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做个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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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的洪衍武,在灌下了两大碗用牛奶泡的麦片后,又重新回到囚禁自己的卧室。
说实话,六个多月来,他一直被困在里面苟延残喘。只要一想起这儿,他就恨不得连肠胃都要呕吐出来。不过即便是再厌恶这里,他也必须要回来一次。因为尽管这栋房子已被洗劫一空,可在床下的地板里,还藏匿着一笔只有他才知晓的财富。
昏暗的囚室,永远都像是一个坟墓。“牢房”的窗户都是焊死的,窗帘也被缝在一起。幸好还有床头小灯那一抹光亮,能让洪衍武勉强辨识出床脚下的那块驼绒地毯。
现在的他,正拉开地毯跪在地板上,俯身在床下摸索,寻找着一个只有他才知道的凹陷。
很快,他找到了。随着食指伸进去用力一扣,地板就被掀开了。
金子永远是金子,在如此昏暗的房间里也烁然闪亮。
他把地板下的财宝一一取了出来。五百克的投资金条一共十块,另外还有一小袋的钻石和五万现金。除此之外,还有一本伪造的备用的护照和一张备用身份证。
这些东西全摆在地毯上,只端详了片刻,他就情不自禁从中拿起一根金条,用双手摩挲着,贴在了胸口上。
财富对于洪衍武的吸引力,其实一直都非比寻常。他第一次尝到金钱的滋味还是在初中。在那段时间里,他常和陈力泉叼着烟卷在马路上百无聊赖。而当时的他利用友情,只做了一次非常简单的动员工作,陈力泉就被他拐带上了一条用暴力换金钱的邪路。
“活得真没劲。”洪衍武没精打采。
“没劲。”陈力泉附和。
“吃喝玩乐吧。”
“没钱呀。”
“玩主(黑话,指社会上不安分能打架的人,后演变为指男流氓)和院派(黑话,指居住在政府机关宿舍和军队大院内的干部子弟)都靠‘洗佛爷’(黑话,指抢劫小偷)挣钱,咱们也‘洗佛爷’去。”
“就咱俩?”
洪衍武拍拍后腰,牛逼烘烘。“怕什么,我弄了把三棱刮刀。”
陈力泉的鼓眼泡瞪直了,“出事儿怎么办?”
洪衍武侧头冷笑。“反正我是‘狗崽子’,早晚要完蛋呀。”
陈力泉皱了眉,“我怕不行。”
洪衍武故意装出不屑,“你要怕就算了,没劲。”
陈力泉一向不善言辞,语塞中脸涨得通红。
洪衍武其实早吃准了陈力泉憨厚重义的性子,此时又故意让语气软了些。“去吧,我就你这么一哥们。”
陈力泉没法了,只有点头。“那行,我去拿我们家擀面杖,楔人得劲儿。”
第一次狩猎,他们俩在一条狭长僻静的胡同堵住了猎物——一个小玩主带着俩佛爷。
洪衍武此时还是第一次用“插子”(黑话,指匕首刀子等凶器),动家伙时,由于没经验,三棱刮刀还没来得及拔出来,他自己倒先被对手划了一刀。
陈力泉一见洪衍武流血,当时就发了狂,抡起擀面杖一通猛楔。那仨小子根本不是对手,哭爹叫娘中,很快溃散而逃。
陈力泉却不肯善罢甘休,一人楞撵了仨小子二里地。不仅打得他们满头大包,跪在地上直叫爷爷,也让他们永远记住了谁是“陈大棒槌”。
最终,洪衍武和陈力泉第一次从别人的碗里抢到了肉。小哥俩用缴获的战利品买了一只美味的烧鸡。他们狼吞虎咽地撕扯着,共同分享了战利品。
在那时,整个社会都穷,所以在吃的问题上,人们的想象力也很有限。像电影里最穷奢极欲的汉奸、鬼子什么的,也不过是拿一只鸡腿狂啃。
而他们呢?拥有一整只鸡!
洪衍武脱下背心儿,系在胳膊上止住了血,而叼在嘴里的鸡大腿足以补偿火辣辣的伤痛。这是他们破天荒地的奢侈消费。
真他妈香!值了,死了都值了!
