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番外 2梁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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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
街道上,一辆马车正急驶着,驾车的小厮一边打着马匹,一边发出急促的吆喝:
“让让!都给小爷让让啊!”
街上的人纷纷让开了一条道,生怕被那莽撞的小哥给撞了。
突然,一个黑不溜秋的小身子不知从哪里冲了出来。
“阿包,你给我站住!敢偷我包子!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那小人后头追着个肥胖的女子,气喘吁吁,一身肥肉跑起来一抖一抖的,十分彪悍。可那小人根本不怕,还转过身去,对着那女子作了个鬼脸:“略略略~!”
“让让!快让开!”
“啊!!!”阿包没想到,他不过就作了个鬼脸,回过头的时候,就见那高高的马蹄朝他的胸口落下,他却一个脚软,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躲开。
那小哥才没想到咧!居然会有人不怕死的冲到马车下,他拼命一勒,把小时候跟兄弟抢奶吃的劲儿都使出来了,那马匹便仰了起来,连着马车一阵震动,才堪堪稳住!
阿包倒好,见自个儿安全了,血色全无的小脸上两眼一翻,直接向后倒去。
晕过去之前,他好像看见那个驾车的小哥一脸焦急地朝马车内说些什么。
“公子,前面好像倒下了一个人!”
“可是伤了?快快将他扶到车上来。”那声音清润温柔,像清泉一样,灌入晕倒前的阿包的耳朵里。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阿包只觉得自己躺在了一团棉花里,睁眼一看,却是在一辆马车上,这马车虽然不大,上头却铺满了兽皮,一旁还点着个小火炉,既舒适又温暖。
马车正缓缓行驶着,而他的对面,坐着个年轻的公子,眉目似画,鬓若刀裁,一袭青衣犹如谪仙,脸色虽然苍白了些,神情却十分温柔,尤其是那双眼睛,柔光浅浅,暖意融融,笑起来微微弯起,叫人一见,便忍不住想要亲近。
“你醒了?”是,这就是他晕倒前听到那个声音!
一向浑不吝的阿包见了这样的人物,忍不住拘谨了起来,好歹总算有了点西月国男孩的模样。他略显羞涩地开口道:“这位公子,是你救了我吗?”
“哪里,是我的下属让小兄弟受惊了才是……方才我擅自做主,让他们把你抱到车上来,我替你把了脉,你气血过虚,怕是已有几日不曾进食,又受了惊吓,才会晕过去。”
“只是我身有要事,又不知小兄弟家住何处,问了四周的人也……所以才带了你一起上路,现在还未出城门,小兄弟若要回家,我可送你一程。”
阿包听完却是摇头,小脸蛋虽然脏兮兮黑不溜秋的,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清亮有神,“不必了公子,我,我没有家,四处为家,就住在城里小破巷,干些乞讨的营生,刚好最近想换个地方,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捎我一程……”
说到这阿包有些不好意思,最近乞丐也不好当了,一天都要不到一个铜板,这几天他实在饿坏了,一直看着旮旯巷口那个包子摊的包子流口水,今天终于忍不住了,偏偏好死不死,刚拿了一个包子就被那胖大娘给发现了,还差点被马一脚踩死。
那贵公子像是看出了阿包的窘迫,只是淡淡地应好。又问了他的姓名。
“我没有名字,那条街的人都叫我阿包,公子你喊我阿包就行。”
阿包说着,露出两颗白白的小虎牙,可爱得紧。
这时候,马车帘子被掀开了,一个清秀的小厮跪坐在车门前,手里还拿着一袋尚冒着屡屡热气的东西。
是包子!阿包忍不住用力一嗅,肚子也十分应景地咕噜了一声,见那公子和小厮齐齐看向他,他便是脸皮再厚,也烧了起来。
可是他真的很饿,尤其是闻到这股香味后,更是饿得两眼发黑!好想吃啊……
仿佛是应了他的想法,那小厮有些不爽快地将袋子递到他面前,没好气地道:“快吃吧!这可是公子最爱的叉烧肉包子,这地方卖这种包子的就一家,方才你还偷了人家的包子,我好说歹说人家才把包子卖给了我。”
阿包瞪大了眼,看向青衣公子。青衣公子朝他点头微笑。
再也忍不住了,阿包一手抢过袋子,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
“莫急,吃慢些。”那清浅温润的声音,微微弯起的眼眸,如水般温柔,让阿包想起了爹爹。
他从小就没有母亲,记忆里隐约只有爹爹一人,爹爹为了养活他,不得不外出做女人才做的苦力,熬坏身子,六年前也去了,只剩他一人活在世上。整整六年,别说吃肉包子,就是一顿饱饭也是少有的。
更从未有人,对他如此温柔相待。
吃着吃着,阿包就忍不住哭了起来,泪水在他脸上冲出了两条白痕,青衣公子墨眉微蹙,拿起帕子替他擦起了脸。
“怎就哭了,可是噎着了?”
“公、公纸(子),里(你)四(是)个,好棱(人),爹爹缩(说)了,一滴水,要挖泉报、报的……”阿包哽哽咽咽的,说得含糊不清,却一直在表达自己的谢意,“窝,窝一定会好好报打(答)里的!”
“你是想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吧。”青衣公子忍俊不禁,“其实你不必在意……咦?”
突然,青衣公子睁大了眼,微微惊奇道:“阿包,你长得真好看。”
他手中的帕子已经全黑了,阿包的小脸蛋,倒是擦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原本的模样。对着这可爱漂亮的脸,青衣公子心里更是喜爱了几分。
“可比我家琦琦和琅琅好看多了。”
此言一出,马车内外的两个小哥面色皆是一变,齐齐瞪向阿包。而阿包倒是红了小脸,害羞得不敢抬头。
不过多久,阿包已经知道了青衣公子的名字,他姓梁,名青歌。公子人好看又温柔,不仅给他包子吃,还会医术,给他治疗身上的淤伤,还会弹琴,弹很好听很好听的琴声给他听……
公子的两个属下,一个叫做王琦琦,就是当日驾车差点撞到他的小厮,另一个叫做王琅琅,是买包子的那个小厮。
王琦琦和王琅琅是双胞兄弟,嗯,虽然他们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还老是对他凶巴巴的。
这两兄弟从小跟着梁青歌,对自家公子感情自然不一般。所以看到梁青歌分外照顾阿包那个小毛头的时候,他们自然愤愤不平。
“青歌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阿包已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此刻就坐在马车窗边,好奇地向窗外看着。
“阿包,下个城镇,我们便要分别了。”梁青歌与阿包相处了几日,却是有些不舍得这个乖巧可爱的小包子了。
阿包年纪不大,却异常地听话。那浑身的淤青伤疤,叫他一个陌生人看了都心疼不已,可阿包却在医治的时候一声不吭,吃力地露出笑容,摆着手说不疼。
然而,阿包终究不过是萍水相逢之人,而他如今最要紧的,是夺回属于他的东西!
