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生死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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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京的西南郊,与城郭另一侧的桃花林相对的,是一大片黑柳树林。
黑柳校场就在此处,因这满山坡的山黑柳而得名。
这黑柳校场,是由兵部掌管的一大校场,出过不少骁勇善战的沙场大将。后来,皇家在此地建立亲卫军,个个精锐,身穿黑甲,名为黑甲军。
黑甲营驻扎在此,隐没在四周黑色的柳树里,远远望去,一片黑黢黢的,总让宋清歌心中生出几分压抑。
“小宋子!”一道欢快响亮的声音从宋清歌身后响起。
来人是个俊俏的小伙子,身上穿着新兵的褐色皮甲,看来是这批新兵里的一员。
宋清歌瞅了他两眼,道:“小富贵儿?”
那小伙子刚爬上宋清歌所站的土坡,听了这名字,脸色一囧,垮了笑容道:“都跟你说几回了,我叫林归付,林归付!不是什么小富贵儿,哎哟,你说你长得一派神仙人物,怎么喊起人名,这么接地气?”
宋清歌白他一眼,不答话。来新兵营已有十天,虽然和这林归付说话也不超过二十句,但林归付与她一个营帐,天天叽叽喳喳个没停,她自是记得住此人的姓名。
至于为何死不悔改地喊他小富贵儿,哼,“小宋子”?自小除了师父之外,还没人敢这么喊她。
好吧,我们宋郡马的小心眼儿病又犯了。
那林归付见宋清歌不理他,百无聊赖坐在了她身旁,开口便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
“你来新兵营也快半个月了吧,怎的老不跟大伙儿凑一块儿?难怪帐里几个兄弟都嫌弃你,就连睡觉都要躲你远远的。”
“还总喜欢跑到营外的小土坡,这小土坡有什么好玩的?”
“看风景?哎哟,这里也没啥好看的啊,不就是一片柳树林嘛……”
宋清歌忍无可忍,按理说,她这么被人烦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自她当了郡马后,身边就常有个话不停的梁包子。
但梁包子再怎么烦她,她心中总觉得莫名可爱,眼前这臭小子这么叽喳,她就直想一拳把他抡下山坡去!
眼见宋清歌握拳的右手青筋已经渐起,林归付很是识相地捂住了嘴,相处多日,宋清歌是什么性子,他可是有几分了解。
那日他们几个新兵训练得满身疲惫,才回到营帐,就见到一个生人。
这人身穿劲服,头戴青冠,相貌俊美,冷冷的也不说话,还是一旁的陈百夫长介绍,他们才知道,这是上头安排下来,临时插入他们营的新兵。
林归付笑嘻嘻地上去问人家姓名,谁知人家冷冷瞧他一眼,就吐了仨字:“宋清歌。”
一旁几个与他相好的弟兄顿时就不爽快了,骂骂咧咧的幸好叫他给拦下了。
这开头不太好,中间相处起来更是事多。
他们这批新兵是去岁被收入黑甲营的,封闭在这黑甲营里半年有余,个个都是经过试炼才得了训练的资格。这宋清歌这么突然半道儿插进来,大家没听过京城有什么宋姓大家,在朝当官姓宋的更是少得很,明眼人都知道,这宋清歌啊,肯定是花钱走后门儿的。
来当兵的,通常哪个不是平民子弟,像宋清歌种富家子弟走后门儿也就算了,态度还这般傲,同个帐里的兄弟是越看越不顺眼,处处针对她。
林归付想着怎么的宋清歌是个新来的,倒是常给宋清歌讲些军中的规矩。再者,他觉得欺负新来的不好,所以常常在中间和稀泥,帮着宋清歌。这下可亏大发了,不仅人家宋清歌不领情,就连原来与他相好的几个兄弟也把他当做宋清歌的同伙,针对了起来。
本想做好人,奈何里外不是人哟!
