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何不死在初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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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形势之下,大屌肯定不会放过洪波,虽然我和大屌是朋友,有着相当不错的交情。

    但江湖人,就要做江湖事。

    大哥被人办,当小弟的就必须要出手替大哥打回去,天王老子也不能放过,这是本分。

    可是那一晚,大屌却并不准备履行这个本分,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对洪波怎么样。

    “顾不上的!胡钦,你应该明白,到那个地步了,只要是个人,脑壳里面就不会想打啊杀的。”

    这是大屌亲口给我说的话。

    我相信。

    哪怕他不给我说,我也能够想到,当时他一定是这样的心态。

    因为,当时的情况太凶险,一个选择错误,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绝对不允许浪费半点时间。

    兰博刀,实在是太有名。

    江湖上,知道它、使用它的人,远远不是只有险儿和洪波两个。

    一个人,在毫无防备之下被这种大杀器深深捅进了肚子里面,每个稍微有点经验的江湖人,立马都会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大屌、红杰都是风霜入命的老江湖了。

    他们怎么会不明白。

    所以,当时所有人的第一想法都是救人。

    先保住了老鼠这条命,后续的一切事情都好说;假若命没了,报不报仇的,也就变得没有丝毫意义。

    洪波的身高大概也就是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之间,瘦瘦小小,如果不是眼神里面的江湖气,乍一看去,完全看不出丝毫彪悍的感觉。

    大屌则天生牛高马大,从小又吃过很多苦,干过很多重活累活,本就磨出了一副健壮好身板,尤其是这几年开始有些发福之后,腆着肚子往人跟前一杵,就像是块门板一样结实敦厚。

    而且,人在情急之下,往往可以爆发出远超平日的潜力。

    就在看见洪波刚刚拔出刀的最初一瞬间,脑海中甚至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要出大事的时候,大屌就已经凭着多年江湖生涯培养出的本能,在内心对于老鼠的绝对忠诚驱使之下,用自己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冲了过去。

    这样的体形对比,再加上加速度和瞬间爆发力,洪波绝对不可能抵抗得了。

    如果大屌确实是想要洪波的命,那么他就不会仅仅只是用身体冲撞开洪波,然后双手一抱一掀这样的动作而已了。

    他会直接对着头部展开连续不停歇的迅猛攻击。

    这个道理,只要打过架的人都懂。大屌也是猛将,他打过的架不会比我们任何人少,他不可能不懂。

    他之所以没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不想复仇,他只想救人,把危险源远远隔开之后,好第一时间保住老鼠那条岌岌可危的性命。

    但讽刺的是,大屌当时要是直接展开复仇就好了。

    他的拳头再硬,攻势再猛,毕竟也只不过是多打了几架的平凡人,肉骨凡胎的并没有练过什么飞花摘叶,金刚入体的神功。

    洪波最多也就是遍体鳞伤,变成残废;运气好一点,说不定都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怎么算,都绝对不至于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只可惜,大屌的高抬贵手,理性选择,却并没有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后果。

    他确实保住了老鼠的命,也彻底毁掉了洪波。

    大屌冲过来的时候,洪波完全没有任何防范。

    不管是谁,一旦正在做着洪波当时那种极度暴戾冷血要人命的事情的时候,眼中除了目标之外,都绝不可能再关注其他的事物。

    这无关心理因素,而是生理决定,不是人力可以改动。

    所以,当大屌庞大的身躯撞击过来,顺势抱住了洪波,一把将他掀翻到栏杆外面的一刹那,猝不及防的洪波整个身体状态应该是完全放松的,人体的所有应激反应也都没有被激活。

    他只是在身体凌空的那一刻,凭着本能用手抓了一下栏杆。

    栏杆并不高,假如不抓这一下,洪波极有可能首先落地的就是躯体主干,或者屁股。

    那样的话,除了一点淤青之外,他屁事都不会有。

    可是这一抓,却让他整个人的下落姿势发生了彻底改变。他的上半身立刻翻转,以抓住栏杆的那只手为中心做了一个圆周运动,头下脚下的翻了过去,导致后脑和颈椎直接磕在了那个水泥台阶的边沿之上。

