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击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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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黎想回家之后跟麻婆说了孙小燕的事情,黎想的本意是为金珠几个高兴,他觉得孙小燕有了自己的小孩之后,肯定会一心跟杨大山过日子,不会来找金珠几个的麻烦。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应该是好事,反正金珠几个也没指着杨大山养家,只要他们不来添乱就成。
可麻婆听了却摇头。
她说孙小燕有了孩子之后,肯定不能带着孩子去打工,那么问题就来了,孙小燕要么把孩子丢在家里让周水仙带;要么,她就放弃打工,自己在家带孩子。
把孩子留在家里让周水仙带不太可能,孙小燕三十岁了好容易生个孩子,肯定看得比眼珠子还重,她能放心交给周水仙?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孙小燕自己留在家里带孩子,至于杨大山,倒是有可能仍旧出去打两年工。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啊?那个后妈要生孩子了?还要住在家里不走了?”金柳听了黎想的话都要哭出声来。
“这可怎么办?那我们的鸡鸭鹅怎办?”金杨担心的是家里又要损失不少钱财了,不用说,孙小燕如果在家生孩子,肯定得三天两头杀鸡宰鸭的。
“大姐,我们能不能只要爸爸不要小燕姨?”金牛撇着嘴问。
他一直对杨大山走之前那红红的眼圈记忆犹新,觉得爸爸也蛮可怜的。
“你傻呀,爸爸宁可要小燕姨也不要我们,你还想要爸爸?”金杨不高兴地横了金牛一眼,对她来说,杨大山这个父亲有还不如没有。
“好了。没事的,你们都别慌,阿想哥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小燕姨刚做完手术,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孩子?”金珠出言安慰大家。
“那哪有准?兴许很快就有了。”金杨嘟着嘴说道,声音也带着一点哭腔了。
“对不起,我也是急糊涂了。你们的小燕姨刚做完手术。不会有这么快有孩子的,我说的是以后可能会有。”黎想说完对金珠歉然一笑。
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这些话应该私下跟金珠说。毕竟金杨几个还小,遇事肯定慌,看他们今天吓成这样,只怕从今往后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谢谢你的提醒。不然的话我们都没想到这一层,到时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就更麻烦了。”金珠没有怪罪黎想的意思。
她原先心里想的跟黎想一样简单。也是觉得孙小燕有孩子了,他们会在外面组织一个新的家庭,不会再来打扰他们,却忽略了一点。他们打工的在外面没法带孩子。要不然杨大力和林月梅两口子也不会把金杏和金宝丢下这么多年。
想到这,金珠对金杨几个说:“你们放心,如果她年底回来不走了。我们就把这鸡鸭鹅都卖了,我们搬出去住。”
金珠心里真就这么想的。如果让她长期和孙小燕生活在一起,她宁可带着金杨几个搬出来住,反正她是绝对不去伺候孙小燕的。
“搬出去?”黎想听了摇摇头,“那不太现实,好歹你们现在一年的米粮和菜蔬都不用花钱买,还能养点鸡鸭鹅挣点钱,可搬出去之后呢?”
是啊,搬出去之后,孙小燕还会同意给金珠几个一年的米粮吗?
