地点点头,“那把剑确实比刀好,应该是武师的武器,伪战器,不过那也意味着麻烦,我倒是更喜欢这把砍刀……这么大一块铁,实用。”
冯君一听这话,怎么有点我占了便宜的感觉呢?
于是他又强调一遍,“既然我要了这把剑,你的那个亚灵青笋,就不用分给我了。”
“那怎么可以?”女人眼睛一瞪,“我郎家人从来是讲规矩的,你帮我保护了战利品,有资格分一半,要不是你,我可能会把命都丢了。”
冯君也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分纠缠,只是好奇地问一句,“这亚灵青笋……没这把剑贵吧?”
“这可不一定,”女人摇摇头,“亚灵青笋,巅峰武师都用得着……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是珍稀药材,不像长剑这种兵器,可以重复锻造。”
冯君笑着点点头,“原来如此……我是异乡人,对这里的情况不太了解,你能不能大概帮我介绍一下?”
女人闻言,却是歉然地回答,“我对这些也不是很懂,要不你跟我回村,让我父亲给你讲一讲,他可是在府城待过的。”
于是两人收拾行囊,快步向村子里走去。
一路上边走边聊,冯君就知道了,这女人叫郎大妹,她的父亲叫郎震,年轻时走南闯北,在军中服役过,也在府城做过几年的镖头,他的左手,就是保镖的时候被人斩掉的。
村子周边,有简单的篱笆,见到郎大妹回来,还带了一个衣着古怪的年轻男人,村子里顿时跑出十几号人来围观。
不过令冯君郁闷的是,虽然他救了郎大妹,但是村里人对他并没有多么热情,就远远地围观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有一点冷漠,那是刻意营造出来的距离感。
郎震听说之后,倒是出来了,可是他对冯君的态度,也不甚热情,大致听完女儿的陈述之后,他冲着冯君一拱手,“多谢阁下出手相助,不知道你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
冯君想一想之后回答,“我本来就是居无定所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我打算在村子里借助两天,不知道可否?”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人大叫了起来,“这不可能,我们村子拒绝外人住宿!”
此人年约二十出头,两鬓长了浓浓的络腮胡,若不是看他年轻而清澈的眼神,说他是三十岁,也有人信。
郎大妹一听这话,顿时大怒,“贾兴旺,你家姑丈来村子的时候,谁撵过他们?”
络腮胡看她一眼,着急地发话,“大妹,我看此人古怪,你要小心他是流贼……我姑丈是我家亲人,为何不能住村子?你跟这异乡人,又有什么关系?”
郎大妹一听就着急了,“流贼,他怎么可能是流贼?他救了我!”
“换给我,我也会救呀,”贾兴旺也有点急眼了,“大妹,你一向老实,小心被人骗了,这些异乡人,最不可信了,禁止外乡人住村子,最早可是郎叔提议,定为村规的。”
冯君闻言,拿眼去看郎震。
断臂大叔点点头,沉声发话,“外乡人不比本地人,他们做了坏事,直接跑掉就行了,我不赞成他们住进村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冯君已经大致能听懂对方的话了,闻言他大怒,“郎叔,我怎么说也是救了你的女儿,你就是这么报答恩人的?”
“独狼说得可是不错,”远处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就见一名粗壮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此人的面貌,跟贾兴旺有七分相像。
他大声地笑着,“外乡人,你若是想借宿,住到村子外面,我们不撵你,猛兽轻易也不可能过来,你是安全的……这是山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那行,”冯君淡淡地点头,“我救人本来就是随心的,也不图你们什么,既然此处不欢迎我,我离开就是了。”
络腮胡冲着他狞笑,“你想得倒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把我小湖村当什么了?”
“兴旺!”郎震冷哼一声,脸也拉下来了,“你爹这个村长在,还轮不到你说话!”
“郎叔,”贾兴旺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我是为了大妹好,这异乡人形容古怪,难保不是山贼的探子。”
看得出来,他对郎大妹有着异乎寻常的关切。
“山贼的探子?哼!”郎震没好气地看他一眼,“山贼的探子,会随身携带灵猬的刺?”
“嗯?”冯君奇怪地看他一眼,探手摸一摸背后那根一米来长的硬刺。
这根硬刺,是他在电网旁边捡到的,那刺猬撞断电网之后,被吓坏了,强行跑了,现场的电网,却扯下它一根刺来。
冯君拿起那根刺把玩一阵,发现这根刺异常坚硬,石头上都能扎个眼出来,论锋利不比瑞士军刀差多少,论坚硬还犹有过之。
所以他将这根刺背到了背上,此物能当长剑用,又不那么扎眼,正合适他四处游历时使用。
不过郎震这眼光,也非同一般,隔着老远,竟然认出了此物的根脚。
冯君见他识货,忍不住拔出了背上的灵猬长刺,笑着发话,“此物是我捡的。”
“不可能是捡的,”郎震摇摇头,很肯定地发话,“我还没有老眼昏花,这根刺上含有浓烈的生机和怨气,肯定是活取的,年轻人你就不要嘴硬了。”
“佩服,”冯君笑着一拱手,“就是我活取的,不过,也真是碰巧了……我打不过那家伙。”
郎震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你肯定打不过它,那是灵猬,咱全村都上,也不过是送菜。”
冯君听到这里不想走了,他饶有兴趣地发问,“那附近这山里,有灵猬吗?”
郎震还没来得及说话,贾兴旺就大声嘲笑了起来,“哈哈,灵猬,山里要是有灵猬,我们还敢在这里住吗?真是白痴。”
冯君实在是厌倦了这个人,而且这个村子的人,似乎对他都没有好感,就连郎家人,都没有念他救人的好。
这一刻,他心里真的腻歪透了,于是转身走出了村子,“既然你们不欢迎,那我在村子旁歇息好了。”
当天傍晚时分,天上下起了小雨,在村子旁露天歇息的冯君取出了雨布,搭了一个窝棚,又在周边撒一点驱虫药,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天放晴了,就离开这破地方。
当然,他感受得到,村里还有不少好奇的眼睛,在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不过这也无所谓了,他不喜欢这个冷漠的村子。
然而,就在他搭起窝棚后不久,郎大妹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孩子,一个十二三岁,一个七八岁,正是她的两个弟弟。
她的手里拎着一个带着盖子的瓦罐,盖口处还冒着热气。
她冒着雨走到了窝棚下,笑着将瓦罐递过去,“这是家里熬的肉粥,天气这么冷,喝一点驱驱寒气,省得生病。”
冯君的大背包里,其实是有液化气炉子的,不过此刻不太方便使用,连热水都不方便烧。
所以他也没有推辞,将瓦罐接过来,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双筷子。
郎大妹的两个弟弟则是好奇地打量着雨棚,那个大一点的男孩见到雨水从雨布上滚落,甚至很好奇地扯了扯雨布,很轻微的那种力道。
小一点的男孩也想拽一下雨布,但是够不着,不过很快地,他就被肉粥的香味勾引了过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瓦罐,竟是舍不得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