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斗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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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斗争(上)
“骗鬼去吧!”王平也不用给什么狗屁圣骑士面子,很干脆地说道:“对一个将死的人撒谎,你还够毒啊!能当上三合会的大头目,会因为死个儿子大发雷霆?你当我三岁小孩子?算了,叫你的手下动手吧,算我信对了神甫却看错了教会。
”
说话间,那只后脑的手枪已经移到长毛男的太阳穴上,果然是只m29,与王平当年看过的经典二维老片《痞子哈里》中的一模一样,这枪现在可是很难找到了。
诺曼从王平张口说出‘骗鬼去吧’这句俚语开始,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但是仍然耐心地等王平说完,才冷笑着说道:“真可惜,这么好的枪法与脑筋,不能成为教会的人真是浪费了,实话告诉你,你们那天是干掉了老沃克曼的小儿子,而三合会准备和教会开战也是真的,拿他小儿子的死当借口而已,这老家伙想要重整三合会很久了。
不过他们想拿下教会也要死伤惨重,现在合作的条件是共同使用设备,内陆发现的东西对半分,而你则是个添头。 ”
“临死前还要告诉你,k神甫是个好人不假,不过教会里也只有他这种狂信者才会真的相信那些狗屁东西!老东西每次把会长大人说的不耐烦,总是派他去送死!可是他每次都能活着回来,要不然怎么叫幸运的老k?他是不是说赞美主、愿蘑菇与你同在、上帝保佑你,告诉你,那他妈狗娘养的全是放屁!这年头没有点阴谋诡计,就是被人吃的猪!而且是最先被吃的笨猪!”诺曼将枪口缓慢地画着小圆圈,却因为长毛男依旧无所谓的表情有些恼火。
“那么。 。 。 。 。 。 ”王平还想说什么,诺曼的m500轰然响起!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王平向后一个倒仰,半空中还翻转了半圈直接从土包上骨碌了下去。
摔出了十多米,半侧着身,不动了。
“哎呀,还是队长地手枪威力大,哼哼!这小子就算穿上防弹衣也没有用了。
”有什么样的的队长,就有什么样的手下,这个两面三刀的圣骑士身边自然少不了溜须拍马的阿谀之徒。
“好了,别管他了。 罗嗦半天还不是怕死,你们按他的说法去搜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发现。 记得一会毁尸灭迹。
”诺曼不仅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对这把全世界威力数一数二地手枪更有信心,压根就没再看长毛男一眼。
三十多个人分成两队,森格一队人下马进山,另一队则依旧骑在马上戒备的同时也等待进山者的消息。
没一会,森格满头大汗地从山梁处露出身影大喊道:“队长!那小子没说实话!石头后面什么都没有!”
“什么?!马上让你的手下撤回来!”诺曼这才有些惊慌。 但是他马上就恢复了镇静的神态,吩咐手下道:“东西肯定在附近,去把那小子的尸体搬过来,看看有没有线索。
”
“队长!尸体不见了!地上有爬过的痕迹!”手下刚刚站到山包上立刻向诺曼报告。
‘还真是万圣节闹鬼,怪事都赶到一块啊。 ’诺曼刚想让山里的手下撤离。 就听见激烈地枪声,他的脑海中立刻闪现了三合会的交涉人员所说的话。
“你们教会不是有厉害的角色吗?八百米距离直接把小沃克曼还有手下全都掀飞了脑袋?怎么,惹毛了我们老大,现在说软话?晚了!不交人就等着灭会吧!”这是老沃克曼地亲信手下说的。
他同时还说道:“我们老大也是好说话的人,死个儿子不算什么,合作也可以,不然大家一拍两散,你们被灭了,设备我们也拿不到不是?不过那个狙击手一定要交出来!我们老大可不想无缘无故被人掀飞他半个脑袋!而且不准糊弄我们,我们有手下在那场抢战中活下来了,是个金毛小子。
长发,一米八的身高。 ”
“大家小心!”诺曼地思绪也仅仅是被带偏了一瞬间,枪声响起的同时,他已经从马上飞身跳下!
