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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汉代的土地制度

作者:乐乐呵呵的小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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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概述

    汉代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私人自由买卖土地。。但是并没有解决土地的问题。

    当时,富有的人,越富越有,贫穷的人把土地卖给富人,富人拥有大量土地,日积月累,形成兼并,贫穷的人却无立足之地。

    政府实行减租政策,没有得到好的效果,几乎失去其效能。

    贫穷的人,因各种原因,卖了自己的土地,为了生存去租用富者的土地。即使实行“十五税一”,实际上大多只缴纳一半达到“三十税一”,一百石谷子,只要缴纳三石多一点的税。甚至《前汉记》荀悦记载有百一税的。虽然不多见。在汉代,“百一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荀悦在《汉纪》中提到,“今汉民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这表明在实际操作中,税率可能根据具体情况 而有所调整。

    另外,由于豪强富人占田逾侈,他们实际上可能缴纳的赋税远低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百一税”的标准,而普通农民则承受更高的税负。

    耕户卖了土地后,就变成佃农,拥有土地的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

    政府的税越轻,地主越有力,佃农负担了一部分。农民卖了地,给地主,把百分之五十也就是十分之五的租给地主,地主向政府缴纳三十分之一的税。政府减轻的田租,大头让地主享受了,农民没有得到好处。

    汉代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体系,以下是对其特点的详细归纳和分点表示:

    一、土地私有制为主

    私有土地的存在:汉代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私人土地的自由买卖。这是汉代土地制度的核心特点之一,使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对灵活。

    私有土地的影响:私有土地的存在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同时也加剧了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现象。一些富裕农民和地主通过购买土地不断扩大自己的地产,而贫困农民则可能因土地丧失而陷入困境。

    二、国有土地与屯田制

    国有土地的存在:汉代除了私有土地外,还存在大量的国有土地。这些土地主要由国家掌握,用于满足国家财政、军事和公共事业的需要。

    屯田制的实施:屯田制度最早肇始于秦国,汉代继续沿用并发展。屯田土地一部分由军队或戍边人员耕作,作为军粮来源;另一部分则可能转化为私田,由个人耕种。屯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财政压力,并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开发。

    三、土地分配与税收

    土地分配:西汉初期,国家会统一分配土地给农民,以确保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需求。不同时期的分配数量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

    土地税收:土地所有者需要按照土地面积和产量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赋。税收制度通常与土地制度紧密相关,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在汉代,税收制度可能随着土地制度的变化而调整,以适应国家财政的需要。

    四、土地制度的演变

    从均田制到九品中正制:西汉时期实施的均田制度规定了每个家庭只能拥有特定面积的土地,而到了东汉时期,这一制度逐渐演变为九品中正制和武成政策。九品中正制将农民分成九个等级,按照等级分配土地,进一步细化了土地分配制度。

    土地兼并的加剧: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土地兼并的加剧,汉代社会的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富裕农民和地主通过购买土地不断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而贫困农民则可能因土地丧失而陷入困境。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汉代的土地制度以土地私有制为主,同时存在国有土地和屯田制。土地分配和税收制度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贫富差距的扩大,汉代土地制度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和变革。

    第二 节汉代耕户卖了土地后,就变成佃农,拥有土地的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多少

    汉代耕户卖了土地后,确实会变成佃农,依赖租赁土地为生。关于拥有土地的田主对佃农的租额问题,从已知的信息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一、租额的高低

    高租额现象:

    汉代时期,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有时是相当高的。有记载显示,租额可以高达土地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这意味着,如果土地的平均产量是一定的,佃农需要将其中的一半产量作为租金交给田主。

    租额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租额的高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因地区、土地质量、市场供需关系以及政策变动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田主都对佃农收取相同或类似的租额。

    二、租额的影响因素

    土地质量与产量:

    土地的质量直接影响其产量,而产量又是决定租额的重要因素之一。肥沃的土地产量高,田主可能会要求更高的租额;而贫瘠的土地产量低,租额也会相应降低。

    政策与法律规定:

    政府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也会对租额产生影响。例如,政府可能会出台限制地主剥削佃农的政策,规定租额的上限或调整租税制度,从而影响田主对佃农的租额要求。

    市场供需关系:

    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也会影响租额。当土地供应紧张时,田主可能会提高租额以吸引佃农;而当土地供应充足时,租额可能会下降以吸引更多的佃农来租赁土地。

    三、总结

    汉代耕户卖了土地后成为佃农,他们所面临的租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田主对佃农的租额可能高达土地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但这一数字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租额的高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谈判。

    四、补充信息

    汉代的经济政策中,对农民田租方面实行了轻徭薄赋的政策,如景帝时期正式规定的三十税一制度。然而,这种轻徭薄赋的政策主要惠及了地主阶级,因为他们在向政府缴纳较低税额的同时,可以向佃农收取高额的租金。 因此,虽然政府的田租较轻,但农民作为佃农所承担的租额却相当沉重。

    汉代还出现了土地兼并的现象,导致大量自耕小农沦为租佃农民或依附农民。这一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生活负担和社会矛盾。

    第三节

    汉代耕户成为佃农后,其税负的计算方式并不直接涉及国家的田租制度,因为佃农并非直接向国家缴纳田租,而是向拥有土地的田主支付租金。然而,为了全面理解汉代佃农的税负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说明:

    一、佃农的租金负担

    租金比例:

    汉代时期,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有时可以高达土地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这意味着佃农在耕种土地后,需要将一半的产量作为租金交给田主。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比例并非固定不变,它可能因地区、土地质量、市场供需关系以及田主与佃农之间的谈判结果而有所不同。

    租金计算方式:

    租金通常以土地的年产量为基础进行计算。田主会根据土地的平均产量和约定的租金比例来确定佃农应支付的租金数额。

    在实际操作中,田主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实际产量进行调整,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因为它涉及到产量评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二、佃农的间接税负

    虽然佃农不直接承担国家的田租,但他们仍然可能受到间接税负的影响,这些税负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田主的税负转嫁:

    田主在向国家缴纳田租和其他税费时,可能会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佃农。这通常通过提高租金或增加其他费用来实现。

    杂税和徭役:

    除了租金外,佃农还可能需要承担一些杂税和徭役。这些杂税可能包括户赋、算赋(人口税)等,而徭役则是指佃农需要为国家或地方官府提供劳役。

    需要注意的是,在汉代后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豪强地主势力的膨胀,佃农所承担的杂税和徭役负担更加沉重。

    三、总结

    汉代耕户成为佃农后,其税负主要体现为向田主支付的租金。租金的计算方式通常以土地的年产量为基础,并根据约定的租金比例进行确定。此外,佃农还可能受到田主税负转嫁、杂税和徭役等间接税负的影响。因此,在全面理解汉代佃农的税负情况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