终于,到了第六天,林归付带宋清歌去各个营帐看了看,结果一回来,三大桶的米饭竟被帐子里剩下的九个人吃了个精光。
嗷,今个早练你们故意不喊我(当然没心没肺的宋清歌也没喊他),让我睡过头挨罚也就算了,现在居然一粒米都不给我!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呜呜……
最后,是宋清歌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居然抱着木桶嚎啕大哭),等林归付失魂落魄地抱着木桶去了炊事营,她转了转手腕,狠狠揍了剩下那九个人一顿。
揍得九人是呜呼哀哉(而且还故意不打脸),就差没把肚子里的饭给吐出来了。
后来林归付发现“兄弟们”不知道怎的,又与他和好了,还处处照顾着他和宋清歌,就是不敢同宋清歌说话,做啥都离宋清歌远远的。
宋清歌是乐得清静了,倒是林归付觉得,每次他与宋清歌一道回来,这帐里的气氛总会突然变得哪里不太对哦。
总之,林归付也不算太笨,他大抵也能猜到是宋清歌帮了他。至于怎么帮的,看平时宋清歌训练的那股狠劲儿,他也有几分明了。
这宋清歌,不能惹,却值得一交。
“好了,我们该走了。”林归付还在出神,宋清歌却是瞧了瞧天色,转身就跃下了山坡。
“诶你等等我啊!”林归付急急忙忙地站起来来,连跑带滑地朝宋清歌追去,就知道欺负他轻功不好!
宋清歌走在前头,神色冷峻。
十天了,整整十天了,施奉允是黑甲营副统帅,应该知道她参军之事,却迟迟未来见她。这几日新兵训练,也是底下的百夫长带的,施奉允不曾出现。
之前她按兵不动,是因为尚不清楚军中巡防,再者新兵训练往往是一整日,耳目众多,她实在难以脱身。
但她不想再等了。宋清歌来这土坡,看的不是风景,而是黑甲营的副统帅营。亏得上回林归付带她四处看,便来了此处,无意间发现这里可以清晰地看见副统帅营帐的所在。这里离新兵营不过百米,她多次来此确认半山腰副统帅营四周的地形。
明日一早,新兵将入黑柳林中训练布阵攻战,她或许可以趁此机会,避开旁人,潜入副统帅的营帐。
“嘿,想啥哪!”林归付端了木盆洗漱,坐在铺上就见宋清歌闭眼神思。
宋清歌睁开了眼睛,要说这林归付最让她满意的一点,便是长得白净,也爱干净。这营帐里头的其他九个大男人,平日若是练得累了,外衫一脱,随便拿布沾水拍两手,倒头便睡。
可林归付不同,他定是要好好擦洗,梳理好了一切才躺下。
这兵营里,都是大通铺。也亏得这大通铺够大,她和林归付的床位在最后头,离那些个三五大粗的男人远,否则非得被熏死不可。
噢等等,林归付好像也是个男人,她怎的下意识地没把他算在内了?