晚了半步,落地的时候尊贵的圣骑士阁下就感觉腹部剧烈的疼痛,伸手一摸,才发现自己中了一颗子弹,幸好他的皮下埋藏了复合装甲板。
否则就不是子弹卡在肉里这么简单了。
“保护圣骑士!”他的手下刚想吼两句。 砰地一声,眉心中弹。 整个后脑都被轰了个稀碎!
该死,不只是一个枪手,而且起码有一把枪用的是达姆弹!诺曼知道这时候只能借着马匹与土包地掩护寻找开冷枪的家伙,刚刚那发达姆弹是从山梁方向飞过来的,至于在山梁后面的那些人,包括森格在内,估计都被干掉了。
“大家别慌!对方用的都是手枪!咱们人数多,下打上也没什么!”诺曼忍住疼痛大声吼叫道:“将森格他们的马匹排到前面,牵着马缓缓后退!发现四周有异常立刻开枪!只要再退出去五十米他们的手枪就没准头了!”
无论什么队伍,有个冷静的首领都是最重要地,剩余地二十九个家伙立刻依照着诺曼的安排缓慢后退,就象圣骑士说地,只要退到一定距离,长枪总比短枪有准头。
问题是,他们有这个机会吗?
绝对没有。
距离最近的就是王平,刚刚他装死骗过诺曼借着土包的掩护稍微爬行了十多米,然后就被太岁的伪装给罩住了,在山梁后面打伏击的自然是老狗父子与罗伊夫妇俩,至于神甫,全身麻醉的他其实还在旁边那块洼地里,被荒草伪装的很好,虽然看不见情况,不过王平等人的说话却让刚刚清醒的他听的是一清二楚,至于他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那就只有老神甫自己知道了。
自从上次用拧脑袋的方法解决到几十条性命后,长毛男除了喜欢用狙击枪享受一击必杀的快感之外,也对近身搏杀起了兴趣,尤其是宰掉这些不用让王平心里愧疚的混蛋。
但,这毕竟是杀人。
是杀是放,王平的内心还在挣扎。
现在诺曼等人已经距离王平有五十多米,就快退却到手枪的有效射程之外,而山梁上的几个人见王平迟迟不出手,也准备更换长枪接着与诺曼对射。
罗伊还有些抱怨,如果早用上轻机枪,就算扫马也扫死好几匹了。
王平的动作让他终止了抱怨。
没有野猫灵活与速度不代表长毛男没有自己的搏击特色,在罗伊的眼中只看见金发小子一把掀开了盖在身上的伪装布,将那块布旋转着飞出吸引火力的同时,他也隐蔽点冲出,看起来似乎脚不着地一般,仅仅点起了五六处烟尘,就已经冲到了诺曼的队伍里!整个过程耗时五秒。
诺曼仅仅开了两枪,全都打空了,然后他想躲到手下身后,利用人墙做掩护,却发现自己已经被一双冰冷的手分别握住了脖子与下身,两处传来的剧烈疼痛提醒着他,自己还活着。
“别开枪!别。 。 。 。 。 。
”不幸被长毛男选来作为临时盾牌的圣骑士诺曼阁下在这个尘世中所说的最后一个单词,就被刚刚还奉承过他的手下打回到肚子里,然后他就带着对这个世界无限的热爱去地狱找撒旦喝咖啡去了。
拥有皮下装甲的诺曼尸体在王平的手中似乎变成了活物,可以当盾,可以当锤,也可以当鞭子,王平收拾掉靠近他的几个笨蛋后,闪开身旁两米处的射来的冷枪,然后丝毫不顾及身后因为惊吓而将子弹打的乱飞的无名小卒,双手抓住已经变成破布袋子一样的尸体轮圆后砸了出去!
