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黑化女主如何被打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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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陌混混沌沌地醒过来,只觉得脑袋空空荡荡,什么都不记得,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破旧堆满灰尘的残缺木桌,挂满蜘蛛网的房梁,角落铺着潮湿的干草,空气中充斥着难掩的陈霉味,而他则躺在冰冷的地上,衣服有些凌乱,原本洁白的外衫因为沾染地上的污垢变得脏黄起皱。
皱着眉不悦地站起来,脱掉令他难以忍受的垢浊外衫随意扔在地上,往门口走去,拉了拉紧闭的大门,手指无可避免地沾上一层厚厚的灰,苍陌眉毛拧的更紧,一个用力,“彭”的一声竟然把原本摇摇欲坠的大门硬生生拽了下来。
甩掉门板,苍陌一脸难看地走出茅草房,外面是一个凄凉院子,青石阶梯已经爬满苔藓,院子墙角长着杂草,一看就知道许久荒废许久。
没等苍陌走出院子,他灵敏地听到不远处有人正在往这里走,听步伐轻重应该是个女子,不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干脆站在院子正中间等待来人。
一个身形曼妙的粉衣女子出现在院门口,她拥有一双灵动勾/人的大眼,小巧的嫣唇,肤如凝脂,艳若桃李,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这位美人一直低着头看路,偶尔一抬眼,看到只穿着中衫的苍陌,吓得往后退了两步,眼瞪的老大,确认眼前容貌尽毁变得无比丑陋的男子就是沈一白后,暗暗松了一口气,面带惊喜地开口:“你、你醒过来了?”
“你是何人?”苍陌面无表情地问道。
美人眸光一闪,有些失望地开口说道:“甲一,你连你家小姐我是谁都不认识了吗?”
苍陌并不言语,冷冷地看着那个美人,意思很明显,他确实不认识,不过他可没错过那美人眼里闪过的不怀好意的光芒。
“唉,没想到大夫说的都是真的,你是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其实我是你的小姐乔婉儿,你是我乔家的仆役甲一,前几天我们遇到劫匪,其它人为了保护我都死了,你为了保护我被打伤了头,大夫说你头部伤势严峻,有可能醒不来,就算醒来也有可能什么都不记得,没想到你竟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美人说到这的时候,悦耳的声音有些哽咽,像是想起了伤心事,拿出帕子象征性地拭了拭并不存在的眼泪。
苍陌从头到尾都很平静,听到自己竟然是个仆役时,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对自己的身份有些怀疑。
“我是你的仆役?那我平常是做什么的?我的手修长光滑,皮肤细嫩,应该不是干粗活的吧。”苍陌虽然用的是反问句,语气却很肯定。
乔婉儿心里一惊,脸上倒是没显出什么不妥的表情,她原本打算告诉沈一白他是家里最下等的仆役,每天都做粗活,可没想到失忆前的沈一白又蠢又单纯,失忆后倒是变聪明了,知道粗使仆役的手因为常年干活必定会粗糙起茧很难看,皮肤晒的黝黑皲裂。
“嗯,没错,你是我哥的书童,平常并不用做什么粗活累活。”乔婉儿硬挤出甜美的笑容矜持地点点头,她要在沈一白面前表现的像一个体恤下/人举止得体的大家闺秀,让沈一白对她死心塌地,这样以后才能更好的利用。
苍陌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回答:“原来是书童,那少爷对我应该很是看重,我身上穿的锦服都能和商贾家的少爷公子穿的相媲美了,我们乔家一定富甲一方,少爷对我这么好,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是吧小姐。”
苍陌只是失忆了,并不是变成了傻子,眼前这乔婉儿的每一个小举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女人说话时眼神闪烁,下意识地揪着绢帕,他怎么可能看不出对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不过他不急着揭穿她,且看看这女人的目的是什么,她是否和自己出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有关系。
乔婉儿感觉自己都快崩不住脸上的笑容了:“自然要好好报答我们乔家,你是我哥最看重的书童,所以他经常有不穿的衣服都会赏赐给你,你现在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我哥赏赐与你的。”
“小姐,我们被土匪袭击了,我被打伤后失去意识后,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啊?为什么我一醒来就在这里,小姐刚才去哪里了,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吧。”苍陌一脸担忧地询问道,俨然一副心系主子的好奴仆模样。
