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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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氏携了沈青黎返了回来,见慕云霆从花房拿了花锄出来,便笑道:“你拿个锄头出来干嘛?”
“从来没用过这样的锄头,想试一试。”慕云霆笑笑,拿起锄头,在花丛里有模有样地锄了几下,又直起腰,指着那段丝绸问道,“姨母,你锄头上怎么还包着一段丝绸,是护手的,还是做装饰用的?”
“自然是即护手又做装饰用的。”小吴氏接过锄头,取下那段丝绸,笑盈盈地说道,“这丝绸可是用上好的天蚕丝织成,就这一小段就值上百两呢!”
“天蚕丝?”沈青黎顿时来了兴趣,以前她在一款游戏里看到过有关天蚕丝的介绍,知道这天蚕丝来之不易,忙上前问道,“姨母,你这丝绸是在哪个铺子里买的?我很想知道他们用的天蚕丝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想看看天蚕到底是什么样的。”
慕云霆闻言反而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女人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
什么时候两人这么默契了……
“咱们京城哪里有天蚕丝,这丝绸还是晋王妃送给我家夫人半匹,因为弥足珍贵,所以每人得到的分量也少,只能做个抹额什么的,我嫌这颜色太素净,就干脆做了花锄的护柄,即使夏日,握在手里也不出汗。”小吴氏笑笑,“府里的人大都做了抹额,听说戴着很是凉爽。”
晋王妃是侍郎夫人王氏的表姐,两家私下里自然是来往不断。
晋王妃得了天蚕丝丝绸,送给表妹半匹,也合情合理。
慕云霆心里顿时明朗了许多,似乎在迷雾里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一点曙光般的兴奋。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看沈青黎的目光也格外柔和了些,说起来兜兜转转了一番,事情的转折还是归功于她……
却见沈青黎轻轻地朝他摇了摇头,她思量再三,到底还是没有把慕云起的事情说给小吴氏听,反而觉得如果真的这样做了,有些不地道。
因为她自己就很反感别人对她旁敲侧击地暗示,若是真的要求人帮忙,就实话实说,不必如此拐弯抹角。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是真的做不来。
两人表情不一地从侍郎府告辞出来。
不等慕云霆问,沈青黎率先开了口:“我觉得咱们这么做不是求你姨母帮忙,而是在利用她,所以我实在是开不了口,你还是另外想办法吧!”
慕云霆挑挑眉,半晌才道:“算了,此事我再想别的办法吧!”见她低头不语,又道:“沈青黎,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为了达到目的,连自己的姨母都要利用。”
“难道你不是吗?”沈青黎不看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虽然不了解你,可是我觉得你做事只考虑自己,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我虽然表面风光,但是我也有我的苦衷。”慕云霆沉声道。
貌似他以前的确误会她了,这些日子,他瞧着她并不是个喜欢耍心机的女人,也许祖母的眼光是不会错的。
是他太多疑了。
“谁没有苦衷?难道我就没有吗?”沈青黎反问道,“就因为你的那段旧情,你们侯府的人,常常拿我跟那个夏婉月作比较,我招谁惹谁了?你以为我会傻到去模仿你那个夏婉月来讨你欢心?告诉你,我没兴趣。”
慕云霆听着,见她满脸不屑的样子,只是笑笑,不再搭话。
她跟婉月的确是不同的。
远山阁。
小吴氏倚在花房的栏杆处,看眼前的美人菊在她眼前摇摆起伏,宛如纤纤美人细腰在随风起舞。
当年,长姐吴氏去世的时候,她还待字闺中,皇甫氏曾到吴家找过她,说希望她能嫁给慕长源做个继室,毕竟她是两个孩子的姨娘,以后即使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至于苛待姐弟俩。
原本,她是答应的。
不是她有多么喜欢自己的姐夫,而是为了两个可怜的孩子。
可是后来皇甫氏又满脸愧疚地告诉她,说慕长源想扶正苏氏,死活不肯再纳新人过门。
因为此事,她一度成了当年最大的笑柄。
再后来,她嫁给了许有则,那是他还是兵部一个小小的员外郎,因为一次偶遇,看上了她,不顾一切地找人去提亲。
知道他有妻,她也曾犹豫过。
可是面对风度翩翩的多情郎君,她还是嫁给了他。
知道她爱菊,他在府里特意给她种了一大片菊花。
只为讨她欢心。
那时,她觉得名分实在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只要他心里有她,一切都不重要。
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的选择。
直到有一天,她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醒来的时候,才觉得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她的夫君为了官位,竟然把她送给了当今皇上的幺弟
晋王爷。
他说,晋王爷对你一见钟情,亲自来府上开了口,他得罪不起,只能违心成全。
这些年,她冷眼看着许有则步步高升,冷眼看着他娶如花美眷……
相比之下,位高权重的晋王爷却比许有则有良心的多,王爷虽然四处留情,但是对跟过他的女人,却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反而百般呵护,宠爱至极。
所以,她像一只被人倦养的鸟,孤零零游离在远山阁,游离在菊花丛中。
她也曾想到过死。
因为她再也不相信男人。
可是又不甘心这样屈辱地死去。
思量再三,她还是活了下来,因为她要报复伤害过她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当下唤来丫鬟青荷,吩咐道:“青荷,你去打听一下,最近永定侯府出了什么事没有?”