“公子,我……我可以跟着你么?”
“公子……求你。”阿包艰难地开口道,他从不求人,即便因为吃食被其他乞丐暴打,他也憋着不肯求饶。
他实在不像个男孩,毕竟,西月的男孩都是娇生惯养的。
梁青歌有些不忍心了,但他不能不顾大局。
“抱歉,我……”
“没关系的公子。”阿包打断了他的话,他最不想要的,就是听到这个谪仙似的人说出歉意的话。
公子无需向他这样的小人物道歉,那实在有伤公子的身份。
阿包终究还是下了马车。
走之前,他露出两颗小虎牙:“公子,如果下辈子我成了女孩,可以娶公子吗?”
正在给马匹喂草的王琦琦差点跳起来打他,王琅琅虽然拦住了王琦琦,却也朝天翻了个曲折迂回的大白眼。
梁青歌又笑了,不得不承认,这几天他笑得比过去几年都多:“为什么要娶我呢?”
“我喜欢公子。”阿包直言不讳。
“那若是我下辈子也成了女孩呢?”梁青歌忍不住想逗他。
“那……”阿包有些愁了,他未曾听说过两个大女子该如何嫁娶……
“那我便嫁给公子!”
梁青歌一怔,摇了摇头,并未把少年的稚语放在心上。
“公子你可应我?可应我?”
梁青歌没有应,却是抿唇一笑,“若能娶到阿包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我自是欢喜得紧。”
阿包脸红了,红着脸和眼眶,告别了梁青歌。
公子……你会记得我吗?
半月后。
西月,月都。
一间小客栈。
“阿包!二楼东桌的客人都等急了,还不把菜赶紧给我上了!”
掌柜一声吼,整间客栈抖三抖。一个扎着女子发式、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女连忙接过木托盘,麻溜地爬上楼,爬到一半,她又转过脸,偷偷地向那肥胖的掌柜吐了吐舌头。
这人便是阿包,他听了梁青歌的话,在外头为了安全起见,便打扮成女子。那胖掌柜见他年纪不大,要的工钱又少,就让他在客栈里当了个小二娘。
“大人,这是您的酒菜。”阿包小心地将菜一碟碟放在桌上,这桌的人都是衙门里的官差,胖掌柜特地嘱咐他要小心侍候。
那些官衙女子一个个人高马大,徒手撕肉,聊得正兴起,懒得理会阿包。
“听说了没,听风楼那事?”
“听风楼?难道跟沈公子有关?我不清楚,你快给讲讲!”
“三日前沈公子的嫡兄找上听风楼了,竟然说要以琴斗武,挑战沈公子,夺回鱼龙佩!”
“那怎么可能赢,谁不知沈公子琴艺高超,还有一身厉害的武功!况且女皇陛下也不会不管沈公子的。”
又是听风楼?阿包擦着旁头的桌子,心不在焉地动了动耳朵。
惊才绝艳的西月第一琴师沈听风,正是她们新任女皇付瑜的心爱之人。关于沈听风的事,阿包到月都的第一天就听了不少。
听说那沈听风本是天下第一庄的庶子,爹亲被害,沈听风七岁便流落江湖……沈听风成为听风楼阁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彻底摧毁了天下第一庄。
天下第一庄是西月最大的门派之一,山庄坐落的玉石矿之上,每一代的庄主都文韬武略,富可敌国。
天下第一庄最著名的,是它的玉石,和以琴声为武器的独门武功。
最后一代庄主,也就是沈听风的母亲,是死在沈听风的“听风曲”下,而显赫百年的天下第一庄也从此销声匿迹……
“沈公子那嫡兄非说那鱼龙佩是他们梁家历代传承之物,一定要沈公子交出来,沈公子又如何能应允,两人以琴相斗整整三天两夜,据说现在还在斗呢!”
“哎哟,没想到这人还有几分本事,梁家?沈公子不是姓沈吗?”
“那是跟他爹亲沈氏姓的,他母亲叫梁珏,还有那个嫡兄,叫什么梁青……对,梁青歌!”
“哐啷!”那瘦壮的女衙差正说得兴起,一旁却响起一阵碰撞的声音,她扭头一看,方才擦桌的那小二娘,正慌慌张张跑下楼去。
“公子,不要再弹了,你都流血了!”王琦琦跪在梁青歌的衣袍前,他的头已经磕破,但梁青歌依然不理会。
梁青歌脸色苍白得可怕,血肉模糊的十指在琴弦上翻飞,血色从琴弦上蔓延四散,触目惊心!
阵阵琴音与听风楼中传来的琴音既像是相和,又像是相互争锋抵挡!本是美妙的曲子,然而旁人听了,只觉得头脑昏震,痛苦万分!
王琅琅已经哭了好几回,泪水不要命地往下掉,“公子,您答应过主君,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的!”
梁青歌琴音一顿,却仍旧未停,反而愈发快了起来!他要赢,如果不赢,他怎么对得起死不瞑目的母亲,还有忍受重病挣扎着死去的爹爹!
狐若说过,只要他拿回鱼龙佩,便可帮他重建天下第一庄!
他不能输!
听风楼建于半山之上,阿包赶到的时候,已是日落黄昏。
一声琴弦崩断,那人,那个像谪仙一样温柔的人,他嘴角流着血,就连倒下,也带着暖意融融的笑容。
母亲,爹爹,对不起,歌儿输了……歌儿奈何桥上,再向你们请罪……
“青歌哥——!”