光米粮和菜蔬这一块金珠一年至少要花五千块钱,而鸡鸭鹅那边要少挣三四千块钱,这里外里的一年损失*千块钱,如此一来,金珠手里的那三万多块钱恐怕连高中毕业都撑不到。
金珠一下被问住了。
这笔账她还没算过来呢。
上一世的金珠就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她也没有遇事先算账的习惯。
“大姐,我们还是别吃鸡了吧,多攒点钱。”金杨先一步算过账来了。
这个时候对金杨来说,多一百块钱都是好的。
“吃鸡?吃什么鸡?”黎想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天本来是一个高兴的日子,想杀一只大公鸡给大家改善一下伙食,结果却被你搅了。”金珠的语气也有些沮丧。
当然不是对黎想,而是对即将到来的不可知的未来。
“就听金杨的吧,拿去卖了,过两天该进伏天了,当地有伏天吃公鸡的说法,说是去湿气,大公鸡好卖。”黎想说,丝毫没有被金珠的情绪左右。
“那我明天就去。”金杨迫不及待地说。
“难得阿想哥在,今天我们还是杀一只大家一起吃吧。”
金珠一听伏天吃公鸡去湿气,反倒下定了决心杀鸡,不光为她姐四个,也为黎想和麻婆。
南方潮湿多雨,当地有不少人得风湿病的,金珠可不想将来老了去后悔年轻时没有保养好。
“别,还是卖了吧。”黎想念了一年高中,知道高中的花销比初中多多了,他一个人麻婆尚且负担不过来,金珠要负担四个,这压力可想而知了。
“听我的没错,不差这只鸡。阿想哥,你在城里消息灵通,要是发现哪里有什么有奖征文大赛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挣回来好几只鸡呢。”
黎想听了这话噗嗤一笑,情不自禁地动手敲了下金珠的头,“这么自信,好像那奖金就放在那里等着你去取一样。”
“那当然,就算写文章挣不到钱,我还能做衣服,还能包粽子去卖,家里还有那些鸡鸭鹅呢,钱是挣不完的,身体却不一样,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正是在长身体的时期,所以我们更要对自己好一点,万一影响了将来的身高,岂不舍本逐末?”
金珠没提湿气这个原因,因为他们年龄太小,现在提风湿病可能金杨几个都理解不了,直接说影响身高更直观些。
还有一点,自从金珠知道杨琴和吴露她们都来了葵水之后。她真的有些担心自己的这具身体,因为她比她们两个都大,她的生日是五月份,已经满了十三周岁了,而杨琴是七月份的,吴露是八月底的,她们两个都是半年前就发育了。金珠到现在一点动静没有。说不定就是以前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黎想见金珠把话说到这份上,笑了笑,“难怪他们都说你嘴皮子厉害。一套一套的,要不,你以后上大学学法律专业,专门当律师帮别人打官司挣钱。别浪费了你这口才。”
“你这话题转的也快,现在说的是杀鸡的问题。”金珠没接黎想这话茬。
古代是没有女讼师的。而且讼师这个职业在古代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金珠一听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未来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为她发现这个时空很多东西都跟她曾经生活的时空大不一样了。很多她曾经以为低贱的行业,在这里却备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说的什么服装设计师,金珠后来听杨琴说过。顶级的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一件手工缝制的礼服最贵的能卖到几十万块钱。而且门槛还相当的高;还有那些什么歌星影星,随便一亮相挣的钱至少也是六位数,可在古代,那绝对是一个低贱的职业;再有黎想刚才说的律师,听他的口气也好像是一份蛮体面的工作,跟金珠认知的讼师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她也不着急,反正还有五年的时间去考虑,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她却认知这个世界吧?
金杨虽然没听懂什么叫“舍本逐末”,但是她听懂了一点,这只鸡肯定是要吃的,否则的话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身高。
“那就杀*。”金杨举手同意了,并自告奋勇要带黎想去捉鸡。
谁不希望自己长得高一些,漂亮一些?
“哦,杀鸡了,有鸡肉吃了哦。”金柳和金牛两个的注意力也很快被转移了,他们两个只是单纯地馋了。
家里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杀鸡,可那时候一般都是几家子在一起吃饭,轮到他们都吃不上几块鸡肉,哪有不馋的道理?
金珠见金杨和黎想去捉鸡了,自己是不敢去看的,便带着金柳把新买的棉布过了一遍水晾上,然后上楼去裁剪了。
三天前考完试,她便开始做连衣裙了,联想到村子里有不少女孩子喜欢那套学生裙,金珠也想做几条拿到田家寨那边去碰碰运气,那边的小学规模比杨家寨小学大多了,家里也富裕多了。
待金珠裁完六条背带裙下楼时,黎想已经把鸡收拾干净了,正穿着一套围裙站在案板前麻利地剁鸡呢。
“你真的会杀鸡?”金珠看了看黎想那细长的手指,那本应该拿画笔的手,却拿了柴刀拿了菜刀,金珠对他颇为惺惺相惜,就像她自己,曾经的琴棋书画如今全换成了柴米油盐。
“快上楼去吧,今天我来做这道菜。”黎想见金珠站在他身后,怕金珠看到这血呼啦的鸡身再次晕倒,忙转过身来撵她。
“你会做?”金珠再次对他刮目了。
她知道这个时空的男子基本都会进厨房做饭,不过那都是在重要的场合,比如说年节、祭祀、家里来客等情况下,杨大山就是这样的。
可黎想才多大?