林归付见宋清歌又不搭理他,切了声,一节一节地挽起袖子,拿着湿布,背对着宋清歌,又细细擦洗了起来。
洗了一遭,又换了水,低头搓起了脚。与宋清歌平日梳洗的方法倒是像得很。
是了是了,这幅模样,哪里像个男人了?平时大大咧咧的宋清歌没看出来,如今却产生了怀疑,毕竟她女扮男装,做这些很正常。可林归付……
心思轻转,宋清歌朝着俯身洗脚的林归付开口道:“小富贵,你的衣襟散开了。”
“啊?!”林归付惊叫一声,忙捂住胸口,慌乱地看了宋清歌一眼,“没啊,没散开。”
“哦,看错了。”宋清歌随意地说了声,又不搭理他了。
林归付嘴角轻轻抽动,真是没想到,小宋子也爱开玩笑。
到了熄火的时候,宋清歌躺了下来。很快,身旁就传来林归付轻微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再远一点,是九个大男人一阵阵的打鼾声。
呵,原来这军中,当真还有个花木兰。宋清歌把放在林归付喉间试探的手收了回来,淡淡一笑。
黑暗中,宋清歌闭上了眼,她的指尖轻轻捻了捻胸前挂着的护身符。
但愿能尽快找到施奉允,弄清真相。
还有,她想梁梓潇了。
这也是宋清歌与梁梓潇分开后,才明白自己竟开始有了思念。
“哎哟喂,我的郡主,你就早点歇息吧,这缝衣服也不在于一时,把眼睛熬坏了可怎么办。”
夜已深,北郡王府里,楚湘院却还亮着灯火。
红烛下,梁梓潇一针一针地绣着一件青色的披风。是的,我们梁小郡主在绣衣衫,你没看错,明月荷香两人从一开始吓得没魂儿,到如今早已见怪不怪了。
自从听说郡马要参军,郡主就开始做起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事。圣旨一下来,郡主就扯着两个大丫鬟上了庙求了平安护身符。
要知道,郡主平日里最厌烦的,就是那些个拿着神佛骗世人钱财的臭和尚了,谁料她竟担心郡马至此。
等宋清歌入了军,梁梓潇又喊着要学厨,她说郡马在时没能给郡马亲手做顿好的,如今等人去了……啊呸呸,等人参了军,要好些时日见不着了,她怎么的也要趁这段日子练练手,给宋清歌一个惊喜。
这就罢了,转眼便入了秋,眼见冬天也不远了,梁梓潇又开始担心宋清歌冷着冻着,拿起她少年时便视如仇敌的绣花针(郡主做为郡主,小时候也是试着学过这玩意儿的,谁知学了之后,咳,扎破十根手指,此后见到绣花针就眼疼手疼,发誓再也不碰针),一针一线地跟着明月学了起来。
好容易能绣点花样了,便嚷着要给宋清歌绣件披风送过去。
结果连着熬了两个晚上,明月荷香怎么劝都不听。
“好了!”梁梓潇顺利地结了最后一针,高兴地喊了一声,“明月荷香,你们快看,我绣得如何?”
明月总算是松了口气,她笑眯眯地拿起披风,夸道:“郡主真是心灵手巧,这披风绣得极好,咱明日就送去给郡马。”
一旁困得趴在桌上睡觉的荷香被两人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地顺着明月的话瞧了一眼,笑嘻嘻地道:“是啊郡主,你这朵花椰菜绣得真好。”
梁梓潇:“可我绣的是……”秋菊花啊……
明月笑了笑,一把将荷香的脑袋按到桌下去。睡觉就好好睡,醒过来瞎说什么大实话!
“哎哟,明月姐姐,你做什么,快松、松手!”小荷香扑腾扑腾挣扎了起来。
梁梓潇看着这俩大丫鬟,乐得笑出了声。
“好了好了,别欺负荷香了,她傻,不必与她计较。”
“再说了,我便是绣朵花椰菜,郡马也定会喜欢的。”
说着,梁梓潇站起来,抖了两下披风,满含笑容地将它收入了箱子里。
次日。
果真如宋清歌所想,野外布阵之时,混乱得很,没人注意到她早已离开。不过片刻,她便潜到了副统帅营帐。
施奉允刚回了营帐,便觉不对。他熊喝一声:“谁?出来!”这副统帅营帐周围守卫不少,尽如此轻易地让人溜了进来?!
宋清歌停了一息,便从大帐屏风后现了身。
“施伯伯,十年未见,可还记得小侄?”
施奉允眯起了眼,警惕地瞧了宋清歌好一会儿,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惊讶。
“可是宋棠贤侄?!你,你果真没死!上回来找我的那个康永,口口声声说什么少主人,还拿了你宋家玉牌,我还当他是故意诓我的。”
宋清歌一怔,他竟把自己认作大哥?也是,她自小与大哥长得便相似,相貌具是承自父母。康永在确定施奉允的意思前,估计也未曾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这武夫,见了玉牌不信,反倒见了人一下子便信了!
这样的人,当真是父亲口中的左膀右臂,生死至交么?
