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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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宜晟当晚就留在了清曙院,善云出奇的没有来寻,也没有搅闹。
当晚,长宁再次夜出,偷偷来到善云窗前等候。
前些日子宋宜晟一直留在善云这里,黑衣人必不敢露面,今夜宋宜晟离开,长宁便想着黑衣人应该会主动联系善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可惜她运气不怎么样,黑衣人没有造访,第二日,是她出府采买的日子。
长宁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带着白纱兜帽遮住额上的刺字出府,身后还跟着一个三等和两个粗使丫鬟。
这一次是大采购,要买足十日的粮食蔬果,所以有同行的人很正常。
长宁将事情分派给了一个三等丫鬟,嘱咐道:“好好挑。”
丫鬟受宠若惊,这可是个肥差啊,只要干好了,有第一次还怕没有第二次么?
长宁抽出时间,拐到了木匠铺子放下一颗十两重的银锭子:“我要你那套工具。”
木匠当然不依,可这十两银子又是真的不少,一套刀具才五六两,只是定做还需三四天。
“再加五两,够你歇上半个月了。”反正善云现在也不缺银子。
长宁爽利的态度震慑住老板。
“哎,我这就给您拿去。”木匠干脆地买了工具,一套大木箱子里面装着五花八门的东西,大到斧头刨刀,小到雕花刀应有尽有。
“东西先放你这儿,”长宁没有拿而是在桌上的黄纸上画了一个草图:“你照着上面的弄,大小规格我都给你标好了,这是定钱,明日会有贵人来取,你只要把做好的东西交给她,她自然会赏你尾款。”
她又写了个地址:“做完之后,把工具送到这个地方,主人姓木。”
木匠看着又三两的银锭子放在桌上,简直把长宁当金主一样看待,忙不迭地点头:“您放心,咱的手艺那是祖上传下来的,绝没问题,还有这工具我一干完活就给您送去。”
长宁交代完了从木匠铺的后门出去,买了两身衣服和常用品,左拐右拐,来到巷子里的一间小客栈。
“客官要定房吗?”小二热情招呼。
小客栈因为地处偏僻,大门开在巷子里,所以生意并不算好,只有去西域的行脚商们没地方住的时候才能找到这里,平时都是空着的。
掌柜的就开始做起了养鸡养鸭的生意,后院里叽叽喳喳,在大堂就能听到。
长宁没有嫌弃。
当初她被宋宜晟的几个侍妾联手陷害卖到妓寨,要做最下等的贱妓时,曾逃跑到此地,躲在掌柜的鸡圈里才逃过一劫,老板娘还给过她一碗稀粥。
那是她最后一次落魄。
从那恶臭的圈里,她终于醒悟了。
她堂堂上将军的嫡孙,怎么可以在宋家的内宅里为了一个男人苟延残喘,她要复仇,她要向陷害柳家的人复仇,向下令杀死柳氏一族的皇帝复仇。
那一次当她再出现在宋宜晟面前时,她感觉得到,宋宜晟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他说愿意帮她,并且为她想了一个很好的复仇计划。
皇帝思念当年早夭的嫡公主,他也找到一个机会可以让人做伪证,证明柳华章就是长宁公主,毕竟长宁公主的生母柳后就是柳老将军的嫡女。
只要她肯装成长宁公主,复仇当然指日可待。
但这是一件随时会被识破的大事,需要她小心谨慎,更要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披荆斩棘走上那条杀人不见血的路。
可战到最后,该杀的,不该杀的全杀了,她也没能笑到最后。
“客官?”小二的喊声唤回了长宁的注意力。
“我要定一间房,二楼,有窗。”她放下自己剩下的十五两银子:“能定几日?”
老板娘听着银子的声音就寻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认真算起来:“上房啊,这……客官需要多久?”