随后一段时间,洪衍武和陈力泉彻底下了水,他们在“特定的圈子”里开始变得威风、显赫、吃得开。
在很短的时间内,俩人不仅把家附近的大小玩儿闹(黑话,指玩主)都打服了,更凭着拳头聚集了一帮胡同儿里的半大小子,一天到晚听凭他们吆来喝去的支使。
他们每天带着这伙人,无所顾忌,满世界的溜达玩儿。不是去洗佛爷就是干架、拍婆子(黑话,指追逐女性)。愁闷被跺在脚下,烦恼被踹上了房顶,有人犯照(黑话,指用眼神挑衅)就锤,见谁不爽就骂,谁敢递葛就办谁。
洪衍武对社会上来钱的门道越来越熟,很快,他和陈力泉也有了依靠他们保护,定期上供的“佛爷”。此后吃饭顿顿像宴会,抽着高级香烟,喝着香辣小酒,日子过得像神仙。他们在混乱的社会上横冲直撞,那真是一段风生水起加牛叉闪电的日子。
同时,在这段颇值得回忆和怀念的生活历程里,洪衍武也开始变得自命不凡,开始迷恋发号施令的快感和挥霍财富的乐趣,他不再甘心做社会底层的“狗崽子”,而妄想要变成一个领导者。只可惜,一切妄想终因他被强劳而结束。
在茶淀的日子里,一开始对于洪衍武简直是一种折磨。当他喝着凉水解渴时,就会想到酒桌上的红白佳酿。当他抽上一口粗劣烟叶卷成的“大炮”时,他就会想起过去那抽不完的高级香烟。当他拿起窝头咸菜,也会自然而然地想起从前的丰盛菜肴。
而只有在无数个梦里,他才能与自己的小哥们儿们三五结伴,在老字号饭庄里敞开肚子尽情吃喝。点上几个诸如宫保鸡丁、干炸丸子、糖醋鲤鱼、红烧狮子头这些传统菜,再叫上几升散啤,趾高气扬在饭馆里猜拳摆阔。
至于对未来的生活展望,洪衍武那时的想象力极其有限。说起来不过是出来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然后再找份好工作,要是还能住上带厕所厨房的单元房,那简直就是最高理想了。
与这种幼稚期盼所相背的,是时代一直都在前进。慢慢的,社会变得只认钱不认人。金钱已不再仅能换取物质的快乐,它的威力甚至连道德和人格都能收买。
在洪衍武被哥哥们赶出家门后,他在第一时间就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改变。钱不仅能遮盖像他这种人不光彩的经历,而且还能让他这样的人,重新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旁人的尊重。他毫无希望的前途,出现了一种改变的可能。
没多久,高鸣出现在洪衍武面前,提出想合伙倒腾走私香烟。这是当年最挣钱的买卖,洪衍武没多想就答应了。
高鸣出本钱,并且还有货源和买主。而洪衍武只有一对拳头,所以他必须去押货。
货源远在花城,单程就要两个白天三个夜晚,运气不好赶上火车在中途编组,没准还多等上几天。而且为了货物安全,回京时人要躲在货运车厢里。在火车咣啷咣啷的节奏中,动物粪便味道再加上毛发纷飞,一路的辛苦就不用说了。
好在钱是货到即付,第一趟洪衍武就分了两沓子大团结。这让他完全沉浸在了沾沾自喜中,一点也没意识到,这两千块不过是利润的一点零头,只是高鸣施舍的残羹剩饭。更糟的是,这点好处还使他上了瘾。
洪衍武太缺钱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几乎不间断地在京粤线上奔波。可也恰恰因为跑动太频繁,货量又大,很快,他就被缉私盯上了。没跑几次,又因走私再次入狱。
等到再次刑满释放时,让洪衍武意外的是,已经一副大款样的高鸣竟又主动找上门儿。一顿丰盛的酒宴后。照旧无法抵制金钱诱惑的洪衍武,不仅打消了报复心,还喜滋滋被高鸣拉进了房地产业,与高鸣重新成了搭档。
这个时候的房地产业初兴,很不规范。当时还没有私人产权,房虫们倒卖的都是公产的居住权,而且价格没有任何规定,全凭着买卖双方的漫天侃价、就地还钱。实际上,这就是投机倒把。但由于当时尚无一条明确的法律制裁这种行为,这一行的确是致富的捷径。高鸣正是靠倒房拼缝,才在极短的时间赚了大钱。不过,高鸣拉洪衍武合作也不是好心,主要是因为树大招风,肥猪找宰。
说白了,那年头所有人的眼里都盯着钱。为此,有极大一部分流氓专爱找大款的麻烦,而高鸣早被这些人盯上了。不过,自从洪衍武成了高鸣的门神,高鸣就再也不用担心被那些黑吃黑的流氓大哥们算计了。因为与洪衍武相识的老炮儿们,请顿酒彼此都给面儿。而那些不知道好歹的生混蛋,如还敢找事,不是折胳膊就是断腿。并且洪衍武还有个另外的能耐,就是在与同行争执甜买卖的时候,他可以用刀架脖子之类的招数,蛮横地硬抢过来。
洪衍武的暴力和高鸣的精明可说是天作之合,他们在房虫里也逐渐做出了名气。两年后,他们因此被“大人物”看中,开始创办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彻底完成了商界里小鱼变成大鳄的原始积累。
正规公司的管理经营方式,很快就让洪衍武脱胎换骨。尽管本质上,他只是个赶上了改革的东风,凭着投机天性和暴力手段起家的地痞流氓。但从他成为鑫景集团董事长的那天开始,他的穿戴举止就有了极大的变化。庄重,老练,一副大款神态,只是有点穷人乍富的飘飘然。当然,这种改变还远不只限于表面上,经过长时间一起共事的耳濡目染。逐渐的,洪衍武也从“大人物”和高鸣身上,还分别学习到了成功的种种诀窍。
原来狠毒和无耻才是聚敛金钱最有效的方法。多么上流的人,其本质也不过等同于用出卖自己的钱去他人面前炫耀,然后再去嘲笑他人的清贫。
这个世界本是人吃人的世界,要想活得好,就得咬别人。肉都是带着血的,要吃就别嫌腥,手慢了连屎都吃不上热的。
