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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死魂灵的“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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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直接杀死小兵儿,除了不轻不重的打过他几拳,踢过他两脚之外,我甚至都没有给他的人身造成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伤害。

    但当初正是因为我的暗中筹划,他才被赶出了九镇,才

    和一帮白粉佬鬼混在一起,最后落得横死在县城一家小旅馆里面的下场。

    当然,我可以安慰自己说:小兵儿这个人本身就不行,无论是性格还是品行都有很大的问题,就算我不赶走他,只要他不是洗心革面踏实做人,只要他还继续在这片弱肉强食冷血至极的江湖上厮混,那么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出大事,还是不会有好下场。

    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为自己辩解过,我没有别人想的那么理性。

    这些年来,眼看着自己一步一步的蜕变成了当初自己所恶心所讨厌的那种人,我的心里其实并不好受。

    有些时候,我近乎惩罚一般的把很多责任都扛在了自己肩上,把无数往事都刻在了自己心里。

    对于小兵儿这个人,到现在我依然谈不上喜欢;可是对于他的悲惨结局,我却也一直都怀有愧疚感。

    我常常都会想,如果换做是如今的我,如果当初我为人处世更加圆通包容和缓,那么,我们之间的故事是不是会不同,是不是会美好那么一点点。

    只可惜,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如果,这样的问题也永远都不会再有答案。

    所以,每想一次,我就会难受一次,可越是难受,我就越忍不住要去想。

    我以为自己会带着这种挥之不去的愧疚,一直到死亡的那天。

    毕竟,小兵儿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无法再报复,我也无法获得原谅。

    但毕竟世事无常,一饮一啄,都有前定。

    冥冥当中,多年之后,已经是身处危机焦头烂额的我,居然还是为当初的幼稚和鲁莽付出了该付的代价,迎来了小兵儿的复仇。

    当初小兵儿刚从乡下来到九镇闯江湖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在他的身边,还有着一个同村小兄弟,叫做万宝路。

    为什么叫万宝路呢?

    因为这个人当年出道江湖的原因和我有点像,我是因为《古惑仔》,而他则是因为刘德华主演的《天若有情》。

    身处城市备受欺凌的我看了《古惑仔》之后,揭竿而起,对着当时恨之入骨畏之如虎,如今回头看来却发现相对于漫长人生路而言也并不如何重要的仇人莫林,扬起了手中尖刀。

    而无所事事的乡村少年万宝路看完《天若有情》之后,记住的除了华弟的帅气之外,还有华弟手里那根青烟袅袅的白色万宝路。

    他以为万宝路就是人世间最好抽的烟,以为江湖就是热血男儿最浪漫的世界。

    所以,一个从没见过世界的乡下孩子,为了那根不曾抽过的白色万宝路,为了那根烟背后所代表的五彩缤纷的新生活,走上了江湖。

    从此以后,在别人或嘲讽或轻蔑的玩笑中,他也就变成了万宝路。

    小兵儿带着万宝路一起来到九镇之后,很快就投入了三哥的好友强北瓜门下。

    但是时间一长,已经被花花世界打开了双眼的万宝路就发现有些不对了。

    他觉得自己这位乡下的大哥,比起九镇的其它江湖人而言,并不像是之前想的那样强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托付未来的人。

    就连大哥的大哥,好像也并没有多大。

    于是,远远要比小兵儿聪明得多的万宝路,很快就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当小兵儿与我们兄弟刚刚认识之初,万宝路就曾经找到了我,他明确表态想要跟我。

    我也明确的拒绝了他。

    因为,我看不起他。

    除了看不起他背着大哥勾三搭四的没义气之外,我还看不起他和小兵儿一样油乎乎的头发,一样粗鄙而邋遢的卫生习惯,一样土里土气的乡音,以及一样贫寒的出身。

    就如同当年那些城里同学对我那样,我用同样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了这个年轻人。

    幼稚、狭隘而愚蠢。

    我一直都没有忘记当时万宝路脸上那种屈辱和不甘的脸色。

    我知道他恨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居然恨了我这么多年。

    莫欺少年穷,千万记住这句话。

    再后来,被我拒绝的万宝路,还是不甘心继续跟着小兵儿鬼混下去。

    就在小兵儿靠着强北瓜的关系刚刚拿到了啤酒机场的放篙子生意,走到了人生最巅峰的那段时间,心怀大志的万宝路居然选择了毫不犹豫的离他而去。

    他拜了并不嫌弃他鄙视他,也确实要比小兵儿强很多的阿标当大哥。

    这一步,对于他自己的人生来说,他并没有走错。

    可不幸的是,对于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我是一个江湖人,命中注定就是要踩着其它江湖人的身体一步步爬上山,或者是被人踩着成为踏脚石的。

    而万宝路恰好就接连两次成为了我的登顶之梯。

    继前一任大哥小兵儿被我摆平之后,他的第二任大哥阿标,与我之间又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很多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当中,阿标当然是付出最大代价的那一个。

    可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大哥都被我办了,办事过程中,万宝路这个当小弟又怎么可能毫发无损,不受一点伤害。

    他被贾义砍过三刀。

    不重!

    但那也是砍在了肉体凡胎上,破皮见血的三刀。

    尘世间的每个人都在被主宰。

    时代被气运主宰,大人物被时代主宰,而小人物则被大人物主宰。

    当年我还在九镇的时候,主宰我的是三哥,是老鼠;对于更厉害的廖光惠、皮春秋、关二、龙云这些人而言,我是不存在的。

    我的喜怒哀乐,我的恩怨情仇,我在同一片蓝天底下发生过的所有活生生的一切,他们都不知道,不关注,对于他们,都是零。

    我是一个被忽视的小人物。

    而万宝路对于我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并不想得罪他,也不想亲近他,更不会关注他。

    他的所有,我一无所知。

    哪怕是仇恨。

    洪波出事第二天,姚二哥的寿宴。

    万宝路就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