长宁一笑,老板娘果然是实诚人。
“一个半月左右,可以吗。”
“好,就一个半月。”老板娘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反正上房空着也是空着,虽然亏了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五月份是淡季,来人的几率太小了。
“多谢,大约明日会有人来给我送东西,你放我房间便是,我姓木。”长宁交代好,拎着包袱随老板娘进了房间。
所谓的上房也不大,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长宁总算有了落脚的地点。
“有啥事儿客官就叫我。”老板娘说着,退了出去。
长宁嗯了声,走到窗前。
这上房有呈直角的两间窗,一间正对的是一串民宅,另外一间,对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街道,远远可以望见街对面是一个还算气派的大衙后门,门前有两名守卫把守,隐隐还可听见里面阔地上有人操练的声音。
“城防司一个月轮役一次,每次是细柳营的一个统领率兵来此驻防,可惜我并不认识方谦。”长宁有些遗憾。
如果能确认这个月来县里负责城防的是方谦,那她就可以肯定黑衣人的身份。
因为宋宜晟说过他手臂上的伤是之前闯细柳营时被方谦伤的,说明那时方谦还在城外,而前几日换防进城,这才有机会来找莫澄音。
时间刚好对得上。
长宁想了想,换了身衣裳下楼,还借了掌柜一筐鸡蛋。
“站住。”后衙的守卫喝道。
“俺,俺是找方大人的,她媳妇让俺给他送鸡蛋。”长宁头带乡下女人绑头的粗布头巾,佝偻着腰问道。
“方大人?是方统领吗?”守卫问,另一个纳闷道:“咱们统领不是还没娶妻吗?”
长宁木讷地啊了声:“那是哪家的夫人让送的啊。”
她慢悠悠走开,刚巧身后来了一队巡防回来的甲士。
“统领!”守卫十分恭敬地抱拳行礼,将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为首的那位英朗年轻的统领一怔,立刻问:“人呢!”
“哎,刚才还在呢,往那边走了。”
方谦立刻追来,跑到十字路口却没有看到人影,又沿着大街问了几个人,继续追下去。
而十字路口的拐角处,长宁躲在一垛草堆后看着他离开。
“方谦,原来他就是方谦。”
长宁喃喃。
原来当年父亲领回来的那个会掏鸟蛋的大哥哥,就是方谦。
他的容貌和少年时没有多少变化。
若是方谦必定会一心想着翻案,看来,黑衣人的确是他无疑。
宋宜晟当晚就留在了清曙院,善云出奇的没有来寻,也没有搅闹。
当晚,长宁再次夜出,偷偷来到善云窗前等候。
前些日子宋宜晟一直留在善云这里,黑衣人必不敢露面,今夜宋宜晟离开,长宁便想着黑衣人应该会主动联系善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可惜她运气不怎么样,黑衣人没有造访,第二日,是她出府采买的日子。
长宁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带着白纱兜帽遮住额上的刺字出府,身后还跟着一个三等和两个粗使丫鬟。
这一次是大采购,要买足十日的粮食蔬果,所以有同行的人很正常。
长宁将事情分派给了一个三等丫鬟,嘱咐道:“好好挑。”
丫鬟受宠若惊,这可是个肥差啊,只要干好了,有第一次还怕没有第二次么?
