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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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朕鸡汁呀。

    朕咳了两声,清清嗓子,哑着声音说:“我有慢性咽炎,方才可能是胡辣汤一下喝多呛着了,嗓子有点不太舒服。”

    皇叔没听过什么是慢性咽炎,眉头轻蹙不说话。

    小秦师傅热络地给朕又倒了一碗酒:“小人在西北呆惯了,胡椒放得重,女使姐姐是不是吃不惯?只怕陛下也不喜。小人这就去重做,姐姐先喝口水酒润润喉。”

    朕忙说:“不重不重,胡辣汤不放够胡椒,那还有什么味道?胡椒是胡辣汤的灵魂!陛下就是念念不忘这重口味,才特地命我出宫采办的。”

    小秦师傅看了看皇叔,笑着说:“女使姐姐说话真有意思。”

    说起这个反串男扮女装,其实化妆、发型、穿衣甚至垫胸,都不是问题。

    朕见过不少给女演员当替身的男演员,也认识专出女装的男coser,这些他们都已经玩得很溜了。

    最容易穿帮的其实是声音,这不但需要很强的技巧,还需要看天赋。

    幸运的是朕不但练过配音技巧不错,天赋也很好。

    就是那种坐在帷幕这边挡住人和贵妃小声说话,帘子外头的宫女以为别宫娘娘来跟贵妃拉家常的那种天赋。

    咳咳。

    而且自从朕有了一颗少女心之后。

    朕的天赋就更加明显了。

    朕平时都要用技巧来提升男子气概了。

    所以只要朕小心一点,还是不太会穿帮的。

    几碗酒下肚,朕就跟小秦师傅混成哥俩好了。

    尤其是朕对他做的小菜表示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秦小哥将朕引为知己。

    朕吃到他撒了孜然的拆骨羊腿肉,感动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久违的味道,妈妈的味道。

    虽然我妈并不会做这道菜。

    准确来说是静静家楼下烧烤店的味道。

    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那么个情怀,那么个fu。

    朕吃完了一盘孜然羊肉,意犹未尽。

    朕又不好意思叫秦小哥再来一盘。

    毕竟朕现在是个矜持优雅的少女。

    于是朕鸡汁地说:“这个不错,还有吗?可否让我带一点回去献给陛下?”

    秦小哥正要去拿,皇叔忽然说:“陛下从小就不吃羊肉。”

    朕岂会被这小小的问题难住?

    朕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殿下少时与陛下亲善,但毕竟两地相隔多年,人是会变的。陛下现在的喜好口味,恐怕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不然陛下怎么会派我出来全权负责采办呢?就是因为我和陛下口味出奇一致,我觉得好吃的陛下一定也爱吃,我就是陛下肚里的蛔虫!我敢打包票,陛下一定会对这道羊肉爱不释口。”

    秦小哥立刻给朕再上了一盘孜然羊肉,朕打包一半,留了一半。

    朕一边吃着孜然羊肉喝着米酒,一边和秦小哥聊做菜。

    朕告诉小哥朕的家乡有一种椒,比胡椒更辣,因此叫做辣椒,鲜红似火十分漂亮,吃起来也像火焰在舌尖燃烧。

    把辣椒晒干磨成细粉,和孜然一起撒在羊肉上,更能增益其味,特别香。

    秦小哥很感兴趣:“小人自小飘零四海为家,见识过不少地方的风味,却从来没听说过这红如火的辣椒。不知女使姐姐故乡在哪里?”

    说起这个朕甚是惆怅:“抬头见日,不见长安。天涯海角不足以形容其远,有生之年恐怕都回不去了。”

    朕又喝了一碗酒,借着酒碗遮挡悄悄窥伺皇叔。

    皇叔正好也转过来看朕。

    看在朕孤苦伶仃有家不能回这么凄惨的份上,老天也该把皇叔配给朕弥补一下啊!

    朕一边惆怅地怀念故乡一边吃着肉喝着酒,一不小心就喝得有点多,整一坛子都倒空了。

    朕不该嘲笑古人未经蒸馏的米酒度数太低。

    这酒后劲还挺大,而且上头。

    朕有点晕。

    朕看眼前的皇叔,竟然变幻出了两个。

    朕伸手想去捞一个,两个却又合成一个。

    皇叔若能真的变出两个就好了。

    一个继续做陇西王,一个让朕带回去私藏。

    朕对着皇叔露出痴汉的笑容。

    朕大概是真的喝多了。

    秦小哥将条案上狼藉的杯盘收起退下。

    他一直跪坐一旁朕没注意,此刻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左边膝盖僵直变形,走路有些跛。

    难怪这么年轻却在军中当伙夫。

    秦小哥发觉朕在看他的左膝。

    小哥倒是个豁达人,并不避讳:“这是大前年那场雪地之战受伤后冻坏的,回来就弯不了了。那是小人第一次上战场,还未来得及建功立业报效国家呢!”

    朕安慰他说:“那场仗不是多亏了你的胡辣汤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在军中效力,都是报效国家!”