不过转而一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杨金珠的父母离婚时她才九岁,不也被逼着学会了做饭洗衣服照顾弟弟和妹妹?
“想什么呢?”黎想见金珠看着自己明显走神了,问。
“在想一句话,聪明的人是不是学什么都快?”
“你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黎想的眼睛看着金珠,满满的都是笑意,因为那正是他想对金珠说的。
“当然是夸你,正好,我跟着你学学这道菜。”金珠笑着坐到了灶台前,准备给他打下手,烧火。
黎想见了也不再撵她。
金珠见他把鸡块剁好了,在开水里过了一遍,去掉血水,然后在锅里放入一大勺的油,放几粒冰糖下锅,把鸡块煸出微黄,出了香味,再放入大量的生姜和干红椒以及几粒花椒一起煸炒,最后倒一大碗米酒小火焖干。
黎想做的时候,香味传了出去,金杨几个都钻了进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夸起了黎想。
其实,要依金杨几个的意思,是想把黎想留下来大家一起吃,不过金珠没同意,她用大碗给黎想盛了满满一大碗鸡肉让他端回去。
只是,金珠没想到的是,黎想刚端着鸡肉出了金珠家的门,周水仙就带着金杏和金宝来了。
原来,村子里有人看到了黎想和金杨在后面菜地里杀鸡,也有人闻到了金珠家传出去的烧鸡公香味,猜想金珠家到底是什么好日子,竟然舍得杀鸡吃了。
传来传去的,就有人说是因为黎想回来了,所以金珠才杀鸡的,毕竟谁都知道黎想现在跟金珠家走得近,没少带着金珠家几个去赶圩卖东西。
村子里就这么大地方,一个多小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周水仙的耳朵里,周水仙虽说现在不大敢上门来找金珠的麻烦,可是听说金珠杀鸡给黎想吃,这个她就不能不管了。
“金珠婆。”黎想见周水仙怒气冲冲地走来,忙站住了。
“阿想啊,虽说你救了我们家这几个短命鬼的命,我们怎么对你好也不过分,可你是个男孩子,又不小了,成天往几个女娃家里钻,让村子里的人看到了,说出点什么不好听的话来我们倒是没关系,就怕你外婆受不了,你该不会忘了你妈妈是怎么死的吧?”
金珠在里面听见周水仙的大嗓门,忙跑了出来,听到周水仙的话,金珠看向了黎想,黎想的脸此刻一片煞白,手也有些哆嗦起来。
金珠顾不上说什么,从他手里接过这碗鸡肉,可巧这时金杨几个也出来了,金珠把碗递给金杨。
黎想傻呆呆地看着金珠,想要说什么,嘴唇挪动了两下,却又说不出来,金珠看着这样的黎想,眼泪夺眶而出。
“金杨,金牛,你们两个送阿想哥回去。”金珠怕周水仙的嘴里还会说出什么伤人的话来,黎想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被击垮的。
谁知金珠的话刚说完,听到消息的麻婆赶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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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黎想回家之后跟麻婆说了孙小燕的事情,黎想的本意是为金珠几个高兴,他觉得孙小燕有了自己的小孩之后,肯定会一心跟杨大山过日子,不会来找金珠几个的麻烦。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应该是好事,反正金珠几个也没指着杨大山养家,只要他们不来添乱就成。
可麻婆听了却摇头。
她说孙小燕有了孩子之后,肯定不能带着孩子去打工,那么问题就来了,孙小燕要么把孩子丢在家里让周水仙带;要么,她就放弃打工,自己在家带孩子。
把孩子留在家里让周水仙带不太可能,孙小燕三十岁了好容易生个孩子,肯定看得比眼珠子还重,她能放心交给周水仙?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孙小燕自己留在家里带孩子,至于杨大山,倒是有可能仍旧出去打两年工。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啊?那个后妈要生孩子了?还要住在家里不走了?”金柳听了黎想的话都要哭出声来。
“这可怎么办?那我们的鸡鸭鹅怎办?”金杨担心的是家里又要损失不少钱财了,不用说,孙小燕如果在家生孩子,肯定得三天两头杀鸡宰鸭的。
“大姐,我们能不能只要爸爸不要小燕姨?”金牛撇着嘴问。
他一直对杨大山走之前那红红的眼圈记忆犹新,觉得爸爸也蛮可怜的。
“你傻呀,爸爸宁可要小燕姨也不要我们,你还想要爸爸?”金杨不高兴地横了金牛一眼,对她来说,杨大山这个父亲有还不如没有。
“好了。没事的,你们都别慌,阿想哥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小燕姨刚做完手术,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孩子?”金珠出言安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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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先心里想的跟黎想一样简单。也是觉得孙小燕有孩子了,他们会在外面组织一个新的家庭,不会再来打扰他们,却忽略了一点。他们打工的在外面没法带孩子。要不然杨大力和林月梅两口子也不会把金杏和金宝丢下这么多年。
