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相逢何必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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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请珍惜,有梦请去追。
切莫待至暮年。
————题记
这个地方叫做梅茵川,比较落后,依靠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生活下去,但相对与外界的交流少。
而梅茵川的人们,自然是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
虽然苍穹只是刚刚开始蒙蒙亮,可是梅茵川人却个个都起了个大早,在鸟鸣声中开始新的一天。
太阳缓缓升起,在碧空如洗的苍穹下,麻雀们的鸣声是如此清脆嘹亮,悦耳动听。
“扰人清梦…”
嘟囔了一句后,翻了个身,整个人埋在被窝里。似乎,是想以这种方式,屏蔽外界的干扰。可惜的是,这妄想与周公再次见面的动作,却被莫名其妙的再次打断了。
不堪其忧地坐起来,还是睡意朦胧地半梦半醒着的,一团毛茸茸的活物,猛然扑上前来,把他撞回床上。冒着热气的湿润物体与脸部亲密接触着,还有踩踏在胸腹的硬性物体。
“北原!你这只毛病大于脑子的狗,立刻!马上!给我滚下床,你这是要谋杀亲爹啊!”
高志一脸扭曲地吼着,挥舞着双手。最后,还是踹了一脚,把这只连毛都在冒着傻气的阿拉斯加,给狠狠地踹下了床。
不情不愿地系上项圈和狗绳,顶着一张怨妇脸出门遛狗去了。
自己手机里的短信提示音一直在响,从北原上床蹦跶前,就开始无休止的轰炸了。不,或者说,是从自己离开家门的那一刻起,就会至少每隔10分钟,收到一条短信。
从那时起,高志就把手机关机了。
如果不是自己昨晚手痒开机打游戏的话。
再次把手机关机后,高志开始打量眼前的景象:古木林立,房屋都是仿古的模样,就连路,都是生满了苔藓的青石路。
屋脊上,几只鸟雀又蹦又跳,唧唧喳喳地议论着路上的行人。街角偶尔跑过几只流浪狗,发出几声呜咽,也是在顷刻之间,瞬消即逝。
高志不太了解梅茵川,走着走着,就跟着北原拐到了一条小巷子里。
他也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到底走到哪里了。
理所当然的,山里的信号一向如此差劲。
所以,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手机,寻找虚无缥缈的信号。直到北原突然向回走,拽了他的手一下,弄得他把手机摔到地上时,高志才回过神来。
因为心疼自己的手机,高志立刻弯腰去捡手机。可是,有人比他快了一步,拾起他的手机,说道:
“你的手机。”
高志非常想说一句“我的手机在自己的面前掉了我自己会看不见吗”,可抬头的那一瞬间,就想给上一秒的自己一个,啊不,是十个响亮的耳光。
眼前人是怎样的容貌啊,弯弯细细的黛色秀眉,眉下,是一双似乎望穿秋水的柔情翠眸,像初春冒出的嫩芽一般。低眉垂眼,眼底流光,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
(当然了,以上纯属高志的个人想象。)
浅粉色的双唇微微张开,似是欲言又止。脸庞白里透红,如同一块上好的美玉,完美无瑕。
她穿着带浅紫色荷叶边的白色及踝连衣裙,袖子是浅粉色的轻纱,露出一截白皙的细腕。下摆过了脚踝,在一双紫莲纹的鞋子前不住地摆动着。青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舞着,散成一片墨色的流苏。
发丝半绾,戴着一支点着碧玉的银簪,垂下来的几个银铃摇晃着,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她沐浴在阳光下,宛如落入尘世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更是突显了她的不同。
或者说,她生来便有一种贵族的气质,靠近了,便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自己的一言一行来。
就连北原,也乖乖的蹲坐在高志的脚边。
“请问……”
高志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没事没事,只是一个手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请问你是…”
“我是这间店的店长。”
她转过身,指了指身后的建筑。
“噢,我叫高志,是来梅茵川度假的。昨晚刚刚到这里,顾着睡觉,没有时间仔细看看这里。抱歉,是我唐突了。”高志抱歉地说道。
她浅浅一笑,说道:“相遇即是缘。既然如此,不如来时畔喝一杯,谈谈烦心事,可好?”
这话说的,听起来怪怪的,有点文绉绉的,还有点……
哦!我知道了!
高志暗自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想到:原来,这美女是个中二病患者,这么大了,还……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脸了。
不过听她这么说,他这才仔细起来,她的身后,是一间古典的四合院。牌匾上,刻着两个字:时畔。
看起来,这似乎是一间新开张的茶馆,反正自己现在也是闲得慌,去看看也好。
刚刚走进时畔,便迎来了一位扎着马尾的服务员,脸上是一派风清云淡的表情,穿着仿古的窄袖衣袍,上面绣着淡淡的金纹。说道:“欢迎来到时畔,请问有什么需要的?”
