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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将出腰中剑 直为斩楼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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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曾拥有着和廖光惠、皮财鱼、悟空、李老妈子、关老二一样的机会,他本可以成为一个更加强大,更加不可一世的人。

    可是,他还是败了。

    他曾经创立、曾经守护,也曾经被何勇继承的所有一切,都在胡少飞摧枯拉朽的复仇之下,化为了乌有。

    除了一抔黄土和那个虚无缥缈的传奇,对于这个世界,他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我不信这些。

    我从来不信“狭路相逢勇者胜”;也从来不信“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我唯一信的,或者都不能说信,我唯一觉得可以借鉴的就是“兵者,诡道也”。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他妈的什么定理。

    该当勇者的时候你就得当勇者;该冲动的时候,你也绝对不能谋定后动;该留情,要留情;该斩草除根,你留下一草一木,都是愚蠢。

    就因为我的这个思想,三哥曾经当面说我定性不够,也曾背后说我阳奉阴违。

    我从来都不服气,就算到现在也是。

    我认为,处世之道,如同用兵:“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用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乱而取之”……

    红尘万丈,千变万化,怎么可以一言以度。

    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方为真豪杰。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是我的想法,不是三哥。

    正如三哥不能改变我一样,我也不可能改变三哥。

    三哥,再一次实践了自己的两句人生格言。

    那血腥的一夜,确实是一个“谋定后动,日后好相见”的完美写照。

    从认识那天开始,缺牙齿始终都很讨厌我,处处针对我,我们之间还爆发过很严重的冲突。

    但是,我从来不认为他是我的敌人,他最多也只是我的对头而已。

    因为,他够不上。

    其实,我一直很理解他,甚至,在内心最深处,我可怜他。

    一个人打生打死,为了另一个人付出了所有,却始终没有得到对方的尊重,付出与得到的也从来都不是正比。

    如果是我,我也反。

    但缺牙齿也许值得可怜,却绝不值得同情。

    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应该归咎于他自己,他活该。

    他始终只认为义色是他的老大,义色才是他唯一值得尊重的人,除此之外,天第一,他第二。

    对于义色而言,缺牙齿的忠诚和奉献都足够了;可对于其他人而言,他就是一根不得不拔掉的刺。他永远都不会明白,他所唯一尊重的老大义色,也需要其他人的帮助。

    在所有其他人的帮助面前,他一个人的忠诚也好,奉献也罢,都不值一提。

    人,永远都不能与世界为敌。

    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注定终究只能背叛。

    而背叛,一定会带来惩罚。

    事发当晚,缺牙齿和朋友一起开车,来到九镇所属的那个县城的某家夜总会里面,唱歌、摇头、打盐(黑话,九镇当地流子对于吸食K粉的叫法),一帮人一直嗨到了凌晨一两点。

    原本,这家夜总会就开在我们县城最好的一家四星级宾馆里面。而且,在嗨之前,缺牙齿的朋友就已经帮众人在楼上开好了房间,完事上去休息就行。

    可是,嗨过了头,满身大汗几乎虚脱的缺牙齿却依然余兴不减,呼朋唤友的还想去吃点宵夜。

    一出宾馆大门,他们就遇到了劈头盖脸的残酷袭击。

    当时,缺牙齿怀里搂着一个女人,和另外七八个道上的朋友一起站在路边,等候着司机将车从宾馆停车场里面开来。

    可是,自己的车还没有来,原本悄无声息停在街道对面的另外两辆车却几乎同时打开了大灯,雪白的灯光照在了缺牙齿一行的身上,晃花了他们的双眼。

    向来就嚣张惯了的缺牙齿张口就骂,在骂声中,却看见那两辆车不但是打开大灯,而且还飞快地向着自己笔直开了过来。

    缺牙齿确实不算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聪明人。

    但是他绝对不蠢,打了这么多年的流,他不可能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他转身就跑。

    缺牙齿其实身手不错,当年连武晟都差点被他欺负了。

    要换作平日里,以他的经验反应和速度,他至少有八成的可能性跑掉。

    只可惜,那一晚,他嗨得太多,毒品的迷幻让他迟钝得就像是一头八百斤的大尾巴草猪。

    当他才跑出没有几步,车子已经停下,车门已经打开,一个手上拎着一把管杀的男人已经狂吼着一马当先往他冲了过来。

    这个人就是义色手下“八大金刚”中排行老三的——牯牛!

