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罗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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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1954年8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境嘛,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成年后的罗树标,正好赶上了那个风起云涌的十年。书没念成,但因为出身工人家庭,也没吃多少苦头。
这家伙从小就有点“另类”,生性怯懦、沉默寡言,身边的朋友少得可怜。在那个全民疯狂的年代,他既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戴上红袖章四处搞串联,也不像老实孩子那样在家埋头苦读。
他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就像个“闲云野鹤”。高中毕业后,他就一直宅在家里,父亲看他这样也不是办法,就想着让他学个手艺,于是把他送去学木匠。可罗树标对木工一窍不通,纯属“赶鸭子上架”。
要说罗树标对什么感兴趣,那绝对是个“另类”爱好——偷东西。家境一般,对新鲜事物又充满好奇,从小到大,他偷过的东西数不胜数,被抓的次数也是数不胜数。但因为年纪小,每次被抓都只是批评教育一番。
到了1974年,20岁的罗树标依然“贼心不改”。学了点木匠手艺后,他居然把目标盯上了公社里的木材。某天晚上,他趁着夜色偷了几个木头,结果很快就被公社的人发现了。这次可没人再批评教育他了,直接把他送去了劳动教养两年。
本以为劳动教养能让他改过自新,没想到却适得其反。在劳动教养所里,他接触的都是些社会上的闲杂人等,这些人没事就喜欢交流偷窃技巧,罗树标也跟着“耳濡目染”。
结果1976年出来后,他不但没改好,反而变本加厉,开始入室偷窃。这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当年的文革刚刚落幕,社会上的富翁还不多见,罗树标这种“职业”小偷能偷到的宝贝也寥寥无几。
不过那时候的楼房稀缺,防盗门更是闻所未闻,家家户户就靠一把锁守护着家园。这对于惯偷罗树标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撬锁技术简直比开自家门还熟练。
那段时间,罗树标可谓是“业务繁忙”,但好景不长,一次意外事件让他的偷盗生涯暂时告一段落。
话说1977年9月的一天,罗树标悄悄摸进了广州市家电研究所家属区的一间房子,正准备大展身手。谁料,女主人徐某突然回家,撞了个正着。
徐某一看家里进了陌生人,立马火冒三丈,质问罗树标是何方神圣。罗树标吓得魂飞魄散,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徐某不停反抗,罗树标一急之下,手一松,竟然狠狠地掐住了徐某的脖子。没过多久,徐某就命丧黄泉了。
虽然是初次杀人,罗树标心里慌得一批,但想到徐某已经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他只能狠下心来,一不做二不休。为了确保徐某彻底“安息”,他还抄起电熨斗,对着徐某的脑袋就是一通猛砸,直到脑浆四溅,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现场。
事后,广州警方虽然从现场搜集到了大量罗树标的指纹,但由于当时刑侦技术有限,加上罗树标的犯罪行为并未被他人目击,警方一直未能找到更多线索,这起案件只能暂时搁置。
杀人后的罗树标在家里提心吊胆了好几个月,再也不敢涉足偷盗行业。然而,当他发现警方并未找到他时,便开始按捺不住内心的“痒痒”。
1979年1月的一天,罗树标来到广州某电子厂的女工宿舍,翻墙而入。他本以为能大捞一笔,结果却大失所望,女工宿舍里除了化妆品、洗漱用品等不值钱的玩意儿外,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正当罗树标失望透顶之际,他突然在某个女孩的枕头下发现了意外之喜——几件内衣。原来这些女工因为工作繁忙,常常来不及清洗内衣,就随手塞在枕头下。
看到这些内衣,罗树标内心深处的邪恶念头开始蠢蠢欲动。他迅速找了个包,把这些内衣装了进去,还顺手偷了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正当他准备离开时,却因为神情紧张被门卫拦了下来。
门卫询问他的来历,并检查了他随身携带的包裹。很快,门卫就确定他是个小偷,于是将他扭送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发现罗树标偷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但他之前已有盗窃前科。于是,警察决定将他送去劳动教养三年。
然而,此时的警察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偷女孩内衣的贼竟然是两年前在家电研究所犯下命案的凶手。由于当时警方无法将两起案件联系起来,罗树标得以逃过一劫。
1982年,罗树标劳动教养结束后,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改过自新,特意从广州市下面的镇子里给他找了个媳妇,这位贤良淑德的媳妇名叫刘美婷。
刘美婷虽然知道罗树标曾两度“光临”劳教所,但她深信罗树标本质上并不坏。他老实巴交,只是偶尔喜欢小偷小摸,无伤大雅。
更让刘美婷心动的是,罗树标是市里人,有着让人眼馋的城市户口。于是,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罗树标,并为他生下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然而,刘美婷并不知道,此时的罗树标已经背负着一条人命,而且他也并非她眼中的老实人,而是一个尚未“觉醒”的恶魔。
一般人结婚后,都会老老实实做人,努力经营家庭。但罗树标可不是一般人,他根本没把这个家放在心上。没有正式工作的他,只能靠打零工为生。结婚后,生活压力逐渐增大,罗树标开始琢磨着怎么来钱快。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重操旧业。
罗树标一直自诩智商超群。他吹嘘自己在中学时因聪明伶俐而被选为学校代表参加少年宫活动,还会木匠、电器维修等手艺。可惜,这些小聪明都用在了歪门邪道上,比如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
1983年2月的一天,罗树标来到了广州市某中学的教师宿舍,潜入了一间屋子。他四处翻找财物,突然,一个崭新铮亮的录音机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台四个喇叭的双卡带三洋录音机,罗树标只在百货商店的柜台前远远地见过。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么高端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自己眼前。他兴奋地扛起录音机就走出了教师宿舍。
刚走出宿舍,罗树标认为已经安全了,忍不住在大街上按下了录音机的播放键。说来也巧,录音机里传来的歌声吸引了路人,其中恰好包括录音机的主人。他一眼就认出了罗树标肩扛的就是自己的录音机,立刻将罗树标抓了个现行。
这已经是罗树标第三次进派出所了。这次他偷的不再是不值钱的东西,而是一台价值好几百的录音机。最终,罗树标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
经过监狱的改造,罗树标出狱后总算做了一段时间的正常人。1987年,他看着贫穷的家庭,决定学一门手艺养活家里。最终,他考取了驾照,从老婆娘家借了点钱买了一辆0.6吨的小货车,在广州城里跑起了运输。
从1988年底开始跑车到1990年春节这一年多时间里,罗树标过着风平浪静的日子,再也没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那时候罗树标一门心思去跑运输,在90年代即将到来的经济大潮里肯定能挣不少钱。但是罗树标这类人注定是不会本本分分赚钱养家的,他的内心就容不下这种平静的日子。
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那段时光里,看录像带是十分流行的娱乐方式。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只放了一个彩电的录像厅,港台的、欧美的各种类型的录像片也是24小时不停循环播放。
当时物质匮乏,人们的精神生活不多,这种录像厅成了许多人的喜好。当然既然是什么类型的录像片都有,那么更吸引眼球的黄色录像就更少不了,许多录像厅都会在晚上偷偷摸摸播放这种录像。
而罗树标则是录像厅的常客,他尤其喜欢看黄色录像。那种感官刺激对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体验,渐渐地他内心那埋藏多年的恶魔开始苏醒。
当年的广州可是个热闹又开放的地方,街头巷尾总能见到那么几个“忙碌”的身影。罗树标这哥们儿,每次从录像厅出来都像个刚充完电的小马达,直奔那些站街女而去。每次完事之后,他都像捡到了个大宝贝似的满足。
他辛辛苦苦跑运输赚的钱,大部分都贡献给了路边的这些“风景线”,只有一小部分才带回家去。在外人看来,他的这种行为简直匪夷所思,但他自己倒是觉得理所当然——他觉得只要他自己过得舒服,其他啥都不重要,家里的人嘛,只要不饿死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再好的美食吃多了也会腻啊。
渐渐地,罗树标对那些天天对他招手的性工作者开始感到乏味。一是因为他们都是千篇一律的流程,让人提不起兴趣;二是他觉得那些女人一个个风骚得不行,看久了也就没意思了。而且每次都得花好几百,他拉一趟货也挣不了多少钱,他开始心疼起自己的钱包来。
他经常想,要是有个不花钱、还清纯、还愿意陪他的女人就好了。但这种好事哪儿找啊!
