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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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有点呆滞的看看左手中的一块碎布,和右手掌心中放着的针和线,半天没有动静。
“金珠,是不是高兴傻了,这女孩子就是要有手好针线,不但自己能收拾得漂亮利索,还能帮衬着家里...”秦王氏只抬头看了眼发呆的金珠,就又低下头去麻利的缝补起来,嘴里不住的讲着学针线的好处,一点都没注意到金珠的脸有些抽搐。
蒋保山当初会想着要秦王氏照顾金珠,其中就有要金珠跟着秦王氏学女红的意思,一个没娘的女孩子,有很多事情都是当爹的无法插手的。
要是在平常的年月间,家里还有田地房产钱财,再娶一房妻妾也就能弥补,可偏偏是在天灾*的时候,金珠又是半路认的女儿,蒋保山在接连失去妻子女儿后,没有一点心思在重新娶妻上,当决定离乡谋生时,就做好了和女儿相依为命的打算,但心里始终都对金珠的事情放心不下,还好金珠年纪还小,还能拖上几年,蒋保山原本的打算是在金珠成年之前,口子里能好好的经营几年,有点房产后再娶房妻妾,自己有个人知冷热,金珠也有个娘教导,后来秦大富的毛遂自荐,让他把金珠托付给了秦王氏,提前解决了这一道心事,只是这个想法金珠并不知道。
金珠愣愣的看着手中还没有穿上线的针,自己只不过就是想问问,怎么转眼间手里就多出了这么些东西,虽然还至于不认识,可真的是前世今生第一次摸到,这线是要怎么穿到针上啊,还有这么块布能做什么,听秦王氏的意思是让她随便弄点,有摸摸自己女红底子的意思,古代8岁的女孩子就算是做得不好,但最基本的应该是会的,可自己真的是从来没做过这个,到底是要怎么弄啊,天啊!
金珠不敢开口问秦王氏怎么穿针,这话要是问了,还不得被秦王氏看成怪物,还是那句老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不就是穿个针嘛,自己视力正常现在的手指触感良好,还就不信了连一根针都穿不上。
把小碎布放下,左手拿着针身把针鼻露了出来,右手拿着线头学着秦王氏的样子,放到嘴里用唾液润湿了,忍着恶心把线头理顺成尖尖的样子,然后迎着阳光对准针鼻就穿了过去,看,也不是太难吧,咦!没穿过,不可能吧,那么标准的动作怎么可能没穿过呢,好吧,就当是先练习了下动作,再来一次就肯定过了。
一次又一次,金珠的眼睛都对成鸡眼了,眼前一阵花麻麻的重影,可这该死的线怎么就不老实的从针鼻间过去呢!
“金珠,你怎么拿线穿针玩啊,你这孩子,穿针有什么好玩的,有那功夫还不如缝点什么,那可比你把这线穿了又退出来强。”秦王氏的话让金珠直接想往后仰,原来不是自己没穿过去,而是眼睛花了没看清楚,只顾拿着针在那里穿个不停,悲催的,金珠抖了抖有点酸的手,咬牙看着穿好的针线,脑子里暗暗回忆着有限的和针线有关的事情。
刺绣!算了吧,连穿针都不会还能刺绣,那可是天大的笑话。
缝个荷包,电视小说里的那些什么小姐丫鬟的,不都是会做这个吗,可老实说,这荷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做什么用的,难道是古代的钱包?
还是象十字绣里的那种,把几片绣好图案的十字绣布,看图缝好然后把暗扣缝在开口处,就成了一个钱包,金珠虽然自己没动手做过,可宿舍里的同学却有人弄过这个,她在旁边看得头昏眼花,只记得好象有那么些步骤,可具体是这样做的,她一点都不记得,那现在要怎么办啊,难道把这块碎布对折后缝起连在一起的两边,成个布袋型?
金珠一拍脑袋,暗自嘀咕了下“管他的,能把布缝在一起就不错了,可千万别把手和布缝在一起啊!”。
在金珠不时的惨叫声中,秦王氏几次忍不住想叫停的时间段里,终于,一个针脚粗的可以当开口,细的两三针叠在一起,整块布被松紧不一的力道,给弄成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在金珠纤细的小手上冒着几个血珠子的时候,做成了。
“这是什么啊?金珠,你在家的时候没动过针线吧!”秦王氏看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暗想着这金珠家先前不会是个什么大户人家吧,可就算是这样,也没理由把布的两边缝在一起能出那么个状态,看来还是金珠的身体还没有好,这手脚还不太听使唤,恩,一定是这样,“金珠,你身体不好,这针线还是先不要动了,等你好利索了大婶再教你。”
秦王氏柔声安慰着失落的金珠,在她看来,等金珠身体彻底好了后,自己只要多用点心教,就算是再笨的人,缝件衣服穿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是样子难看点,没有什么绣花而已,这对于整天在地里忙活的庄稼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结实能穿就行。
金珠的心里却不是这样想,她上辈子就是个只穿过成衣的人,连布都没亲眼见过,现在自己好不容易动手做出了个怪东西,这已经是她认为的极限了,既然秦王氏都放弃了要继续指导她的想法,那她也就明白了自己完全不是这块料,不会就不会吧,有什么了不起,就算是古代也有人做成衣买卖,自己不会那就去买来穿,还省得自己糟蹋了布料浪费了时间。
刚才秦王氏的一大篇对女红的介绍中,金珠知道在这周边几百里的地界里,因为气候的关系,并不能种植棉麻等织布用的农作物,无论是富贵还是贫贱的人家,都是从布店买来布料,然后自己做成衣服来穿,金珠现在已经认定自己没有学女红的天赋,她很自然的放弃了要再学习的念头,就想向秦王氏打听下这成衣的消息。