    很久之前,那个同样曾经被他劈翻在地上,落下了残疾,却大难不死,依旧生龙活虎的牯牛。

    人群在瞬间汇聚成一堆,却又在下一个瞬间如同烟花爆炸一般,四散开去。

    喊杀声、尖叫声、求饶声、痛骂声,在冰寒的夜色下震耳欲聋,响彻长街。

    那天,据说牯牛、癫子、团宝三人,拿着管杀,一路骂,一路砍,一路追,打打停停,一直赶了缺牙齿整整半条街。

    直到远处的警笛长鸣之声隐约传来;直到瘫倒在地的缺牙齿,已经被砍得像是一块丢弃在阴沟里面的卫生巾一样,血迹斑斑且邋遢不堪的时候;已经杀红了眼,浑然不觉的三人才被追砍其他人完毕,回过头来的幺鸡等人生拉硬拽,拖上了汽车,扬长而去。

    冰冷长街,空自留下了几个同样是爹生妈养,此刻却只能悲惨落魄,躺在自己的血泊当中苦苦挣扎呻吟的人。

    漫漫长夜,血如霜,夜阑静,谁家小儿啼鸣。

    人类,有三个最伟大也最玄奥的自问。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其他两个,我无法回答。

    但是,我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来处。

    这个“来处”,也许是一个地方,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段感情,也许只是一个对于旁人来说毫无意识的片段。

    但正因为这些东西,才造就了现在的你,它们,就是你的来处。

    我来自于三哥。

    如果没有遇见三哥,也许我过上的会是另外一种生活。

    我之所以是现在的胡钦,三哥教了我很多。

    记得刚出道的时候,某次闲聊,谈到彼此都极为喜爱的武侠小说——黄易先生所写的《覆雨翻云》时,三哥给我说:

    “小钦,你喜不喜欢朱元璋?”

    “一般,不是蛮喜欢。”

    “为什么?”

    “他活得太吃亏,太累。算计的也太多,连自己的儿子都算好了,他还信谁?他睡觉的时候,肯定会怕背后有人举着刀,人活到这个地步了还有什么意思呢?整天两面三刀的,都已经不像个男人了。三哥,你喜欢他啊?你不是说最喜欢烈震北的呢?”

    我望着三哥。

    当时,他笑了一下,艳阳当头下的这一笑,居然有着几缕让年少的我都能察觉出的落寞。他没有回答我的反问,只是轻轻摇了摇头,良久之后才说:

    “哈哈哈,小钦,你还不懂。喜欢是喜欢,这个世界上,烈震北,哪个可以活得像他那样的潇洒洒脱。到了我这个样子,喜欢的还是朱元璋,不像个男人?呵,也确实有点。”

    听着三哥越来越低沉的声音,年少的我满头雾水,茫然不明。

    回过神来的三哥却又一次笑了,他笑着对我说:

    “不懂好,小钦,不懂是好事,不懂的话,人活得就没得这么吃亏。”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我想不明白三哥说的话语。

    但是,我却永远地记住了,那一个艳阳天里,一位满怀雄心的懵懂少年,和一位三十而立的落寞男子,以及他说的那些话。

    朱元璋,确实就是朱元璋。

    因为,只有他的似海城府,无遗算计,不发则已,一发无情的手段才能让当年的三哥,和如今的我,以及从头到尾的廖光惠,在这条艰难的路上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其实,三哥在朱元璋身上学到的还有另外一样东西:他们都永远不会轻易在人前,把最后一着显露出来。

    在办缺牙齿的过程中,三哥猝然发难,事前毫无痕迹可循,表现得极为高明,甚至还出动了手底下最得力的几员大将。

    换了任何人都会认为三哥已经是全力而发。

    可是,他并没有,他至少还有另外的两着落子。

    在这一个冬夜,缺牙齿所流出的鲜血仅仅只是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