1990年2月7日夜里,罗树标终于等来了这个梦寐以求的“目标”。
那天还在过年期间,正月十二,番禺来的小黄姑娘准备回自己工作的广州某鞋厂。晚上没公交又舍不得打出租车,只好沿着新洲路慢慢走。这时候罗树标开着小货车正好看见了小黄,一看这背影就知道有戏,于是赶紧凑上去问。得知小黄要去市桥,罗树标马上说自己顺路可以带她一段。小黄也没多想就上了车。
可能是路上颠簸加上疲惫,小黄上车没多久就睡着了。罗树标看着身边这个干净的22岁女孩,心里乐开了花:这不正是自己一直在找的类型吗?
于是他来了个神龙摆尾,把车开到一处偏僻地段。一停车小黄马上就醒了过来,一看四周不对劲就问罗树标这是哪。
这时的罗树标也不打算再演下去了,直接跟小黄说:“我喜欢你,想和你亲热一下,亲完了我再送你到市桥,再给你50块钱。”
这可把小黄给吓了一跳,她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啊!
小黄马上就要开门下车,罗树标看她要走就直接扑了上去,想要来个霸王硬上弓。小黄也不甘示弱,对他又抓又打,把他的脸都给抓烂了。
这下子罗树标可急了眼,一下子原形毕露,用手死死地掐住了小黄的喉咙。没过多久小黄就没了气息。
小黄死了还不够,罗树标的兽欲还没发泄完呢!他把车开到一个园艺场的一片林子里,然后扒光了小黄的衣服,开始了他的兽行。之后,罗树标还把车的后备箱打开,把小黄的尸体扔进了河里,然后自己开着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早,小黄的尸体就被附近的农民发现了。警方在死者体内提取到了罗树标的体液,同时还从小黄的指甲缝里提取到了人体组织。虽然那时候没有dNA技术,但这些证据足以让罗树标原形毕露。
只不过罗树标作案的时间是在深夜,根本没有目击者,所以这起案子又被挂了起来。
虽然罗树标在1977年就杀过人了,但这次杀人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上次是情急之下的杀人,这次可以说是他蓄谋已久的。
事后警方对抛尸地的调查时,罗树标也跑去围观。看见大片警察在现场以及警犬在周边嗅来嗅去,罗树标吓得半死,马上回家躲了起来,一连很多天都不敢出门。
然而三个月后,罗树标觉得风头过了,就又忍不住开上他的小货车开始在广州城里到处转悠寻找下一个目标。
1990年5月8日,罗树标在火车站附近偶遇了一个拖着行李车的女孩,她四处张望,焦急地像是在找人。罗树标见状,便凑上前去询问,原来这女孩是从广西来的,与人约在火车站见面,但对方却失约了。
罗树标得知女孩的目的地后,便提议载她一程,车费随意。女孩感激涕零地上了车。在车上,两人闲聊起来,女孩透露她是来广州跟老乡做生意的。罗树标一听,心里便猜出了个大概,这生意多半是传销。既然是传销,那女孩身上肯定带着投资款,罗树标顿时心生邪念,打算既强奸女孩,又抢走她的钱。
于是,罗树标把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车来,开始施展他的老把戏,对女孩说喜欢她。可这个女孩可不是吃素的,她一眼就看穿了罗树标的企图,立刻破口大骂。罗树标见状,便想强行来硬的,女孩却奋力反抗,一边反抗一边试图打开车门。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把车门给打开了。
下车后,女孩对着车里的罗树标继续痛骂,让他下车。别看这个女孩身材矮小,只有1米5的身高,160斤的体重,可她的胳膊和腿却很有力气,显然是农村出身,干惯了农活。罗树标下车后,两人在路边展开了搏斗。别看罗树标个子高,但他是个瘦子,腿脚都没这个女孩有劲。
很快,女孩就用腿把罗树标绊倒在地,然后用粗壮的胳膊挽住他的脖子,差点把他勒死。罗树标这时才意识到,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自己还想勒死人家,现在人家差点把他勒死。
在罗树标快要窒息的时候,女孩松开了手,对着他的头狠狠地蹬了几脚,然后骂了他一通,扬长而去。这次挫败让罗树标意识到,想要逍遥快活还是得花钱,想不花钱自己可能连命都得搭进去。于是,他开始把目标转向了站街女。
时间来到了1991年1月的一个晚上,罗树标又一次在一个站街女的小货车上完成了一次性交易。按照惯例,他需要把这个站街女送回到接她的地方,但当天晚上下起了大雨,罗树标便提出等雨小点再送她走,于是两人便在车上聊起了天。没聊一会儿,罗树标的兴致又来了,提出再和这个站街女来一次,站街女同意了,但要他再付一次钱。
罗树标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说自己前面已经付过钱了,这次应该算在内的。可那名站街女却不依不饶,说付一次钱只能做一次,如果没钱就回去找你老婆吧。这话把罗树标给惹毛了,他一狠心上去就掐住了这名站街女的脖子,没一会儿,她就没了气息。
这是罗树标杀死的第三个人,此时的他已经“熟能生巧”了。杀掉这个女人之后,罗树标像往常一样对着尸体施暴,然后抛尸。这些血腥的细节我就不再赘述了。
紧接着到了1991年3月8日,罗树标又如往常一样在路边拉上了一个站街女。这名站街女在上车之前在他车头看了一下,这让他感到很奇怪。于是,在女孩上车后,他便问她刚才在车头看什么。女孩很干脆地回答:“我在看你的车牌号,因为我们这个职业都有风险,看车牌号都是职业习惯,大哥你别介意。”