    秦小哥乐呵呵地说:“也是!幸亏我还会烧饭,才能继续留着军中。那些伤残又无一技之长的,便只能领了抚恤回乡了。光是大雪中冻伤致残的,就有五百多人呢!更别提那些没活下来的!”

    朕不由咋舌:“西北当真如此苦寒?”

    秦小哥说:“百年难遇的严寒大雪,党项人也遭了灾。郡王殿下的手就是那时长出了冻疮,之后每年冬天都会复发。”

    冻疮朕小时候也长过,那滋味真是,又痒又疼红肿溃烂,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朕心疼得无以复加。

    朕转过去看皇叔的手,皇叔将手放在两侧膝上,被袖子挡住了。

    朕不由分说过去拉起来:“让我看看。”

    上回朕只觉着皇叔拈树叶的手很好看,没有细瞧。

    这回朕看清楚了,左手小指侧方,确实有一块皮肤发红发皱,是长过冻疮的痕迹。

    一想到皇叔如此筋骨匀称纤长漂亮的手也有过肿成红馒头的时候,朕比自己的手烂了还要肉疼。

    朕摸了摸那块发皱的皮肤:“还疼吗?”

    皇叔把手抽走,默默将脸转开。

    皇叔大概也被胡辣汤辣到了嗓子。

    皇叔说:“洛阳天气晴暖,今冬倒是没有发出来。”

    朕还没有摸够皇叔的手,朕甚是惋惜。

    朕说:“那你以后就一直留在洛阳别走了,不就再也不会生冻疮了吗?好不好?”

    一直留在洛阳,别走了。

    别说是大院豪宅、金银财宝、仆婢美女,权势高位朕也可以给你。

    ——不不不,豪宅、金钱、权势可以,美女不行。

    朕把皇位让给你都没问题。

    朕恨不得把整个天下捧到你面前来。

    皇叔没有回答好不好。

    皇叔说:“时候不早了,陛下还在宫中等着女使回去复命。”

    皇叔居然对朕下逐客令。

    皇叔果然是铁板一块。

    朕甚是忧桑。

    朕的一腔柔情全都喂了狗。

    朕忧桑地拿起桌上的外卖打包盒准备滚蛋。

    朕起得有些急,站起来的一瞬间觉得脑袋有脸盆那么大。

    朕晃了两晃没站稳,咚地一声直挺挺往后倒去。

    地上只铺了一层薄毯,朕这么倒下去,脑袋和屁股都得开花。

    朕摔了个屁墩,脑袋却没有开花。

    朕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托住了,然后慢慢地放下去。

    米酒的后劲儿真大呀。

    朕晕晕乎乎地躺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好像睡了一觉,才勉强能睁开眼。

    朕一睁开眼就看到皇叔的脸。

    皇叔的脸就在朕的正上方。

    不过是69式的。

    不不不你们听朕解释朕的内心真的是个纯情的少女。

    就像此刻听懂了何为69式的你们内心同样是纯情的少女一样。

    纯不纯情和懂不懂69一点关系都没有。

    何况皇叔和朕69的只有一个头。

    朕躺在皇叔的腿上,脑袋枕着皇叔的手,用69的方式看着皇叔。

    四周的烛光半明半灭,气氛也很好。

    从这个角度看皇叔的脸,烛光映着他面庞的轮廓,有一种奇特的迷幻眩目感。

    于是朕就更晕了。

    朕怀疑朕根本就是摔晕过去了。

    眼前的皇叔只是朕的幻觉,或者是在做梦。

    朕鬼使神差地抬起手摸了摸皇叔的脸:“殿下……怎么会长得这么好看呢。”

    殿下,朕喜欢这个称呼。

    以前朕迷杀生丸的时候,也喜欢叫他杀殿。

    仰望倾慕,却又带着一点点怜爱宠溺。

    就像朕仰慕着皇叔,又想把他收进囊中私藏。

    皇叔竟然没有躲开。

    也没有一巴掌把朕的咸猪手打掉。

    更没有像郡主打宰相一样把朕摁在地上一顿暴揍。

    皇叔的语气甚至有些柔和:“日日随侍在陛下身边,还会觉得别人好看?”

    噢!皇叔的意思是朕是个风华绝代无人可及的绝世美人!

    虽然朕很想吐槽皇叔跟风随大流的扭曲审美,但朕还是被夸得很高兴。

    何况审美扭曲也不是皇叔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

    朕在皇叔眼里是美人,总比朕在皇叔眼里是丑拒要好。

    朕狗腿地说:“陛下虽然也好看,但是和殿下好看的方向不一样。我觉得殿下比陛下好看多了,难道没有人这么说过吗?”

    皇叔居然微微地脸红了。

    皇叔避开朕热情洋溢不知羞耻的目光:“没有。”

    朕觉着不可能没有人夸过皇叔长得好看,除非他们都瞎。

    只是古人都比较委婉含蓄,没有人像朕这样直白不要脸地夸罢了。

    朕终于找到了朕独特的优势!

    这是朕的强项啊!

    朕躺在皇叔怀里,摸着皇叔的脸,和皇叔说着不要脸的话。

    朕觉得这个美梦实在太美了!

    朕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然后朕就一觉睡到了大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