“幸好无碍,有位公子碰巧经过救了我们,也是他帮我将你带到这里养伤,我刚才去帮镇上买了些吃的,现你醒来无事真是太好了。”乔婉儿违心地露出喜悦的表情,她都感觉沈一白失去记忆后整个气势都变了,好像自己才是丫鬟他是少爷一般,自己不自觉地对他有问必答,难道一个人失忆会变化那么大吗。
反应过来后乔婉儿只觉得胸口憋闷着一口气,说好要好好奴役沈一白,计划怎么有些偏离轨道啊,真是失算,她要重新好好谋划一番才好,不能再让沈一白牵着鼻子走了。
“噢,小姐这次出来是要做什么事吗?少爷让我跟着您一定是为了保护您吧,小姐你放心,竟然是少爷吩咐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您的,即使牺牲性命也不足为惜。”苍陌一脸憨厚老诚地表衷心,心里则冷笑着,他相信这个女人一定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要跟着她,应该有机会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其实我这次是逃婚出来的,而你是我哥派来保护我的,我不愿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偷偷离家,现在我已经找到自己喜欢的人,所以我要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甲一,你会帮我的对不对?”乔婉儿此时就像个敢爱敢恨性格坦荡的大小姐,因不满家里安排的婚事离家逃婚,而后遇到心仪的男子,为了能得到他的青睐而努力着。
“当然,小姐请放心,只要小姐一句话,甲一定万死不辞。”
苍陌是不可能听信这个心怀不轨满口谎言的女人一面之词的,从自己身上的穿戴特征以及养尊处优的皮肤来看,必定不会只是个小小的书童,而且一般有谁会让一个书童去保护主子的吗,只能说这女人的谎言说的实在拙劣,让他想不怀疑都难。
乔婉儿显然因苍陌那句万死不辞而心情变好,不枉费她装的那么幸苦,说了那么多废话,终于让他相信自己的话,只要让沈一白认为他自己是个下人,乔婉儿以后就有的是机会教训他:“竟然你没事我们就赶路吧,我已经打听到他是京里的皓亲王,我想快一点见到他。”
苍陌不动声色地跟在乔婉儿后面俨然像个护卫,他现在没有记忆,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先跟着这个女人,看他究竟想利用自己做些什么。
他们很快来到附近的镇上,在经过一家成衣店时,苍陌突然停了下来,乔婉儿起先没注意,等回头一看,发现沈一白直直地站在那里就不动了,按捺着火气,她走回去保持微笑地问道:“甲一,你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苍陌有些扭捏地回答道:“小姐,小的有件不情之请,希望您能答应。”
乔婉儿对沈一白卑恭的姿态取悦,欣然答应道:“嗯,甲一你说吧。”
“我……小的现在只穿着中衣走在大街上实在不伦不类,丢了小姐您的面子,可否麻烦小姐帮小的买一套新衣衫。”说着说着,苍陌那张丑脸竟然不好意思地泛起红色,着实让乔婉儿恶心了一把。
“自然,进去挑一身吧。”她一想也是,自己的下/人穿的那么不合礼仪,这简直是丢了她的脸,她现在要上京想办法引起李皓轩的注意,当然要方方面面都表现的最好,如果她对一个下人都那么宽厚大方,到时候李皓轩一定会越发欣赏自己,而沈一白也会因为她的大方对自己更加忠心耿耿。
苍陌一听果然对乔婉儿投来惊喜感激的目光,接着几步窜进成衣店,也没多看,扫了一圈后,选了一件看起来很平常的淡青色长袍,对刚跨过门槛的乔婉儿问道:“小姐,这件可以吗?”
乔婉儿见这件衣服很普通,价格也应该不贵,心里对有自知之明的沈一白感到满意,点头道:“店家,这套取下来。”
长着山羊胡子的中年店家双眼一亮,连连称赞道:“哎呀,这位俊俏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我这小店的镇店之宝——青蚕丝袍,别看款式不怎么样,这面料穿在身上那可是舒服的紧呢,而且价格非常公道,只要区区一百五十两白银。”就以现在苍陌的面容,店家明显是典型的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在店家边说话的同时,苍陌已经迫不及待接过衣服穿在身上了:“谢谢小姐如此大方,甲一以后一定会唯小姐之命是从。”
乔婉儿听到一百五十两银子,差点当场黑下脸,可是沈一白已经爱不释手地穿上了,她要是嫌贵不买,说不得以后沈一白心里对她有了龊语,那她以后还怎么让他对自己效忠,反正只要沈一白完完全全当了她的衷奴,还怕找不到机会狠狠整治他吗,她一定要让沈一白看着自己和李皓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再亲手弄死他。
无比心痛地付了一百五十两,乔婉儿的腰包迅速干瘪下来,可惜她有苦难言,前不久才承认她家富甲一方,现在说没钱,这不是难堪地自打脸了吗。
胸闷地快步离开这个地方,苍陌跟在后面心情颇好地挑挑眉,他是故意选这么贵的衣服的,就是想看看乔婉儿舍不舍得买。