聪明的人,绝不要以对错良知作为置身社会的基点,而是心机最为重要。不怕你坏,只要你坏得让法律制裁不了你。
而在这些所有学到的诀窍中,洪衍武最欣赏的,也理解得最深的,无疑是流氓界盛行的一句话——玩儿的是腕儿,走的是面儿。
洪衍武一直觉得这句话是绝对的真理。表面上,“大人物”对他善待有加,高鸣也对他推崇备至,他们彼此看似合作无间,亲如一家。可实际上,他们之间只不过是利益使然,各取所需。相反的,如果为了利益,他们也可以随时翻脸,甚至彼此算计。至于什么仗义、道义,那全是瞎扯蛋。在需要时或许可以用一下,但那不过是做做样子,是为自我目的服务的。
洪衍武顿悟了,他吞噬他人血肉也愈发凶狠。发家之后,他也毫不吝惜地用金钱弥补自己,借以宽慰他那颗因丧失情感而支离破碎的心。
“穷”和“富”不过半个字的不同,但在现实中却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就体现在衣食住行上,洪衍武在购置了豪宅和豪车之后,把更多的金钱花费在衣着和饮食上。他开始鄙视非国际大牌的普通服饰,也再不屑于去光顾那些服务大众的家常饭馆。冰糖炖燕窝是每天必备的早点,鲍鱼和鱼翅成了饭桌上的家常菜。他在尽情吃喝间享受着财富的欢乐。
贫富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物质上,同时改变的还有社会地位。
洪衍武在出入星级饭店和免税商场时,门童的恭敬及服务人员的殷勤,使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度满足。别说进门就有人鞠躬行礼,上电梯还有人专人伺候,就连在盥洗间办点腌臜事儿,都有专人上赶着替他扫平衣服、按摩肩膀和递擦手纸巾。那种让人打心眼儿里由衷而生的舒坦,可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没人再在乎他不光彩的过去,也没人在意他手里的钱是怎么来的,只要他付得起钞票,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殷勤倍至。
其实穷和富最本质的不同,就在于别人相待的态度。
有一条万古不变的真理,看人下菜碟哪儿都如是。为了证明成功,洪衍武常款待过去的小哥儿们和今朝的新朋友。过去轻视他的人全都对他仰视相看,并且招来更多的熟人、生人围绕在他的身边。这形形色色的人们,或是求他帮忙办事,或是求他借钱救急,终日对他吹捧恭维。“洪董”的尊称代替了过去的直呼其名和绰号。而这种抬高他身份地位的称呼方式,让他很是享受,一度十分爱听。
这全是钱的力量!
品尝过海鲜滋味的人,肯定知道白灼基围虾和开水焯萝卜的味儿不一样。洪衍武不仅不想再过以往那种拮据的日子,而且对一般的小康生活也不再满足。这导致他产生了一种病态的心理,永远抽打自己去获取更多的金钱,以保证永远享受现在的生活。
生活往往是无法预料又充满巧合的。就在洪衍武人生最得意的时刻,一次商场里的偶遇,曾弃他而去的女友方婷,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方婷非常漂亮,但却是个世俗的女人。她是那种典型的、追赶时髦、喜欢潮流、不惜一切的女人。而对这一点,洪衍武太了解不过了。
方婷是他早在劳教前就“拍”上的“婆子”。那时的方婷对于他每天到底在干些什么就丝毫不感兴趣,她一直只关心他送来的时髦衣服和礼品。却从不劳神去想,这些贵重的东西究竟是从哪儿,又是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她是典型的“拿来主义”。
他们的这种关系维持的时间也并不长,一听到他被劳教的消息,方婷就毫不犹豫地另投他人怀抱了。而解教后,当他再去找方婷时,不仅没能得到一丝温存,而且还惨遭了一顿奚落。
洪衍武是真没想到还能再次重逢,而且是在他意气风发的时候。就凭他一身名牌,明显已把方婷招惹得眼睛发亮。
如果说泡妞有什么必然成功的诀窍,那就是更多的权利和财富,当然还有魅力。一般来说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只要你有财富和权利,自然也就有了魅力。于是,在几次出入高级酒店和餐厅后,他们旧情复燃。
洪衍武出手阔绰,买衣服,买首饰,随意出入高档歌厅舞厅。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让方婷一改旧日的冷淡,她变得热情似火,温柔顺从。
洪衍武还带方婷参观了他的住所。那栋刚装修好的豪华别墅彻底使方婷臣服,她开始主动投怀送抱,并全心全意满足他所有要求。
不久后,方婷拿出了一张医院开出的怀孕证明,他们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礼排场惊人,引人瞩目。
洪衍武自以为他是靠金钱换取了爱情,对婚后的生活无比满足。可他却全然不知,方婷嫁给他之前就已经怀孕了,他是替别人白养了七年孩子。直到偶然的一次,他带发烧的女儿去医院看病,化验单上的血型才让他发觉了真相。
在异常的愤怒和狂暴中,洪衍武几乎是一路开着快车闯红灯回的家,下了车就抱着吓哭了的孩子冲进了卧室。片刻后,抱着孩子的方婷就被他赶到了客厅。
“贱货!你骗了我七年!”洪衍武怒不可遏,声音尽显阴毒。
“爸爸……”仍有些发烧的女儿蜷缩在妈妈的怀里,被他的反常吓得发抖。
洪衍武看在眼里不禁一阵心痛。可一想到这根本不是他的女儿,他又立刻硬起心肠,满目赤红。
“她到底是谁的种?”
