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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都是好诗啊(第二更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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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好,这首好,这首更深月色半人家我要了。哥哥,这诗甚名?”

    张德呵呵一笑:“此诗乃智障大师过扬州所作,名曰《月夜》。三郎,尚可?”

    “嗯嗯嗯嗯……”小鸡啄米一样地点着头,尉迟环眼睛放光,“哥哥,我先赊着,回去问大兄二兄讨了钱再来。这诗留给我,留给我啊。”

    “去吧。”

    老张和蔼可亲,挥挥手,冲周围道:“诸位,这首《月夜》是尉迟三郎的了,兄弟们成人之美吧啊。”

    “好说好说,哥哥请了。”

    “三郎,快去快回,怎地聚会都不带钱的。”

    “我走的匆忙,忘了。”

    尉迟环赶紧撒丫子回家,草料场外边,小跟班连忙跟上问他:“郎君,别走的这么急,小心摔着。”

    “小心小心,小心你的脑袋!人命关天的大事!”

    说罢,尉迟环内心激动:哥哥果然厉害,这等好诗都有!

    “好句啊好句,白雪却嫌春色晚,如此佳句,好的很,好的很。可惜无酒,否则当满饮一樽。”

    ⌒,   李震抚掌大笑:“哥哥,此诗甚名?”

    “《春雪》。”

    “切题切题,月中才又下了一场小雪,正好正好。”

    言罢,李震走出院子,冲外面亲随道:“八郎,拿三十贯来。”

    亲随赶紧从兜囊里摸出三只银饼子递了过去:“郎君,这是作甚,要这等开销?”

    “你懂个甚?别东张西望,里面是你能看的吗?今日之事,给我烂在肚子里,谁问也不准提起!”顿了顿,李震眼神斜看了亲随一眼,“知道了吗?”

    “那国公……”

    “我说的是谁也不准!”

    “是,小的明白了。”

    李震进去后,双手一抄,赶紧从薛招奴那里,把写了诗的贡纸卷起来,塞到了衣袖里。

    “阿奴,三十贯,不用找了。”

    薛招奴鄙夷地看着他:“如此构思新巧之诗,竟是用来还钱,俗不可耐!哼!”

    她小手儿压着一叠雪白贡纸,上面都是老张默写下来的诗。这每一张纸,简直就是一张张支票,炫的张德笑得合不拢嘴。

    眉飞色舞地冲李震道:“大郎,哥哥代智障大师先行谢过。出家人布施行走,若是身上没点盘缠,只怕也要道一声行路难。谢了谢了。”

    “哥哥说的哪里话!”李震一脸正色,“大师慈悲为怀,功德无量……”

    而薛招奴嘴巴撅着,坚决不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什么智障大师。这些诗,分明都是自家郎君昨晚上写出来的,可是……薛招奴又仔细琢磨着,自家郎君如此粗鄙,也不像是又这等才气的。

    莫非这世上,真有如此神僧?

    薛招奴的小圆脸,充满了疑惑。

    然而老张收钱收到手软,银饼子好啊,一块银饼子能值十贯。虽然不能直接买东西,但携带方便用着趁手,要是哪天去打赏,银饼子剪成十块,一块银锞子就是一贯,砸人脑袋上多爽。

    哈哈哈哈哈……

    老张内心已经仰天长啸,这种敛财速度,果然无愧我大工科……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好诗啊!好诗好诗!绝胜烟柳满皇都,这等妙句,是如何想到的?妙妙妙,妙不可言,妙不可言,若是让崔莺莺舞箜篌而唱和,该是何等……”那人眼神一闪,然后赶紧咳嗽一声,轻声道,“会首,笑纳了。”

    “好说好说,二郎,你还真是会挑。”

    “屈突诠,你怎地将我看上的给挑了?”

    程处弼眼睛一横,看着屈突通的小儿子屈突诠。

    “三郎,何必如此,都有,都有,都是好诗。”张德呵呵一笑,“三郎乃是‘忠义社’的中流砥柱,我早为三郎备下上等佳作。绝不输给你看上的任何一首。”

    “噢?哥哥,是何等佳作?”

    “三郎请看,这首《春江花月夜》,一共三十六句,最为繁花似锦妙不可言。原本要二百五十二贯,哥哥做主,两贯帮你抹了。算二百五给你,三郎觉得二百五如何?”

    “什么?!竟是这般精贵!”

    程老三叫了起来,先头借给张德三百贯,已经跟挖心剖腹差不多。这会儿再掏二百五,这简直是精血都要放出来。

    “三郎可是觉得贵?一看便知。”

    说罢,张德伸手向薛招奴,“阿奴,诗卷拿来。”

    “郎君,不要给他好么?”

    不说还好,一说程处弼顿时大叫:“阿奴,你这是说什么话!我和哥哥情同手足,不分彼此,不过是一首诗,你何必如此抠搜。”

    “哼,像你这等不学无术之辈,拿了这诗,简直是辱没……”

    “住口!”

    张德突然喝道,“三郎堂堂国公之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就算现在不如十八学士满腹经纶,但阿奴,你须知道,欺老不欺少。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莫欺少年穷’这句话吗?”

    啊呀!哥哥真乃知己也!

    “哥哥……”程处弼顿时感动,极为动情。

    “一切尽在不言中,拿去看吧,若是合适,便拿走。”

    张德柔声道。

    程处弼不学无术不假,但不代表他连诗文好坏都不能分辨。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好!好诗!开篇已经如此,值当值当,莫说二百五,三百贯也值当!”

    程老三念出这里两句,周遭有点墨水的熊孩子顿时惊呼,更有甚者暗暗痛心:如此佳作,竟落这厮手中,唉,可恨吾囊中羞涩……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这简直就是神人手笔。”

    程处弼热泪盈眶,感动不已,“哥哥,不说了。小弟借给你的三百贯,一笔勾销吧。”

    “这如何使得,五十贯可不是小数目!”

    “嗳!哥哥,你我兄弟,彼此交心,莫要让铜臭伤了感情。”

    我特么就喜欢铜臭,快点伤感情吧!

    老张一脸慨然,然后抄着手,眼睛余光瞄了一下箱子中的开元通宝和银饼子,心里顿时狂喜:这买卖,哈哈,白捡的钱啊。

    这一叠还没全部派出去,就进账一千多贯。这些小王八蛋们目前还没下狠心,都特么才买一首。等回去他们回过味儿来,老张可以保证,半夜也会敲他院门,偷偷摸摸过来多买几首。

    无本万利,无本万利啊!

    唉……特么的老子堂堂工科博士,居然靠这种伎俩赚钱,不丢人!

    而此刻,尉迟三郎回了家,见到尉迟宝琳和尉迟宝琪,便嚷嚷道:“大兄二兄,快点给我钱!”

    “三郎,你这火烧眉毛的样子,出了什么事儿?”

    “十万火急,哥哥他正在……嗯,哥哥在南里找到了一个书生,作了好诗,他买了几首,还剩几首,我得过去赶紧买下。”

    “真的假的?”

    “他骗我作甚?”

    “那一同去。”

    “不行,那里是‘忠义社’的地盘,你们不行。”

    “不让我们去,怎敢给钱与你。”

    “哼!你们不给,可别怪我没照顾过你们,我去找阿娘。”

    尉迟环撒开小短腿,赶紧溜后屋去,一边跑一边嚷:“阿娘,阿娘,曲江文会我要一鸣惊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