爹爹,我好像看到小包子了……
他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你若是见了他,一定会喜欢他的……=
爹爹,歌儿好累……
若有下辈子,宁富贵锦衣尽去之,同小包子一般,做个无烦无忧的孩童……
三年后。听风楼主人沈听风重病不治,死前留下了一对鱼龙玉佩,并称手持鱼龙佩者,可成为听风楼首领,号令听风楼所有杀手。
又七年,鱼龙佩在各大势力争夺中突然失踪,听风楼群龙无首,江湖大乱……
“呵呵,那群傻子,还到处找鱼龙佩呢!青歌哥,你说她们好笑不好笑。”
青草垛旁,墓碑三尺。
墓旁传来一道嬉笑嘲讽的声音,那声音竟是十分好听,林林如玉,如击玉磐。
一道清俊的影子落在墓碑上,那是个身着青衣的青年男子,墨发修眉,肤若白玉,唇如点脂,眼似寒潭。
他在墓碑前坐下,伸出秀美纤长的手指,一对清透的玉佩顺着他的指尖从袖中滑出。
“青歌哥,我给你拿来了,你最想要的东西……”
“十年了,对不起,我花了十年,才拿到它……”
男子执拗地说着,冷眸中浮起一丝怀念与悲伤,他将头轻轻靠在墓碑之上,闭上双眼。
过了很久很久,风吹着他的青袍微微作响,但他依旧闭着眼睛。
“娘——!这里有个人!”一声尖锐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安静的环境,那是个七八岁的女童,她背着个背篓,惊奇地指着那青衣男子。
一个五大三粗的山夫闻声跑了过来,她喊了几声,但男子依旧不睁眼。
她犹豫了一下,拔出腰间的柴刀,敲了敲那男子的肩膀。
青衣男子的身体顺着墓碑缓缓倒下,他那清绝冷艳的脸埋进了土里,只看得见背上的血窟窿,和与青衣染成一片早已干枯的暗红血迹。
————————没错我就是那只萌出天际的分割线菌╰( ̄▽ ̄)╭————————
往事。
“先生既然现身此处,还请先生为小女赐个名字。”
狐若看着将军夫人怀中那弱声弱气软绵绵的小女娃,尴尬地挑了挑眉,摇头晃脑思索了一番,终于笑道:“便叫清歌吧!”
将军夫人还未及感谢,怀中的女儿却突然嚎啕大哭了起来,声音震得狐若的耳朵那是嗡嗡一个响哟!
“抱歉,惊扰到先生了!”将军夫人虽然嘴上说着抱歉的话,语气里却十分惊喜,女儿是早产,从出世到现在,都未曾哭过,当初产婆还断言女儿活不过满月!如今这一大哭,总算安了她的心。
狐若点了点头,轻声笑道:“夫人,你的女儿与我有缘,我如今云游修道,数年后会回到此处……届时,你可愿让她拜我为师?”
将军夫人自是欢喜答应,这位胡若先生,十年前曾救了重伤的宋玄一命,没想到十年过去,她的容颜丝毫没有改变,不是仙子,也必是得道高人,女儿若能得她指点,这孱弱的身子说不定能康健起来。
宋清歌八岁的时候,狐若终于来到将军府。
她看了眼静静坐在房中看书的小女孩,喃喃道:“到底是不一样的……”说着,她又转头朝将军夫人眨了眨眼睛:“小孩子么,总是跑跑跳跳的好些,夫人不如让她多多外出透透气。”
将军夫人想想也是,她的歌儿太过乖巧安静,回回生了病总是一声不吭,性子坚忍得实在让她有些担忧。还记得数日前她传授透骨神针的功法和口诀给歌儿,谁知歌儿竟是夜里不寐将功法和口诀烂熟于心。
又过数月,宋清歌病了。这次病得突然,狐若在雍京城办完了事,便将她带走了。
“这里是龙伯山,从今天起我便是你师父。”
狐若拉着小小一只的宋清歌,走进了墨色竹林之中。
“拜你为师,我就可以变得厉害么?”
“那是自然,你师父我可是仙人。”
“呵呵哒。”
狐若:“……”为什么她总觉得她家大徒弟在嘲笑她。
然而不久后,狐若便觉得,被徒弟嘲笑真不算什么,被徒弟冷落无视才可怕。
“歌儿,今天就练到这儿吧!咱该觅食啦!”狐若搓了搓双手,试探地问着那舞剑如风的小人。
待她问了三遍,宋清歌终于回过首来,红肿的眼睛里清冷得仿佛没有任何影子:“师父先去吃吧。”
噢,太不行了,她这个做师父的真是一点威信都没有了!
不过若是她整个狐族被人灭了……估摸着她会比宋清歌变得更可怕,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也罢,好好养着吧,这娃还小,让她这得道高狐养个几年,心性总不至于过分狠毒了去。
“小宋子!咱该觅食啦!”
十四岁的宋清歌停下手中的飞针,没好气地睨了眼懒洋洋躺在竹榻上晒太阳的白衣女子,一个飞身入了竹林。
过了不久,宋清歌用针串着一只肥滚滚的狐狸回来了。
“宋清歌,你是成心气我是不?!!!”
狐若炸毛了。
宋清歌又飞进了竹林,这次她提了支胖乎乎的大竹笋。
师徒俩大眼瞪小眼,半晌狐若败下阵来,“得得得,这龙伯山上的小动物都快被咱师徒俩吃光了,明天起为师便带你下山游历!”
宋清歌眉目一挑,终于点头笑道:“好。”
狐若忍不住捂面,大徒弟真是越长越清美冷俏了,面瘫也就罢了,笑起来让人心肝噗噗跳哟!得赶紧让她换下这身女装,免得行走江湖时祸害良家子弟!
忙活了半天,总算将宋清歌打扮好了。一个清俊的少年,正站在铜镜前呆呆地看着自己。
“怎么愣住了,莫不是被自己给美到了?”狐若十分满意地摸了摸少年的发髻。
“师父,我想我哥哥了。”宋清歌冷清的眼里,浮起了一抹悲伤。
狐若又一次尴尬地挑了挑眉,终是叹道:“小宋子,为师一直觉得你是一棵修道的好苗苗,你可知修道之人具是要看破红尘才能得道成仙的……”
“生死沉浮寻常事,也许你这一辈子执念的东西,死后一碗孟婆汤便尽数忘却了。”
“六道轮回,天地命数。下辈子你是男是女是人是畜,亦不可知……凡尘种种皆是虚无,死生寂灭,便归于尘土。”
宋清歌沉默了许久,最后抬眸看了她一眼:“呵呵哒。”
狐若:“……”多么飘逸洒脱不屑的呵呵哒,为什么她感觉心口好像中了一刀!