眼泪不住从方婷脸颊上往下流,她没回答,只自顾揉着被扭痛的手臂。
家里的保姆、厨师此时都明智地躲得远远的,没人敢走近。这种事搅和进来,饭碗说砸就砸了。
等到客厅里只剩三个人时,方婷才开口,她声音淡淡的,没一点愧疚。“是谁的不重要,既然你容不下我们,我带女儿一起走……”
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让洪衍武暴怒,“你还挺大度?我帮你白养了七年野种!”
方婷的声音不阴不阳。“我是为钱才嫁给你,可你让我一直都觉得恶心。”
“我看你还恶心呢。滚,滚蛋!”
洪衍武从卧室拿来行李箱扔下楼,箱子被摔得打开,里面都是方婷的衣物,乱纷纷散落在地上。
方婷整理好被摔得散乱的行李箱,擦干了眼泪。“我们会走。不过,我没日没夜地伺候你,做了你七年的奴隶。怎么算?”
“你想怎么算?”
“就是做佣人,正常工资也该有吧。”
“你要多少?”
“我一天工作二十四个小时,一个月就算两千块,工作七年,你算算吧。”
“二十四小时?你夜游神啊?还不是想多要钱。”
“我卖给你的睡觉钱,也不只这些!”方婷情急大叫,随后再次流下眼泪,“这点儿钱对你算什么?我还要养女儿。”
洪衍武毫无怜悯,反而一脸凶相紧逼一步,“我希望你和这小杂种都饿死!”
方婷歇斯底里大叫,“我现在就去找律师!我要告你!”
“就怕你没这个胆量。”
“我有。”
“你有个屁。我还告你呢,我告你通奸,诈骗我钱财。让人人都知道你是个贱货。”
方婷楞了,片刻后默默地擦了眼泪,背上行李,手紧拉住孩子。
女儿被方婷强拉着走向大门,忽然回身看他,哽咽着伸出另一只小手。“爸爸,你不要我们了?”
洪衍武紧咬着牙转过头,一言不发。
方婷彻底死心,拉着孩子推门而去。她们至少要走两公里才有公共汽车站。
二十分钟后,洪衍武开车去追她们。
夜,黑暗冰冷。
车灯照射下,洪衍武远远看到母女俩迎着树梢刮来的寒风低头前进。一股强风吹得孩子打了—个趔趄。方婷把女儿夹在身侧,俩人拥抱着,一起顶风挪动步伐。
车超过她们停下,洪衍武摇下车窗,看到方婷没抽泣,也没落泪,表情冷冷的,根本不看他。
洪衍武招呼母女上车。
方婷不理睬,没有止步,也没回头,拉着张手要爸爸抱的女儿继续向前走。
洪衍武手里拿着好几叠钞票从车窗伸出,方婷还是不理睬。
洪衍武下了车,硬把钱塞进方婷怀里,可她却抓起钞票,一叠叠用力丢在他的脸上。
钞票散落,被大风吹得飞舞,青蓝色的百元大钞刮起一阵激烈的钞票雨。
等钱被风吹净,风中的母女已远去,远处还能听见孩子不停叫着爸爸。
不知为何,洪衍武的心忽然有点儿动摇……
回忆过去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那些让人心酸的过去。
污秽混乱的卧室里,一堆被肮脏衬托的黄金和钻石还在闪亮。而洪衍武却已经失去了欣赏它们的兴趣。他这时忽然意识到,原来他被孤独折磨的日子,其实在他赶走妻女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这所房子也早就是个监狱了。
离婚后,他也曾多次设想过,如果当初他没选择漂亮的方婷,而是娶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妻子,生一个自己的孩子,那么会是多么幸福。
这个念头使他不得不承认,当初他只是被方婷单纯美好的相貌、皮肤、身条所吸引。他自以为拥有爱情,其实得到的只是一具可供发泄的道具。
