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苏格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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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好!华莱士先生!你做的不错!”维泰利 . 奥利萨德男爵满脸的肯定,显然对于治安官的工作很是满意。
“这些都是诸位大人一起努力的结果,我的功劳只有一点点罢了!”华莱士爵士得到夸奖,很是高兴,但是话里并没有显摆。
接着华莱士爵士又陪着大臣阁下巡视军粮的储存情况。
在汉普郡,南安普顿市,离城三十英里的阿洛克村,因为临近阿洛克河,所以这个由自由民组成的村落得到了这个名称。
自由民又称公簿持有人,这是说明他们拥有自己的田地,拥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的依附关系。
事实上,这个村子得以保存,还是得益于亨利八世颁布了限制圈地的一些法令,使得贵族和地方的绅士们投鼠忌器,圈地行为缓解不少。
作为一个拥有三英亩地的自由民,普德感觉很是愉快,虽然种地的粮食不够一家人的食用,但是拥有一身好射术的他每天扑捉的动物足以补填家用。
普德不由的感谢自己出生的环境,他居住的阿洛克村附近没有任何的贵族领地,离他们最近的一个骑士领地就有二十多英里,需要有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所以,他村庄附近的森林名义上属于国王陛下的。可是,国王怎么会知道他的森林会被人打猎呢?指望那些待在城堡里的贵族们举报,还不如希望母猪上树呢!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天高皇帝远,就是这个道理。
中午刺眼的阳光也没能穿透那厚厚的杨树叶,只残留下一丝丝光线可以勉强的钻过树叶缝隙,来到普德的面前,带来一丝暖意。
普德没有在意这些,双腿弯曲的站立,眼睛直盯着前方二十英尺远地方,一头公麋鹿低着头,警惕的吃着树枝上嫩叶,四条细腿摆着随时跑路的姿势。
而普德整个人身上披挂着折叠的树枝,完美的将自己掩饰在灌木丛中,一只胳膊提着弓身,另一只手拉着弓弦,目光紧随着麋鹿,准备伺机而动。
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危险出现,而小口小口吃着也没有填饱自己肚子,大麋鹿慢慢地低下了头,大口吃着眼前的美食,但是普德却还没有行动。
时间如流水般过去,公麋鹿的肚子也不知不觉中鼓了起来,警惕心也到了最低层度,普德这时却抓紧时间行动起来。
“嗖——”普德的右手突然放开,弓弦上的木箭随即射向公鹿,公鹿似乎有所察觉,向右边移了一步,可惜已经晚了,木箭虽然没有射中它的致命部位,但是射中了它的左后腿。
普德迅速地从灌木丛中跑了出来,奔向受伤的公鹿而去。公鹿不顾伤势,急忙地朝着来时的方向跑去,可是受伤的它哪能跑得了多远,被普德追了不到一英里就倒地不起,显然失血过多的后果很严重。
普德看着卧倒在地上的公鹿,丝毫不顾它那祈求的眼神,十分果断地用自己从战场上俘获的匕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
作为一个已经参加五次军队的老兵,普德的双手十分的有力,所以公鹿没有痛苦的死去了。
用几根树枝横竖拼成井字状,再拿几根树藤将公鹿固定在其上,用一根粗壮的藤条当纤绳,普德就这样的拖着回到了家。
一路上的村民们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普德很顺利的跟他们打着招呼,回到了自己的家。
对于这个参加过五次军队的人,也是村里最强的射手,大家很敬佩,毕竟谁家没有受过他送来的几块肉呢?
推开家中的木门,普德看见自己的以前的百夫长,现在的约克郡治安官的手下队长——伍德 . 莱戈拉斯。
“百夫长大人!您怎么来了!”普德很好奇的问到。
“我的普德,最厉害的射手,我需要你!”伍德装作没有看到普德手中提的公鹿,很高兴的迎了上去。
“说吧!我的百夫长大人!我最近很忙的!”对于这个贪财的百夫长,普德并没有好感,也没有什么恶感。
“伦敦的萨默塞特公爵发出了召集令,你又要上战场了!”
