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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立志读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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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志读书(下)

    林鑫在一干好奇宝宝的注目下,感觉自己如果不将事情讲出来就对不住兄弟的关切似的。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就从当初自己是如何如何的有感于家乡的贫困落后,立志要改变这一切,请求家族支持然后被家族拒绝,没办法之下就去竞选乡镇长。可是在华夏现实的国情下,这条路被堵死了,因而只好退而求其次竞选村长。为了选举成功,下了很大的功夫去准备材料。可是最终还是没有争取到民心,然后就失败了---

    “哇,没想到林鑫你还有这么辉煌的过去。兄弟们都是拼了命的想要跳出农门,可是你居然从一开始就想到要扎根乡土---实在是我辈的楷模啊!兄弟惭愧!”

    “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如果有一个好的出身,谁愿意待在那穷乡僻壤、朝不保夕啊。说到底,儿不嫌母丑,家乡没得选择啊!好吧,我们都出来了,以后也可以在城市里谋得一席之地,但是我们的父母还得待在乡下过苦日子。诚然,我们可以将他们借出来享清福,但是假象还是那么穷啊。”林鑫说到这里,感觉上思维跳跃的非常快,一时间刹不住车了,滔滔不绝的继续讲道,“哥哥我的家族,一开始就在城市里漂泊,就跟幽灵似的,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跑。城市越来越美丽了,却不需要我们了,然后我们就好像垃圾一样的被赶了出来---我们能够把城市建设的这么发达,为什么就不能把农村也建设得更好一些呢?”

    林鑫越说越激动,将大多数农民工的心声说得透透彻彻的,就好像他的家族真是农民工一样的。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在潘家园锻炼,林鑫越来越像一个大骗子了。明明他的家族都是盗墓贼,却偏偏被自己说的跟个光荣的农民工似的。当然了,站在他的角度来说,还不好将真实的情况说出来。

    “是啊,我的家族在城里是打下了一点点基业,在乡下也算是有钱人了,但是更多的乡亲还很贫困啊,他们就算是在在城里奋斗一辈子,最后还是要回到乡下---”林鑫越说越悲愤,就差没有拍案骂娘了。

    “是啊,可怜那些得不到照顾的老人和孩子啊---我们村里许许多多的孩子最终都放弃了学业,踏上了父辈的脚印,继续在城里漂泊,到了三十多岁还娶不起媳妇的多得不得了---”

    “这还算是好的了,有许多地方,孩子的不到好的教育、管理,慢慢地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

    ---

    看来林鑫的话,还是引起了共鸣。

    “所以,我想要改变这一现实,在家乡做点事情,帮助他们就近择业,好好地照顾好家庭---”

    林鑫突然看到兄弟们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崇拜。一想到自己以这么高尚的理由来欺骗了这些同学,心里还是满惭愧的。不过,当初自己确实也高尚过啊,一想到这里心中的不安又稍稍的缓解了一些。

    连着两次选举都以失败告终,如果林鑫还找不到原因,那么它也枉称修仙者了。

    是啊,在大多数情况下,光有热情还远远不够。要想获得别人的认可,最至少你还需要拿出一点点实际的东西出来。而这个,却是林鑫当前最欠缺的。与人打交道,是一门大学问,除了用心和口才之外,你还得有见识,有思想,能带给人不一样的前途。人是很现实的动物,在看不到你有什么价值之前,别人是不会信任你的。

    学问,从哪里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无数还要名师指路。好吧,现在是学生,尊重角色从身边能做到的事情做起,还是好好地读书吧。

    林鑫这一段时间非常的用功,他想学习更多的知识,将自己快速的充实起来。

    每天,他都会认真地去教室上课,没课的时候,他总会借很多书回到家里研究。

    以他修仙者的记忆,所读过的书简直就是过目不忘,所以他学的很快。很快,专业课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要了,他开始向着更宽的知识层面拓展---一学期下来,图书馆里几百万册的书籍,他差不多都涉猎了一小半了。他有个计划,就是在下一学期,将整个图书馆的知识全都装进自己的脑子里。

    最开始的时候,林鑫对于教授、讲师的授课非常感兴趣,几乎每节课都会按时的到教室里听讲。但是随着自己读的书越来越多,慢慢的他便觉得这些教授、讲师的知识面很宽的不多,有的观点明显都已经过时了,有的观点甚至都是错误的---他觉得,如果再去教室上课,那纯粹就是浪费时间了。

    不过,他也很清楚,作为一个凡人,精力非常有限,能够在自己的领域里有所建树已经很了不起了。教授、讲师就算是讲错了,但是他们那敬业的精神是值得自己尊敬的,不是?至于他们错了会不会误人子弟,那是个问题吗?教小学生传授一些错误的东西可能会误人子弟。但是这些都是大学生啊,他们已经是成人了,有自己的思维,自己不努力瞎听偏信,那能怪谁呢?