如今的他没有妻儿,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信任,却完全养成了对财富的依赖。可悲的是他根本别无选择,他的逃生之路仍要依靠这些财富,他永远都是金钱的奴隶。
在情绪低落中,洪衍武把所有财富都塞进一个提包,带着他仅有的一切离开了房间。
洗完澡的洪衍武,在灌下了两大碗用牛奶泡的麦片后,又重新回到囚禁自己的卧室。
说实话,六个多月来,他一直被困在里面苟延残喘。只要一想起这儿,他就恨不得连肠胃都要呕吐出来。不过即便是再厌恶这里,他也必须要回来一次。因为尽管这栋房子已被洗劫一空,可在床下的地板里,还藏匿着一笔只有他才知晓的财富。
昏暗的囚室,永远都像是一个坟墓。“牢房”的窗户都是焊死的,窗帘也被缝在一起。幸好还有床头小灯那一抹光亮,能让洪衍武勉强辨识出床脚下的那块驼绒地毯。
现在的他,正拉开地毯跪在地板上,俯身在床下摸索,寻找着一个只有他才知道的凹陷。
很快,他找到了。随着食指伸进去用力一扣,地板就被掀开了。
金子永远是金子,在如此昏暗的房间里也烁然闪亮。
他把地板下的财宝一一取了出来。五百克的投资金条一共十块,另外还有一小袋的钻石和五万现金。除此之外,还有一本伪造的备用的护照和一张备用身份证。
这些东西全摆在地毯上,只端详了片刻,他就情不自禁从中拿起一根金条,用双手摩挲着,贴在了胸口上。
财富对于洪衍武的吸引力,其实一直都非比寻常。他第一次尝到金钱的滋味还是在初中。在那段时间里,他常和陈力泉叼着烟卷在马路上百无聊赖。而当时的他利用友情,只做了一次非常简单的动员工作,陈力泉就被他拐带上了一条用暴力换金钱的邪路。
“活得真没劲。”洪衍武没精打采。
“没劲。”陈力泉附和。
“吃喝玩乐吧。”
“没钱呀。”
“玩主(黑话,指社会上不安分能打架的人,后演变为指男流氓)和院派(黑话,指居住在政府机关宿舍和军队大院内的干部子弟)都靠‘洗佛爷’(黑话,指抢劫小偷)挣钱,咱们也‘洗佛爷’去。”
“就咱俩?”
洪衍武拍拍后腰,牛逼烘烘。“怕什么,我弄了把三棱刮刀。”
陈力泉的鼓眼泡瞪直了,“出事儿怎么办?”
洪衍武侧头冷笑。“反正我是‘狗崽子’,早晚要完蛋呀。”
陈力泉皱了眉,“我怕不行。”
洪衍武故意装出不屑,“你要怕就算了,没劲。”
陈力泉一向不善言辞,语塞中脸涨得通红。
洪衍武其实早吃准了陈力泉憨厚重义的性子,此时又故意让语气软了些。“去吧,我就你这么一哥们。”
陈力泉没法了,只有点头。“那行,我去拿我们家擀面杖,楔人得劲儿。”
第一次狩猎,他们俩在一条狭长僻静的胡同堵住了猎物——一个小玩主带着俩佛爷。
洪衍武此时还是第一次用“插子”(黑话,指匕首刀子等凶器),动家伙时,由于没经验,三棱刮刀还没来得及拔出来,他自己倒先被对手划了一刀。
陈力泉一见洪衍武流血,当时就发了狂,抡起擀面杖一通猛楔。那仨小子根本不是对手,哭爹叫娘中,很快溃散而逃。
陈力泉却不肯善罢甘休,一人楞撵了仨小子二里地。不仅打得他们满头大包,跪在地上直叫爷爷,也让他们永远记住了谁是“陈大棒槌”。
最终,洪衍武和陈力泉第一次从别人的碗里抢到了肉。小哥俩用缴获的战利品买了一只美味的烧鸡。他们狼吞虎咽地撕扯着,共同分享了战利品。
在那时,整个社会都穷,所以在吃的问题上,人们的想象力也很有限。像电影里最穷奢极欲的汉奸、鬼子什么的,也不过是拿一只鸡腿狂啃。
而他们呢?拥有一整只鸡!
洪衍武脱下背心儿,系在胳膊上止住了血,而叼在嘴里的鸡大腿足以补偿火辣辣的伤痛。这是他们破天荒地的奢侈消费。
真他妈香!值了,死了都值了!
