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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连环妙计换衣遁

作者:指云笑天道1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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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半个时辰之后,先前离开的那名马姓队长,带着两百多骑兵奔了回来,只见刚才的林子里,宋队副以下,十几个留下来的军士,个个给绑在了树上,身上穿着单衣,一个个冷得瑟瑟发抖,却因为嘴里给塞了布条,发不出声。

    马队长气急败坏上前一把扯掉了宋队副的封口条,大声道:“什么情况!”

    宋队副的声音带了几分哭腔:“那刘裕假扮死尸,夺了我们的马,跑远啦!”

    马队长气得猛一跺脚,大吼道:“上马,追击!”

    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古铜色的面当后响起:“来不及了,他们已经奔了两个时辰,应该已经走远了,宋队副,你真的看清楚了那个是刘裕?”

    宋队副这会儿正给几个军士从树上解下来,已经快要冻僵的他,浑身都在打着哆嗦,他的声音在发抖,却是连连点头:“不错,就是,就是那刘裕,他们这一队有十几个人,往,往,往西南方向去了。”

    古铜色的面具被取了下来,慕容南的那张没有表情的脸露了出来:“刘裕他们骑了我们的马,穿了我们的衣甲,是想要蒙混过关,传信号,让江边各渡口的人严查骑马和穿我军衣甲的一小队骑兵,没有口令和令牌,就是假扮的!”

    说到这里,他一挥手,却是指向了东南方向:“我们走,继续追。”

    马队正微微一愣:“幢主(慕容南给临时安了个幢主的身份),他们是往那边去的啊。”

    慕容南冷冷地戴上了面具:“刘裕很狡猾,他要让我们故意看到走那里,一定会中途折向他处,往东南方向是去京口蒜山渡,那是他老家,对那里最是熟悉。我想,他一定会在那里过江的!”

    入夜,三更,树林西南,十五里处,一处小溪谷,刘裕等十余人,正脱着身上的衣甲,露出里面的单衣,雪已经停了,但天气仍然很冷,刘裕等人一边脱去衣甲,一边往身上抹着厚厚的油脂,这让他们的身体仍然能保持必要的热度,不至于迅速地因为寒冷而失去体力。

    刘敬宣一边往身上抹着油,一边嘟囔道:“寄奴啊,我真是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费了这么大的劲,夺了他们的衣甲和战马,正好可以大摇大摆地过江,甚至敌军的大营,都可以直接闯进去,为什么又要换装呢?”

    刘裕平静地说道:“因为我们还留了那些人在林子里,就算他们闭口不说,一看他们的衣甲和战马没了,谁都会知道是给我们取去,这回刘将军设下如此的布局,冰原伏击,目的就是把我们打散,打成小股部队逃命,不能聚而众,剩下的,就是分散抓捕了,只要守住沿江的各个渡口,防止我们蒙混过关,那就胜了。”

    何无忌的眉头一皱:“要不要这么狠啊。这么来的话,哪可能有一百个名额?”

    刘裕叹了口气:“刘将军可能根本不想要一个人进入老虎部队,这次选拔,他更象是向全军宣示,老虎部队才是最精锐的王牌部队,即使是其他部队的精兵锐士,也达不到这个标准的。”

    檀凭之摇了摇头:“怎么会这样?既然不需要人,为何要搞这选拔?”

    刘裕微微一笑:“人还是要的,只不过,这回的选拔一定要打掉所有参赛的精兵猛士的傲气,以后他再一个个地调入部队,肯定就会惟他之命是从了。”

    刘敬宣哈哈一笑:“寄奴说得好,这才是爹的性格,看来这回他为了立威,连我这个儿子也不顾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就喜欢这样。寄奴,咱们这一身装扮,真的能混过江吗?”

    刘裕摇了摇头:“我之所以费尽心机地要骗取战马和衣甲,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想混过江,他们现在一定已经通告了沿江的守军,一定要盯着我们这一队人,所以,我们这副打扮,虽然也是选手,但看起来就是惊慌失措的其他队的散兵游勇,不是他们想要抓的刘裕小队。”

    魏咏之的三片兔唇咧了咧,笑道:“已经二更了,咱们真的就这么渡江过去吗?这可是雪夜啊,只靠这一身油脂,能混过去么?”

    刘裕的神色变得坚毅起来:“我们每个人只有一天的干粮,现在,大家把这些全吃掉吧。能不能胜,就看这一把了。”

    刘敬宣抓了抓脑袋:“你也不早点说,刚才我就吃光了。打完了饿啊。”

    刘裕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了两个馒头,分了一个给刘敬宣:“给,你小子以后吃东西慢点。”

    刘敬宣摇了摇头:“不,这是你的馒头,从早晨到现在,你还没吃过,我知道你就是想保持体力拼这最后一下的,我不能吃你的东西。”可是他的话还没说完,肚子就“咕”地一声响。

    刘裕微微一笑:“已经到这里了,还客气什么,一会儿还要夜游过江,没体力可不行,吃吧,阿寿,知道你个子大消耗多。”

    刘敬宣咬了咬牙,一把接过了这个馒头,狼吞虎咽起来:“寄奴,今天我算是服了你了,以后再不跟你争啦,咱们一起过江去!”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环视四周的同伴:“咱们一起过江去!”

    半个时辰之后,同一条溪谷,三十多人行色匆匆,接连而至,每个人身上的衣甲,都已经由汗水渐渐地凝成了一层白色的盐霜,与那霜雪混为一色。

    为首二人,正是刘毅与毛球,自打冰原伏击之后,他们这两队人就凑在一起,东奔西突,穿林过岭,绕了一大圈之后,也跑到了这里。

    刘毅的堂弟刘粹,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突然往一边的地上一坐,再也不肯起来了,刘毅的眉头一皱,上前拉起自己的堂弟:“阿粹,不能停,起来,给我起来。”

    刘粹喘着粗气:“大哥,我怕是,怕是不成了,你们先走吧,我,我歇会。”

    刘毅咬了咬牙,沉声道:“天寒地冻,你要是不起来,一觉睡过去可能会死的,起来,给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