罗树标一听这话当然很介意了,他暗自下了决心:“让你记我车牌号,今天非杀你不可!”两人在偏僻处办完事之后,没一会儿,罗树标又像上次一样提出要和这名站街女再来第二次。这次,这名站街女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先给钱后办事。
罗树标一听她这话,就想起了前面骂他的那个站街女,于是一咬牙,扑上去就掐死了她。这次杀人让罗树标感到越来越得心应手,仿佛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的行为已经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罗树标这老兄,本来想在车里享受一下,没想到一解开那名站街女的裤子,就闻到一股臭味。原来这妹子在死的时候大小便失禁了,这可真是“臭不可闻”啊!罗树标这下可急了,他可不想在臭味中度过美好的夜晚。于是他一拍大腿,心想,干脆把这妹子带回家,好好洗个澡再办事吧。
就这样,这位变态杀人狂,居然把一具女尸带回了家。他家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黄埔村,家里还有女儿、儿子和老婆呢。他可真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把女尸藏在了自家的阁楼上,还特意给阁楼上锁,对老婆说自己在上面干木匠活,涂有毒的漆,别上来。
这天深夜,罗树标悄悄地把女尸弄到了阁楼上,洗干净后,居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这是模仿香港那个“雨夜屠夫”林过云的做法啊。
然后趁着天还没亮,他就把这具女尸抛到了野外。这一切都是在没有其他人看见的情况下完成的,此时的罗树标已经成了一名十足的恶魔了。
后来警方在找到这具尸体之后,发现这具尸体的死状十分惨烈,意识到这是个残害女性的系列惯犯,于是马上成立了“9138”专案组。他们把这起案子和一个月前的那起女尸案以及一年前小黄的那起案子都合并到了一起,因为三者有相同的作案手法,凶手的血型相同,同时在抛尸现场又都有类似0.6吨小汽车轮胎痕迹。警方对已有的线索进行了大范围的排查,但遗憾的是虽然警方下了大力气排查,但依然没有查到真凶,案件进入了死胡同。
此时的罗树标呢,一方面在学着录像里的林过云一样,准备对后面的受害者做和他一样变态的行为;另一方面,他把时装店丢弃的模特捡回来,给它们穿上死者的衣物,放在床前欣赏;最后他还记日记,把此前所有做过的案子,都详细地记在日记本上,时常拿出来翻看。
而此时的广州城里已经开始流传出香港的“雨夜屠夫”来到大陆作案这样的传闻了,恐慌的市民把凶手形容的神乎其神。不知道此时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的林过云在读报纸读到这则消息时,他会作何感想?他是否知道现在广州的这个变态杀人狂的正是对他十几年前做过的案件的模仿呢?
说到林过云,那可是1982年发生在香港的“雨夜屠夫”,杀害了4名女性,同样是变态至极。后面我会简单说一下他。
罗树标在做完1991年3月8日这起案子之后,他改变了以往的作案心理。以前他杀人都是遇到了对方的强烈反抗,他被逼的没办法才会去杀人。但是3月8日这起案子之后,他对性工作者这种职业好像有了一种莫名的仇视,以后在嫖娼过程之中,只要对方稍微有点不如他意,他就会杀掉对方,下面的这起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
1991年8月8日这天,罗树标照例在路边勾搭上一名站街女,在两人准备在外面草地上亲热时,罗树标突然想亲这名站街女的嘴,但这妹子偏偏不让。这可把罗树标惹毛了,他一下就下了杀心。于是他故技重施,掐死了这个女人,然后带着尸体回到自己住的阁楼,与其发生关系。
折腾了半宿之后,他开始模仿曾经在录像里看到的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然后泡在准备好的福尔马林水中。紧接着他用麻袋把这个女人的尸体装上,乘着夜色抛弃在野外。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树标又用同样的方式杀了好几个女性,基本上都是站街女。他杀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因为要求他戴避孕套惹他不高兴,有的是因为他态度不好。总之只要一句话不对,罗树标就要杀人。
1992年1月17日这天,罗树标又杀掉了一名站街女。在他将这名站街女尸体带回家正准备施暴时,他突然有了意外之喜。他发现这个女人的大腿和背上都有刺青,而且图案非常漂亮,这是他见所未见的。
在90年代初,刺青可不像现在这么常见。特别是像这个女人身上这么大面积的刺青,那就更少了。罗树标觉得很新鲜,就用刀小心翼翼地把这刺有图案的皮肤从尸体上剥了下来。因为不能挂起来晾干,他就将这些皮肤贴在了床旁边的人体模特上。别忘了这些模特还都穿着那些受害者的衣服呢,罗树标每天都要搂着它们一起睡觉,因为他喜欢去闻那些衣服上特有的味道。这可真是个变态到极致的家伙啊!
不过话说回来,罗树标杀了这么多人,每次都要把尸体运回家,他的妻子刘美婷难道就真的不知道吗?
其实刘美婷并不知道丈夫手上已经沾满了血腥,但她却见过丈夫抛尸的情景,甚至还协助过丈夫。这是怎么回事呢?