“这次你还是跟着我吧!这次你们俘获的战利品我只要三层!”伍德咬着牙说着,心中却在滴血。作为一个爵士的次子,他自己的资产很少,正准备靠战争来捞取外快,这次损失了不少。
不过这次自己再捞取一些战功,就可以受封为骑士了,虽然是没有封邑的骑士,但是地位却完全不同了。
“好吧!希望你信守诺言!”看着眼前贪财的家伙那么大出血,普德很愉快的答应了。
和普德一样,大量的民兵被召集起来,慢慢地如同溪流一般汇入约克城,很快,到了八月十号,约克的军营已经汇聚了将近一万五千人。
而此时的苏格兰,爱丁堡也发出了召集令。
而被摄政王派来的高斯尔骑士很不幸的要前往那群野蛮人的居所——爱尔兰高地
高斯尔骑士看着一望无际的高地地,它没有没有像爱丁堡低地上那样无尽的森林,也不是枯寂的荒漠,而是被舒缓起伏的低矮绿草和苔藓所覆盖。
那种低矮、稀疏的植被苍凉地生长着,全然不像英格兰原野上的青翠欲滴。裸露的岩石、清冽的空气,时时提醒着你这是海岛上的高原。
即使到了夏天,当原野被一种叫帚石南的紫色小花所覆盖时,大地也缺少一种生机。那种无边的紫色显得过于刺目和固执,不同于山花烂漫的绚丽,而是一种近乎于绝望的怒放。这是一片寂寞的土地,多少年前被视为蛮荒之地,再壮丽凄美的景色也不能代替土地的贫瘠。
麦克唐纳氏族(又称唐纳德氏族,ClanDonald),是苏格兰高地最大也是最古老的氏族之一。早在公元13世纪,唐纳德氏的领主就在艾雷岛(IsleofIslay)的菲拉格兰湖畔建立了菲拉格兰堡。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LordoftheIsles)。
“这很好!华莱士先生!你做的不错!”维泰利 . 奥利萨德男爵满脸的肯定,显然对于治安官的工作很是满意。
“这些都是诸位大人一起努力的结果,我的功劳只有一点点罢了!”华莱士爵士得到夸奖,很是高兴,但是话里并没有显摆。
接着华莱士爵士又陪着大臣阁下巡视军粮的储存情况。
在汉普郡,南安普顿市,离城三十英里的阿洛克村,因为临近阿洛克河,所以这个由自由民组成的村落得到了这个名称。
自由民又称公簿持有人,这是说明他们拥有自己的田地,拥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的依附关系。
事实上,这个村子得以保存,还是得益于亨利八世颁布了限制圈地的一些法令,使得贵族和地方的绅士们投鼠忌器,圈地行为缓解不少。
作为一个拥有三英亩地的自由民,普德感觉很是愉快,虽然种地的粮食不够一家人的食用,但是拥有一身好射术的他每天扑捉的动物足以补填家用。
普德不由的感谢自己出生的环境,他居住的阿洛克村附近没有任何的贵族领地,离他们最近的一个骑士领地就有二十多英里,需要有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所以,他村庄附近的森林名义上属于国王陛下的。可是,国王怎么会知道他的森林会被人打猎呢?指望那些待在城堡里的贵族们举报,还不如希望母猪上树呢!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天高皇帝远,就是这个道理。
中午刺眼的阳光也没能穿透那厚厚的杨树叶,只残留下一丝丝光线可以勉强的钻过树叶缝隙,来到普德的面前,带来一丝暖意。
普德没有在意这些,双腿弯曲的站立,眼睛直盯着前方二十英尺远地方,一头公麋鹿低着头,警惕的吃着树枝上嫩叶,四条细腿摆着随时跑路的姿势。
而普德整个人身上披挂着折叠的树枝,完美的将自己掩饰在灌木丛中,一只胳膊提着弓身,另一只手拉着弓弦,目光紧随着麋鹿,准备伺机而动。