侧身,滑步,挥拳!
将打冷枪的笨蛋的眼球从眼眶中砸出来,王平根本没兴趣听那声冒泡的闷响,左手钳住冷枪小子的脖子,左脚为轴,右腿飞出,正将旁边一名因惊吓而在为大地‘施肥’的黑皮肤矮子的脑袋砸进了胸腔里,当然,即使是长毛男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严格来说是将脖子砸进了胸腔。
利用冷枪小子挡住身后越来越准确的‘流弹’,前倾扑出,从一匹马的身下穿过,单手正好抓住一只布满尘土的靴子,根本不用特意去想,辅助计算机很自然地将输出功率加大在这只左手上,清脆的喀嚓与接下来的尖声惨叫几乎震聋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除了早有准备的王平。
起身跺脚,胸骨破裂声传来的同时,右脚使劲将被当作石头的第二具尸体挑起,随便找了个倒霉鬼砸了过去,等到众人将王平身后的那匹马打成蜂窝的时候,王平又把两个家伙的下身分别塞进了他们的身体之后,终于开始使用他的那只便携式激光武器。
不是枪,是刀。
激光刀的优点就是可以将被切开组织的血管直接封住,如果下刀快的话连神经都难以传导痛觉,因此接下来的惨叫声由疼痛转化为惊恐,也只有听多这种声音的人才能分辨出两者的不同。
凑巧,这个时代的人多数都能分辨出来。
老狗与其他三人眼巴巴望着远处那个在二十多名接受过局部改造手术的枪手围攻下依旧挥洒自如的身影,那个快如闪电偏偏动作总是让旁观者看清楚的身影,那个出手从不落空,下手从不留情让人觉得浑身发冷的身影。
“上帝,我绝对不会企图惹他生气。 ”弥撒喃喃地说道。
“他是上帝之手。 ”阿尔玛接着说道。
“绝对是。 ”罗伊肯定的总结。
第一百零八章 斗争(上)
“骗鬼去吧!”王平也不用给什么狗屁圣骑士面子,很干脆地说道:“对一个将死的人撒谎,你还够毒啊!能当上三合会的大头目,会因为死个儿子大发雷霆?你当我三岁小孩子?算了,叫你的手下动手吧,算我信对了神甫却看错了教会。
”
说话间,那只后脑的手枪已经移到长毛男的太阳穴上,果然是只m29,与王平当年看过的经典二维老片《痞子哈里》中的一模一样,这枪现在可是很难找到了。
诺曼从王平张口说出‘骗鬼去吧’这句俚语开始,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但是仍然耐心地等王平说完,才冷笑着说道:“真可惜,这么好的枪法与脑筋,不能成为教会的人真是浪费了,实话告诉你,你们那天是干掉了老沃克曼的小儿子,而三合会准备和教会开战也是真的,拿他小儿子的死当借口而已,这老家伙想要重整三合会很久了。
不过他们想拿下教会也要死伤惨重,现在合作的条件是共同使用设备,内陆发现的东西对半分,而你则是个添头。 ”
“临死前还要告诉你,k神甫是个好人不假,不过教会里也只有他这种狂信者才会真的相信那些狗屁东西!老东西每次把会长大人说的不耐烦,总是派他去送死!可是他每次都能活着回来,要不然怎么叫幸运的老k?他是不是说赞美主、愿蘑菇与你同在、上帝保佑你,告诉你,那他妈狗娘养的全是放屁!这年头没有点阴谋诡计,就是被人吃的猪!而且是最先被吃的笨猪!”诺曼将枪口缓慢地画着小圆圈,却因为长毛男依旧无所谓的表情有些恼火。
“那么。 。 。 。 。 。 ”王平还想说什么,诺曼的m500轰然响起!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王平向后一个倒仰,半空中还翻转了半圈直接从土包上骨碌了下去。
摔出了十多米,半侧着身,不动了。
“哎呀,还是队长地手枪威力大,哼哼!这小子就算穿上防弹衣也没有用了。
”有什么样的的队长,就有什么样的手下,这个两面三刀的圣骑士身边自然少不了溜须拍马的阿谀之徒。
“好了,别管他了。 罗嗦半天还不是怕死,你们按他的说法去搜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发现。 记得一会毁尸灭迹。
”诺曼不仅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对这把全世界威力数一数二地手枪更有信心,压根就没再看长毛男一眼。
三十多个人分成两队,森格一队人下马进山,另一队则依旧骑在马上戒备的同时也等待进山者的消息。
没一会,森格满头大汗地从山梁处露出身影大喊道:“队长!那小子没说实话!石头后面什么都没有!”