就在罗树标杀害身上有刺青的这个女人的晚上,当他抬着装有女尸的箱子准备搬上车时,原本应该睡觉的刘美婷可能有事情要找丈夫,就起身去院子。结果她一出门就看见了箱子里的女尸,吓得一下子就瘫软在地上了。
罗树标见状,迅速解释道,那个女人是自己不小心开车撞死的,因为周围无人,他便将尸体带了回来,正打算找个偏僻的地方处理掉。
刘美婷,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对丈夫的话深信不疑。在听说四下无人后,她毫不犹豫地帮助丈夫将箱子抬上车,还特地叮嘱他一定要找个荒凉的地方丢弃。
直到罗树标最终落网,刘美婷仍对丈夫的秘密一无所知,阁楼之上的罪恶,她从未涉足。
随着受害者残骸的陆续被发现,警方迟迟未能破案,社会上关于这个专门针对女性的恶魔杀手的谣言四起。有人说是香港的“雨夜屠夫”流窜至内地,又有人说凶手专门挑选晚上穿红衣服的女性下手。
这些流言蜚语让民众陷入恐慌,警方肩上的压力也随之加重。尽管办案人员进行了大量且细致的调查,但由于受害者多为外地人,核实身份异常困难,最终仅确认了两名受害者的身份。
警方推断,这些死者大多是流动性极强的站街女,因为她们此前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过警方的处理并留下了指纹记录。然而,凶手的身份却始终是个谜,因为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被残忍杀害。
那么,这个凶手究竟是谁呢?警方根据尸体发现地推测,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可能就在广州市海珠区附近。由于抛尸现场有车辙印,警方推测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司机。此外,根据死者身上多处被切割以及死后被强暴的情况,警方认为凶手可能存在精神问题或有流氓、嫖娼、调戏妇女等前科。因此,警方将排查的重点放在了曾经有过这些犯罪行为的人员身上。
现在看来,罗树标虽然多次犯罪,但主要是偷窃罪,与流氓、嫖娼等行为并无关联,更别提精神病人了。可以说,当时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在搜寻目标的方向上出现了偏差,这也让罗树标得以多活了两年。加之当年没有天网系统和先进的刑侦手段,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值得一提的是,在警方全力侦破此案的过程中,罗树标曾因嫖娼被警方处理过。那是1992年的5月份,如果当时处理他的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能够多留个心眼,带他去打个指纹,或许这起案子就能提前两年得以侦破。
然而,遗憾的是,当时处理他的警方并未对他产生足够的警惕,觉得他身材瘦小、手无缚鸡之力,与传说中的“雨夜屠夫”形象不符,便让他轻易逃脱了。因嫖娼行为,罗树标被工读学校收教了半年。这半年时间里,由于“雨夜屠夫”销声匿迹,办理此案的警方一度以为这名凶手已经离开了广州。然而,1992年11月罗树标出狱后,他很快便再次犯案,继续他的罪恶行径。
接下来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罗树标又陆陆续续杀掉了十多名女性。
到了 1994 年下半年,此时的警方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进一步缩小了凶手的活动范围,已经确认凶手就在海珠区新滘镇住。加上前面确认的凶手特征:司机,有犯罪前科等等,眼看着这起案件就要被侦破了。
而此时的罗树标也感觉到了末日的来临,他将收藏有死者毛发和详细作案过程的日记本给烧掉了,只用提纲形式大致记录了他的作案行径。
同时罗树标还把装有福尔马林水的大玻璃瓶放到了大衣柜里,然后连续加装了两把锁,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人看到柜子里那玻璃瓶装了什么,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到了 1994 年下半年,罗树标想作案已经比较困难了。因为“雨夜屠夫”案迟迟不能侦破,此时的广州城晚上基本上都见不到女性出来了,连站街女也基本上看不见了,这时候的罗树标想再作案只能从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身上想点子了。
在 1994 年 9 月 18 日晚上 11 点,从外地来广州的 34 岁女青年黄艳红就上了罗树标的车。这个黄艳红为什么会搭罗树标的车呢?
原来她是来广州市找丈夫的,但是因为丈夫弄错了时间没来接她,人生地不熟的她正在烦恼呢,这时候罗树标主动上前搭话说要送她,黄艳红看这个人面相很老实于是就上了他的车。
起初罗树标是准备把车开到偏僻处后再来动手的,谁知道这个黄艳红十分警惕,每次罗树标要把车开到没有路灯的地方时,她就大呼小叫,搞得罗树标也十分紧张,发现这个女人并不好对付。
于是罗树标转念一想,何不直接回家把她杀掉呢?于是借口车子有问题,要回家拿零件修车,并且告诉黄艳红他家里一大家子人呢,还把自己的驾照拿给她看,最终黄艳红同意了。
车子开到家之后,罗树标邀请黄艳红到家做客。当黄艳红进到阁楼之后,罗树标马上撕下了伪装,上去就掐黄艳红,然后对其实施了强奸。
当完事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麻袋,准备分尸,当他再回到阁楼却发现原本躺在地上的黄艳红却不见了,这可把他急坏了。
原来罗树标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把黄艳红掐死,只是掐晕过去了。罗树标在强奸黄艳红时,黄艳红也知道现在只能装死,如果现在被罗树标发现了,自己肯定就死定了。
于是在罗树标下楼之后,黄艳红马上起身,此时的她赤身裸体,但是情势危急她也顾不上穿衣服了。因为黄艳红从小学过杂技,会缩骨,于是她就顺着阁楼开的一扇小窗口翻了出去,然后跳下房子朝外面跑去。
发现黄艳红跑了的罗树标马上拿上手电筒去外面寻找,他知道如果让这个女人逃走自己的命也就没了。他一路跑一路喊,但是哪里有人影呢?
最后一看天快亮了,一想很快警察就要来抓他了,于是马上回家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开着车就奔着火车站去了。
再说黄艳红,她其实没跑远,因为天黑她又不熟悉当地的环境,于是就跑到了附近的一个配电房里待到了天亮。
天亮之后,她马上跑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去报案,派出所的警察也马上就去了罗树标的家里。
警察一上阁楼,发现黄艳红的衣服、行李依然在那里,很显然黄艳红说的都是真的。
当搜查的警察打开大衣柜,看到了那些玻璃瓶,再加上一旁贴有人类皮肤的人体模特,马上确认这个罗树标就是广州警方苦苦寻找的“雨夜屠夫”。
警方马上盘问了罗树标的妻子刘美婷,问她罗树标的去向,刘美婷说她看见丈夫天不亮就开着车出去了,具体去哪她也不知道。
警方还问她知不知道罗树标杀过多少人,刘美婷表示她只知道丈夫开车撞死过人,其他的就都不知道了。
于是警方带她上了阁楼,让她看了玻璃瓶中装着的东西,把她吓得要死,随后就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大骂罗树标不是人。
警方好奇地问,难道你平时都没上过这个阁楼吗?刘美婷说罗树标不在时,这个阁楼都是锁着的,当罗树标在家时,都不给她和孩子上阁楼,说这里面的东西有毒。
此时警方就对刘美婷做工作,让她为两个孩子着想,如果帮警方抓住罗树标就算是立功,能洗清你的包庇罪,毕竟这个罗树标罪大恶极,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早晚会被警方抓到,再包庇他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刘美婷在劝说下最终答应会帮警方抓住罗树标,但具体该怎么抓呢?