雍京的西南郊,与城郭另一侧的桃花林相对的,是一大片黑柳树林。
黑柳校场就在此处,因这满山坡的山黑柳而得名。
这黑柳校场,是由兵部掌管的一大校场,出过不少骁勇善战的沙场大将。后来,皇家在此地建立亲卫军,个个精锐,身穿黑甲,名为黑甲军。
黑甲营驻扎在此,隐没在四周黑色的柳树里,远远望去,一片黑黢黢的,总让宋清歌心中生出几分压抑。
“小宋子!”一道欢快响亮的声音从宋清歌身后响起。
来人是个俊俏的小伙子,身上穿着新兵的褐色皮甲,看来是这批新兵里的一员。
宋清歌瞅了他两眼,道:“小富贵儿?”
那小伙子刚爬上宋清歌所站的土坡,听了这名字,脸色一囧,垮了笑容道:“都跟你说几回了,我叫林归付,林归付!不是什么小富贵儿,哎哟,你说你长得一派神仙人物,怎么喊起人名,这么接地气?”
宋清歌白他一眼,不答话。来新兵营已有十天,虽然和这林归付说话也不超过二十句,但林归付与她一个营帐,天天叽叽喳喳个没停,她自是记得住此人的姓名。
至于为何死不悔改地喊他小富贵儿,哼,“小宋子”?自小除了师父之外,还没人敢这么喊她。
好吧,我们宋郡马的小心眼儿病又犯了。
那林归付见宋清歌不理他,百无聊赖坐在了她身旁,开口便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
“你来新兵营也快半个月了吧,怎的老不跟大伙儿凑一块儿?难怪帐里几个兄弟都嫌弃你,就连睡觉都要躲你远远的。”
“还总喜欢跑到营外的小土坡,这小土坡有什么好玩的?”
“看风景?哎哟,这里也没啥好看的啊,不就是一片柳树林嘛……”
宋清歌忍无可忍,按理说,她这么被人烦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自她当了郡马后,身边就常有个话不停的梁包子。
但梁包子再怎么烦她,她心中总觉得莫名可爱,眼前这臭小子这么叽喳,她就直想一拳把他抡下山坡去!
眼见宋清歌握拳的右手青筋已经渐起,林归付很是识相地捂住了嘴,相处多日,宋清歌是什么性子,他可是有几分了解。
那日他们几个新兵训练得满身疲惫,才回到营帐,就见到一个生人。
这人身穿劲服,头戴青冠,相貌俊美,冷冷的也不说话,还是一旁的陈百夫长介绍,他们才知道,这是上头安排下来,临时插入他们营的新兵。
林归付笑嘻嘻地上去问人家姓名,谁知人家冷冷瞧他一眼,就吐了仨字:“宋清歌。”
一旁几个与他相好的弟兄顿时就不爽快了,骂骂咧咧的幸好叫他给拦下了。
这开头不太好,中间相处起来更是事多。
他们这批新兵是去岁被收入黑甲营的,封闭在这黑甲营里半年有余,个个都是经过试炼才得了训练的资格。这宋清歌这么突然半道儿插进来,大家没听过京城有什么宋姓大家,在朝当官姓宋的更是少得很,明眼人都知道,这宋清歌啊,肯定是花钱走后门儿的。
来当兵的,通常哪个不是平民子弟,像宋清歌种富家子弟走后门儿也就算了,态度还这般傲,同个帐里的兄弟是越看越不顺眼,处处针对她。
林归付想着怎么的宋清歌是个新来的,倒是常给宋清歌讲些军中的规矩。再者,他觉得欺负新来的不好,所以常常在中间和稀泥,帮着宋清歌。这下可亏大发了,不仅人家宋清歌不领情,就连原来与他相好的几个兄弟也把他当做宋清歌的同伙,针对了起来。
本想做好人,奈何里外不是人哟!