想到这,金珠对金杨几个说:“你们放心,如果她年底回来不走了。我们就把这鸡鸭鹅都卖了,我们搬出去住。”
金珠心里真就这么想的。如果让她长期和孙小燕生活在一起,她宁可带着金杨几个搬出来住,反正她是绝对不去伺候孙小燕的。
“搬出去?”黎想听了摇摇头,“那不太现实,好歹你们现在一年的米粮和菜蔬都不用花钱买,还能养点鸡鸭鹅挣点钱,可搬出去之后呢?”
是啊,搬出去之后,孙小燕还会同意给金珠几个一年的米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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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一下被问住了。
这笔账她还没算过来呢。
上一世的金珠就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她也没有遇事先算账的习惯。
“大姐,我们还是别吃鸡了吧,多攒点钱。”金杨先一步算过账来了。
这个时候对金杨来说,多一百块钱都是好的。
“吃鸡?吃什么鸡?”黎想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天本来是一个高兴的日子,想杀一只大公鸡给大家改善一下伙食,结果却被你搅了。”金珠的语气也有些沮丧。
当然不是对黎想,而是对即将到来的不可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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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阿想哥在,今天我们还是杀一只大家一起吃吧。”
金珠一听伏天吃公鸡去湿气,反倒下定了决心杀鸡,不光为她姐四个,也为黎想和麻婆。
南方潮湿多雨,当地有不少人得风湿病的,金珠可不想将来老了去后悔年轻时没有保养好。
“别,还是卖了吧。”黎想念了一年高中,知道高中的花销比初中多多了,他一个人麻婆尚且负担不过来,金珠要负担四个,这压力可想而知了。
“听我的没错,不差这只鸡。阿想哥,你在城里消息灵通,要是发现哪里有什么有奖征文大赛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挣回来好几只鸡呢。”
黎想听了这话噗嗤一笑,情不自禁地动手敲了下金珠的头,“这么自信,好像那奖金就放在那里等着你去取一样。”
“那当然,就算写文章挣不到钱,我还能做衣服,还能包粽子去卖,家里还有那些鸡鸭鹅呢,钱是挣不完的,身体却不一样,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正是在长身体的时期,所以我们更要对自己好一点,万一影响了将来的身高,岂不舍本逐末?”
金珠没提湿气这个原因,因为他们年龄太小,现在提风湿病可能金杨几个都理解不了,直接说影响身高更直观些。
还有一点,自从金珠知道杨琴和吴露她们都来了葵水之后。她真的有些担心自己的这具身体,因为她比她们两个都大,她的生日是五月份,已经满了十三周岁了,而杨琴是七月份的,吴露是八月底的,她们两个都是半年前就发育了。金珠到现在一点动静没有。说不定就是以前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黎想见金珠把话说到这份上,笑了笑,“难怪他们都说你嘴皮子厉害。一套一套的,要不,你以后上大学学法律专业,专门当律师帮别人打官司挣钱。别浪费了你这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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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未来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为她发现这个时空很多东西都跟她曾经生活的时空大不一样了。很多她曾经以为低贱的行业,在这里却备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说的什么服装设计师,金珠后来听杨琴说过。顶级的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一件手工缝制的礼服最贵的能卖到几十万块钱。而且门槛还相当的高;还有那些什么歌星影星,随便一亮相挣的钱至少也是六位数,可在古代,那绝对是一个低贱的职业;再有黎想刚才说的律师,听他的口气也好像是一份蛮体面的工作,跟金珠认知的讼师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她也不着急,反正还有五年的时间去考虑,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她却认知这个世界吧?