罗树标因行色匆匆,身上并未携带足够的资金,甚至连前往火车站购票的费用都捉襟见肘。于是,他不得不求助于刘美婷,希望她能为他送去一些现金。
警方得知此事后,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让刘美婷作为诱饵,在罗树标前来取钱的关键时刻,被埋伏在周围的便衣警察迅速制服。
随着这名罪恶滔天的罪犯罗树标被成功抓捕,这起历时四年、造成18名女性遇害的特大系列奸杀案终于得以告破。
随后,对罗树标的审判也紧锣密鼓地展开。1995年1月18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罗树标被判处死刑。面对这一公正的判决,罗树标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无可辩驳,因此并未选择上诉。
两天后,在广州市上元岗刑场,罗树标被执行了死刑,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罗树标,1954年8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境嘛,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成年后的罗树标,正好赶上了那个风起云涌的十年。书没念成,但因为出身工人家庭,也没吃多少苦头。
这家伙从小就有点“另类”,生性怯懦、沉默寡言,身边的朋友少得可怜。在那个全民疯狂的年代,他既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戴上红袖章四处搞串联,也不像老实孩子那样在家埋头苦读。
他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就像个“闲云野鹤”。高中毕业后,他就一直宅在家里,父亲看他这样也不是办法,就想着让他学个手艺,于是把他送去学木匠。可罗树标对木工一窍不通,纯属“赶鸭子上架”。
要说罗树标对什么感兴趣,那绝对是个“另类”爱好——偷东西。家境一般,对新鲜事物又充满好奇,从小到大,他偷过的东西数不胜数,被抓的次数也是数不胜数。但因为年纪小,每次被抓都只是批评教育一番。
到了1974年,20岁的罗树标依然“贼心不改”。学了点木匠手艺后,他居然把目标盯上了公社里的木材。某天晚上,他趁着夜色偷了几个木头,结果很快就被公社的人发现了。这次可没人再批评教育他了,直接把他送去了劳动教养两年。
本以为劳动教养能让他改过自新,没想到却适得其反。在劳动教养所里,他接触的都是些社会上的闲杂人等,这些人没事就喜欢交流偷窃技巧,罗树标也跟着“耳濡目染”。
结果1976年出来后,他不但没改好,反而变本加厉,开始入室偷窃。这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当年的文革刚刚落幕,社会上的富翁还不多见,罗树标这种“职业”小偷能偷到的宝贝也寥寥无几。
不过那时候的楼房稀缺,防盗门更是闻所未闻,家家户户就靠一把锁守护着家园。这对于惯偷罗树标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撬锁技术简直比开自家门还熟练。
那段时间,罗树标可谓是“业务繁忙”,但好景不长,一次意外事件让他的偷盗生涯暂时告一段落。
话说1977年9月的一天,罗树标悄悄摸进了广州市家电研究所家属区的一间房子,正准备大展身手。谁料,女主人徐某突然回家,撞了个正着。
徐某一看家里进了陌生人,立马火冒三丈,质问罗树标是何方神圣。罗树标吓得魂飞魄散,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徐某不停反抗,罗树标一急之下,手一松,竟然狠狠地掐住了徐某的脖子。没过多久,徐某就命丧黄泉了。
虽然是初次杀人,罗树标心里慌得一批,但想到徐某已经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他只能狠下心来,一不做二不休。为了确保徐某彻底“安息”,他还抄起电熨斗,对着徐某的脑袋就是一通猛砸,直到脑浆四溅,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现场。
事后,广州警方虽然从现场搜集到了大量罗树标的指纹,但由于当时刑侦技术有限,加上罗树标的犯罪行为并未被他人目击,警方一直未能找到更多线索,这起案件只能暂时搁置。
杀人后的罗树标在家里提心吊胆了好几个月,再也不敢涉足偷盗行业。然而,当他发现警方并未找到他时,便开始按捺不住内心的“痒痒”。
1979年1月的一天,罗树标来到广州某电子厂的女工宿舍,翻墙而入。他本以为能大捞一笔,结果却大失所望,女工宿舍里除了化妆品、洗漱用品等不值钱的玩意儿外,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正当罗树标失望透顶之际,他突然在某个女孩的枕头下发现了意外之喜——几件内衣。原来这些女工因为工作繁忙,常常来不及清洗内衣,就随手塞在枕头下。
看到这些内衣,罗树标内心深处的邪恶念头开始蠢蠢欲动。他迅速找了个包,把这些内衣装了进去,还顺手偷了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正当他准备离开时,却因为神情紧张被门卫拦了下来。
门卫询问他的来历,并检查了他随身携带的包裹。很快,门卫就确定他是个小偷,于是将他扭送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发现罗树标偷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但他之前已有盗窃前科。于是,警察决定将他送去劳动教养三年。
然而,此时的警察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偷女孩内衣的贼竟然是两年前在家电研究所犯下命案的凶手。由于当时警方无法将两起案件联系起来,罗树标得以逃过一劫。
1982年,罗树标劳动教养结束后,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改过自新,特意从广州市下面的镇子里给他找了个媳妇,这位贤良淑德的媳妇名叫刘美婷。
刘美婷虽然知道罗树标曾两度“光临”劳教所,但她深信罗树标本质上并不坏。他老实巴交,只是偶尔喜欢小偷小摸,无伤大雅。
更让刘美婷心动的是,罗树标是市里人,有着让人眼馋的城市户口。于是,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罗树标,并为他生下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然而,刘美婷并不知道,此时的罗树标已经背负着一条人命,而且他也并非她眼中的老实人,而是一个尚未“觉醒”的恶魔。
一般人结婚后,都会老老实实做人,努力经营家庭。但罗树标可不是一般人,他根本没把这个家放在心上。没有正式工作的他,只能靠打零工为生。结婚后,生活压力逐渐增大,罗树标开始琢磨着怎么来钱快。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重操旧业。
罗树标一直自诩智商超群。他吹嘘自己在中学时因聪明伶俐而被选为学校代表参加少年宫活动,还会木匠、电器维修等手艺。可惜,这些小聪明都用在了歪门邪道上,比如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
1983年2月的一天,罗树标来到了广州市某中学的教师宿舍,潜入了一间屋子。他四处翻找财物,突然,一个崭新铮亮的录音机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台四个喇叭的双卡带三洋录音机,罗树标只在百货商店的柜台前远远地见过。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么高端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自己眼前。他兴奋地扛起录音机就走出了教师宿舍。
刚走出宿舍,罗树标认为已经安全了,忍不住在大街上按下了录音机的播放键。说来也巧,录音机里传来的歌声吸引了路人,其中恰好包括录音机的主人。他一眼就认出了罗树标肩扛的就是自己的录音机,立刻将罗树标抓了个现行。
这已经是罗树标第三次进派出所了。这次他偷的不再是不值钱的东西,而是一台价值好几百的录音机。最终,罗树标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
经过监狱的改造,罗树标出狱后总算做了一段时间的正常人。1987年,他看着贫穷的家庭,决定学一门手艺养活家里。最终,他考取了驾照,从老婆娘家借了点钱买了一辆0.6吨的小货车,在广州城里跑起了运输。
从1988年底开始跑车到1990年春节这一年多时间里,罗树标过着风平浪静的日子,再也没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那时候罗树标一门心思去跑运输,在90年代即将到来的经济大潮里肯定能挣不少钱。但是罗树标这类人注定是不会本本分分赚钱养家的,他的内心就容不下这种平静的日子。
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那段时光里,看录像带是十分流行的娱乐方式。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只放了一个彩电的录像厅,港台的、欧美的各种类型的录像片也是24小时不停循环播放。
当时物质匮乏,人们的精神生活不多,这种录像厅成了许多人的喜好。当然既然是什么类型的录像片都有,那么更吸引眼球的黄色录像就更少不了,许多录像厅都会在晚上偷偷摸摸播放这种录像。
而罗树标则是录像厅的常客,他尤其喜欢看黄色录像。那种感官刺激对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体验,渐渐地他内心那埋藏多年的恶魔开始苏醒。
当年的广州可是个热闹又开放的地方,街头巷尾总能见到那么几个“忙碌”的身影。罗树标这哥们儿,每次从录像厅出来都像个刚充完电的小马达,直奔那些站街女而去。每次完事之后,他都像捡到了个大宝贝似的满足。
他辛辛苦苦跑运输赚的钱,大部分都贡献给了路边的这些“风景线”,只有一小部分才带回家去。在外人看来,他的这种行为简直匪夷所思,但他自己倒是觉得理所当然——他觉得只要他自己过得舒服,其他啥都不重要,家里的人嘛,只要不饿死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再好的美食吃多了也会腻啊。
渐渐地,罗树标对那些天天对他招手的性工作者开始感到乏味。一是因为他们都是千篇一律的流程,让人提不起兴趣;二是他觉得那些女人一个个风骚得不行,看久了也就没意思了。而且每次都得花好几百,他拉一趟货也挣不了多少钱,他开始心疼起自己的钱包来。
他经常想,要是有个不花钱、还清纯、还愿意陪他的女人就好了。但这种好事哪儿找啊!
