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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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堆积最多的红薯,让金珠想起以前的一个同学来,她一次放假回了趟老家,带回了很多红薯条,看着粗粗的,模样不起眼,可吃进嘴里却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劲,味道还甜甜的非常的好吃,红薯条一被带来学校里,转眼间就被瓜分光了,没吃到几口的金珠,当时不甘心的问了句是在什么地方买的土特产,可同学无比遗憾的告诉金珠,这是村子里人为了不浪费,用瘦小不堪的红薯自己加工出来的一种小零食,没地方卖的。
金珠那次难得的开口问了问加工的方法,她本想着能在家里随便做出的小零食,应该不是太难,可听完同学说后,她还是打消了自己买点红薯回来弄的念头,对于金珠来说,不太难弄的概念是指泡个面什么的动作,红薯条的制作明显不属于这个范畴。
“秦大婶,我们家现在最多的就是红薯,我知道一种方便储存又好吃的方法,要不你做来试试?”
“好,金珠,你就说怎么做吧!”
红薯条的制作方法是同学转述,然后金珠在听过后又被遗忘很久,等现在被从记忆深处搜寻出来后,金珠一点都不敢保证说的是对的,不过好在金珠对红薯条的味道和口感的记忆还很深刻,所以在简单说完制作方法后,重点的重复了成品的味道和口感,希望秦王氏能从这里得到启发。
秦王氏听了金珠的描述后,二话没说,手脚利索的拿了个簸箕,到红薯堆里扒拉了一簸箕红薯,抬着就去河边清洗,金珠心里盘算着,要是这红薯条真能让秦王氏弄出来,那可就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呵呵!
金珠难得勤快的跟着秦王氏屁股后面,时不时的还帮着搭把手,就是想亲眼看着这红薯条能再现出来,那不但能饱了口福,还能变成钱啊!
第一步的准备工作就是清洗蒸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要的是勤快二字,这对秦王氏来说完全不是问题。等熟透的红薯凉下来后,秦王氏把红薯皮剥了下来,然后把头尾切掉,中间部分切成一厘米见宽的条状,放在一块平木板上晾晒。
金珠同学曾经说过,晾晒是红薯条口感和味道的关键,金珠不是太懂这个,但她把这话原样的说给了秦王氏听,对食物加工深有研究的秦王氏一听就明白,守在平木板旁,看着天上的太阳,不时的翻动着半成品的红薯条。
眼看着红薯条的身材在慢慢收缩中,越来越接近金珠当初吃的模样,喜得金珠老想伸手拿一根扔嘴里尝一尝。
“秦大婶,这个样子应该就是快成了,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秦王氏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什么口感什么味道都是听金珠说的,听见金珠这样说,她随意拿了一根就放进了嘴里。
“怎么样,秦大婶,好吃吗?”
秦王氏一动手,金珠利马也伸手抓了一根放嘴里,嚼了嚼:“还不行,水分还太多,没有嚼劲不弹口,也不怎么甜。”
秦王氏点了点头,这红薯条一入口,她就品出味道来了,再得金珠一评价,她心里基本上就有谱了,晾晒的时间不够,红薯条中蕴藏的水分太多,当然吃起来不弹也不甜,但要晾晒到什么时间,还是需要边晒边尝才能把握住。
金珠呆了一段时间后,就找了个借口就跑了出来,她对做食品还真就没太大的兴趣,特别是看着还不能吃的食品,就更加没兴趣了,何况秦王氏已经知道了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她在那里完全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出去外面转转,看看能有什么灵感收获。
最近段时间,各家各户地里的农作物都陆续收了上来,因十二户人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相隔还比较远,地域差别加上各家在吃上的喜好,日常习惯种植的农作物也不大一样,虽不能说每家都不一样,但大都有差别。
钱丰家本有不少田产,都佃给佃户们耕种,算得上富裕之家。钱丰一心只在读书考功名,是个真正的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钱杨氏也出生在书香人家,好看书画画做点针线,从娘家到夫家都有那么一两个奴仆帮衬着,连厨房都没进过,当然也就不懂什么农事了。
家中遭难后,夫妻俩进了口子里开荒,累死累活的开出了两三亩地,种上了来之前听人说的高产蚕豆,小心伺候着开了花结了果,总共收上来了一千斤左右,这是钱丰夫妇俩第一次的劳动成果,本是该高兴庆祝的事,因算算时间,加上分得的六十多斤大米,这可够他们吃到秋收,可看着满眼的绿色蚕豆,钱丰夫妇的脸都绿了。
“钱婶子,这是我养的野鸡下的蛋,你给钱叔补补身子吧!你怎么愁眉苦脸的呢,难道这些还不够你们家吃的吗?”
