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八章 机甲神兵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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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曜的脸色一变,奇道:“鸡甲神兵?什么鸡甲神兵?这鸡鸭也能上阵作战?”
支妙音摇了摇头,朗声道:“听闻郗长史家学渊源,甚至研习过当年蜀汉丞相诸葛亮所留下的木牛流马,奇门遁甲之术,在枋头之战时,也听说过你曾经为了打通粮道,缓解运力不足的问题,还在军中试制过那木牛流马,你说的这个什么机甲神兵,难不成就是这些机关术吗?”
司马曜猛地一跺脚:“听支师太这样一说,朕倒是想起来了,不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家,还有能工巧匠公输般等人,曾经也会这些什么机关术吗?可以让木人行走,搬动,如指臂使,郗长史,你说的什么鸡甲,不,应该是机关的机,这个什么机甲神兵,可是此物?”
郗超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不错,师太果然是见多识广,我说的机甲神兵,正是此物,不仅是郗某的家传有机关术,在我大晋之内,还有别的能工巧匠,或者是修鬼神之力的人,也能复制此物,就是这次攻打邺城,听说刘裕的部下,也有精通此术之人呢,是不是啊,刘裕?!”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一边的墙上,一道栅门缓缓打开,全副武装,铁甲钢刀的刘裕,以熊虎之姿,缓步踱出,他发达的肌肉,把全身包裹的盔甲都撑得几乎要有了线条和形状,而一步一步,虽缓却是极为坚定沉稳的气质,更是反映出他现在的心态,是何等的平和与坚定。
看台之上发出了一阵骚动:“刘裕,他,他出来了,看他这样子,哪象个有伤的人啊。”
“太神奇了,前几日伤得如此之重,怎么现在就完好无损了呢?”
“哈哈,我就知道,刘裕一定有上天的佑护,或者是灵丹妙药,他肯出战,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的,也不枉我这回压了他两万钱啊。”
“完了完了,我本来押的慕容凤,我的五万钱啊,那可是我全部身家!”
“哼,活该,不管刘裕有何罪,都是我们晋国人,你为了点钱就去押胡虏取胜,输光了也是应该!”
“这郗超也肯定是知道刘裕有本事完好地出战,所以才要下场,有意思了,那个什么机甲机关术,听说神奇得很,不知道刘裕的人力,是不是能胜过。”
“呀,新开盘了,可以押郗超了,我押五千钱去!”
“我也去,我也去!一万钱,买郗超胜!”
“我买十万钱,刘裕胜!”
看台上的人流开始向着各处的下注点涌去,倒是没多少人再关注场内了,甚至连另一侧的一道栅门打开,全身银甲银槊,跨下一匹通体没有一根杂色毛发的雪山天马,背上一把六石铁胎四弦弓的慕容凤驰马而出,也没多少人去关注了。对于这些远道而来,甚至花了几千钱才入场的看客们来说,赌博,是比观看格斗更刺激,更重要的事情。
司马曜看着刘裕,不敢相信地摇着头:“刘裕,你,你居然伤势痊愈了?”
看台上响起一阵欢呼之声,四面八方散布着的北府将士们,全身黑衣,动作整齐划一,全都有节奏地一边踏地,一边以拳击胸,行着军礼,高声道:“寄奴,寄奴,寄奴,寄奴!”似乎这里不是格斗场,而是在战场上,他们正在齐声呼唤着自己的主将和军主呢。
刘裕面无表情,也不去理会同袍们的呼唤,他对着司马曜,把斩龙大刀往身边一插,以手按胸,微一欠身,行了个军礼:“在下甲胄在身,无法行大礼于陛下,还请陛下恕罪。至于刚才陛下所问之事,在下已经复元如初,完全不影响今天的战斗。”
司马曜哈哈一笑,摆了摆手:“看来刘裕果然如传闻一样,不打无准备之战,朕就说嘛,你若是伤重未愈,又怎么肯出战呢。如果你这战胜出,朕倒是很有兴趣知道,你究竟是如何这么快就复元的。”
说到这里,司马曜顿了顿,看着一脸阴沉的郗超:“郗长史,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消息,知道刘裕伤势无碍,才会提议要出战的?”