“师父,可愿从此如山猫般吃笋度日?”
“那怎么行,没有肉肉咱是活不过一天哒!”
“既是虚无,吃荤吃素又有什么区别,而修道之人又为何执着于修道,成仙与否不也是虚无么。”
狐若:“……”为嘛感觉大徒弟说得好有道理,她居然无言以对!
还没等狐若反应过来,宋清歌已经背起行囊朝山下走去了。
“师父,你知道我从不信什么鬼神之论、修道之说,我至亲尽丧,满门尽亡,活于世上也就那么个盼望了。”
那话说得狐若一时不免多思惆怅,师徒俩到镇上时,又碰巧遇上了个包子摊。狐若对着招牌上“包子”二字嘀嘀咕咕了许久,又以一种怜爱到让人寒毛直竖的眼神望着站在包子摊前的宋清歌。
她家大徒弟,上辈子颠沛流离,吃不饱穿不暖的,才一顿包子就被收买了心,这辈子命运照样坎坷得紧……她这做师父的,就算身上没几个钱,也绝对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徒儿!
吃吃吃,徒儿喜欢包子,她就包下全天下的包子!
宋清歌没想到,她只是因为在小集市中多看了包子摊一眼,从此几乎顿顿是包子,肉馅的,蛋黄馅的,酸菜馅的,素菜馅的,糖泥馅的……
每当她瘫着一张脸拒绝食用的时候,面对师父那怜爱而诡异的眼神,她又不得不表面淡定内心崩溃地拿起又一个包子咬了下去。
师父是她最亲的人。
而狐若本以为带着大徒弟在江湖游历一番,能让她性子变得更通透些。谁知宋清歌见识、智谋、武功都有所长进,可世间百态看多了,人反而越发冰冷面瘫了起来。
在宋清歌武功大成之际,狐若终于应允,让其独自离去……
她曾卜过一卦,宋清歌此生本非孤煞之命,此去,方可得其因缘。
“王伯,王伯!你知道吗!”
王奇,也就是王二麻子,正坐在厨房的木墩子上,端详着一块玉佩。这是他当年顺手从施奉允府上偷走的玉佩,他已经开始老了,身在雍京,日久不见南彻,偶尔便会拿这鱼龙玉佩出来看看。
正在他看玉佩的当口,一个古灵精怪的小身子就窜了进来。他吓得连忙收起玉佩,顺了把胸口道:“郡主哟,你可吓死老汉了!”
“对不起王伯。”梁小郡主又穿着府上小厮的衣裳,她不好意思地挠挠额头,弯起了眼睛。那暖意融融、无忧无虑的双眼,总能叫王奇心头一化。
“郡主方才是想说什么?”
“啊,我跟你说啊王伯,今天我发现了一家王大娘面糊摊儿,他家的包子可好吃了……”
梁小郡主眉飞色舞地讲起她吃霸王餐被王大娘拿着扫帚追了八条巷的事,说完肚子又饿了,王奇哭笑不得地给小郡主蒸起糕点来。
“郡主啊,日后若是出府,还是带上明月荷香她们,也好有个照应。”
“不不。”梁梓潇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说出的话都有些含糊,“明月她爱唠叨,荷香还得我去顾着呢,还是我一个人自由自在些。”
“我不会做坏事的。”
“也不会跑远了惹到坏人的。”
“王伯你不用担心我,我很乖的。”
王奇笑了,他家小郡主总有办法让人喜欢。当年他见到小郡主的第一眼,就有种亲切熟悉的感觉。
只是两年后的一天,一向生气十足的小郡主竟垂头丧气地走进厨房,看着那桌上的糕点,想吃又不敢吃,那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
“王伯,我今天摔河里了,还被父王逮住了……”
“周护卫明明说了我的轻功可以出师了,一定是我吃太多,才会飞不起来……”
“那个冷冰冰的大胡子还欺负我……”
“不过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声音也很好听……”
“柳盈盈也很好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更好看……”
“王伯你说他是哪里的人,叫什么名字呢……”
他家小郡主第一次对人而不是吃食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王奇不免有种小孙女儿长大了的感觉。
当然,这兴趣仅仅维持了半天,梁梓潇的心思便又一次被吃食吸引走了。
————————没错我就是那只萌出宇宙的分割线菌o(≧v≦)o~~————————
“小宋子!快帮帮我!”
一大早付归麟就风风火火地冲进宋府后院,却见亭子里一道身影绰约的青衣正欲坐下抚琴。她没好气地冲上前去,拉住那女子的衣炮。
“我说我都急上火了,你还有心思在这儿弹琴……诶哦!”
梁梓潇愣愣地看着付归麟,一双漂亮的眼睛眨了眨,眨了又眨。
“小郡主?你怎么在这?”
“这是我家,我不在这儿在哪?”
“哦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打扮成这样……”付归麟惊奇地拉着梁梓潇转了两圈,“还真别说,你这身打扮,我从后头看去,还以为你是小宋子呢!”
梁梓潇噗嗤一笑,扬唇道:“那是因为我和夫君有妻妻相。你是来找夫君的吧,夫君还在睡呢,她昨晚有些累,我醒来无事,便穿了她的衣裳闲逛。”
付归麟:“……”为什么她有种被秀了一脸恩爱的错觉。
“我倒不知郡主还会弹这古琴。”
“不,我并不会。”梁梓潇抚了抚古琴,神色有些迷茫,“其实我年幼的时候,父王也想让我学琴棋书画,我开始的时候见人弹琴下棋,也觉得有趣。只是不知为何,我总学不会,尤其是这古琴……”
“我果然还是比较喜欢兵器呢!”梁梓潇弯起了眼眸。
“我看这古琴价值不菲,这是小宋子的?”
“不啊,夫君也不会弹,这是南彻叔叔的琴。”梁梓潇拍了拍琴的柄端道。
“咦?小宋子那厮自负文武全才,居然不会弹琴?”
“那有什么奇怪的。”梁梓潇已经走出了凉亭。
“夫君说了,她最讨厌的就是古琴。”
“三岁的时候,南彻叔叔弹琴给她听,她还把一声不吭地就把人家的琴弦扯坏了呢!”
“哈哈哈哈,宋清歌居然也有这么野蛮的时候?”付归麟被逗笑了。
“走吧,你不是有事找夫君么,我带你去见她。”梁梓潇转身招了招手。
付归麟脸色一变,“对对对,是有大事,大急事!再晚一点,我家正君就要被人抢走了!”