1990年2月7日夜里,罗树标终于等来了这个梦寐以求的“目标”。
那天还在过年期间,正月十二,番禺来的小黄姑娘准备回自己工作的广州某鞋厂。晚上没公交又舍不得打出租车,只好沿着新洲路慢慢走。这时候罗树标开着小货车正好看见了小黄,一看这背影就知道有戏,于是赶紧凑上去问。得知小黄要去市桥,罗树标马上说自己顺路可以带她一段。小黄也没多想就上了车。
可能是路上颠簸加上疲惫,小黄上车没多久就睡着了。罗树标看着身边这个干净的22岁女孩,心里乐开了花:这不正是自己一直在找的类型吗?
于是他来了个神龙摆尾,把车开到一处偏僻地段。一停车小黄马上就醒了过来,一看四周不对劲就问罗树标这是哪。
这时的罗树标也不打算再演下去了,直接跟小黄说:“我喜欢你,想和你亲热一下,亲完了我再送你到市桥,再给你50块钱。”
这可把小黄给吓了一跳,她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啊!
小黄马上就要开门下车,罗树标看她要走就直接扑了上去,想要来个霸王硬上弓。小黄也不甘示弱,对他又抓又打,把他的脸都给抓烂了。
这下子罗树标可急了眼,一下子原形毕露,用手死死地掐住了小黄的喉咙。没过多久小黄就没了气息。
小黄死了还不够,罗树标的兽欲还没发泄完呢!他把车开到一个园艺场的一片林子里,然后扒光了小黄的衣服,开始了他的兽行。之后,罗树标还把车的后备箱打开,把小黄的尸体扔进了河里,然后自己开着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早,小黄的尸体就被附近的农民发现了。警方在死者体内提取到了罗树标的体液,同时还从小黄的指甲缝里提取到了人体组织。虽然那时候没有dNA技术,但这些证据足以让罗树标原形毕露。
只不过罗树标作案的时间是在深夜,根本没有目击者,所以这起案子又被挂了起来。
虽然罗树标在1977年就杀过人了,但这次杀人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上次是情急之下的杀人,这次可以说是他蓄谋已久的。
事后警方对抛尸地的调查时,罗树标也跑去围观。看见大片警察在现场以及警犬在周边嗅来嗅去,罗树标吓得半死,马上回家躲了起来,一连很多天都不敢出门。
然而三个月后,罗树标觉得风头过了,就又忍不住开上他的小货车开始在广州城里到处转悠寻找下一个目标。
1990年5月8日,罗树标在火车站附近偶遇了一个拖着行李车的女孩,她四处张望,焦急地像是在找人。罗树标见状,便凑上前去询问,原来这女孩是从广西来的,与人约在火车站见面,但对方却失约了。
罗树标得知女孩的目的地后,便提议载她一程,车费随意。女孩感激涕零地上了车。在车上,两人闲聊起来,女孩透露她是来广州跟老乡做生意的。罗树标一听,心里便猜出了个大概,这生意多半是传销。既然是传销,那女孩身上肯定带着投资款,罗树标顿时心生邪念,打算既强奸女孩,又抢走她的钱。
于是,罗树标把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车来,开始施展他的老把戏,对女孩说喜欢她。可这个女孩可不是吃素的,她一眼就看穿了罗树标的企图,立刻破口大骂。罗树标见状,便想强行来硬的,女孩却奋力反抗,一边反抗一边试图打开车门。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把车门给打开了。
下车后,女孩对着车里的罗树标继续痛骂,让他下车。别看这个女孩身材矮小,只有1米5的身高,160斤的体重,可她的胳膊和腿却很有力气,显然是农村出身,干惯了农活。罗树标下车后,两人在路边展开了搏斗。别看罗树标个子高,但他是个瘦子,腿脚都没这个女孩有劲。
很快,女孩就用腿把罗树标绊倒在地,然后用粗壮的胳膊挽住他的脖子,差点把他勒死。罗树标这时才意识到,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自己还想勒死人家,现在人家差点把他勒死。
在罗树标快要窒息的时候,女孩松开了手,对着他的头狠狠地蹬了几脚,然后骂了他一通,扬长而去。这次挫败让罗树标意识到,想要逍遥快活还是得花钱,想不花钱自己可能连命都得搭进去。于是,他开始把目标转向了站街女。
时间来到了1991年1月的一个晚上,罗树标又一次在一个站街女的小货车上完成了一次性交易。按照惯例,他需要把这个站街女送回到接她的地方,但当天晚上下起了大雨,罗树标便提出等雨小点再送她走,于是两人便在车上聊起了天。没聊一会儿,罗树标的兴致又来了,提出再和这个站街女来一次,站街女同意了,但要他再付一次钱。
罗树标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说自己前面已经付过钱了,这次应该算在内的。可那名站街女却不依不饶,说付一次钱只能做一次,如果没钱就回去找你老婆吧。这话把罗树标给惹毛了,他一狠心上去就掐住了这名站街女的脖子,没一会儿,她就没了气息。
这是罗树标杀死的第三个人,此时的他已经“熟能生巧”了。杀掉这个女人之后,罗树标像往常一样对着尸体施暴,然后抛尸。这些血腥的细节我就不再赘述了。
紧接着到了1991年3月8日,罗树标又如往常一样在路边拉上了一个站街女。这名站街女在上车之前在他车头看了一下,这让他感到很奇怪。于是,在女孩上车后,他便问她刚才在车头看什么。女孩很干脆地回答:“我在看你的车牌号,因为我们这个职业都有风险,看车牌号都是职业习惯,大哥你别介意。”