郗超冷笑道:“刘裕一向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他肯应战,绝不是匹夫之勇,所以老臣必须早作准备,以防万一。陛下可知为何今天老臣坚持要亲自下场出战呢?”
司马曜摇了摇头:“这正是朕一直疑惑的,若说那慕容凤作为武将,包括上一场的荆州诸勇士,想通过击杀刘裕来光大自己的勇武之名,那朕可以理解,可是你是文官,又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你为何要坚持下场格斗,去斩杀刘裕呢?”
郗超咬着嘴唇,喉咙之上的烟洞里,云雾弥漫,而他的声音,透出一股刻骨铭心的仇恨:“因为刘裕,亲手毁了我们郗家多年的心血,是对我们家族的最大背叛,作为郗家的子孙,我必须亲手杀了此贼,以告慰先祖父,也告慰南郡公的在天之灵!”
司马曜恍然大悟:“朕想起来了,当年尊祖父郗公讳鉴,身为国之柱石,是首任北府镇军将军,出镇京口,也是他上表请求朝廷允许江北的流民过江,在京口定居安置,可以说,他是初创北府之人,后面的谢相公创建北府军,也只是在京口现征流民而已,而这个基础,还是郗将军打下的。”
郗超点了点头:“正是,谢安虽然重建了北府军,但若无先祖父开创的基业,他又哪来这样优秀的兵源?只不过是以谢家的私产,借朝廷给的名份募兵罢了,北府军,是朝廷,是陛下的军队,不是谢家的。而这个刘裕,私通敌国公主,导致军情外泄,让我上万京口儿郎血洒疆场,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这就是我必须要亲手杀刘裕的原因!”
刘裕哈哈一笑:“颠倒黑白,当着天下人的面撒谎而面不改色,还能倒打一耙得如此理直气壮,黑手党青龙,你实在是太让我佩服了!”
司马曜的脸色一变,奇道:“鸡甲神兵?什么鸡甲神兵?这鸡鸭也能上阵作战?”
支妙音摇了摇头,朗声道:“听闻郗长史家学渊源,甚至研习过当年蜀汉丞相诸葛亮所留下的木牛流马,奇门遁甲之术,在枋头之战时,也听说过你曾经为了打通粮道,缓解运力不足的问题,还在军中试制过那木牛流马,你说的这个什么机甲神兵,难不成就是这些机关术吗?”
司马曜猛地一跺脚:“听支师太这样一说,朕倒是想起来了,不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家,还有能工巧匠公输般等人,曾经也会这些什么机关术吗?可以让木人行走,搬动,如指臂使,郗长史,你说的什么鸡甲,不,应该是机关的机,这个什么机甲神兵,可是此物?”
郗超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不错,师太果然是见多识广,我说的机甲神兵,正是此物,不仅是郗某的家传有机关术,在我大晋之内,还有别的能工巧匠,或者是修鬼神之力的人,也能复制此物,就是这次攻打邺城,听说刘裕的部下,也有精通此术之人呢,是不是啊,刘裕?!”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一边的墙上,一道栅门缓缓打开,全副武装,铁甲钢刀的刘裕,以熊虎之姿,缓步踱出,他发达的肌肉,把全身包裹的盔甲都撑得几乎要有了线条和形状,而一步一步,虽缓却是极为坚定沉稳的气质,更是反映出他现在的心态,是何等的平和与坚定。
看台之上发出了一阵骚动:“刘裕,他,他出来了,看他这样子,哪象个有伤的人啊。”
“太神奇了,前几日伤得如此之重,怎么现在就完好无损了呢?”
“哈哈,我就知道,刘裕一定有上天的佑护,或者是灵丹妙药,他肯出战,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的,也不枉我这回压了他两万钱啊。”
“完了完了,我本来押的慕容凤,我的五万钱啊,那可是我全部身家!”