“什么?!马上让你的手下撤回来!”诺曼这才有些惊慌。 但是他马上就恢复了镇静的神态,吩咐手下道:“东西肯定在附近,去把那小子的尸体搬过来,看看有没有线索。
”
“队长!尸体不见了!地上有爬过的痕迹!”手下刚刚站到山包上立刻向诺曼报告。
‘还真是万圣节闹鬼,怪事都赶到一块啊。 ’诺曼刚想让山里的手下撤离。 就听见激烈地枪声,他的脑海中立刻闪现了三合会的交涉人员所说的话。
“你们教会不是有厉害的角色吗?八百米距离直接把小沃克曼还有手下全都掀飞了脑袋?怎么,惹毛了我们老大,现在说软话?晚了!不交人就等着灭会吧!”这是老沃克曼地亲信手下说的。
他同时还说道:“我们老大也是好说话的人,死个儿子不算什么,合作也可以,不然大家一拍两散,你们被灭了,设备我们也拿不到不是?不过那个狙击手一定要交出来!我们老大可不想无缘无故被人掀飞他半个脑袋!而且不准糊弄我们,我们有手下在那场抢战中活下来了,是个金毛小子。
长发,一米八的身高。 ”
“大家小心!”诺曼地思绪也仅仅是被带偏了一瞬间,枪声响起的同时,他已经从马上飞身跳下!
晚了半步,落地的时候尊贵的圣骑士阁下就感觉腹部剧烈的疼痛,伸手一摸,才发现自己中了一颗子弹,幸好他的皮下埋藏了复合装甲板。
否则就不是子弹卡在肉里这么简单了。
“保护圣骑士!”他的手下刚想吼两句。 砰地一声,眉心中弹。 整个后脑都被轰了个稀碎!
该死,不只是一个枪手,而且起码有一把枪用的是达姆弹!诺曼知道这时候只能借着马匹与土包地掩护寻找开冷枪的家伙,刚刚那发达姆弹是从山梁方向飞过来的,至于在山梁后面的那些人,包括森格在内,估计都被干掉了。
“大家别慌!对方用的都是手枪!咱们人数多,下打上也没什么!”诺曼忍住疼痛大声吼叫道:“将森格他们的马匹排到前面,牵着马缓缓后退!发现四周有异常立刻开枪!只要再退出去五十米他们的手枪就没准头了!”
无论什么队伍,有个冷静的首领都是最重要地,剩余地二十九个家伙立刻依照着诺曼的安排缓慢后退,就象圣骑士说地,只要退到一定距离,长枪总比短枪有准头。
问题是,他们有这个机会吗?