长宁抽出时间,拐到了木匠铺子放下一颗十两重的银锭子:“我要你那套工具。”
木匠当然不依,可这十两银子又是真的不少,一套刀具才五六两,只是定做还需三四天。
“再加五两,够你歇上半个月了。”反正善云现在也不缺银子。
长宁爽利的态度震慑住老板。
“哎,我这就给您拿去。”木匠干脆地买了工具,一套大木箱子里面装着五花八门的东西,大到斧头刨刀,小到雕花刀应有尽有。
“东西先放你这儿,”长宁没有拿而是在桌上的黄纸上画了一个草图:“你照着上面的弄,大小规格我都给你标好了,这是定钱,明日会有贵人来取,你只要把做好的东西交给她,她自然会赏你尾款。”
她又写了个地址:“做完之后,把工具送到这个地方,主人姓木。”
木匠看着又三两的银锭子放在桌上,简直把长宁当金主一样看待,忙不迭地点头:“您放心,咱的手艺那是祖上传下来的,绝没问题,还有这工具我一干完活就给您送去。”
长宁交代完了从木匠铺的后门出去,买了两身衣服和常用品,左拐右拐,来到巷子里的一间小客栈。
“客官要定房吗?”小二热情招呼。
小客栈因为地处偏僻,大门开在巷子里,所以生意并不算好,只有去西域的行脚商们没地方住的时候才能找到这里,平时都是空着的。
掌柜的就开始做起了养鸡养鸭的生意,后院里叽叽喳喳,在大堂就能听到。
长宁没有嫌弃。
当初她被宋宜晟的几个侍妾联手陷害卖到妓寨,要做最下等的贱妓时,曾逃跑到此地,躲在掌柜的鸡圈里才逃过一劫,老板娘还给过她一碗稀粥。
那是她最后一次落魄。
从那恶臭的圈里,她终于醒悟了。
她堂堂上将军的嫡孙,怎么可以在宋家的内宅里为了一个男人苟延残喘,她要复仇,她要向陷害柳家的人复仇,向下令杀死柳氏一族的皇帝复仇。
那一次当她再出现在宋宜晟面前时,她感觉得到,宋宜晟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他说愿意帮她,并且为她想了一个很好的复仇计划。
皇帝思念当年早夭的嫡公主,他也找到一个机会可以让人做伪证,证明柳华章就是长宁公主,毕竟长宁公主的生母柳后就是柳老将军的嫡女。
只要她肯装成长宁公主,复仇当然指日可待。
但这是一件随时会被识破的大事,需要她小心谨慎,更要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披荆斩棘走上那条杀人不见血的路。
可战到最后,该杀的,不该杀的全杀了,她也没能笑到最后。
“客官?”小二的喊声唤回了长宁的注意力。
“我要定一间房,二楼,有窗。”她放下自己剩下的十五两银子:“能定几日?”
老板娘听着银子的声音就寻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认真算起来:“上房啊,这……客官需要多久?”
长宁一笑,老板娘果然是实诚人。
“一个半月左右,可以吗。”
“好,就一个半月。”老板娘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反正上房空着也是空着,虽然亏了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五月份是淡季,来人的几率太小了。
“多谢,大约明日会有人来给我送东西,你放我房间便是,我姓木。”长宁交代好,拎着包袱随老板娘进了房间。
所谓的上房也不大,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长宁总算有了落脚的地点。
“有啥事儿客官就叫我。”老板娘说着,退了出去。
长宁嗯了声,走到窗前。
这上房有呈直角的两间窗,一间正对的是一串民宅,另外一间,对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街道,远远可以望见街对面是一个还算气派的大衙后门,门前有两名守卫把守,隐隐还可听见里面阔地上有人操练的声音。
“城防司一个月轮役一次,每次是细柳营的一个统领率兵来此驻防,可惜我并不认识方谦。”长宁有些遗憾。
如果能确认这个月来县里负责城防的是方谦,那她就可以肯定黑衣人的身份。
因为宋宜晟说过他手臂上的伤是之前闯细柳营时被方谦伤的,说明那时方谦还在城外,而前几日换防进城,这才有机会来找莫澄音。
时间刚好对得上。
长宁想了想,换了身衣裳下楼,还借了掌柜一筐鸡蛋。
“站住。”后衙的守卫喝道。
“俺,俺是找方大人的,她媳妇让俺给他送鸡蛋。”长宁头带乡下女人绑头的粗布头巾,佝偻着腰问道。
“方大人?是方统领吗?”守卫问,另一个纳闷道:“咱们统领不是还没娶妻吗?”
长宁木讷地啊了声:“那是哪家的夫人让送的啊。”
她慢悠悠走开,刚巧身后来了一队巡防回来的甲士。
“统领!”守卫十分恭敬地抱拳行礼,将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为首的那位英朗年轻的统领一怔,立刻问:“人呢!”
“哎,刚才还在呢,往那边走了。”
方谦立刻追来,跑到十字路口却没有看到人影,又沿着大街问了几个人,继续追下去。
而十字路口的拐角处,长宁躲在一垛草堆后看着他离开。
“方谦,原来他就是方谦。”
长宁喃喃。
原来当年父亲领回来的那个会掏鸟蛋的大哥哥,就是方谦。
他的容貌和少年时没有多少变化。
若是方谦必定会一心想着翻案,看来,黑衣人的确是他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