“哼,活该,不管刘裕有何罪,都是我们晋国人,你为了点钱就去押胡虏取胜,输光了也是应该!”
“这郗超也肯定是知道刘裕有本事完好地出战,所以才要下场,有意思了,那个什么机甲机关术,听说神奇得很,不知道刘裕的人力,是不是能胜过。”
“呀,新开盘了,可以押郗超了,我押五千钱去!”
“我也去,我也去!一万钱,买郗超胜!”
“我买十万钱,刘裕胜!”
看台上的人流开始向着各处的下注点涌去,倒是没多少人再关注场内了,甚至连另一侧的一道栅门打开,全身银甲银槊,跨下一匹通体没有一根杂色毛发的雪山天马,背上一把六石铁胎四弦弓的慕容凤驰马而出,也没多少人去关注了。对于这些远道而来,甚至花了几千钱才入场的看客们来说,赌博,是比观看格斗更刺激,更重要的事情。
司马曜看着刘裕,不敢相信地摇着头:“刘裕,你,你居然伤势痊愈了?”
看台上响起一阵欢呼之声,四面八方散布着的北府将士们,全身黑衣,动作整齐划一,全都有节奏地一边踏地,一边以拳击胸,行着军礼,高声道:“寄奴,寄奴,寄奴,寄奴!”似乎这里不是格斗场,而是在战场上,他们正在齐声呼唤着自己的主将和军主呢。
刘裕面无表情,也不去理会同袍们的呼唤,他对着司马曜,把斩龙大刀往身边一插,以手按胸,微一欠身,行了个军礼:“在下甲胄在身,无法行大礼于陛下,还请陛下恕罪。至于刚才陛下所问之事,在下已经复元如初,完全不影响今天的战斗。”
司马曜哈哈一笑,摆了摆手:“看来刘裕果然如传闻一样,不打无准备之战,朕就说嘛,你若是伤重未愈,又怎么肯出战呢。如果你这战胜出,朕倒是很有兴趣知道,你究竟是如何这么快就复元的。”
说到这里,司马曜顿了顿,看着一脸阴沉的郗超:“郗长史,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消息,知道刘裕伤势无碍,才会提议要出战的?”
郗超冷笑道:“刘裕一向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他肯应战,绝不是匹夫之勇,所以老臣必须早作准备,以防万一。陛下可知为何今天老臣坚持要亲自下场出战呢?”
司马曜摇了摇头:“这正是朕一直疑惑的,若说那慕容凤作为武将,包括上一场的荆州诸勇士,想通过击杀刘裕来光大自己的勇武之名,那朕可以理解,可是你是文官,又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你为何要坚持下场格斗,去斩杀刘裕呢?”
郗超咬着嘴唇,喉咙之上的烟洞里,云雾弥漫,而他的声音,透出一股刻骨铭心的仇恨:“因为刘裕,亲手毁了我们郗家多年的心血,是对我们家族的最大背叛,作为郗家的子孙,我必须亲手杀了此贼,以告慰先祖父,也告慰南郡公的在天之灵!”
司马曜恍然大悟:“朕想起来了,当年尊祖父郗公讳鉴,身为国之柱石,是首任北府镇军将军,出镇京口,也是他上表请求朝廷允许江北的流民过江,在京口定居安置,可以说,他是初创北府之人,后面的谢相公创建北府军,也只是在京口现征流民而已,而这个基础,还是郗将军打下的。”
郗超点了点头:“正是,谢安虽然重建了北府军,但若无先祖父开创的基业,他又哪来这样优秀的兵源?只不过是以谢家的私产,借朝廷给的名份募兵罢了,北府军,是朝廷,是陛下的军队,不是谢家的。而这个刘裕,私通敌国公主,导致军情外泄,让我上万京口儿郎血洒疆场,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这就是我必须要亲手杀刘裕的原因!”
刘裕哈哈一笑:“颠倒黑白,当着天下人的面撒谎而面不改色,还能倒打一耙得如此理直气壮,黑手党青龙,你实在是太让我佩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