他现在百分百确定乔婉儿一定在图谋些什么,否则不可能会给他这个‘下人’买那么贵重的衣衫,要知道一般富贵人家公子一个月的零用钱也就五十两左右。
苍陌混混沌沌地醒过来,只觉得脑袋空空荡荡,什么都不记得,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破旧堆满灰尘的残缺木桌,挂满蜘蛛网的房梁,角落铺着潮湿的干草,空气中充斥着难掩的陈霉味,而他则躺在冰冷的地上,衣服有些凌乱,原本洁白的外衫因为沾染地上的污垢变得脏黄起皱。
皱着眉不悦地站起来,脱掉令他难以忍受的垢浊外衫随意扔在地上,往门口走去,拉了拉紧闭的大门,手指无可避免地沾上一层厚厚的灰,苍陌眉毛拧的更紧,一个用力,“彭”的一声竟然把原本摇摇欲坠的大门硬生生拽了下来。
甩掉门板,苍陌一脸难看地走出茅草房,外面是一个凄凉院子,青石阶梯已经爬满苔藓,院子墙角长着杂草,一看就知道许久荒废许久。
没等苍陌走出院子,他灵敏地听到不远处有人正在往这里走,听步伐轻重应该是个女子,不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干脆站在院子正中间等待来人。
一个身形曼妙的粉衣女子出现在院门口,她拥有一双灵动勾/人的大眼,小巧的嫣唇,肤如凝脂,艳若桃李,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这位美人一直低着头看路,偶尔一抬眼,看到只穿着中衫的苍陌,吓得往后退了两步,眼瞪的老大,确认眼前容貌尽毁变得无比丑陋的男子就是沈一白后,暗暗松了一口气,面带惊喜地开口:“你、你醒过来了?”
“你是何人?”苍陌面无表情地问道。
美人眸光一闪,有些失望地开口说道:“甲一,你连你家小姐我是谁都不认识了吗?”
苍陌并不言语,冷冷地看着那个美人,意思很明显,他确实不认识,不过他可没错过那美人眼里闪过的不怀好意的光芒。
“唉,没想到大夫说的都是真的,你是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其实我是你的小姐乔婉儿,你是我乔家的仆役甲一,前几天我们遇到劫匪,其它人为了保护我都死了,你为了保护我被打伤了头,大夫说你头部伤势严峻,有可能醒不来,就算醒来也有可能什么都不记得,没想到你竟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美人说到这的时候,悦耳的声音有些哽咽,像是想起了伤心事,拿出帕子象征性地拭了拭并不存在的眼泪。
苍陌从头到尾都很平静,听到自己竟然是个仆役时,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对自己的身份有些怀疑。
“我是你的仆役?那我平常是做什么的?我的手修长光滑,皮肤细嫩,应该不是干粗活的吧。”苍陌虽然用的是反问句,语气却很肯定。
乔婉儿心里一惊,脸上倒是没显出什么不妥的表情,她原本打算告诉沈一白他是家里最下等的仆役,每天都做粗活,可没想到失忆前的沈一白又蠢又单纯,失忆后倒是变聪明了,知道粗使仆役的手因为常年干活必定会粗糙起茧很难看,皮肤晒的黝黑皲裂。
“嗯,没错,你是我哥的书童,平常并不用做什么粗活累活。”乔婉儿硬挤出甜美的笑容矜持地点点头,她要在沈一白面前表现的像一个体恤下/人举止得体的大家闺秀,让沈一白对她死心塌地,这样以后才能更好的利用。
苍陌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回答:“原来是书童,那少爷对我应该很是看重,我身上穿的锦服都能和商贾家的少爷公子穿的相媲美了,我们乔家一定富甲一方,少爷对我这么好,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是吧小姐。”
苍陌只是失忆了,并不是变成了傻子,眼前这乔婉儿的每一个小举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女人说话时眼神闪烁,下意识地揪着绢帕,他怎么可能看不出对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不过他不急着揭穿她,且看看这女人的目的是什么,她是否和自己出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有关系。
乔婉儿感觉自己都快崩不住脸上的笑容了:“自然要好好报答我们乔家,你是我哥最看重的书童,所以他经常有不穿的衣服都会赏赐给你,你现在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我哥赏赐与你的。”
“小姐,我们被土匪袭击了,我被打伤后失去意识后,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啊?为什么我一醒来就在这里,小姐刚才去哪里了,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吧。”苍陌一脸担忧地询问道,俨然一副心系主子的好奴仆模样。