金珠家里的三只母野鸡抱过窝后,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再次抱窝,后面下的野鸡蛋就只能吃掉,为了不让钱杨氏无助的眼神老在眼前晃,金珠晃到钱丰家,给钱杨氏拿来了两个野鸡蛋。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金珠啊,你看婶子家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这些蚕豆,你要是不嫌弃,婶子给你装些回去吃。”
钱杨氏忙找了个小簸箕来,给金珠装了满满一簸箕,还没递给金珠,自己就看着手里的蚕豆就叹起气来:“唉,婶子也不瞒你,就是这些蚕豆让婶子烦恼,不是不够吃,而是天天吃这些,你钱叔的脸都吃绿了,你也知道婶子不太会做饭,粗吃着这新鲜蚕豆还觉得香甜,可天天这么吃后,我现在都不想看见它们了。金珠来拿着,这蚕豆吃几顿还是很好吃的。”
金珠暗暗咽了咽口水,新鲜蚕豆加玉米加土豆再加上点肉之类的,加在大米饭中闷出来,那可是每年蚕豆新鲜上市后,金珠最喜欢找着去吃的美食。金珠家附近有个小吃店,一进店门口就能看见一口大锅,里面满满装着闷好的饭,白的大米、绿的蚕豆、红的香肠、黄的玉米、夹杂在饭中有些被闷得金黄的土豆,有时候还会放些火腿,这样的闷饭要上一碗,再配上一些咸菜,那叫一个美啊!
怎么就能把人脸给吃绿了呢?还是不会吃的罪过啊!金珠一抹嘴巴,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抬着那一小簸箕就朝家里跑去,唉,谗了!
**********
这几天农贸市场里新鲜蚕豆上市,小店里的闷饭也开始要红火了,呵呵,先去吃了啊!
家里堆积最多的红薯,让金珠想起以前的一个同学来,她一次放假回了趟老家,带回了很多红薯条,看着粗粗的,模样不起眼,可吃进嘴里却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劲,味道还甜甜的非常的好吃,红薯条一被带来学校里,转眼间就被瓜分光了,没吃到几口的金珠,当时不甘心的问了句是在什么地方买的土特产,可同学无比遗憾的告诉金珠,这是村子里人为了不浪费,用瘦小不堪的红薯自己加工出来的一种小零食,没地方卖的。
金珠那次难得的开口问了问加工的方法,她本想着能在家里随便做出的小零食,应该不是太难,可听完同学说后,她还是打消了自己买点红薯回来弄的念头,对于金珠来说,不太难弄的概念是指泡个面什么的动作,红薯条的制作明显不属于这个范畴。
“秦大婶,我们家现在最多的就是红薯,我知道一种方便储存又好吃的方法,要不你做来试试?”
“好,金珠,你就说怎么做吧!”
红薯条的制作方法是同学转述,然后金珠在听过后又被遗忘很久,等现在被从记忆深处搜寻出来后,金珠一点都不敢保证说的是对的,不过好在金珠对红薯条的味道和口感的记忆还很深刻,所以在简单说完制作方法后,重点的重复了成品的味道和口感,希望秦王氏能从这里得到启发。
秦王氏听了金珠的描述后,二话没说,手脚利索的拿了个簸箕,到红薯堆里扒拉了一簸箕红薯,抬着就去河边清洗,金珠心里盘算着,要是这红薯条真能让秦王氏弄出来,那可就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呵呵!
金珠难得勤快的跟着秦王氏屁股后面,时不时的还帮着搭把手,就是想亲眼看着这红薯条能再现出来,那不但能饱了口福,还能变成钱啊!