随后一段时间,洪衍武和陈力泉彻底下了水,他们在“特定的圈子”里开始变得威风、显赫、吃得开。
在很短的时间内,俩人不仅把家附近的大小玩儿闹(黑话,指玩主)都打服了,更凭着拳头聚集了一帮胡同儿里的半大小子,一天到晚听凭他们吆来喝去的支使。
他们每天带着这伙人,无所顾忌,满世界的溜达玩儿。不是去洗佛爷就是干架、拍婆子(黑话,指追逐女性)。愁闷被跺在脚下,烦恼被踹上了房顶,有人犯照(黑话,指用眼神挑衅)就锤,见谁不爽就骂,谁敢递葛就办谁。
洪衍武对社会上来钱的门道越来越熟,很快,他和陈力泉也有了依靠他们保护,定期上供的“佛爷”。此后吃饭顿顿像宴会,抽着高级香烟,喝着香辣小酒,日子过得像神仙。他们在混乱的社会上横冲直撞,那真是一段风生水起加牛叉闪电的日子。
同时,在这段颇值得回忆和怀念的生活历程里,洪衍武也开始变得自命不凡,开始迷恋发号施令的快感和挥霍财富的乐趣,他不再甘心做社会底层的“狗崽子”,而妄想要变成一个领导者。只可惜,一切妄想终因他被强劳而结束。
在茶淀的日子里,一开始对于洪衍武简直是一种折磨。当他喝着凉水解渴时,就会想到酒桌上的红白佳酿。当他抽上一口粗劣烟叶卷成的“大炮”时,他就会想起过去那抽不完的高级香烟。当他拿起窝头咸菜,也会自然而然地想起从前的丰盛菜肴。
而只有在无数个梦里,他才能与自己的小哥们儿们三五结伴,在老字号饭庄里敞开肚子尽情吃喝。点上几个诸如宫保鸡丁、干炸丸子、糖醋鲤鱼、红烧狮子头这些传统菜,再叫上几升散啤,趾高气扬在饭馆里猜拳摆阔。
至于对未来的生活展望,洪衍武那时的想象力极其有限。说起来不过是出来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然后再找份好工作,要是还能住上带厕所厨房的单元房,那简直就是最高理想了。
与这种幼稚期盼所相背的,是时代一直都在前进。慢慢的,社会变得只认钱不认人。金钱已不再仅能换取物质的快乐,它的威力甚至连道德和人格都能收买。
在洪衍武被哥哥们赶出家门后,他在第一时间就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改变。钱不仅能遮盖像他这种人不光彩的经历,而且还能让他这样的人,重新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旁人的尊重。他毫无希望的前途,出现了一种改变的可能。
没多久,高鸣出现在洪衍武面前,提出想合伙倒腾走私香烟。这是当年最挣钱的买卖,洪衍武没多想就答应了。
高鸣出本钱,并且还有货源和买主。而洪衍武只有一对拳头,所以他必须去押货。
货源远在花城,单程就要两个白天三个夜晚,运气不好赶上火车在中途编组,没准还多等上几天。而且为了货物安全,回京时人要躲在货运车厢里。在火车咣啷咣啷的节奏中,动物粪便味道再加上毛发纷飞,一路的辛苦就不用说了。
好在钱是货到即付,第一趟洪衍武就分了两沓子大团结。这让他完全沉浸在了沾沾自喜中,一点也没意识到,这两千块不过是利润的一点零头,只是高鸣施舍的残羹剩饭。更糟的是,这点好处还使他上了瘾。
洪衍武太缺钱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几乎不间断地在京粤线上奔波。可也恰恰因为跑动太频繁,货量又大,很快,他就被缉私盯上了。没跑几次,又因走私再次入狱。
等到再次刑满释放时,让洪衍武意外的是,已经一副大款样的高鸣竟又主动找上门儿。一顿丰盛的酒宴后。照旧无法抵制金钱诱惑的洪衍武,不仅打消了报复心,还喜滋滋被高鸣拉进了房地产业,与高鸣重新成了搭档。
这个时候的房地产业初兴,很不规范。当时还没有私人产权,房虫们倒卖的都是公产的居住权,而且价格没有任何规定,全凭着买卖双方的漫天侃价、就地还钱。实际上,这就是投机倒把。但由于当时尚无一条明确的法律制裁这种行为,这一行的确是致富的捷径。高鸣正是靠倒房拼缝,才在极短的时间赚了大钱。不过,高鸣拉洪衍武合作也不是好心,主要是因为树大招风,肥猪找宰。
说白了,那年头所有人的眼里都盯着钱。为此,有极大一部分流氓专爱找大款的麻烦,而高鸣早被这些人盯上了。不过,自从洪衍武成了高鸣的门神,高鸣就再也不用担心被那些黑吃黑的流氓大哥们算计了。因为与洪衍武相识的老炮儿们,请顿酒彼此都给面儿。而那些不知道好歹的生混蛋,如还敢找事,不是折胳膊就是断腿。并且洪衍武还有个另外的能耐,就是在与同行争执甜买卖的时候,他可以用刀架脖子之类的招数,蛮横地硬抢过来。
洪衍武的暴力和高鸣的精明可说是天作之合,他们在房虫里也逐渐做出了名气。两年后,他们因此被“大人物”看中,开始创办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彻底完成了商界里小鱼变成大鳄的原始积累。
正规公司的管理经营方式,很快就让洪衍武脱胎换骨。尽管本质上,他只是个赶上了改革的东风,凭着投机天性和暴力手段起家的地痞流氓。但从他成为鑫景集团董事长的那天开始,他的穿戴举止就有了极大的变化。庄重,老练,一副大款神态,只是有点穷人乍富的飘飘然。当然,这种改变还远不只限于表面上,经过长时间一起共事的耳濡目染。逐渐的,洪衍武也从“大人物”和高鸣身上,还分别学习到了成功的种种诀窍。
原来狠毒和无耻才是聚敛金钱最有效的方法。多么上流的人,其本质也不过等同于用出卖自己的钱去他人面前炫耀,然后再去嘲笑他人的清贫。
这个世界本是人吃人的世界,要想活得好,就得咬别人。肉都是带着血的,要吃就别嫌腥,手慢了连屎都吃不上热的。
