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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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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迎也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很怕我,所以更要先发制人,一进门就嚷道:“其实我是为你好。”

    这句话简直所向披靡,我瞬间甘拜下风,躺在沙发上吃葡萄。

    她还不放过我,挤过来审问我:“你这几天去哪了!为什么气色好了这么多,你是不是恋爱了?是谁是谁,快说,是不是陆宴?”

    我被她摇得头昏脑涨,骨头都快散架,只能叫她“慢点”,她却眼尖地不知道看到什么,指着我脖子,结巴起来:“你,你你……”

    “怎么了?”我摸了把脖子,不痛也不痒,低头一看,顿时笑起来:“你别说不认识。”

    “我当然认识了,但是到底是谁!”她整个人兴奋得不行,疯狂摇晃我胳膊:“是陆宴吧!一定是陆宴吧!破镜重圆!人间佳话!”

    “不是陆宴。”我不想她明天开工去陆宴面前乱开玩笑。

    “那是谁!”她几乎压上来逼问我:“是男的吧,我就知道是男的,哪个狐狸精?有陆宴好看吗?”

    我眼前忽然跳出纪容辅变成狐狸精的样子来,反应过来之前,嘴角已经翘了起来。

    “比陆宴好看。”

    苏迎猛地跳开了,又开始指着我。

    “你你你……”

    “我怎么了?”我摊开在沙发上。

    “你完了。”苏迎开始危言耸听:“你现在笑得太开心了,一定已经陷下去了,你完了。”

    我还想再逗她,手机忽然想起了。

    纪容辅真是好涵养,洗个澡发现人都丢了,也能忍到现在再打电话,接起来还问我:“现在方便接电话吗?”

    我本来想说方便,一时玩心起,故意沉声道:“不方便。”

    我还想再玩,苏迎却过来捣乱,冲过来抢手机:“是谁是谁,是陆宴吗?应该就是陆宴吧,报上名号,抢了我家小林睢还想走……”

    我光是躲她的手就已经耗尽全力,只能跟电话那边的纪容辅说了一句“晚点跟你说”,就挂了电话。

    苏迎却不死心,仍然抢个不停,两人交锋许久,这女人向来善用性别优势,逼得我束手束脚,最后“啪”地一声,手机重重摔在地上,屏幕闪了两闪,竟然就这样灭了。

    我们面面相觑,苏迎背贴墙壁,就这样蹭着走远了,一边还默念:“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我在试手机能不能开机的时候,她瞅准一个机会,拎着包冲到门外,大喊:“我明天再来找你玩!”

    我折腾了一会儿,发现手机已经废了,把手机卡取了出来,我没有备用手机的习惯,只能等明天再说了,纪容辅向来淡定,我偶尔失约一次应该也不要紧。

    洗澡睡觉,大概是跟纪容辅一起睡惯了的缘故,竟然又失眠了,不过我都已经习惯了,直接把笔记本拿过来,翻到外网上开始听几个国外乐队的新歌。

    国外很多小众乐队都不错,倪菁当年转型遇瓶颈,也是去国外取经回来的。我年轻时候不信邪,本钱厚,视唱法为无物,而且运气挺好,没红过,除了选秀刚出来那一段时间跑了一会儿通告,其余都没怎么过度用嗓,所以从不考虑研究唱法。现在大概是年纪大了,心境不一样了,偶尔也听听不同的唱法。逛到某个乐队成员的ins,看见上面有张演出合照中的亚洲面孔长得非常像付雍,顺手就翻了翻付雍的ins。

    这一翻我就翻到了卢逸岚,他们留英学生确实是有自己的圈子的,有几个熟面孔,似乎在那晚的会所见过,当时我已经困得不行,听不进耳机里的歌,只是本能地一张张翻下去,直到看见纪容辅。

    准确地说,是青年未满的纪容辅。

    他在划船,穿白色的运动装,身架修长舒展,因为刚刚渡过少年期,脸上还十分漂亮,他的琥珀色眼睛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在镜头里笑得耀眼。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贺山一眼就认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物,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越野车开出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路边偶尔有大片牛羊,握着鞭子的白胡子牧人穿着翻羊皮袄,带着帽子,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很成功!”贺山脸上神采飞扬:“还有人请我们带欧洲演出呢。”

    压根就不该问。

    我干脆把头靠在车窗上装死,好在贺山他们都是这儿的,我脸嫩,他们一直以为我是元睿的晚辈徒弟之类,要是知道我只比元睿小一岁,还是同年选秀出来,估计就觉得我们今天的差距不可原谅了。

    窗外闪过敖包,高高的玛尼杆被石头固定在地上,柱顶牵出许多线,线上许多彩旗乱飘,大大小小的蒙古包坐落在草原上,有穿着蒙古传统服饰的汉子骑马追着我们的车,发出热烈的大笑。

    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饿又冷,车到了还不想动,贺山直接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我正盯着远处灰蒙蒙的草原出神,车窗被敲了两下,玻璃上忽然贴上一张脸。

    元睿留了一脸胡子,埋住半张脸,本来就是浓眉深目,这样更加像个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早年光顾着摇滚了,这些年专心复兴自己民族音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他性格向来爽朗,像乔峰,隔着玻璃对我笑。

    “有汤喝吗?”我把车厢当玻璃温室,先不忙着下车,隔着窗户问他。

    “有啊!”元睿仍然笑得开心,拉开车门,我这才发现他穿了一身蒙古族服装,身形本就高大,鼓囊囊的,熊一样,手撑着车厢顶,一个人就挡住了整整一个方向的光。

    我跳下了车,把耳机线收了起来。

    “我路上在听你们的歌。”

    元睿脸上露出惊讶神色,然后又不好意思起来,搓了搓手。要知道我在音乐上向来眼高手低,挑剔刻薄,哪天混不下去了,去当个乐评家也不错。

    “怎么样?”

    “挺好,人声部分到顶了,配乐民族风太重,照搬的吧,结构太松散。你既然做蒙古金属,就干脆重新好好做结构,你们现在胜在新鲜感,所以国际上很受欢迎,但是卸去新手光环,真的坐下来跟凯尔特金属、维京金属那些比,还是有差距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国内打不开……”

    我一面说,一面进了蒙古包,轻车熟路在毯子上坐下来,等元睿给我倒奶茶。贺山一点乐理不懂,也在旁边像模像样地听着,明明听不懂,还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样子。

    元睿端了茶过来,把我行李放到一边,蒙古包其实跟我家的卧室有点像,都是直接打通的,热奶茶,做饭、睡觉、招待客人都在一个大空间里,中央安置一个火塘,周围铺着羊毛地毡,我很喜欢元睿这里的手工挂毯,上次带回去一条,被叶宁那家伙抢走了。

    我屈起一条腿,坐在地上,歪在一边烤火,外面估计要天黑了,贺山急着走,说晚了怕有狼。

    我很喜欢草原上的狼,有次开车跟着一个狼群走了半天,险些迷路,狼这种动物有种特别的风骨,或者叫狠性,元睿有一首曲子,描绘的就是狼群捕猎黄羊的故事,用号角模拟狼嚎,开场很惊艳,中段太乱,又急又赶,蒙古族的传统弦乐被金属乐盖过去了,后面更是一泻千里。头重脚轻不能细听。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结构一泡污,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分辨好与不好。

    我大概药效没过,车上冷,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炉火烤着,毯子围着,登时就犯起困来,刚说着吉他,话还没讲完,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压根没人管。唯独对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