前尘
街道上,一辆马车正急驶着,驾车的小厮一边打着马匹,一边发出急促的吆喝:
“让让!都给小爷让让啊!”
街上的人纷纷让开了一条道,生怕被那莽撞的小哥给撞了。
突然,一个黑不溜秋的小身子不知从哪里冲了出来。
“阿包,你给我站住!敢偷我包子!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那小人后头追着个肥胖的女子,气喘吁吁,一身肥肉跑起来一抖一抖的,十分彪悍。可那小人根本不怕,还转过身去,对着那女子作了个鬼脸:“略略略~!”
“让让!快让开!”
“啊!!!”阿包没想到,他不过就作了个鬼脸,回过头的时候,就见那高高的马蹄朝他的胸口落下,他却一个脚软,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躲开。
那小哥才没想到咧!居然会有人不怕死的冲到马车下,他拼命一勒,把小时候跟兄弟抢奶吃的劲儿都使出来了,那马匹便仰了起来,连着马车一阵震动,才堪堪稳住!
阿包倒好,见自个儿安全了,血色全无的小脸上两眼一翻,直接向后倒去。
晕过去之前,他好像看见那个驾车的小哥一脸焦急地朝马车内说些什么。
“公子,前面好像倒下了一个人!”
“可是伤了?快快将他扶到车上来。”那声音清润温柔,像清泉一样,灌入晕倒前的阿包的耳朵里。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阿包只觉得自己躺在了一团棉花里,睁眼一看,却是在一辆马车上,这马车虽然不大,上头却铺满了兽皮,一旁还点着个小火炉,既舒适又温暖。
马车正缓缓行驶着,而他的对面,坐着个年轻的公子,眉目似画,鬓若刀裁,一袭青衣犹如谪仙,脸色虽然苍白了些,神情却十分温柔,尤其是那双眼睛,柔光浅浅,暖意融融,笑起来微微弯起,叫人一见,便忍不住想要亲近。
“你醒了?”是,这就是他晕倒前听到那个声音!
一向浑不吝的阿包见了这样的人物,忍不住拘谨了起来,好歹总算有了点西月国男孩的模样。他略显羞涩地开口道:“这位公子,是你救了我吗?”
“哪里,是我的下属让小兄弟受惊了才是……方才我擅自做主,让他们把你抱到车上来,我替你把了脉,你气血过虚,怕是已有几日不曾进食,又受了惊吓,才会晕过去。”
“只是我身有要事,又不知小兄弟家住何处,问了四周的人也……所以才带了你一起上路,现在还未出城门,小兄弟若要回家,我可送你一程。”
阿包听完却是摇头,小脸蛋虽然脏兮兮黑不溜秋的,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清亮有神,“不必了公子,我,我没有家,四处为家,就住在城里小破巷,干些乞讨的营生,刚好最近想换个地方,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捎我一程……”
说到这阿包有些不好意思,最近乞丐也不好当了,一天都要不到一个铜板,这几天他实在饿坏了,一直看着旮旯巷口那个包子摊的包子流口水,今天终于忍不住了,偏偏好死不死,刚拿了一个包子就被那胖大娘给发现了,还差点被马一脚踩死。
那贵公子像是看出了阿包的窘迫,只是淡淡地应好。又问了他的姓名。
“我没有名字,那条街的人都叫我阿包,公子你喊我阿包就行。”
阿包说着,露出两颗白白的小虎牙,可爱得紧。
这时候,马车帘子被掀开了,一个清秀的小厮跪坐在车门前,手里还拿着一袋尚冒着屡屡热气的东西。
是包子!阿包忍不住用力一嗅,肚子也十分应景地咕噜了一声,见那公子和小厮齐齐看向他,他便是脸皮再厚,也烧了起来。
可是他真的很饿,尤其是闻到这股香味后,更是饿得两眼发黑!好想吃啊……
仿佛是应了他的想法,那小厮有些不爽快地将袋子递到他面前,没好气地道:“快吃吧!这可是公子最爱的叉烧肉包子,这地方卖这种包子的就一家,方才你还偷了人家的包子,我好说歹说人家才把包子卖给了我。”
阿包瞪大了眼,看向青衣公子。青衣公子朝他点头微笑。
再也忍不住了,阿包一手抢过袋子,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
“莫急,吃慢些。”那清浅温润的声音,微微弯起的眼眸,如水般温柔,让阿包想起了爹爹。
他从小就没有母亲,记忆里隐约只有爹爹一人,爹爹为了养活他,不得不外出做女人才做的苦力,熬坏身子,六年前也去了,只剩他一人活在世上。整整六年,别说吃肉包子,就是一顿饱饭也是少有的。
更从未有人,对他如此温柔相待。
吃着吃着,阿包就忍不住哭了起来,泪水在他脸上冲出了两条白痕,青衣公子墨眉微蹙,拿起帕子替他擦起了脸。
“怎就哭了,可是噎着了?”
“公、公纸(子),里(你)四(是)个,好棱(人),爹爹缩(说)了,一滴水,要挖泉报、报的……”阿包哽哽咽咽的,说得含糊不清,却一直在表达自己的谢意,“窝,窝一定会好好报打(答)里的!”
“你是想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吧。”青衣公子忍俊不禁,“其实你不必在意……咦?”
突然,青衣公子睁大了眼,微微惊奇道:“阿包,你长得真好看。”
他手中的帕子已经全黑了,阿包的小脸蛋,倒是擦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原本的模样。对着这可爱漂亮的脸,青衣公子心里更是喜爱了几分。
“可比我家琦琦和琅琅好看多了。”
此言一出,马车内外的两个小哥面色皆是一变,齐齐瞪向阿包。而阿包倒是红了小脸,害羞得不敢抬头。
不过多久,阿包已经知道了青衣公子的名字,他姓梁,名青歌。公子人好看又温柔,不仅给他包子吃,还会医术,给他治疗身上的淤伤,还会弹琴,弹很好听很好听的琴声给他听……
公子的两个属下,一个叫做王琦琦,就是当日驾车差点撞到他的小厮,另一个叫做王琅琅,是买包子的那个小厮。
王琦琦和王琅琅是双胞兄弟,嗯,虽然他们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还老是对他凶巴巴的。
这两兄弟从小跟着梁青歌,对自家公子感情自然不一般。所以看到梁青歌分外照顾阿包那个小毛头的时候,他们自然愤愤不平。
“青歌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阿包已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此刻就坐在马车窗边,好奇地向窗外看着。
“阿包,下个城镇,我们便要分别了。”梁青歌与阿包相处了几日,却是有些不舍得这个乖巧可爱的小包子了。
阿包年纪不大,却异常地听话。那浑身的淤青伤疤,叫他一个陌生人看了都心疼不已,可阿包却在医治的时候一声不吭,吃力地露出笑容,摆着手说不疼。
然而,阿包终究不过是萍水相逢之人,而他如今最要紧的,是夺回属于他的东西!