聪明的人,绝不要以对错良知作为置身社会的基点,而是心机最为重要。不怕你坏,只要你坏得让法律制裁不了你。
而在这些所有学到的诀窍中,洪衍武最欣赏的,也理解得最深的,无疑是流氓界盛行的一句话——玩儿的是腕儿,走的是面儿。
洪衍武一直觉得这句话是绝对的真理。表面上,“大人物”对他善待有加,高鸣也对他推崇备至,他们彼此看似合作无间,亲如一家。可实际上,他们之间只不过是利益使然,各取所需。相反的,如果为了利益,他们也可以随时翻脸,甚至彼此算计。至于什么仗义、道义,那全是瞎扯蛋。在需要时或许可以用一下,但那不过是做做样子,是为自我目的服务的。
洪衍武顿悟了,他吞噬他人血肉也愈发凶狠。发家之后,他也毫不吝惜地用金钱弥补自己,借以宽慰他那颗因丧失情感而支离破碎的心。
“穷”和“富”不过半个字的不同,但在现实中却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就体现在衣食住行上,洪衍武在购置了豪宅和豪车之后,把更多的金钱花费在衣着和饮食上。他开始鄙视非国际大牌的普通服饰,也再不屑于去光顾那些服务大众的家常饭馆。冰糖炖燕窝是每天必备的早点,鲍鱼和鱼翅成了饭桌上的家常菜。他在尽情吃喝间享受着财富的欢乐。
贫富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物质上,同时改变的还有社会地位。
洪衍武在出入星级饭店和免税商场时,门童的恭敬及服务人员的殷勤,使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度满足。别说进门就有人鞠躬行礼,上电梯还有人专人伺候,就连在盥洗间办点腌臜事儿,都有专人上赶着替他扫平衣服、按摩肩膀和递擦手纸巾。那种让人打心眼儿里由衷而生的舒坦,可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没人再在乎他不光彩的过去,也没人在意他手里的钱是怎么来的,只要他付得起钞票,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殷勤倍至。
其实穷和富最本质的不同,就在于别人相待的态度。
有一条万古不变的真理,看人下菜碟哪儿都如是。为了证明成功,洪衍武常款待过去的小哥儿们和今朝的新朋友。过去轻视他的人全都对他仰视相看,并且招来更多的熟人、生人围绕在他的身边。这形形色色的人们,或是求他帮忙办事,或是求他借钱救急,终日对他吹捧恭维。“洪董”的尊称代替了过去的直呼其名和绰号。而这种抬高他身份地位的称呼方式,让他很是享受,一度十分爱听。
这全是钱的力量!
品尝过海鲜滋味的人,肯定知道白灼基围虾和开水焯萝卜的味儿不一样。洪衍武不仅不想再过以往那种拮据的日子,而且对一般的小康生活也不再满足。这导致他产生了一种病态的心理,永远抽打自己去获取更多的金钱,以保证永远享受现在的生活。
生活往往是无法预料又充满巧合的。就在洪衍武人生最得意的时刻,一次商场里的偶遇,曾弃他而去的女友方婷,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方婷非常漂亮,但却是个世俗的女人。她是那种典型的、追赶时髦、喜欢潮流、不惜一切的女人。而对这一点,洪衍武太了解不过了。
方婷是他早在劳教前就“拍”上的“婆子”。那时的方婷对于他每天到底在干些什么就丝毫不感兴趣,她一直只关心他送来的时髦衣服和礼品。却从不劳神去想,这些贵重的东西究竟是从哪儿,又是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她是典型的“拿来主义”。
他们的这种关系维持的时间也并不长,一听到他被劳教的消息,方婷就毫不犹豫地另投他人怀抱了。而解教后,当他再去找方婷时,不仅没能得到一丝温存,而且还惨遭了一顿奚落。
洪衍武是真没想到还能再次重逢,而且是在他意气风发的时候。就凭他一身名牌,明显已把方婷招惹得眼睛发亮。
如果说泡妞有什么必然成功的诀窍,那就是更多的权利和财富,当然还有魅力。一般来说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只要你有财富和权利,自然也就有了魅力。于是,在几次出入高级酒店和餐厅后,他们旧情复燃。
洪衍武出手阔绰,买衣服,买首饰,随意出入高档歌厅舞厅。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让方婷一改旧日的冷淡,她变得热情似火,温柔顺从。
洪衍武还带方婷参观了他的住所。那栋刚装修好的豪华别墅彻底使方婷臣服,她开始主动投怀送抱,并全心全意满足他所有要求。
不久后,方婷拿出了一张医院开出的怀孕证明,他们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礼排场惊人,引人瞩目。
洪衍武自以为他是靠金钱换取了爱情,对婚后的生活无比满足。可他却全然不知,方婷嫁给他之前就已经怀孕了,他是替别人白养了七年孩子。直到偶然的一次,他带发烧的女儿去医院看病,化验单上的血型才让他发觉了真相。
在异常的愤怒和狂暴中,洪衍武几乎是一路开着快车闯红灯回的家,下了车就抱着吓哭了的孩子冲进了卧室。片刻后,抱着孩子的方婷就被他赶到了客厅。
“贱货!你骗了我七年!”洪衍武怒不可遏,声音尽显阴毒。
“爸爸……”仍有些发烧的女儿蜷缩在妈妈的怀里,被他的反常吓得发抖。
洪衍武看在眼里不禁一阵心痛。可一想到这根本不是他的女儿,他又立刻硬起心肠,满目赤红。
“她到底是谁的种?”