罗树标一听这话当然很介意了,他暗自下了决心:“让你记我车牌号,今天非杀你不可!”两人在偏僻处办完事之后,没一会儿,罗树标又像上次一样提出要和这名站街女再来第二次。这次,这名站街女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先给钱后办事。
罗树标一听她这话,就想起了前面骂他的那个站街女,于是一咬牙,扑上去就掐死了她。这次杀人让罗树标感到越来越得心应手,仿佛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的行为已经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罗树标这老兄,本来想在车里享受一下,没想到一解开那名站街女的裤子,就闻到一股臭味。原来这妹子在死的时候大小便失禁了,这可真是“臭不可闻”啊!罗树标这下可急了,他可不想在臭味中度过美好的夜晚。于是他一拍大腿,心想,干脆把这妹子带回家,好好洗个澡再办事吧。
就这样,这位变态杀人狂,居然把一具女尸带回了家。他家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黄埔村,家里还有女儿、儿子和老婆呢。他可真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把女尸藏在了自家的阁楼上,还特意给阁楼上锁,对老婆说自己在上面干木匠活,涂有毒的漆,别上来。
这天深夜,罗树标悄悄地把女尸弄到了阁楼上,洗干净后,居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这是模仿香港那个“雨夜屠夫”林过云的做法啊。
然后趁着天还没亮,他就把这具女尸抛到了野外。这一切都是在没有其他人看见的情况下完成的,此时的罗树标已经成了一名十足的恶魔了。
后来警方在找到这具尸体之后,发现这具尸体的死状十分惨烈,意识到这是个残害女性的系列惯犯,于是马上成立了“9138”专案组。他们把这起案子和一个月前的那起女尸案以及一年前小黄的那起案子都合并到了一起,因为三者有相同的作案手法,凶手的血型相同,同时在抛尸现场又都有类似0.6吨小汽车轮胎痕迹。警方对已有的线索进行了大范围的排查,但遗憾的是虽然警方下了大力气排查,但依然没有查到真凶,案件进入了死胡同。
此时的罗树标呢,一方面在学着录像里的林过云一样,准备对后面的受害者做和他一样变态的行为;另一方面,他把时装店丢弃的模特捡回来,给它们穿上死者的衣物,放在床前欣赏;最后他还记日记,把此前所有做过的案子,都详细地记在日记本上,时常拿出来翻看。
而此时的广州城里已经开始流传出香港的“雨夜屠夫”来到大陆作案这样的传闻了,恐慌的市民把凶手形容的神乎其神。不知道此时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的林过云在读报纸读到这则消息时,他会作何感想?他是否知道现在广州的这个变态杀人狂的正是对他十几年前做过的案件的模仿呢?
说到林过云,那可是1982年发生在香港的“雨夜屠夫”,杀害了4名女性,同样是变态至极。后面我会简单说一下他。
罗树标在做完1991年3月8日这起案子之后,他改变了以往的作案心理。以前他杀人都是遇到了对方的强烈反抗,他被逼的没办法才会去杀人。但是3月8日这起案子之后,他对性工作者这种职业好像有了一种莫名的仇视,以后在嫖娼过程之中,只要对方稍微有点不如他意,他就会杀掉对方,下面的这起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
1991年8月8日这天,罗树标照例在路边勾搭上一名站街女,在两人准备在外面草地上亲热时,罗树标突然想亲这名站街女的嘴,但这妹子偏偏不让。这可把罗树标惹毛了,他一下就下了杀心。于是他故技重施,掐死了这个女人,然后带着尸体回到自己住的阁楼,与其发生关系。
折腾了半宿之后,他开始模仿曾经在录像里看到的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然后泡在准备好的福尔马林水中。紧接着他用麻袋把这个女人的尸体装上,乘着夜色抛弃在野外。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树标又用同样的方式杀了好几个女性,基本上都是站街女。他杀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因为要求他戴避孕套惹他不高兴,有的是因为他态度不好。总之只要一句话不对,罗树标就要杀人。
1992年1月17日这天,罗树标又杀掉了一名站街女。在他将这名站街女尸体带回家正准备施暴时,他突然有了意外之喜。他发现这个女人的大腿和背上都有刺青,而且图案非常漂亮,这是他见所未见的。
在90年代初,刺青可不像现在这么常见。特别是像这个女人身上这么大面积的刺青,那就更少了。罗树标觉得很新鲜,就用刀小心翼翼地把这刺有图案的皮肤从尸体上剥了下来。因为不能挂起来晾干,他就将这些皮肤贴在了床旁边的人体模特上。别忘了这些模特还都穿着那些受害者的衣服呢,罗树标每天都要搂着它们一起睡觉,因为他喜欢去闻那些衣服上特有的味道。这可真是个变态到极致的家伙啊!
不过话说回来,罗树标杀了这么多人,每次都要把尸体运回家,他的妻子刘美婷难道就真的不知道吗?
其实刘美婷并不知道丈夫手上已经沾满了血腥,但她却见过丈夫抛尸的情景,甚至还协助过丈夫。这是怎么回事呢?