第一步的准备工作就是清洗蒸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要的是勤快二字,这对秦王氏来说完全不是问题。等熟透的红薯凉下来后,秦王氏把红薯皮剥了下来,然后把头尾切掉,中间部分切成一厘米见宽的条状,放在一块平木板上晾晒。
金珠同学曾经说过,晾晒是红薯条口感和味道的关键,金珠不是太懂这个,但她把这话原样的说给了秦王氏听,对食物加工深有研究的秦王氏一听就明白,守在平木板旁,看着天上的太阳,不时的翻动着半成品的红薯条。
眼看着红薯条的身材在慢慢收缩中,越来越接近金珠当初吃的模样,喜得金珠老想伸手拿一根扔嘴里尝一尝。
“秦大婶,这个样子应该就是快成了,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秦王氏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什么口感什么味道都是听金珠说的,听见金珠这样说,她随意拿了一根就放进了嘴里。
“怎么样,秦大婶,好吃吗?”
秦王氏一动手,金珠利马也伸手抓了一根放嘴里,嚼了嚼:“还不行,水分还太多,没有嚼劲不弹口,也不怎么甜。”
秦王氏点了点头,这红薯条一入口,她就品出味道来了,再得金珠一评价,她心里基本上就有谱了,晾晒的时间不够,红薯条中蕴藏的水分太多,当然吃起来不弹也不甜,但要晾晒到什么时间,还是需要边晒边尝才能把握住。
金珠呆了一段时间后,就找了个借口就跑了出来,她对做食品还真就没太大的兴趣,特别是看着还不能吃的食品,就更加没兴趣了,何况秦王氏已经知道了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她在那里完全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出去外面转转,看看能有什么灵感收获。
最近段时间,各家各户地里的农作物都陆续收了上来,因十二户人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相隔还比较远,地域差别加上各家在吃上的喜好,日常习惯种植的农作物也不大一样,虽不能说每家都不一样,但大都有差别。
钱丰家本有不少田产,都佃给佃户们耕种,算得上富裕之家。钱丰一心只在读书考功名,是个真正的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钱杨氏也出生在书香人家,好看书画画做点针线,从娘家到夫家都有那么一两个奴仆帮衬着,连厨房都没进过,当然也就不懂什么农事了。
家中遭难后,夫妻俩进了口子里开荒,累死累活的开出了两三亩地,种上了来之前听人说的高产蚕豆,小心伺候着开了花结了果,总共收上来了一千斤左右,这是钱丰夫妇俩第一次的劳动成果,本是该高兴庆祝的事,因算算时间,加上分得的六十多斤大米,这可够他们吃到秋收,可看着满眼的绿色蚕豆,钱丰夫妇的脸都绿了。
“钱婶子,这是我养的野鸡下的蛋,你给钱叔补补身子吧!你怎么愁眉苦脸的呢,难道这些还不够你们家吃的吗?”
金珠家里的三只母野鸡抱过窝后,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再次抱窝,后面下的野鸡蛋就只能吃掉,为了不让钱杨氏无助的眼神老在眼前晃,金珠晃到钱丰家,给钱杨氏拿来了两个野鸡蛋。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金珠啊,你看婶子家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这些蚕豆,你要是不嫌弃,婶子给你装些回去吃。”
钱杨氏忙找了个小簸箕来,给金珠装了满满一簸箕,还没递给金珠,自己就看着手里的蚕豆就叹起气来:“唉,婶子也不瞒你,就是这些蚕豆让婶子烦恼,不是不够吃,而是天天吃这些,你钱叔的脸都吃绿了,你也知道婶子不太会做饭,粗吃着这新鲜蚕豆还觉得香甜,可天天这么吃后,我现在都不想看见它们了。金珠来拿着,这蚕豆吃几顿还是很好吃的。”
金珠暗暗咽了咽口水,新鲜蚕豆加玉米加土豆再加上点肉之类的,加在大米饭中闷出来,那可是每年蚕豆新鲜上市后,金珠最喜欢找着去吃的美食。金珠家附近有个小吃店,一进店门口就能看见一口大锅,里面满满装着闷好的饭,白的大米、绿的蚕豆、红的香肠、黄的玉米、夹杂在饭中有些被闷得金黄的土豆,有时候还会放些火腿,这样的闷饭要上一碗,再配上一些咸菜,那叫一个美啊!
怎么就能把人脸给吃绿了呢?还是不会吃的罪过啊!金珠一抹嘴巴,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抬着那一小簸箕就朝家里跑去,唉,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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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农贸市场里新鲜蚕豆上市,小店里的闷饭也开始要红火了,呵呵,先去吃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