终于,到了第六天,林归付带宋清歌去各个营帐看了看,结果一回来,三大桶的米饭竟被帐子里剩下的九个人吃了个精光。
嗷,今个早练你们故意不喊我(当然没心没肺的宋清歌也没喊他),让我睡过头挨罚也就算了,现在居然一粒米都不给我!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呜呜……
最后,是宋清歌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居然抱着木桶嚎啕大哭),等林归付失魂落魄地抱着木桶去了炊事营,她转了转手腕,狠狠揍了剩下那九个人一顿。
揍得九人是呜呼哀哉(而且还故意不打脸),就差没把肚子里的饭给吐出来了。
后来林归付发现“兄弟们”不知道怎的,又与他和好了,还处处照顾着他和宋清歌,就是不敢同宋清歌说话,做啥都离宋清歌远远的。
宋清歌是乐得清静了,倒是林归付觉得,每次他与宋清歌一道回来,这帐里的气氛总会突然变得哪里不太对哦。
总之,林归付也不算太笨,他大抵也能猜到是宋清歌帮了他。至于怎么帮的,看平时宋清歌训练的那股狠劲儿,他也有几分明了。
这宋清歌,不能惹,却值得一交。
“好了,我们该走了。”林归付还在出神,宋清歌却是瞧了瞧天色,转身就跃下了山坡。
“诶你等等我啊!”林归付急急忙忙地站起来来,连跑带滑地朝宋清歌追去,就知道欺负他轻功不好!
宋清歌走在前头,神色冷峻。
十天了,整整十天了,施奉允是黑甲营副统帅,应该知道她参军之事,却迟迟未来见她。这几日新兵训练,也是底下的百夫长带的,施奉允不曾出现。
之前她按兵不动,是因为尚不清楚军中巡防,再者新兵训练往往是一整日,耳目众多,她实在难以脱身。
但她不想再等了。宋清歌来这土坡,看的不是风景,而是黑甲营的副统帅营。亏得上回林归付带她四处看,便来了此处,无意间发现这里可以清晰地看见副统帅营帐的所在。这里离新兵营不过百米,她多次来此确认半山腰副统帅营四周的地形。
明日一早,新兵将入黑柳林中训练布阵攻战,她或许可以趁此机会,避开旁人,潜入副统帅的营帐。
“嘿,想啥哪!”林归付端了木盆洗漱,坐在铺上就见宋清歌闭眼神思。
宋清歌睁开了眼睛,要说这林归付最让她满意的一点,便是长得白净,也爱干净。这营帐里头的其他九个大男人,平日若是练得累了,外衫一脱,随便拿布沾水拍两手,倒头便睡。
可林归付不同,他定是要好好擦洗,梳理好了一切才躺下。
这兵营里,都是大通铺。也亏得这大通铺够大,她和林归付的床位在最后头,离那些个三五大粗的男人远,否则非得被熏死不可。
噢等等,林归付好像也是个男人,她怎的下意识地没把他算在内了?