    虽然他上课的时候是很少听讲的,但是每天上课的时候他依然会准时的来到教室。他没有想过姚脱离群众,每天都会来到老师和同学们中间。这不仅是对老师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不是?

    上课的时候,林鑫总是抱着许许多多课外书籍寻个人少的角落,坐在那里认真地阅读;下课了,同学们要怎么玩,他陪着---他心中没什么别的想法,只顾着将书读好的同时跟同学相处的更融洽。

    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无意中,他以自己最聪明的观点和见识、最谦虚的态度和最平易近人的处事方式,在同学心目中成为了最讨人喜欢的高富帅。

    他的人气之高,很快便超过了之前一直广受欢迎的班长。甚至在一度时间里,班长曾经向他暗示到:只要你愿意接手,我马上将职位让出来交给你。林鑫婉拒了,然后给足了班长的面子。在班上,同学们都知道这位最受人喜欢的大帅哥都在支持着班长的工作,于是大家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了一起。

    所谓“人心齐,泰山移”,一个如此团结的班级整体竞争力很快就提升了上来。

    于是,在学校里,一个班很快就打出了无敌的名声。

    在学校学生会组织的篮球赛中,他们从初赛一直打到决赛,获得了冠军;足球赛、网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都获得了冠军,这让体育系的高材生们一个个恨得牙痒痒,但是却没有任何办法啊。人家那里人才多的是,而且团结的跟一个人似的。大型球赛有林鑫、李怀、王德庆三人顶着;小型的运动,貌似每一个都不弱-----他们为什么不报考体育系呢?

    在学校的书法大赛、演讲大赛、教师技能大赛---几乎只要有比赛的地方就会出现这个班的影子。而这个班的同学,貌似总是在一起似的------他们取得的成绩,简直令人眼红。

    在这所有的成绩当中,林鑫和“李怀”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两个家伙,不仅人长得其帅无比,更要命的是他们似乎是无所不能,什么项目到了他们的手里都能运用自如---这让所有人都感到惊奇无比。人们一直在怀疑,这俩家伙不会是妖孽吧?不过,持这种观点的往往都是那些自愧不如的男生,他们往往在吃瘪之后又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会无奈的咒骂;对于女生而言,妖孽就妖孽吧,反正这俩家伙挺讨人喜欢的,这就足够了。

    林鑫和“李怀”成为了学校的超级明星,在他们的感染下,那一个班级也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对象。或者,外系有人能够交到那个班的“女朋友”,都会非常自豪的跟朋友们炫耀。

    林鑫当然不管这些,因为他越来越明白一句话:追求卓越,财富、美女、地位---自己想要的一切都会跟着自己跑的!他做到了,一切都有了。而这一切,都源自于他不断地去提升自己的修养和自身的能力。

    林鑫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沮丧得一杯接一杯喝着闷酒的朋友,不用问都知道那小子失恋了。很显然,那个倒霉的家伙,一定是非常喜欢对方,苦苦追求无果。其实,林鑫很想告诉他:你自己将心思花在提升品位上,那女子一定会回头的,就算不回头,将来也会后悔的!对于一个自己喜欢的无情女子,最好的惩罚,就是让他后悔!

    林鑫也这样安慰过一些朋友,但是貌似没什么作用。

    有时候他真觉得,这世间真的是有太多的人无可救药,教育根本就起不到丁点作用。

    大学开学很多天了,林鑫同学就跟疯了似的不停地吸收着知识的营养。

    他很想将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自己的学习上,但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不如意,总会打断他渴望的宁静。

    遇到了事,林鑫自不会惊慌失措。勇敢的去面对---这貌似一直是他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