    那一磕,磕破了洪波的后脑,也磕断了他的颈椎。

    “这就是命,这就是命,胡钦,这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命。胡钦,你也不用多想,我不怪你!老子作孽作多了,出来混,就是要还!怪不得任何人,怪不得……”

    “钦哥,姗姗喜欢刘德华。最喜欢刘德华,她有一次就给我说过,如果我长得像刘德华就好哒,嗯嗯嗯嗯……她,她肯定是去香港,去看刘德华去了。嗯嗯嗯嗯,她最喜欢听,一起走过的日子……嗯嗯嗯,钦哥,是不是我们作孽做多了,我和她一起走过的日子怎么就这么短。”

    这是出事之后,大屌和洪波两人分别给我说的话。

    一个没哭,一个泪流满面。但是无一例外,每个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悔恨和回忆,每个人的说话声都从大变小,反复念叨,直到消失。

    刘珊珊、洪波、老鼠、大屌,同一个故事里面的四个当事人。

    一个容颜尽毁,人间蒸发,从此福薄缘浅生死难知;一个除了右手和脑袋能动之外,全身上下高位截瘫,如同行尸走肉般苟延残喘了几年,于2014年11月,趁着家人不在,用私自藏好的安眠药服毒自尽;一个身受重伤,险死还生,心神俱疲;还有一个,也注定要迎来他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

    一段情缘,四种凄凉。

    事到如今,我常常都会回想,在初相识的那一刻,他们应该又是怎样?

    少年青衫,红颜娇艳,天晴月朗,情意相传……

    那个时候的一切,应该都是美妙的,妙不可言。

    不管于人,或是于情,如果都能停留在当年,如果死在初见那一刻,是不是才算好到不能再好?

    这当然是一个悲剧,发生在坏人身上的悲剧,也同样是悲剧。

    但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坏人身上,又哪有发生在好人身上那般令人无言。

    事发多年之后,公元二零一六年七月,一个酷热难当的仲夏夜。

    刘珊珊那位牙牙学语,可爱天真的儿子,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长大成人。

    这些年间,残破的家庭,缺失的亲情,让这个有娘生无娘养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正在飞快崛起,以心黑手辣残忍刻薄而著名的江湖新晋狂徒,在某次酒后因为赌账纠纷,持刀伤人,重伤害入狱,判刑八年。

    被抓那天,再婚的父亲远在广东,正带着妻子和小儿子看电影;当年宠溺他也害了他的爷爷奶奶均已先后过世。

    而他的母亲,终生未曾再见。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关心这个孩子的成长、现在和未来。

    在故事最开始,他没有犯过错。

    可当故事结尾时,付出了最大代价的,却偏偏是他。

    这个故事结束了,却又远远没有结束。

    人在江湖,风霜入命,无数主动或者被动的恩怨情仇,如同蛛网一样密密麻麻地裹挟着局中每一个人,一层又一层,循环往复,无罔无极,没有尽头……

    君、元伯、小兵儿、洪波,一个一个走远了。

    罗佬、龙云、归丸子、李杰、阿字、刘进、和尚、一个接着一个搞定了。

    但是,金子军、义色、老鼠、方五、莫之亮,悟空、龙云……是不是又会一个接着一个地到来。

    到了那个时候,我的身边,又会有谁,转身离开?

    如果一切都停在未开始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更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冥王注定的命运一露面,

    那时候,没有婚歌、弦乐和舞蹈,

    死神终于来到了。

    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

    一旦出生了,求其次,

    是从何处来,尽快回到何处去。

    等他度过了荒唐的青年时期,

    什么苦难他能避免?

    嫉妒、决裂、争吵、战斗、残杀接踵而来。

    最后,那可恨的老年时期到了,

    衰老病弱,无亲无友。

    (希腊 福克勒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