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跟公主一样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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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跟公主一样尊贵
司马兰的话一出口,司马逑就知道坏事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个唐爱莲并没有将手下那些人当成下人看待。而现在,司马兰却将他们当成了下人。
果然,他一抬头,就看到白器晚赵鲁等人的眼中都露出了愤怒的眼光。
司马逑连忙向大家道歉:“对不起,兰儿被我宠坏了,我代她向大家道歉。”
司马兰却是却没有一点觉悟:“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住不得这里?”
她心中也是很委屈,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在国内地位尊贵,谁看到她不是巴结着讨好她,可现在,唐爱莲不过一个乡下女孩,不过懂点功法,就处处不将她放在眼里了。
待回到地球,看她怎么整她!
不错,在路上的时候,司马兰其实也知道白器晚只买了一匹马,她就是故意抢马的,这些人里,也就她和爷爷身份最尊贵,只有一匹马,不是她和爷爷骑谁还能骑?难道让她跟那些下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就算赵鲁是赵家人,但他不过偏安一偶的土豪,哪里能跟自己大家小姐相比?
她知道那个赵鲁想让唐爱莲骑马?可是,在只有一匹马的情况下,她一个乡下小女孩,有资格骑吗?
只要回到地球,回到国内,她又是有钱又有势的官家小姐,谁敢这样低看她?
还好,那个唐爱莲不敢跟她争马。
但她还是气愤,那些人全都只奉承着唐爱莲,都没将她看在眼里。最可恨是那些笨笨的大兵,她已经知道,他们不过是部队的低等的士兵,居然敢不来巴结奉承她,却对那个乡下女孩一脸恭敬!
她一开始还对出生世家的赵鲁高眼一眼,但现在见赵鲁只巴结着唐爱莲,便连同赵鲁也恨上了。
这些人这样没眼光,哼,回去后定要他们好好看看,谁才是真正值得他们巴结的人。
现在,她就要住主房,看他们能拿她怎么样。
见司马兰毫无悔意,唐爱莲叹了口气,这个司马兰,大小姐脾气可不小呢,如果司马兰还是那样作的话,恐怕会给他们带来祸患!
这样的大小姐,谁都不会喜欢,难怪司马教授的学生们纷纷离开他们呢。如果不是司马教授求着,他们又需要他的经验,她真想甩开他们祖孙俩。
只是,当初他们寻寻觅觅了好几个月,也找不到回地球的方向,现在得了司马教授的指点,才有了回家的希望就马上甩开他们,又显得有点凉薄,毕竟只有她身上才带着传送盘,只要找到极品灵石,就能回到地球。
唐爱莲也不是非要独享主房,但是,司马兰将白器晚赵鲁他们住的房间称作下人住的地方,她不高兴了,她就非得让她也去住一下“下人住的地方”,挫挫她的骄气不可!
否则,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会将自己当作她的管帐丫头的。
她看向了司马兰:“不好意思,这个房间你不能住。第一,白器晚和赵鲁他们不是下人,他们都是我的徒弟。
第二,主房是由主人住的,谁住主房,谁出钱,难道你想分摊金币?
第三,老白分配你住西厢,是把你当客人,你要么住西厢,要么自己花钱另外去租个院子住吧。”
司马兰没想到唐爱莲竟然敢拒绝她住主房,不由诧异到眼睛大睁。一直以来,唐爱莲都对她很好,甚至,她抢了她的马也让着她骑马,她自己走路。
可是,她没想到,唐爱莲突然就变了脸,会拒绝她住进主房!
而且,她说什么?赵鲁他们是她的徒弟?有没有搞错?她一直以为他们是部队派给她的保镖呢。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她,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跟公主一样的尊贵,他们居然敢这样对她。
“唐妹妹,我——”
唐爱莲一个冷冷的眼神,成功地让司马兰住了嘴巴。唐爱莲也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司马兰还是败下阵来,沮丧地嘟着嘴巴:“好吧,我去住厢房。哼,我以后再不将你当成好姐妹了。”
实际上,她从来没有将唐爱莲当成好姐妹过,之前想的也是回到地球后要给唐爱莲难堪,甚至要整她一顿!