“公子,我……我可以跟着你么?”
“公子……求你。”阿包艰难地开口道,他从不求人,即便因为吃食被其他乞丐暴打,他也憋着不肯求饶。
他实在不像个男孩,毕竟,西月的男孩都是娇生惯养的。
梁青歌有些不忍心了,但他不能不顾大局。
“抱歉,我……”
“没关系的公子。”阿包打断了他的话,他最不想要的,就是听到这个谪仙似的人说出歉意的话。
公子无需向他这样的小人物道歉,那实在有伤公子的身份。
阿包终究还是下了马车。
走之前,他露出两颗小虎牙:“公子,如果下辈子我成了女孩,可以娶公子吗?”
正在给马匹喂草的王琦琦差点跳起来打他,王琅琅虽然拦住了王琦琦,却也朝天翻了个曲折迂回的大白眼。
梁青歌又笑了,不得不承认,这几天他笑得比过去几年都多:“为什么要娶我呢?”
“我喜欢公子。”阿包直言不讳。
“那若是我下辈子也成了女孩呢?”梁青歌忍不住想逗他。
“那……”阿包有些愁了,他未曾听说过两个大女子该如何嫁娶……
“那我便嫁给公子!”
梁青歌一怔,摇了摇头,并未把少年的稚语放在心上。
“公子你可应我?可应我?”
梁青歌没有应,却是抿唇一笑,“若能娶到阿包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我自是欢喜得紧。”
阿包脸红了,红着脸和眼眶,告别了梁青歌。
公子……你会记得我吗?
半月后。
西月,月都。
一间小客栈。
“阿包!二楼东桌的客人都等急了,还不把菜赶紧给我上了!”
掌柜一声吼,整间客栈抖三抖。一个扎着女子发式、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女连忙接过木托盘,麻溜地爬上楼,爬到一半,她又转过脸,偷偷地向那肥胖的掌柜吐了吐舌头。
这人便是阿包,他听了梁青歌的话,在外头为了安全起见,便打扮成女子。那胖掌柜见他年纪不大,要的工钱又少,就让他在客栈里当了个小二娘。
“大人,这是您的酒菜。”阿包小心地将菜一碟碟放在桌上,这桌的人都是衙门里的官差,胖掌柜特地嘱咐他要小心侍候。
那些官衙女子一个个人高马大,徒手撕肉,聊得正兴起,懒得理会阿包。
“听说了没,听风楼那事?”
“听风楼?难道跟沈公子有关?我不清楚,你快给讲讲!”
“三日前沈公子的嫡兄找上听风楼了,竟然说要以琴斗武,挑战沈公子,夺回鱼龙佩!”
“那怎么可能赢,谁不知沈公子琴艺高超,还有一身厉害的武功!况且女皇陛下也不会不管沈公子的。”
又是听风楼?阿包擦着旁头的桌子,心不在焉地动了动耳朵。
惊才绝艳的西月第一琴师沈听风,正是她们新任女皇付瑜的心爱之人。关于沈听风的事,阿包到月都的第一天就听了不少。
听说那沈听风本是天下第一庄的庶子,爹亲被害,沈听风七岁便流落江湖……沈听风成为听风楼阁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彻底摧毁了天下第一庄。
天下第一庄是西月最大的门派之一,山庄坐落的玉石矿之上,每一代的庄主都文韬武略,富可敌国。
天下第一庄最著名的,是它的玉石,和以琴声为武器的独门武功。
最后一代庄主,也就是沈听风的母亲,是死在沈听风的“听风曲”下,而显赫百年的天下第一庄也从此销声匿迹……
“沈公子那嫡兄非说那鱼龙佩是他们梁家历代传承之物,一定要沈公子交出来,沈公子又如何能应允,两人以琴相斗整整三天两夜,据说现在还在斗呢!”
“哎哟,没想到这人还有几分本事,梁家?沈公子不是姓沈吗?”
“那是跟他爹亲沈氏姓的,他母亲叫梁珏,还有那个嫡兄,叫什么梁青……对,梁青歌!”
“哐啷!”那瘦壮的女衙差正说得兴起,一旁却响起一阵碰撞的声音,她扭头一看,方才擦桌的那小二娘,正慌慌张张跑下楼去。
“公子,不要再弹了,你都流血了!”王琦琦跪在梁青歌的衣袍前,他的头已经磕破,但梁青歌依然不理会。
梁青歌脸色苍白得可怕,血肉模糊的十指在琴弦上翻飞,血色从琴弦上蔓延四散,触目惊心!
阵阵琴音与听风楼中传来的琴音既像是相和,又像是相互争锋抵挡!本是美妙的曲子,然而旁人听了,只觉得头脑昏震,痛苦万分!
王琅琅已经哭了好几回,泪水不要命地往下掉,“公子,您答应过主君,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的!”
梁青歌琴音一顿,却仍旧未停,反而愈发快了起来!他要赢,如果不赢,他怎么对得起死不瞑目的母亲,还有忍受重病挣扎着死去的爹爹!
狐若说过,只要他拿回鱼龙佩,便可帮他重建天下第一庄!
他不能输!
听风楼建于半山之上,阿包赶到的时候,已是日落黄昏。
一声琴弦崩断,那人,那个像谪仙一样温柔的人,他嘴角流着血,就连倒下,也带着暖意融融的笑容。
母亲,爹爹,对不起,歌儿输了……歌儿奈何桥上,再向你们请罪……
“青歌哥——!”