绝对没有。
距离最近的就是王平,刚刚他装死骗过诺曼借着土包的掩护稍微爬行了十多米,然后就被太岁的伪装给罩住了,在山梁后面打伏击的自然是老狗父子与罗伊夫妇俩,至于神甫,全身麻醉的他其实还在旁边那块洼地里,被荒草伪装的很好,虽然看不见情况,不过王平等人的说话却让刚刚清醒的他听的是一清二楚,至于他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那就只有老神甫自己知道了。
自从上次用拧脑袋的方法解决到几十条性命后,长毛男除了喜欢用狙击枪享受一击必杀的快感之外,也对近身搏杀起了兴趣,尤其是宰掉这些不用让王平心里愧疚的混蛋。
但,这毕竟是杀人。
是杀是放,王平的内心还在挣扎。
现在诺曼等人已经距离王平有五十多米,就快退却到手枪的有效射程之外,而山梁上的几个人见王平迟迟不出手,也准备更换长枪接着与诺曼对射。
罗伊还有些抱怨,如果早用上轻机枪,就算扫马也扫死好几匹了。
王平的动作让他终止了抱怨。
没有野猫灵活与速度不代表长毛男没有自己的搏击特色,在罗伊的眼中只看见金发小子一把掀开了盖在身上的伪装布,将那块布旋转着飞出吸引火力的同时,他也隐蔽点冲出,看起来似乎脚不着地一般,仅仅点起了五六处烟尘,就已经冲到了诺曼的队伍里!整个过程耗时五秒。
诺曼仅仅开了两枪,全都打空了,然后他想躲到手下身后,利用人墙做掩护,却发现自己已经被一双冰冷的手分别握住了脖子与下身,两处传来的剧烈疼痛提醒着他,自己还活着。
“别开枪!别。 。 。 。 。 。
”不幸被长毛男选来作为临时盾牌的圣骑士诺曼阁下在这个尘世中所说的最后一个单词,就被刚刚还奉承过他的手下打回到肚子里,然后他就带着对这个世界无限的热爱去地狱找撒旦喝咖啡去了。
拥有皮下装甲的诺曼尸体在王平的手中似乎变成了活物,可以当盾,可以当锤,也可以当鞭子,王平收拾掉靠近他的几个笨蛋后,闪开身旁两米处的射来的冷枪,然后丝毫不顾及身后因为惊吓而将子弹打的乱飞的无名小卒,双手抓住已经变成破布袋子一样的尸体轮圆后砸了出去!
侧身,滑步,挥拳!
将打冷枪的笨蛋的眼球从眼眶中砸出来,王平根本没兴趣听那声冒泡的闷响,左手钳住冷枪小子的脖子,左脚为轴,右腿飞出,正将旁边一名因惊吓而在为大地‘施肥’的黑皮肤矮子的脑袋砸进了胸腔里,当然,即使是长毛男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严格来说是将脖子砸进了胸腔。
利用冷枪小子挡住身后越来越准确的‘流弹’,前倾扑出,从一匹马的身下穿过,单手正好抓住一只布满尘土的靴子,根本不用特意去想,辅助计算机很自然地将输出功率加大在这只左手上,清脆的喀嚓与接下来的尖声惨叫几乎震聋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除了早有准备的王平。
起身跺脚,胸骨破裂声传来的同时,右脚使劲将被当作石头的第二具尸体挑起,随便找了个倒霉鬼砸了过去,等到众人将王平身后的那匹马打成蜂窝的时候,王平又把两个家伙的下身分别塞进了他们的身体之后,终于开始使用他的那只便携式激光武器。
不是枪,是刀。
激光刀的优点就是可以将被切开组织的血管直接封住,如果下刀快的话连神经都难以传导痛觉,因此接下来的惨叫声由疼痛转化为惊恐,也只有听多这种声音的人才能分辨出两者的不同。
凑巧,这个时代的人多数都能分辨出来。
老狗与其他三人眼巴巴望着远处那个在二十多名接受过局部改造手术的枪手围攻下依旧挥洒自如的身影,那个快如闪电偏偏动作总是让旁观者看清楚的身影,那个出手从不落空,下手从不留情让人觉得浑身发冷的身影。
“上帝,我绝对不会企图惹他生气。 ”弥撒喃喃地说道。
“他是上帝之手。 ”阿尔玛接着说道。
“绝对是。 ”罗伊肯定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