安顿好住宿之后,唐爱莲想出去买服装,之前一在寻找回家的路,也没怎么注意,不说赵鲁他们身上衣服早该换了,就连自己,也应该买点好衣服,毕竟,这个世界是个看衣服的世界。
唐爱莲要上街,常子龙自告奋勇跟随,其他人便留在客栈了。
一提到逛街,司马兰就满血复活,在唐爱莲为徒弟们挑选秋冬衣服的时候,一件件挑选着那些金贵漂亮的裙子,秋冬两个季节的衣服,她足足挑了十二套衣服,每套都是十个金币以上。
唐爱莲发现一种布,衣料很漂亮,不象棉又不象麻,有点象丝绸,又比丝绸来得结实,而且,摸起来很舒服,只不知用什么东西织的。
掌柜的见唐爱莲反复摸着那些布,便过来一一介绍:“这种布叫水丝,是一种水生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是一下水就变得非常轻软,感觉跟没穿差不多,适合在水里穿着。”
唐爱莲眼睛一亮:居然有这样的布?那不是作游泳衣的最好布料么?
掌柜又引着她看另一种布:“这种布叫蜘蛛秀,是变异蜘蛛结的丝织的衣服,特点是夏天穿来非常凉快,各种花色都非常好看,在阳光下还能泛出不同的光来。它还有个特点,无论放多久,只要用固衣粉一洗过,就变成全新的,不过,如果不用固衣粉洗过,那衣服穿在身上,经过阳光照射过后,就会变得非常不结实,一拉就烂。”
唐爱莲又是一惊,这样的布也实在太神奇了吧,那不是放多久都不会变质?
掌柜又指着另一种看起来更为结实布:“这种布叫冬暖丝,一种养在火山上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穿在身上非常暖和,冬天不用穿太多衣服也可以了,且结实耐用,不易挂坏……”
唐爱莲越听越感兴趣,这些,都是好布啊。特别是那个水丝,如果用来制成游泳衣,穿起来肯定非常舒服,要是带一批回地球,肯定能卖出天价。那个蜘蛛秀,用来制时装再好不过,那个冬暖丝,用来缝冬衣,爱美不爱穿多的女人有福了。
这可是异界布料啊。
123.跟公主一样尊贵
司马兰的话一出口,司马逑就知道坏事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个唐爱莲并没有将手下那些人当成下人看待。而现在,司马兰却将他们当成了下人。
果然,他一抬头,就看到白器晚赵鲁等人的眼中都露出了愤怒的眼光。
司马逑连忙向大家道歉:“对不起,兰儿被我宠坏了,我代她向大家道歉。”
司马兰却是却没有一点觉悟:“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住不得这里?”
她心中也是很委屈,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在国内地位尊贵,谁看到她不是巴结着讨好她,可现在,唐爱莲不过一个乡下女孩,不过懂点功法,就处处不将她放在眼里了。
待回到地球,看她怎么整她!
不错,在路上的时候,司马兰其实也知道白器晚只买了一匹马,她就是故意抢马的,这些人里,也就她和爷爷身份最尊贵,只有一匹马,不是她和爷爷骑谁还能骑?难道让她跟那些下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就算赵鲁是赵家人,但他不过偏安一偶的土豪,哪里能跟自己大家小姐相比?
她知道那个赵鲁想让唐爱莲骑马?可是,在只有一匹马的情况下,她一个乡下小女孩,有资格骑吗?
只要回到地球,回到国内,她又是有钱又有势的官家小姐,谁敢这样低看她?
还好,那个唐爱莲不敢跟她争马。
但她还是气愤,那些人全都只奉承着唐爱莲,都没将她看在眼里。最可恨是那些笨笨的大兵,她已经知道,他们不过是部队的低等的士兵,居然敢不来巴结奉承她,却对那个乡下女孩一脸恭敬!
她一开始还对出生世家的赵鲁高眼一眼,但现在见赵鲁只巴结着唐爱莲,便连同赵鲁也恨上了。
这些人这样没眼光,哼,回去后定要他们好好看看,谁才是真正值得他们巴结的人。
现在,她就要住主房,看他们能拿她怎么样。
见司马兰毫无悔意,唐爱莲叹了口气,这个司马兰,大小姐脾气可不小呢,如果司马兰还是那样作的话,恐怕会给他们带来祸患!