金杨虽然没听懂什么叫“舍本逐末”,但是她听懂了一点,这只鸡肯定是要吃的,否则的话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身高。
“那就杀*。”金杨举手同意了,并自告奋勇要带黎想去捉鸡。
谁不希望自己长得高一些,漂亮一些?
“哦,杀鸡了,有鸡肉吃了哦。”金柳和金牛两个的注意力也很快被转移了,他们两个只是单纯地馋了。
家里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杀鸡,可那时候一般都是几家子在一起吃饭,轮到他们都吃不上几块鸡肉,哪有不馋的道理?
金珠见金杨和黎想去捉鸡了,自己是不敢去看的,便带着金柳把新买的棉布过了一遍水晾上,然后上楼去裁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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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会杀鸡?”金珠看了看黎想那细长的手指,那本应该拿画笔的手,却拿了柴刀拿了菜刀,金珠对他颇为惺惺相惜,就像她自己,曾经的琴棋书画如今全换成了柴米油盐。
“快上楼去吧,今天我来做这道菜。”黎想见金珠站在他身后,怕金珠看到这血呼啦的鸡身再次晕倒,忙转过身来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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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呢?”黎想见金珠看着自己明显走神了,问。
“在想一句话,聪明的人是不是学什么都快?”
“你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黎想的眼睛看着金珠,满满的都是笑意,因为那正是他想对金珠说的。
“当然是夸你,正好,我跟着你学学这道菜。”金珠笑着坐到了灶台前,准备给他打下手,烧火。
黎想见了也不再撵她。
金珠见他把鸡块剁好了,在开水里过了一遍,去掉血水,然后在锅里放入一大勺的油,放几粒冰糖下锅,把鸡块煸出微黄,出了香味,再放入大量的生姜和干红椒以及几粒花椒一起煸炒,最后倒一大碗米酒小火焖干。
黎想做的时候,香味传了出去,金杨几个都钻了进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夸起了黎想。
其实,要依金杨几个的意思,是想把黎想留下来大家一起吃,不过金珠没同意,她用大碗给黎想盛了满满一大碗鸡肉让他端回去。
只是,金珠没想到的是,黎想刚端着鸡肉出了金珠家的门,周水仙就带着金杏和金宝来了。
原来,村子里有人看到了黎想和金杨在后面菜地里杀鸡,也有人闻到了金珠家传出去的烧鸡公香味,猜想金珠家到底是什么好日子,竟然舍得杀鸡吃了。
传来传去的,就有人说是因为黎想回来了,所以金珠才杀鸡的,毕竟谁都知道黎想现在跟金珠家走得近,没少带着金珠家几个去赶圩卖东西。
村子里就这么大地方,一个多小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周水仙的耳朵里,周水仙虽说现在不大敢上门来找金珠的麻烦,可是听说金珠杀鸡给黎想吃,这个她就不能不管了。
“金珠婆。”黎想见周水仙怒气冲冲地走来,忙站住了。
“阿想啊,虽说你救了我们家这几个短命鬼的命,我们怎么对你好也不过分,可你是个男孩子,又不小了,成天往几个女娃家里钻,让村子里的人看到了,说出点什么不好听的话来我们倒是没关系,就怕你外婆受不了,你该不会忘了你妈妈是怎么死的吧?”
金珠在里面听见周水仙的大嗓门,忙跑了出来,听到周水仙的话,金珠看向了黎想,黎想的脸此刻一片煞白,手也有些哆嗦起来。
金珠顾不上说什么,从他手里接过这碗鸡肉,可巧这时金杨几个也出来了,金珠把碗递给金杨。
黎想傻呆呆地看着金珠,想要说什么,嘴唇挪动了两下,却又说不出来,金珠看着这样的黎想,眼泪夺眶而出。
“金杨,金牛,你们两个送阿想哥回去。”金珠怕周水仙的嘴里还会说出什么伤人的话来,黎想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被击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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