总觉得慕云霆似乎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是。”那个叫青荷的丫鬟应声退下。
小吴氏携了沈青黎返了回来,见慕云霆从花房拿了花锄出来,便笑道:“你拿个锄头出来干嘛?”
“从来没用过这样的锄头,想试一试。”慕云霆笑笑,拿起锄头,在花丛里有模有样地锄了几下,又直起腰,指着那段丝绸问道,“姨母,你锄头上怎么还包着一段丝绸,是护手的,还是做装饰用的?”
“自然是即护手又做装饰用的。”小吴氏接过锄头,取下那段丝绸,笑盈盈地说道,“这丝绸可是用上好的天蚕丝织成,就这一小段就值上百两呢!”
“天蚕丝?”沈青黎顿时来了兴趣,以前她在一款游戏里看到过有关天蚕丝的介绍,知道这天蚕丝来之不易,忙上前问道,“姨母,你这丝绸是在哪个铺子里买的?我很想知道他们用的天蚕丝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想看看天蚕到底是什么样的。”
慕云霆闻言反而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女人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
什么时候两人这么默契了……
“咱们京城哪里有天蚕丝,这丝绸还是晋王妃送给我家夫人半匹,因为弥足珍贵,所以每人得到的分量也少,只能做个抹额什么的,我嫌这颜色太素净,就干脆做了花锄的护柄,即使夏日,握在手里也不出汗。”小吴氏笑笑,“府里的人大都做了抹额,听说戴着很是凉爽。”
晋王妃是侍郎夫人王氏的表姐,两家私下里自然是来往不断。
晋王妃得了天蚕丝丝绸,送给表妹半匹,也合情合理。
慕云霆心里顿时明朗了许多,似乎在迷雾里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一点曙光般的兴奋。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看沈青黎的目光也格外柔和了些,说起来兜兜转转了一番,事情的转折还是归功于她……
却见沈青黎轻轻地朝他摇了摇头,她思量再三,到底还是没有把慕云起的事情说给小吴氏听,反而觉得如果真的这样做了,有些不地道。
因为她自己就很反感别人对她旁敲侧击地暗示,若是真的要求人帮忙,就实话实说,不必如此拐弯抹角。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是真的做不来。
两人表情不一地从侍郎府告辞出来。
不等慕云霆问,沈青黎率先开了口:“我觉得咱们这么做不是求你姨母帮忙,而是在利用她,所以我实在是开不了口,你还是另外想办法吧!”
慕云霆挑挑眉,半晌才道:“算了,此事我再想别的办法吧!”见她低头不语,又道:“沈青黎,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为了达到目的,连自己的姨母都要利用。”
“难道你不是吗?”沈青黎不看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虽然不了解你,可是我觉得你做事只考虑自己,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我虽然表面风光,但是我也有我的苦衷。”慕云霆沉声道。
貌似他以前的确误会她了,这些日子,他瞧着她并不是个喜欢耍心机的女人,也许祖母的眼光是不会错的。
是他太多疑了。
“谁没有苦衷?难道我就没有吗?”沈青黎反问道,“就因为你的那段旧情,你们侯府的人,常常拿我跟那个夏婉月作比较,我招谁惹谁了?你以为我会傻到去模仿你那个夏婉月来讨你欢心?告诉你,我没兴趣。”
慕云霆听着,见她满脸不屑的样子,只是笑笑,不再搭话。
她跟婉月的确是不同的。
远山阁。
小吴氏倚在花房的栏杆处,看眼前的美人菊在她眼前摇摆起伏,宛如纤纤美人细腰在随风起舞。
当年,长姐吴氏去世的时候,她还待字闺中,皇甫氏曾到吴家找过她,说希望她能嫁给慕长源做个继室,毕竟她是两个孩子的姨娘,以后即使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至于苛待姐弟俩。
原本,她是答应的。
不是她有多么喜欢自己的姐夫,而是为了两个可怜的孩子。
可是后来皇甫氏又满脸愧疚地告诉她,说慕长源想扶正苏氏,死活不肯再纳新人过门。
因为此事,她一度成了当年最大的笑柄。
再后来,她嫁给了许有则,那是他还是兵部一个小小的员外郎,因为一次偶遇,看上了她,不顾一切地找人去提亲。
知道他有妻,她也曾犹豫过。
可是面对风度翩翩的多情郎君,她还是嫁给了他。
知道她爱菊,他在府里特意给她种了一大片菊花。
只为讨她欢心。
那时,她觉得名分实在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只要他心里有她,一切都不重要。
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的选择。
直到有一天,她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醒来的时候,才觉得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她的夫君为了官位,竟然把她送给了当今皇上的幺弟
晋王爷。
他说,晋王爷对你一见钟情,亲自来府上开了口,他得罪不起,只能违心成全。
这些年,她冷眼看着许有则步步高升,冷眼看着他娶如花美眷……
相比之下,位高权重的晋王爷却比许有则有良心的多,王爷虽然四处留情,但是对跟过他的女人,却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反而百般呵护,宠爱至极。
所以,她像一只被人倦养的鸟,孤零零游离在远山阁,游离在菊花丛中。
她也曾想到过死。
因为她再也不相信男人。
可是又不甘心这样屈辱地死去。
思量再三,她还是活了下来,因为她要报复伤害过她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当下唤来丫鬟青荷,吩咐道:“青荷,你去打听一下,最近永定侯府出了什么事没有?”
总觉得慕云霆似乎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是。”那个叫青荷的丫鬟应声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