就在罗树标杀害身上有刺青的这个女人的晚上,当他抬着装有女尸的箱子准备搬上车时,原本应该睡觉的刘美婷可能有事情要找丈夫,就起身去院子。结果她一出门就看见了箱子里的女尸,吓得一下子就瘫软在地上了。
罗树标见状,迅速解释道,那个女人是自己不小心开车撞死的,因为周围无人,他便将尸体带了回来,正打算找个偏僻的地方处理掉。
刘美婷,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对丈夫的话深信不疑。在听说四下无人后,她毫不犹豫地帮助丈夫将箱子抬上车,还特地叮嘱他一定要找个荒凉的地方丢弃。
直到罗树标最终落网,刘美婷仍对丈夫的秘密一无所知,阁楼之上的罪恶,她从未涉足。
随着受害者残骸的陆续被发现,警方迟迟未能破案,社会上关于这个专门针对女性的恶魔杀手的谣言四起。有人说是香港的“雨夜屠夫”流窜至内地,又有人说凶手专门挑选晚上穿红衣服的女性下手。
这些流言蜚语让民众陷入恐慌,警方肩上的压力也随之加重。尽管办案人员进行了大量且细致的调查,但由于受害者多为外地人,核实身份异常困难,最终仅确认了两名受害者的身份。
警方推断,这些死者大多是流动性极强的站街女,因为她们此前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过警方的处理并留下了指纹记录。然而,凶手的身份却始终是个谜,因为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被残忍杀害。
那么,这个凶手究竟是谁呢?警方根据尸体发现地推测,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可能就在广州市海珠区附近。由于抛尸现场有车辙印,警方推测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司机。此外,根据死者身上多处被切割以及死后被强暴的情况,警方认为凶手可能存在精神问题或有流氓、嫖娼、调戏妇女等前科。因此,警方将排查的重点放在了曾经有过这些犯罪行为的人员身上。
现在看来,罗树标虽然多次犯罪,但主要是偷窃罪,与流氓、嫖娼等行为并无关联,更别提精神病人了。可以说,当时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在搜寻目标的方向上出现了偏差,这也让罗树标得以多活了两年。加之当年没有天网系统和先进的刑侦手段,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值得一提的是,在警方全力侦破此案的过程中,罗树标曾因嫖娼被警方处理过。那是1992年的5月份,如果当时处理他的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能够多留个心眼,带他去打个指纹,或许这起案子就能提前两年得以侦破。
然而,遗憾的是,当时处理他的警方并未对他产生足够的警惕,觉得他身材瘦小、手无缚鸡之力,与传说中的“雨夜屠夫”形象不符,便让他轻易逃脱了。因嫖娼行为,罗树标被工读学校收教了半年。这半年时间里,由于“雨夜屠夫”销声匿迹,办理此案的警方一度以为这名凶手已经离开了广州。然而,1992年11月罗树标出狱后,他很快便再次犯案,继续他的罪恶行径。
接下来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罗树标又陆陆续续杀掉了十多名女性。
到了 1994 年下半年,此时的警方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进一步缩小了凶手的活动范围,已经确认凶手就在海珠区新滘镇住。加上前面确认的凶手特征:司机,有犯罪前科等等,眼看着这起案件就要被侦破了。
而此时的罗树标也感觉到了末日的来临,他将收藏有死者毛发和详细作案过程的日记本给烧掉了,只用提纲形式大致记录了他的作案行径。
同时罗树标还把装有福尔马林水的大玻璃瓶放到了大衣柜里,然后连续加装了两把锁,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人看到柜子里那玻璃瓶装了什么,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到了 1994 年下半年,罗树标想作案已经比较困难了。因为“雨夜屠夫”案迟迟不能侦破,此时的广州城晚上基本上都见不到女性出来了,连站街女也基本上看不见了,这时候的罗树标想再作案只能从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身上想点子了。
在 1994 年 9 月 18 日晚上 11 点,从外地来广州的 34 岁女青年黄艳红就上了罗树标的车。这个黄艳红为什么会搭罗树标的车呢?
原来她是来广州市找丈夫的,但是因为丈夫弄错了时间没来接她,人生地不熟的她正在烦恼呢,这时候罗树标主动上前搭话说要送她,黄艳红看这个人面相很老实于是就上了他的车。
起初罗树标是准备把车开到偏僻处后再来动手的,谁知道这个黄艳红十分警惕,每次罗树标要把车开到没有路灯的地方时,她就大呼小叫,搞得罗树标也十分紧张,发现这个女人并不好对付。
于是罗树标转念一想,何不直接回家把她杀掉呢?于是借口车子有问题,要回家拿零件修车,并且告诉黄艳红他家里一大家子人呢,还把自己的驾照拿给她看,最终黄艳红同意了。
车子开到家之后,罗树标邀请黄艳红到家做客。当黄艳红进到阁楼之后,罗树标马上撕下了伪装,上去就掐黄艳红,然后对其实施了强奸。
当完事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麻袋,准备分尸,当他再回到阁楼却发现原本躺在地上的黄艳红却不见了,这可把他急坏了。
原来罗树标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把黄艳红掐死,只是掐晕过去了。罗树标在强奸黄艳红时,黄艳红也知道现在只能装死,如果现在被罗树标发现了,自己肯定就死定了。
于是在罗树标下楼之后,黄艳红马上起身,此时的她赤身裸体,但是情势危急她也顾不上穿衣服了。因为黄艳红从小学过杂技,会缩骨,于是她就顺着阁楼开的一扇小窗口翻了出去,然后跳下房子朝外面跑去。
发现黄艳红跑了的罗树标马上拿上手电筒去外面寻找,他知道如果让这个女人逃走自己的命也就没了。他一路跑一路喊,但是哪里有人影呢?
最后一看天快亮了,一想很快警察就要来抓他了,于是马上回家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开着车就奔着火车站去了。
再说黄艳红,她其实没跑远,因为天黑她又不熟悉当地的环境,于是就跑到了附近的一个配电房里待到了天亮。
天亮之后,她马上跑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去报案,派出所的警察也马上就去了罗树标的家里。
警察一上阁楼,发现黄艳红的衣服、行李依然在那里,很显然黄艳红说的都是真的。
当搜查的警察打开大衣柜,看到了那些玻璃瓶,再加上一旁贴有人类皮肤的人体模特,马上确认这个罗树标就是广州警方苦苦寻找的“雨夜屠夫”。
警方马上盘问了罗树标的妻子刘美婷,问她罗树标的去向,刘美婷说她看见丈夫天不亮就开着车出去了,具体去哪她也不知道。
警方还问她知不知道罗树标杀过多少人,刘美婷表示她只知道丈夫开车撞死过人,其他的就都不知道了。
于是警方带她上了阁楼,让她看了玻璃瓶中装着的东西,把她吓得要死,随后就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大骂罗树标不是人。
警方好奇地问,难道你平时都没上过这个阁楼吗?刘美婷说罗树标不在时,这个阁楼都是锁着的,当罗树标在家时,都不给她和孩子上阁楼,说这里面的东西有毒。
此时警方就对刘美婷做工作,让她为两个孩子着想,如果帮警方抓住罗树标就算是立功,能洗清你的包庇罪,毕竟这个罗树标罪大恶极,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早晚会被警方抓到,再包庇他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刘美婷在劝说下最终答应会帮警方抓住罗树标,但具体该怎么抓呢?
罗树标因行色匆匆,身上并未携带足够的资金,甚至连前往火车站购票的费用都捉襟见肘。于是,他不得不求助于刘美婷,希望她能为他送去一些现金。
警方得知此事后,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让刘美婷作为诱饵,在罗树标前来取钱的关键时刻,被埋伏在周围的便衣警察迅速制服。
随着这名罪恶滔天的罪犯罗树标被成功抓捕,这起历时四年、造成18名女性遇害的特大系列奸杀案终于得以告破。
随后,对罗树标的审判也紧锣密鼓地展开。1995年1月18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罗树标被判处死刑。面对这一公正的判决,罗树标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无可辩驳,因此并未选择上诉。
两天后,在广州市上元岗刑场,罗树标被执行了死刑,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