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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九子金莲

作者:中华娇子大熊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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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王阵只感觉一阵恶心。”

    脚步一动,就准备朝着来时的路奔去。

    却没有想到,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刚刚的他了。

    只听,崩的一声,脚下的一片石头地就变成了一个小坑,而他的人也随着惯性朝前扑去。

    轰隆隆,一片巨响,那一片矮小的钟乳石就变成了平地。

    “我去,我啥时候变的这么厉害了。”

    看着眼前的两个手掌印,王阵目瞪口呆。

    刚刚摔倒后,还没有弄懂怎么回事的他,不过是想要用双手撑着地面站起来。

    谁知道,手掌一撑,坚硬的岩石地面就多了两个掌印。

    难道这就是万年地乳的功效,我这一下,感觉自己都变成武林高手了。

    没有办法,王阵只好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慢慢的朝着来时的路上走去。

    在来的时候,王阵还记得,在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地下河。

    一路上磕磕碰碰,一不小心,不是地面遭了殃,就是旁边的钟乳石笋遭了殃。

    幸亏地下河并不远,所以王阵很快就来到了地下河旁边,随后,他把身上的蛇皮一脱,顺势跳入水中。

    “哇,好舒服啊!”

    因为是处于地下,河水不但没有一点凉的感觉,反而散发着淡淡的温度。

    河水不深,王阵蹲下后,使劲一搓,身上的黑色杂质就掉落在水中。

    接着,一片雪白的肌肤,出现在他的眼前。

    王阵一看,搓的更起劲了,一会的功夫,身边就黑了一大片。

    没办法,他只好往前挪了挪,让那流动的河水带走了那一片杂质。

    “我身上怎么那么多的杂质那?他们是怎么来的那?”

    王阵一边继续搓着身上,一边思考到。

    想着想着,王阵只感觉眼前灵感一飘而过,想起了自己附身为细胞的时候,那些黑色的颗粒。

    “难道,我身上的杂质,就是我化身为细胞的时候,被白色光点排出的那些黑色的颗粒吗?”

    仔细一想,还真有可能,白色的光点颗粒如果真的是灵气,那么那些黑色的颗粒就算不是身体排出的杂质,也相差不远了。

    “我去,这还是我吗?”

    清洗完毕,借着水面,看着站起来的自己,王阵目瞪口呆。

    什么叫光润玉颜,冰肌玉骨,玉肌生寒。

    这就是。

    什么叫肌肤若冰雪,绰约如处子。

    这就是。

    什么叫肤如凝脂,吹弹可破;

    这就是。

    什么叫肌光胜雪,粉雕玉琢;

    这就是。

    什么叫出水芙蓉,雪白无瑕。

    这就是。

    “我去,我那健康的犹如小麦色的肌肤那?这样还让我怎么出去见人?”

    低头对着水面,看着水里的自己,王阵差点认不出自己。

    原本的板寸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及腰的长发,以前那健康犹如小麦的肤色,变成了白里透红的颜色,再加上其阳光的面孔,简直就是一个翩翩美少年啊!

    怪不得地球上的人总是说;“一白遮百丑,这下我总算体会到了。”

    在地球的时候,王阵长的只能说是一般相貌,即算不上帅哥,也算不上难看。

    可是变白后,即使跟那些地球上的明星比,王阵都有信心完爆他们。

    自恋过后,王阵把岸上的蛇皮也清洗了一下,本来想着还需要晾干一下才能穿。

    没想到拿出水面后,蛇皮上竟然滴水不沾。

    “我靠,不愧是妖兽的皮,这么吊。”

    王阵心想,这也算是个意外惊喜吧。

    “以后下雨不用担心衣服湿了,也不用担心脏了,往水中一放,再拿出来,立马变的干干净净。”

    洗刷完毕,王阵离开了地下河,披着蛇皮朝着来路而去。

    这一次可能是因为适应了刚刚得到的力量,并没有造成什么破坏。

    来到小石林的时候,大宝它们正在围在一起交谈。

    王阵凑近一听,却原来是金蟾正在介绍生长在万年地乳中的那朵金莲。

    此莲乃洪荒异种,名九子金莲。

    非万年以上地乳不生,万年生一花。

    花有九瓣,万年一落,每落一瓣,必生一子。

    九瓣全落,得九子及莲台。

    莲台可大可小,在其上修炼,可事半功倍。

    有凝神静心之功效。

    而九子是练分外化身最佳材料,一旦练成,便是无上分身。

    分身会随着本体成长而成长,没有心魔,没有天劫,理论来说,只要本体不死,本体成神,其分身也会成神。

    即使本体死亡,分身也会化为本体,并且拥有分身所有能力。

    此物即使在洪荒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所以,自从我觉醒血脉能力后,知道此物效用,便一直在此守护。

    这一守就是一百年,如今,此莲已经离成熟不远。

    我仔细的算了一下,大概还有十年左右的光景,就会成熟。

    到时,我留两个,剩下的交给老大分配。

    “什么,还有十年才能成熟?那我不要了。”

    王阵一听,吓了一跳。

    一听到要守十年,再好的宝贝他也不想要。

    寻宝鼠听了,却两眼放光。

    虽然其传承记忆暂时没有提到此物,但是光是听其说,就知道是个不可多得的宝物。

    听到王阵这么说,金蟾仔细一想,恍然大悟,老大不是妖兽,目前还是个凡人,十年的时间对他来说太长了。

    妖兽就不一样了,睡上一觉,可能几年就过去了,十年的时间,也不过是多睡几觉而已。

    “要不这样吧?老大。”

    想了想金蟾提议道;“我继续在这里守护着此物,而老大你带着大宝出去拜师学艺。”

    “等到了十年后,你再回来,我想到时,你也已经成为了修仙之人了。”

    “到时,此物你也可以简单的炼化了。”

    虽然金蟾的年龄相当于人类的小孩,许多时候,都显的很幼稚。

    但是不要忽略其早已经觉醒了血脉之力。

    就像地球上的那些天才儿童,虽然是个孩子,但是有几个大人比的过。

    “好啊,好啊!”

    王阵还没有回答,一边就响起了大宝清脆的声音。

    王阵也想了想,觉得这个提议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于是,也点了点头,赞同了。

    至于一边的金猿,早就被三人无视了,而金猿也聪明的,从来不乱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