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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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宵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①。[①方言,什么都不在乎的意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恢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兵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宵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①。[①方言,什么都不在乎的意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恢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兵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