爹爹,我好像看到小包子了……
他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你若是见了他,一定会喜欢他的……=
爹爹,歌儿好累……
若有下辈子,宁富贵锦衣尽去之,同小包子一般,做个无烦无忧的孩童……
三年后。听风楼主人沈听风重病不治,死前留下了一对鱼龙玉佩,并称手持鱼龙佩者,可成为听风楼首领,号令听风楼所有杀手。
又七年,鱼龙佩在各大势力争夺中突然失踪,听风楼群龙无首,江湖大乱……
“呵呵,那群傻子,还到处找鱼龙佩呢!青歌哥,你说她们好笑不好笑。”
青草垛旁,墓碑三尺。
墓旁传来一道嬉笑嘲讽的声音,那声音竟是十分好听,林林如玉,如击玉磐。
一道清俊的影子落在墓碑上,那是个身着青衣的青年男子,墨发修眉,肤若白玉,唇如点脂,眼似寒潭。
他在墓碑前坐下,伸出秀美纤长的手指,一对清透的玉佩顺着他的指尖从袖中滑出。
“青歌哥,我给你拿来了,你最想要的东西……”
“十年了,对不起,我花了十年,才拿到它……”
男子执拗地说着,冷眸中浮起一丝怀念与悲伤,他将头轻轻靠在墓碑之上,闭上双眼。
过了很久很久,风吹着他的青袍微微作响,但他依旧闭着眼睛。
“娘——!这里有个人!”一声尖锐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安静的环境,那是个七八岁的女童,她背着个背篓,惊奇地指着那青衣男子。
一个五大三粗的山夫闻声跑了过来,她喊了几声,但男子依旧不睁眼。
她犹豫了一下,拔出腰间的柴刀,敲了敲那男子的肩膀。
青衣男子的身体顺着墓碑缓缓倒下,他那清绝冷艳的脸埋进了土里,只看得见背上的血窟窿,和与青衣染成一片早已干枯的暗红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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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先生既然现身此处,还请先生为小女赐个名字。”
狐若看着将军夫人怀中那弱声弱气软绵绵的小女娃,尴尬地挑了挑眉,摇头晃脑思索了一番,终于笑道:“便叫清歌吧!”
将军夫人还未及感谢,怀中的女儿却突然嚎啕大哭了起来,声音震得狐若的耳朵那是嗡嗡一个响哟!
“抱歉,惊扰到先生了!”将军夫人虽然嘴上说着抱歉的话,语气里却十分惊喜,女儿是早产,从出世到现在,都未曾哭过,当初产婆还断言女儿活不过满月!如今这一大哭,总算安了她的心。
狐若点了点头,轻声笑道:“夫人,你的女儿与我有缘,我如今云游修道,数年后会回到此处……届时,你可愿让她拜我为师?”
将军夫人自是欢喜答应,这位胡若先生,十年前曾救了重伤的宋玄一命,没想到十年过去,她的容颜丝毫没有改变,不是仙子,也必是得道高人,女儿若能得她指点,这孱弱的身子说不定能康健起来。
宋清歌八岁的时候,狐若终于来到将军府。
她看了眼静静坐在房中看书的小女孩,喃喃道:“到底是不一样的……”说着,她又转头朝将军夫人眨了眨眼睛:“小孩子么,总是跑跑跳跳的好些,夫人不如让她多多外出透透气。”
将军夫人想想也是,她的歌儿太过乖巧安静,回回生了病总是一声不吭,性子坚忍得实在让她有些担忧。还记得数日前她传授透骨神针的功法和口诀给歌儿,谁知歌儿竟是夜里不寐将功法和口诀烂熟于心。
又过数月,宋清歌病了。这次病得突然,狐若在雍京城办完了事,便将她带走了。
“这里是龙伯山,从今天起我便是你师父。”
狐若拉着小小一只的宋清歌,走进了墨色竹林之中。
“拜你为师,我就可以变得厉害么?”
“那是自然,你师父我可是仙人。”
“呵呵哒。”
狐若:“……”为什么她总觉得她家大徒弟在嘲笑她。
然而不久后,狐若便觉得,被徒弟嘲笑真不算什么,被徒弟冷落无视才可怕。
“歌儿,今天就练到这儿吧!咱该觅食啦!”狐若搓了搓双手,试探地问着那舞剑如风的小人。
待她问了三遍,宋清歌终于回过首来,红肿的眼睛里清冷得仿佛没有任何影子:“师父先去吃吧。”
噢,太不行了,她这个做师父的真是一点威信都没有了!
不过若是她整个狐族被人灭了……估摸着她会比宋清歌变得更可怕,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也罢,好好养着吧,这娃还小,让她这得道高狐养个几年,心性总不至于过分狠毒了去。
“小宋子!咱该觅食啦!”
十四岁的宋清歌停下手中的飞针,没好气地睨了眼懒洋洋躺在竹榻上晒太阳的白衣女子,一个飞身入了竹林。
过了不久,宋清歌用针串着一只肥滚滚的狐狸回来了。
“宋清歌,你是成心气我是不?!!!”
狐若炸毛了。
宋清歌又飞进了竹林,这次她提了支胖乎乎的大竹笋。
师徒俩大眼瞪小眼,半晌狐若败下阵来,“得得得,这龙伯山上的小动物都快被咱师徒俩吃光了,明天起为师便带你下山游历!”
宋清歌眉目一挑,终于点头笑道:“好。”
狐若忍不住捂面,大徒弟真是越长越清美冷俏了,面瘫也就罢了,笑起来让人心肝噗噗跳哟!得赶紧让她换下这身女装,免得行走江湖时祸害良家子弟!
忙活了半天,总算将宋清歌打扮好了。一个清俊的少年,正站在铜镜前呆呆地看着自己。
“怎么愣住了,莫不是被自己给美到了?”狐若十分满意地摸了摸少年的发髻。
“师父,我想我哥哥了。”宋清歌冷清的眼里,浮起了一抹悲伤。
狐若又一次尴尬地挑了挑眉,终是叹道:“小宋子,为师一直觉得你是一棵修道的好苗苗,你可知修道之人具是要看破红尘才能得道成仙的……”
“生死沉浮寻常事,也许你这一辈子执念的东西,死后一碗孟婆汤便尽数忘却了。”
“六道轮回,天地命数。下辈子你是男是女是人是畜,亦不可知……凡尘种种皆是虚无,死生寂灭,便归于尘土。”
宋清歌沉默了许久,最后抬眸看了她一眼:“呵呵哒。”
狐若:“……”多么飘逸洒脱不屑的呵呵哒,为什么她感觉心口好像中了一刀!