“幸好无碍,有位公子碰巧经过救了我们,也是他帮我将你带到这里养伤,我刚才去帮镇上买了些吃的,现你醒来无事真是太好了。”乔婉儿违心地露出喜悦的表情,她都感觉沈一白失去记忆后整个气势都变了,好像自己才是丫鬟他是少爷一般,自己不自觉地对他有问必答,难道一个人失忆会变化那么大吗。
反应过来后乔婉儿只觉得胸口憋闷着一口气,说好要好好奴役沈一白,计划怎么有些偏离轨道啊,真是失算,她要重新好好谋划一番才好,不能再让沈一白牵着鼻子走了。
“噢,小姐这次出来是要做什么事吗?少爷让我跟着您一定是为了保护您吧,小姐你放心,竟然是少爷吩咐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您的,即使牺牲性命也不足为惜。”苍陌一脸憨厚老诚地表衷心,心里则冷笑着,他相信这个女人一定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要跟着她,应该有机会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其实我这次是逃婚出来的,而你是我哥派来保护我的,我不愿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偷偷离家,现在我已经找到自己喜欢的人,所以我要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甲一,你会帮我的对不对?”乔婉儿此时就像个敢爱敢恨性格坦荡的大小姐,因不满家里安排的婚事离家逃婚,而后遇到心仪的男子,为了能得到他的青睐而努力着。
“当然,小姐请放心,只要小姐一句话,甲一定万死不辞。”
苍陌是不可能听信这个心怀不轨满口谎言的女人一面之词的,从自己身上的穿戴特征以及养尊处优的皮肤来看,必定不会只是个小小的书童,而且一般有谁会让一个书童去保护主子的吗,只能说这女人的谎言说的实在拙劣,让他想不怀疑都难。
乔婉儿显然因苍陌那句万死不辞而心情变好,不枉费她装的那么幸苦,说了那么多废话,终于让他相信自己的话,只要让沈一白认为他自己是个下人,乔婉儿以后就有的是机会教训他:“竟然你没事我们就赶路吧,我已经打听到他是京里的皓亲王,我想快一点见到他。”
苍陌不动声色地跟在乔婉儿后面俨然像个护卫,他现在没有记忆,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先跟着这个女人,看他究竟想利用自己做些什么。
他们很快来到附近的镇上,在经过一家成衣店时,苍陌突然停了下来,乔婉儿起先没注意,等回头一看,发现沈一白直直地站在那里就不动了,按捺着火气,她走回去保持微笑地问道:“甲一,你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苍陌有些扭捏地回答道:“小姐,小的有件不情之请,希望您能答应。”
乔婉儿对沈一白卑恭的姿态取悦,欣然答应道:“嗯,甲一你说吧。”
“我……小的现在只穿着中衣走在大街上实在不伦不类,丢了小姐您的面子,可否麻烦小姐帮小的买一套新衣衫。”说着说着,苍陌那张丑脸竟然不好意思地泛起红色,着实让乔婉儿恶心了一把。
“自然,进去挑一身吧。”她一想也是,自己的下/人穿的那么不合礼仪,这简直是丢了她的脸,她现在要上京想办法引起李皓轩的注意,当然要方方面面都表现的最好,如果她对一个下人都那么宽厚大方,到时候李皓轩一定会越发欣赏自己,而沈一白也会因为她的大方对自己更加忠心耿耿。
苍陌一听果然对乔婉儿投来惊喜感激的目光,接着几步窜进成衣店,也没多看,扫了一圈后,选了一件看起来很平常的淡青色长袍,对刚跨过门槛的乔婉儿问道:“小姐,这件可以吗?”
乔婉儿见这件衣服很普通,价格也应该不贵,心里对有自知之明的沈一白感到满意,点头道:“店家,这套取下来。”
长着山羊胡子的中年店家双眼一亮,连连称赞道:“哎呀,这位俊俏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我这小店的镇店之宝——青蚕丝袍,别看款式不怎么样,这面料穿在身上那可是舒服的紧呢,而且价格非常公道,只要区区一百五十两白银。”就以现在苍陌的面容,店家明显是典型的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在店家边说话的同时,苍陌已经迫不及待接过衣服穿在身上了:“谢谢小姐如此大方,甲一以后一定会唯小姐之命是从。”
乔婉儿听到一百五十两银子,差点当场黑下脸,可是沈一白已经爱不释手地穿上了,她要是嫌贵不买,说不得以后沈一白心里对她有了龊语,那她以后还怎么让他对自己效忠,反正只要沈一白完完全全当了她的衷奴,还怕找不到机会狠狠整治他吗,她一定要让沈一白看着自己和李皓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再亲手弄死他。
无比心痛地付了一百五十两,乔婉儿的腰包迅速干瘪下来,可惜她有苦难言,前不久才承认她家富甲一方,现在说没钱,这不是难堪地自打脸了吗。
胸闷地快步离开这个地方,苍陌跟在后面心情颇好地挑挑眉,他是故意选这么贵的衣服的,就是想看看乔婉儿舍不舍得买。
他现在百分百确定乔婉儿一定在图谋些什么,否则不可能会给他这个‘下人’买那么贵重的衣衫,要知道一般富贵人家公子一个月的零用钱也就五十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