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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至少可以给你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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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我至少可以给你一个家

    邵钧庭的眼神沉了一下,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那一点点若有似无的情愫徘徊在心底,他自己也说不明白。

    真要说起来——

    他真正第一次见到她,其实是在十年前他三哥的葬礼上。那件案子一直在调查,他在看守所里待了很久,连参加三哥的葬礼都是邵家运用特权让他特意出来了一天。

    满脸的胡渣一脸的戾气,所有人都觉得他是杀人犯,避之不及。江城所有的大户人家都来了葬礼,但没有一个人同他说话,看着三哥安静地躺在那里,他强忍着没有落泪,到了空无一人的后山,才终于蹲下身子,红了眼眶。

    就是那天,遇见了她。那时候她又瘦又小,却一点儿也不怕他,走过来,反倒摸了摸他的头:“大哥哥,你不要哭啦。你哭是因为你家里人上了天堂吗?我妈妈也是前两年就上了天堂。”

    “你不怕我?”他问道。

    小姑娘睁着乌黑溜圆的眼睛,道:“你都哭了,我为什么要怕你?”

    那是他三个月以来第一次露出了淡淡又酸涩的笑容,满脸的胡茬看过去有些吓人,特意扭过了头。

    小姑娘拧着眉,疑惑地问:“我要叫你叔叔还是要叫你哥哥?你姓邵对不对,我刚刚看到你了。”

    “对,你多大……”倒是挺聪明的小姑娘。

    “十岁。”

    “叫哥哥吧。”

    “胡子多的,是不是应该叫叔叔啊?”小姑娘有点疑惑。

    “……叫哥哥吧……你是哪家的孩子,叫什么?”大九岁而已,实在不想做叔叔。

    “明笙,我叫顾明笙。”小姑娘露出甜甜的笑容,从小包包里掏出了一把松仁糖塞在他手里,“你别哭啦,还想哭的话,就吃颗糖吧。我就是这么过来的。”

    说得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

    他捻开糖纸,拿起一颗扔进了嘴里,甜丝丝的,但心里好像确实没有那么涩了。

    小姑娘眨眨眼,说:“再见啦,邵叔叔。”

    还是坚持喊他叔叔。

    ……

    那天以后,他又回了看守所。那一把松仁糖他隔一段时间吃一颗,居然陆陆续续吃了几个月,直到从那里出来,飞去了美国。

    两年前,居然又遇见了她,她被人丢在他的床上,混混沌沌的,当婴儿般的皎洁、少女的清纯与女人的娇媚几种气质混杂在一起时,就是让男人最欲罢不能的状态。

    那天他在最后关头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因为她安静的模样,太过无辜。

    他不忍心,将她送了回去,抹去了一切痕迹。再见面时,她成为了他侄子的女朋友,本以为他们应该不会再有关联,但他怎么就闯入了她生命中的每一次意外呢?

    之前的出手相助,有感念,有不忍,也掺杂着一丝逗弄。

    但刚刚那一瞬,他确切地知道,自己动心了,男人对女人的动心。

    --

    “为什么?”明笙见他发呆,低低地又问了一声

    邵钧庭收起心思,一双黑眸里毫无情绪:“因为你……像小狗吧。”

    明笙眼里闪过一丝不自知的涩意,垂下头,看着自己湿漉漉的身子,不由自嘲道:“还真的像丧家之犬。”

    “不是丧家之犬。是流浪狗。”

    ……丧家犬和流浪狗,好像差不多的属性,明笙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解释这个。

    邵钧庭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幽深:“丧家犬毫无斗志。流浪狗还可再战。”

    “十年前,我离开家里,也是一条流浪狗。”他补充道。

    无限的黑暗之中,只有她给的一小簇微光。

    明笙有些错愕,他指的是他十年前去美国白手起家的日子吧,他当时离开邵家也像她今天这么的悲惨吗?他像捡小流浪狗一样捡了她,是因为共鸣吗?

    邵钧庭丢了一颗糖给她,眸子里有一种讳莫如深的情绪在暗涌:“我至少可以给你一个家。”

    明笙望着掌心里的那颗糖发了一会儿呆,抬头时,邵钧庭已经离开了。

    她拆开糖纸,将糖塞进嘴里,是松仁糖,甜甜的带着一点淡淡的松柏香。

    明笙愣了愣,突然就明白他口腔里那清冽的松香是哪里来的。不过,一个大男人还有爱吃松仁糖的啊?

    --

    明笙收好琴,洗了个热水澡,她这样跑出来,自然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只得披了一件浴袍走了出来。

    结果张婶就在浴室门口等着,见她出来,很是体贴地给她指路:“顾小姐,您的换洗衣服已经备好了,请跟我来。”

    张婶带她进了客房,拉开了那偌大的衣柜,琳琅满目的女装按照品牌逐排地陈列在里头。

    明笙目瞪口呆,这衣服比她家的还多……顾明珠的衣柜恐怕也要自叹弗如。但她上回来时,这里还是空空如也的,衣服还是让宋一照出门临时买的。

    “这是上次您走了之后四爷让人特意备下的。”张婶微笑着说道。

    明笙随手翻了几件,果真还都是她的号码,不过……连内衣都有,实在让明笙红了红脸,低咳了一声。

    张婶笑了笑,安静地退下,邵钧庭也没有再来找她。

    那夜,明笙是抱着那把琴,沉沉入睡的。

    一觉睡到了大天亮,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地睡过了。

    睡醒了,精神好像也养足了。明笙给自己斜扎了一个辫子,垂在胸前,看过去就像一个活泼泼的什么事也不曾遇到的小少女。

    梳妆台前堆着一些化妆品,连包装还没拆,不过看样子,又是个男人买的,化妆步骤也分不清,粉饼就买了三个。她原本还想画个淡妆,显得精神一些,但是看到那些化妆品的品牌,又收回了手。

    买化妆品的人大概就是把专柜上最贵的都搜罗回来了。

    她现在有很多“股份”,但一毛现金也没有,原先也没什么钱,柳芸会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撑门面,但生活费只给一点点,她的零花钱大多还是自己和白筱溪一起做兼职挣来的。梳妆台上的这些东西,她动了,一个也还不起,而她也不想欠他的。

    明笙洗了把脸,就下了楼,张婶不在,邵钧庭正在客厅的跑步机上跑步。他今天没穿西装,换了件运动服,整个人沐浴在晨曦里,显得阳光柔和了许多,但依旧英俊得让人心动。

    望着他踏在清辉里的高大背影,明笙突然想,邵钧庭这个人的清冷深沉,是不是都是包装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