“师父,可愿从此如山猫般吃笋度日?”
“那怎么行,没有肉肉咱是活不过一天哒!”
“既是虚无,吃荤吃素又有什么区别,而修道之人又为何执着于修道,成仙与否不也是虚无么。”
狐若:“……”为嘛感觉大徒弟说得好有道理,她居然无言以对!
还没等狐若反应过来,宋清歌已经背起行囊朝山下走去了。
“师父,你知道我从不信什么鬼神之论、修道之说,我至亲尽丧,满门尽亡,活于世上也就那么个盼望了。”
那话说得狐若一时不免多思惆怅,师徒俩到镇上时,又碰巧遇上了个包子摊。狐若对着招牌上“包子”二字嘀嘀咕咕了许久,又以一种怜爱到让人寒毛直竖的眼神望着站在包子摊前的宋清歌。
她家大徒弟,上辈子颠沛流离,吃不饱穿不暖的,才一顿包子就被收买了心,这辈子命运照样坎坷得紧……她这做师父的,就算身上没几个钱,也绝对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徒儿!
吃吃吃,徒儿喜欢包子,她就包下全天下的包子!
宋清歌没想到,她只是因为在小集市中多看了包子摊一眼,从此几乎顿顿是包子,肉馅的,蛋黄馅的,酸菜馅的,素菜馅的,糖泥馅的……
每当她瘫着一张脸拒绝食用的时候,面对师父那怜爱而诡异的眼神,她又不得不表面淡定内心崩溃地拿起又一个包子咬了下去。
师父是她最亲的人。
而狐若本以为带着大徒弟在江湖游历一番,能让她性子变得更通透些。谁知宋清歌见识、智谋、武功都有所长进,可世间百态看多了,人反而越发冰冷面瘫了起来。
在宋清歌武功大成之际,狐若终于应允,让其独自离去……
她曾卜过一卦,宋清歌此生本非孤煞之命,此去,方可得其因缘。
“王伯,王伯!你知道吗!”
王奇,也就是王二麻子,正坐在厨房的木墩子上,端详着一块玉佩。这是他当年顺手从施奉允府上偷走的玉佩,他已经开始老了,身在雍京,日久不见南彻,偶尔便会拿这鱼龙玉佩出来看看。
正在他看玉佩的当口,一个古灵精怪的小身子就窜了进来。他吓得连忙收起玉佩,顺了把胸口道:“郡主哟,你可吓死老汉了!”
“对不起王伯。”梁小郡主又穿着府上小厮的衣裳,她不好意思地挠挠额头,弯起了眼睛。那暖意融融、无忧无虑的双眼,总能叫王奇心头一化。
“郡主方才是想说什么?”
“啊,我跟你说啊王伯,今天我发现了一家王大娘面糊摊儿,他家的包子可好吃了……”
梁小郡主眉飞色舞地讲起她吃霸王餐被王大娘拿着扫帚追了八条巷的事,说完肚子又饿了,王奇哭笑不得地给小郡主蒸起糕点来。
“郡主啊,日后若是出府,还是带上明月荷香她们,也好有个照应。”
“不不。”梁梓潇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说出的话都有些含糊,“明月她爱唠叨,荷香还得我去顾着呢,还是我一个人自由自在些。”
“我不会做坏事的。”
“也不会跑远了惹到坏人的。”
“王伯你不用担心我,我很乖的。”
王奇笑了,他家小郡主总有办法让人喜欢。当年他见到小郡主的第一眼,就有种亲切熟悉的感觉。
只是两年后的一天,一向生气十足的小郡主竟垂头丧气地走进厨房,看着那桌上的糕点,想吃又不敢吃,那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
“王伯,我今天摔河里了,还被父王逮住了……”
“周护卫明明说了我的轻功可以出师了,一定是我吃太多,才会飞不起来……”
“那个冷冰冰的大胡子还欺负我……”
“不过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声音也很好听……”
“柳盈盈也很好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更好看……”
“王伯你说他是哪里的人,叫什么名字呢……”
他家小郡主第一次对人而不是吃食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王奇不免有种小孙女儿长大了的感觉。
当然,这兴趣仅仅维持了半天,梁梓潇的心思便又一次被吃食吸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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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子!快帮帮我!”
一大早付归麟就风风火火地冲进宋府后院,却见亭子里一道身影绰约的青衣正欲坐下抚琴。她没好气地冲上前去,拉住那女子的衣炮。
“我说我都急上火了,你还有心思在这儿弹琴……诶哦!”
梁梓潇愣愣地看着付归麟,一双漂亮的眼睛眨了眨,眨了又眨。
“小郡主?你怎么在这?”
“这是我家,我不在这儿在哪?”
“哦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打扮成这样……”付归麟惊奇地拉着梁梓潇转了两圈,“还真别说,你这身打扮,我从后头看去,还以为你是小宋子呢!”
梁梓潇噗嗤一笑,扬唇道:“那是因为我和夫君有妻妻相。你是来找夫君的吧,夫君还在睡呢,她昨晚有些累,我醒来无事,便穿了她的衣裳闲逛。”
付归麟:“……”为什么她有种被秀了一脸恩爱的错觉。
“我倒不知郡主还会弹这古琴。”
“不,我并不会。”梁梓潇抚了抚古琴,神色有些迷茫,“其实我年幼的时候,父王也想让我学琴棋书画,我开始的时候见人弹琴下棋,也觉得有趣。只是不知为何,我总学不会,尤其是这古琴……”
“我果然还是比较喜欢兵器呢!”梁梓潇弯起了眼眸。
“我看这古琴价值不菲,这是小宋子的?”
“不啊,夫君也不会弹,这是南彻叔叔的琴。”梁梓潇拍了拍琴的柄端道。
“咦?小宋子那厮自负文武全才,居然不会弹琴?”
“那有什么奇怪的。”梁梓潇已经走出了凉亭。
“夫君说了,她最讨厌的就是古琴。”
“三岁的时候,南彻叔叔弹琴给她听,她还把一声不吭地就把人家的琴弦扯坏了呢!”
“哈哈哈哈,宋清歌居然也有这么野蛮的时候?”付归麟被逗笑了。
“走吧,你不是有事找夫君么,我带你去见她。”梁梓潇转身招了招手。
付归麟脸色一变,“对对对,是有大事,大急事!再晚一点,我家正君就要被人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