眼泪不住从方婷脸颊上往下流,她没回答,只自顾揉着被扭痛的手臂。
家里的保姆、厨师此时都明智地躲得远远的,没人敢走近。这种事搅和进来,饭碗说砸就砸了。
等到客厅里只剩三个人时,方婷才开口,她声音淡淡的,没一点愧疚。“是谁的不重要,既然你容不下我们,我带女儿一起走……”
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让洪衍武暴怒,“你还挺大度?我帮你白养了七年野种!”
方婷的声音不阴不阳。“我是为钱才嫁给你,可你让我一直都觉得恶心。”
“我看你还恶心呢。滚,滚蛋!”
洪衍武从卧室拿来行李箱扔下楼,箱子被摔得打开,里面都是方婷的衣物,乱纷纷散落在地上。
方婷整理好被摔得散乱的行李箱,擦干了眼泪。“我们会走。不过,我没日没夜地伺候你,做了你七年的奴隶。怎么算?”
“你想怎么算?”
“就是做佣人,正常工资也该有吧。”
“你要多少?”
“我一天工作二十四个小时,一个月就算两千块,工作七年,你算算吧。”
“二十四小时?你夜游神啊?还不是想多要钱。”
“我卖给你的睡觉钱,也不只这些!”方婷情急大叫,随后再次流下眼泪,“这点儿钱对你算什么?我还要养女儿。”
洪衍武毫无怜悯,反而一脸凶相紧逼一步,“我希望你和这小杂种都饿死!”
方婷歇斯底里大叫,“我现在就去找律师!我要告你!”
“就怕你没这个胆量。”
“我有。”
“你有个屁。我还告你呢,我告你通奸,诈骗我钱财。让人人都知道你是个贱货。”
方婷楞了,片刻后默默地擦了眼泪,背上行李,手紧拉住孩子。
女儿被方婷强拉着走向大门,忽然回身看他,哽咽着伸出另一只小手。“爸爸,你不要我们了?”
洪衍武紧咬着牙转过头,一言不发。
方婷彻底死心,拉着孩子推门而去。她们至少要走两公里才有公共汽车站。
二十分钟后,洪衍武开车去追她们。
夜,黑暗冰冷。
车灯照射下,洪衍武远远看到母女俩迎着树梢刮来的寒风低头前进。一股强风吹得孩子打了—个趔趄。方婷把女儿夹在身侧,俩人拥抱着,一起顶风挪动步伐。
车超过她们停下,洪衍武摇下车窗,看到方婷没抽泣,也没落泪,表情冷冷的,根本不看他。
洪衍武招呼母女上车。
方婷不理睬,没有止步,也没回头,拉着张手要爸爸抱的女儿继续向前走。
洪衍武手里拿着好几叠钞票从车窗伸出,方婷还是不理睬。
洪衍武下了车,硬把钱塞进方婷怀里,可她却抓起钞票,一叠叠用力丢在他的脸上。
钞票散落,被大风吹得飞舞,青蓝色的百元大钞刮起一阵激烈的钞票雨。
等钱被风吹净,风中的母女已远去,远处还能听见孩子不停叫着爸爸。
不知为何,洪衍武的心忽然有点儿动摇……
回忆过去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那些让人心酸的过去。
污秽混乱的卧室里,一堆被肮脏衬托的黄金和钻石还在闪亮。而洪衍武却已经失去了欣赏它们的兴趣。他这时忽然意识到,原来他被孤独折磨的日子,其实在他赶走妻女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这所房子也早就是个监狱了。
离婚后,他也曾多次设想过,如果当初他没选择漂亮的方婷,而是娶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妻子,生一个自己的孩子,那么会是多么幸福。
这个念头使他不得不承认,当初他只是被方婷单纯美好的相貌、皮肤、身条所吸引。他自以为拥有爱情,其实得到的只是一具可供发泄的道具。
如今的他没有妻儿,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信任,却完全养成了对财富的依赖。可悲的是他根本别无选择,他的逃生之路仍要依靠这些财富,他永远都是金钱的奴隶。
在情绪低落中,洪衍武把所有财富都塞进一个提包,带着他仅有的一切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