林归付见宋清歌又不搭理他,切了声,一节一节地挽起袖子,拿着湿布,背对着宋清歌,又细细擦洗了起来。
洗了一遭,又换了水,低头搓起了脚。与宋清歌平日梳洗的方法倒是像得很。
是了是了,这幅模样,哪里像个男人了?平时大大咧咧的宋清歌没看出来,如今却产生了怀疑,毕竟她女扮男装,做这些很正常。可林归付……
心思轻转,宋清歌朝着俯身洗脚的林归付开口道:“小富贵,你的衣襟散开了。”
“啊?!”林归付惊叫一声,忙捂住胸口,慌乱地看了宋清歌一眼,“没啊,没散开。”
“哦,看错了。”宋清歌随意地说了声,又不搭理他了。
林归付嘴角轻轻抽动,真是没想到,小宋子也爱开玩笑。
到了熄火的时候,宋清歌躺了下来。很快,身旁就传来林归付轻微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再远一点,是九个大男人一阵阵的打鼾声。
呵,原来这军中,当真还有个花木兰。宋清歌把放在林归付喉间试探的手收了回来,淡淡一笑。
黑暗中,宋清歌闭上了眼,她的指尖轻轻捻了捻胸前挂着的护身符。
但愿能尽快找到施奉允,弄清真相。
还有,她想梁梓潇了。
这也是宋清歌与梁梓潇分开后,才明白自己竟开始有了思念。
“哎哟喂,我的郡主,你就早点歇息吧,这缝衣服也不在于一时,把眼睛熬坏了可怎么办。”
夜已深,北郡王府里,楚湘院却还亮着灯火。
红烛下,梁梓潇一针一针地绣着一件青色的披风。是的,我们梁小郡主在绣衣衫,你没看错,明月荷香两人从一开始吓得没魂儿,到如今早已见怪不怪了。
自从听说郡马要参军,郡主就开始做起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事。圣旨一下来,郡主就扯着两个大丫鬟上了庙求了平安护身符。
要知道,郡主平日里最厌烦的,就是那些个拿着神佛骗世人钱财的臭和尚了,谁料她竟担心郡马至此。
等宋清歌入了军,梁梓潇又喊着要学厨,她说郡马在时没能给郡马亲手做顿好的,如今等人去了……啊呸呸,等人参了军,要好些时日见不着了,她怎么的也要趁这段日子练练手,给宋清歌一个惊喜。
这就罢了,转眼便入了秋,眼见冬天也不远了,梁梓潇又开始担心宋清歌冷着冻着,拿起她少年时便视如仇敌的绣花针(郡主做为郡主,小时候也是试着学过这玩意儿的,谁知学了之后,咳,扎破十根手指,此后见到绣花针就眼疼手疼,发誓再也不碰针),一针一线地跟着明月学了起来。
好容易能绣点花样了,便嚷着要给宋清歌绣件披风送过去。
结果连着熬了两个晚上,明月荷香怎么劝都不听。
“好了!”梁梓潇顺利地结了最后一针,高兴地喊了一声,“明月荷香,你们快看,我绣得如何?”
明月总算是松了口气,她笑眯眯地拿起披风,夸道:“郡主真是心灵手巧,这披风绣得极好,咱明日就送去给郡马。”
一旁困得趴在桌上睡觉的荷香被两人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地顺着明月的话瞧了一眼,笑嘻嘻地道:“是啊郡主,你这朵花椰菜绣得真好。”
梁梓潇:“可我绣的是……”秋菊花啊……
明月笑了笑,一把将荷香的脑袋按到桌下去。睡觉就好好睡,醒过来瞎说什么大实话!
“哎哟,明月姐姐,你做什么,快松、松手!”小荷香扑腾扑腾挣扎了起来。
梁梓潇看着这俩大丫鬟,乐得笑出了声。
“好了好了,别欺负荷香了,她傻,不必与她计较。”
“再说了,我便是绣朵花椰菜,郡马也定会喜欢的。”
说着,梁梓潇站起来,抖了两下披风,满含笑容地将它收入了箱子里。
次日。
果真如宋清歌所想,野外布阵之时,混乱得很,没人注意到她早已离开。不过片刻,她便潜到了副统帅营帐。
施奉允刚回了营帐,便觉不对。他熊喝一声:“谁?出来!”这副统帅营帐周围守卫不少,尽如此轻易地让人溜了进来?!
宋清歌停了一息,便从大帐屏风后现了身。
“施伯伯,十年未见,可还记得小侄?”
施奉允眯起了眼,警惕地瞧了宋清歌好一会儿,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惊讶。
“可是宋棠贤侄?!你,你果真没死!上回来找我的那个康永,口口声声说什么少主人,还拿了你宋家玉牌,我还当他是故意诓我的。”
宋清歌一怔,他竟把自己认作大哥?也是,她自小与大哥长得便相似,相貌具是承自父母。康永在确定施奉允的意思前,估计也未曾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这武夫,见了玉牌不信,反倒见了人一下子便信了!
这样的人,当真是父亲口中的左膀右臂,生死至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