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危险出现,而小口小口吃着也没有填饱自己肚子,大麋鹿慢慢地低下了头,大口吃着眼前的美食,但是普德却还没有行动。
时间如流水般过去,公麋鹿的肚子也不知不觉中鼓了起来,警惕心也到了最低层度,普德这时却抓紧时间行动起来。
“嗖——”普德的右手突然放开,弓弦上的木箭随即射向公鹿,公鹿似乎有所察觉,向右边移了一步,可惜已经晚了,木箭虽然没有射中它的致命部位,但是射中了它的左后腿。
普德迅速地从灌木丛中跑了出来,奔向受伤的公鹿而去。公鹿不顾伤势,急忙地朝着来时的方向跑去,可是受伤的它哪能跑得了多远,被普德追了不到一英里就倒地不起,显然失血过多的后果很严重。
普德看着卧倒在地上的公鹿,丝毫不顾它那祈求的眼神,十分果断地用自己从战场上俘获的匕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
作为一个已经参加五次军队的老兵,普德的双手十分的有力,所以公鹿没有痛苦的死去了。
用几根树枝横竖拼成井字状,再拿几根树藤将公鹿固定在其上,用一根粗壮的藤条当纤绳,普德就这样的拖着回到了家。
一路上的村民们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普德很顺利的跟他们打着招呼,回到了自己的家。
对于这个参加过五次军队的人,也是村里最强的射手,大家很敬佩,毕竟谁家没有受过他送来的几块肉呢?
推开家中的木门,普德看见自己的以前的百夫长,现在的约克郡治安官的手下队长——伍德 . 莱戈拉斯。
“百夫长大人!您怎么来了!”普德很好奇的问到。
“我的普德,最厉害的射手,我需要你!”伍德装作没有看到普德手中提的公鹿,很高兴的迎了上去。
“说吧!我的百夫长大人!我最近很忙的!”对于这个贪财的百夫长,普德并没有好感,也没有什么恶感。
“伦敦的萨默塞特公爵发出了召集令,你又要上战场了!”
“这次你还是跟着我吧!这次你们俘获的战利品我只要三层!”伍德咬着牙说着,心中却在滴血。作为一个爵士的次子,他自己的资产很少,正准备靠战争来捞取外快,这次损失了不少。
不过这次自己再捞取一些战功,就可以受封为骑士了,虽然是没有封邑的骑士,但是地位却完全不同了。
“好吧!希望你信守诺言!”看着眼前贪财的家伙那么大出血,普德很愉快的答应了。
和普德一样,大量的民兵被召集起来,慢慢地如同溪流一般汇入约克城,很快,到了八月十号,约克的军营已经汇聚了将近一万五千人。
而此时的苏格兰,爱丁堡也发出了召集令。
而被摄政王派来的高斯尔骑士很不幸的要前往那群野蛮人的居所——爱尔兰高地
高斯尔骑士看着一望无际的高地地,它没有没有像爱丁堡低地上那样无尽的森林,也不是枯寂的荒漠,而是被舒缓起伏的低矮绿草和苔藓所覆盖。
那种低矮、稀疏的植被苍凉地生长着,全然不像英格兰原野上的青翠欲滴。裸露的岩石、清冽的空气,时时提醒着你这是海岛上的高原。
即使到了夏天,当原野被一种叫帚石南的紫色小花所覆盖时,大地也缺少一种生机。那种无边的紫色显得过于刺目和固执,不同于山花烂漫的绚丽,而是一种近乎于绝望的怒放。这是一片寂寞的土地,多少年前被视为蛮荒之地,再壮丽凄美的景色也不能代替土地的贫瘠。
麦克唐纳氏族(又称唐纳德氏族,ClanDonald),是苏格兰高地最大也是最古老的氏族之一。早在公元13世纪,唐纳德氏的领主就在艾雷岛(IsleofIslay)的菲拉格兰湖畔建立了菲拉格兰堡。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LordoftheIs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