这样的大小姐,谁都不会喜欢,难怪司马教授的学生们纷纷离开他们呢。如果不是司马教授求着,他们又需要他的经验,她真想甩开他们祖孙俩。
只是,当初他们寻寻觅觅了好几个月,也找不到回地球的方向,现在得了司马教授的指点,才有了回家的希望就马上甩开他们,又显得有点凉薄,毕竟只有她身上才带着传送盘,只要找到极品灵石,就能回到地球。
唐爱莲也不是非要独享主房,但是,司马兰将白器晚赵鲁他们住的房间称作下人住的地方,她不高兴了,她就非得让她也去住一下“下人住的地方”,挫挫她的骄气不可!
否则,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会将自己当作她的管帐丫头的。
她看向了司马兰:“不好意思,这个房间你不能住。第一,白器晚和赵鲁他们不是下人,他们都是我的徒弟。
第二,主房是由主人住的,谁住主房,谁出钱,难道你想分摊金币?
第三,老白分配你住西厢,是把你当客人,你要么住西厢,要么自己花钱另外去租个院子住吧。”
司马兰没想到唐爱莲竟然敢拒绝她住主房,不由诧异到眼睛大睁。一直以来,唐爱莲都对她很好,甚至,她抢了她的马也让着她骑马,她自己走路。
可是,她没想到,唐爱莲突然就变了脸,会拒绝她住进主房!
而且,她说什么?赵鲁他们是她的徒弟?有没有搞错?她一直以为他们是部队派给她的保镖呢。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她,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跟公主一样的尊贵,他们居然敢这样对她。
“唐妹妹,我——”
唐爱莲一个冷冷的眼神,成功地让司马兰住了嘴巴。唐爱莲也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司马兰还是败下阵来,沮丧地嘟着嘴巴:“好吧,我去住厢房。哼,我以后再不将你当成好姐妹了。”
实际上,她从来没有将唐爱莲当成好姐妹过,之前想的也是回到地球后要给唐爱莲难堪,甚至要整她一顿!
安顿好住宿之后,唐爱莲想出去买服装,之前一在寻找回家的路,也没怎么注意,不说赵鲁他们身上衣服早该换了,就连自己,也应该买点好衣服,毕竟,这个世界是个看衣服的世界。
唐爱莲要上街,常子龙自告奋勇跟随,其他人便留在客栈了。
一提到逛街,司马兰就满血复活,在唐爱莲为徒弟们挑选秋冬衣服的时候,一件件挑选着那些金贵漂亮的裙子,秋冬两个季节的衣服,她足足挑了十二套衣服,每套都是十个金币以上。
唐爱莲发现一种布,衣料很漂亮,不象棉又不象麻,有点象丝绸,又比丝绸来得结实,而且,摸起来很舒服,只不知用什么东西织的。
掌柜的见唐爱莲反复摸着那些布,便过来一一介绍:“这种布叫水丝,是一种水生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是一下水就变得非常轻软,感觉跟没穿差不多,适合在水里穿着。”
唐爱莲眼睛一亮:居然有这样的布?那不是作游泳衣的最好布料么?
掌柜又引着她看另一种布:“这种布叫蜘蛛秀,是变异蜘蛛结的丝织的衣服,特点是夏天穿来非常凉快,各种花色都非常好看,在阳光下还能泛出不同的光来。它还有个特点,无论放多久,只要用固衣粉一洗过,就变成全新的,不过,如果不用固衣粉洗过,那衣服穿在身上,经过阳光照射过后,就会变得非常不结实,一拉就烂。”
唐爱莲又是一惊,这样的布也实在太神奇了吧,那不是放多久都不会变质?
掌柜又指着另一种看起来更为结实布:“这种布叫冬暖丝,一种养在火山上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穿在身上非常暖和,冬天不用穿太多衣服也可以了,且结实耐用,不易挂坏……”
唐爱莲越听越感兴趣,这些,都是好布啊。特别是那个水丝,如果用来制成游泳衣,穿起来肯定非常舒服,要是带一批回地球,肯定能卖出天价。那个蜘蛛秀,用来制时装再好不过,那个冬暖丝,用来缝冬衣,爱美不爱穿多的女人有福了。
这可是异界布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