金珠有点呆滞的看看左手中的一块碎布,和右手掌心中放着的针和线,半天没有动静。
“金珠,是不是高兴傻了,这女孩子就是要有手好针线,不但自己能收拾得漂亮利索,还能帮衬着家里...”秦王氏只抬头看了眼发呆的金珠,就又低下头去麻利的缝补起来,嘴里不住的讲着学针线的好处,一点都没注意到金珠的脸有些抽搐。
蒋保山当初会想着要秦王氏照顾金珠,其中就有要金珠跟着秦王氏学女红的意思,一个没娘的女孩子,有很多事情都是当爹的无法插手的。
要是在平常的年月间,家里还有田地房产钱财,再娶一房妻妾也就能弥补,可偏偏是在天灾*的时候,金珠又是半路认的女儿,蒋保山在接连失去妻子女儿后,没有一点心思在重新娶妻上,当决定离乡谋生时,就做好了和女儿相依为命的打算,但心里始终都对金珠的事情放心不下,还好金珠年纪还小,还能拖上几年,蒋保山原本的打算是在金珠成年之前,口子里能好好的经营几年,有点房产后再娶房妻妾,自己有个人知冷热,金珠也有个娘教导,后来秦大富的毛遂自荐,让他把金珠托付给了秦王氏,提前解决了这一道心事,只是这个想法金珠并不知道。
金珠愣愣的看着手中还没有穿上线的针,自己只不过就是想问问,怎么转眼间手里就多出了这么些东西,虽然还至于不认识,可真的是前世今生第一次摸到,这线是要怎么穿到针上啊,还有这么块布能做什么,听秦王氏的意思是让她随便弄点,有摸摸自己女红底子的意思,古代8岁的女孩子就算是做得不好,但最基本的应该是会的,可自己真的是从来没做过这个,到底是要怎么弄啊,天啊!
金珠不敢开口问秦王氏怎么穿针,这话要是问了,还不得被秦王氏看成怪物,还是那句老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不就是穿个针嘛,自己视力正常现在的手指触感良好,还就不信了连一根针都穿不上。
把小碎布放下,左手拿着针身把针鼻露了出来,右手拿着线头学着秦王氏的样子,放到嘴里用唾液润湿了,忍着恶心把线头理顺成尖尖的样子,然后迎着阳光对准针鼻就穿了过去,看,也不是太难吧,咦!没穿过,不可能吧,那么标准的动作怎么可能没穿过呢,好吧,就当是先练习了下动作,再来一次就肯定过了。
一次又一次,金珠的眼睛都对成鸡眼了,眼前一阵花麻麻的重影,可这该死的线怎么就不老实的从针鼻间过去呢!
“金珠,你怎么拿线穿针玩啊,你这孩子,穿针有什么好玩的,有那功夫还不如缝点什么,那可比你把这线穿了又退出来强。”秦王氏的话让金珠直接想往后仰,原来不是自己没穿过去,而是眼睛花了没看清楚,只顾拿着针在那里穿个不停,悲催的,金珠抖了抖有点酸的手,咬牙看着穿好的针线,脑子里暗暗回忆着有限的和针线有关的事情。
刺绣!算了吧,连穿针都不会还能刺绣,那可是天大的笑话。
缝个荷包,电视小说里的那些什么小姐丫鬟的,不都是会做这个吗,可老实说,这荷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做什么用的,难道是古代的钱包?
还是象十字绣里的那种,把几片绣好图案的十字绣布,看图缝好然后把暗扣缝在开口处,就成了一个钱包,金珠虽然自己没动手做过,可宿舍里的同学却有人弄过这个,她在旁边看得头昏眼花,只记得好象有那么些步骤,可具体是这样做的,她一点都不记得,那现在要怎么办啊,难道把这块碎布对折后缝起连在一起的两边,成个布袋型?
金珠一拍脑袋,暗自嘀咕了下“管他的,能把布缝在一起就不错了,可千万别把手和布缝在一起啊!”。
在金珠不时的惨叫声中,秦王氏几次忍不住想叫停的时间段里,终于,一个针脚粗的可以当开口,细的两三针叠在一起,整块布被松紧不一的力道,给弄成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在金珠纤细的小手上冒着几个血珠子的时候,做成了。
“这是什么啊?金珠,你在家的时候没动过针线吧!”秦王氏看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暗想着这金珠家先前不会是个什么大户人家吧,可就算是这样,也没理由把布的两边缝在一起能出那么个状态,看来还是金珠的身体还没有好,这手脚还不太听使唤,恩,一定是这样,“金珠,你身体不好,这针线还是先不要动了,等你好利索了大婶再教你。”
秦王氏柔声安慰着失落的金珠,在她看来,等金珠身体彻底好了后,自己只要多用点心教,就算是再笨的人,缝件衣服穿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是样子难看点,没有什么绣花而已,这对于整天在地里忙活的庄稼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结实能穿就行。
金珠的心里却不是这样想,她上辈子就是个只穿过成衣的人,连布都没亲眼见过,现在自己好不容易动手做出了个怪东西,这已经是她认为的极限了,既然秦王氏都放弃了要继续指导她的想法,那她也就明白了自己完全不是这块料,不会就不会吧,有什么了不起,就算是古代也有人做成衣买卖,自己不会那就去买来穿,还省得自己糟蹋了布料浪费了时间。
刚才秦王氏的一大篇对女红的介绍中,金珠知道在这周边几百里的地界里,因为气候的关系,并不能种植棉麻等织布用的农作物,无论是富贵还是贫贱的人家,都是从布店买来布料,然后自己做成衣服来穿,金珠现在已经认定自己没有学女红的天赋,她很自然的放弃了要再学习的念头,就想向秦王氏打听下这成衣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