高志摆摆手,说道:“不用,普通的白开水就够了。”
“是在这里喝还是带走?”
“带走,瓶装水就可以了。”
服务员应声退下,她领着高志来到正店里,随便寻了一个位子坐下,说道:
“想必,客人的目的,并非是度假吧。”
还没等高志反应过来,她便接着说道:“客人但说无妨,我喜欢听故事。无论是亲身经历,还是囗耳相传,哪怕是曾经做过的梦。只要是自己记忆里存在过的事情,我都洗耳恭听。当然了,决定权,只能在讲故事的人手上。”
这中二病,是不是有点严重?
这时,服务员上前放下了一瓶矿泉水,微微颔首示意,
他握着桌子上的塑料瓶,抬头问道: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她微微一笑,碧色的眸子里似有微光流转,说道:“相遇即是缘,相逢何必曾相识呢。不过,我似乎不记得见过客人你。”
并非是高志套近乎,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的印象里,有一个模糊的人存在过。他不记得她是什么人了,但印象里,那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
和眼前的女子,也有几分相似。可是,又有些不像,到底是哪里不像呢?
高志自己也说不上来。
看着那双眼睛,鬼使神差的,高志开了口:
“那,我就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吧。”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我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他经常在外面旅行,我们也没有怎么联系对方了。某个晚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给我寄了个快递,让我自己注意签收。收到快递之后,我也没管,就放在一边,继续玩游戏。”
“累了之后我回到房间里,本来打算去睡觉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就不停地做噩梦。”
“那个晚上当然是没睡好,我跟父母说出去看看一个朋友,过几天就回来。可是,自从我离开家的时候起,就收到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短信,全部都是一堆乱码。我当晚就关机了,可是,一开机,就又是无休止的短信轰炸。我都快……给它折磨疯了。”
她捧起白瓷杯,那是刚刚那个服务员给她端上来的,呼去了袅袅的茶烟,低眉顺眼地说道:“那不妨,送客人一段话,去看看时畔的大门旁的题字吧。或许,会有些启发。”
说完,她便起身离开了。
高志放下三块钱,带着北原走出了时畔,去看看对方口中的题字,是什么。
那上面写着:
遇见请珍惜,有梦请去追。
切莫待至暮年。
遇见请珍惜,有梦请去追。
切莫待至暮年。
————题记
这个地方叫做梅茵川,比较落后,依靠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生活下去,但相对与外界的交流少。
而梅茵川的人们,自然是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
虽然苍穹只是刚刚开始蒙蒙亮,可是梅茵川人却个个都起了个大早,在鸟鸣声中开始新的一天。
太阳缓缓升起,在碧空如洗的苍穹下,麻雀们的鸣声是如此清脆嘹亮,悦耳动听。
“扰人清梦…”
嘟囔了一句后,翻了个身,整个人埋在被窝里。似乎,是想以这种方式,屏蔽外界的干扰。可惜的是,这妄想与周公再次见面的动作,却被莫名其妙的再次打断了。
不堪其忧地坐起来,还是睡意朦胧地半梦半醒着的,一团毛茸茸的活物,猛然扑上前来,把他撞回床上。冒着热气的湿润物体与脸部亲密接触着,还有踩踏在胸腹的硬性物体。
“北原!你这只毛病大于脑子的狗,立刻!马上!给我滚下床,你这是要谋杀亲爹啊!”
高志一脸扭曲地吼着,挥舞着双手。最后,还是踹了一脚,把这只连毛都在冒着傻气的阿拉斯加,给狠狠地踹下了床。
不情不愿地系上项圈和狗绳,顶着一张怨妇脸出门遛狗去了。
自己手机里的短信提示音一直在响,从北原上床蹦跶前,就开始无休止的轰炸了。不,或者说,是从自己离开家门的那一刻起,就会至少每隔10分钟,收到一条短信。
从那时起,高志就把手机关机了。
如果不是自己昨晚手痒开机打游戏的话。
再次把手机关机后,高志开始打量眼前的景象:古木林立,房屋都是仿古的模样,就连路,都是生满了苔藓的青石路。
屋脊上,几只鸟雀又蹦又跳,唧唧喳喳地议论着路上的行人。街角偶尔跑过几只流浪狗,发出几声呜咽,也是在顷刻之间,瞬消即逝。
高志不太了解梅茵川,走着走着,就跟着北原拐到了一条小巷子里。
他也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到底走到哪里了。
理所当然的,山里的信号一向如此差劲。
所以,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手机,寻找虚无缥缈的信号。直到北原突然向回走,拽了他的手一下,弄得他把手机摔到地上时,高志才回过神来。
因为心疼自己的手机,高志立刻弯腰去捡手机。可是,有人比他快了一步,拾起他的手机,说道:
“你的手机。”
高志非常想说一句“我的手机在自己的面前掉了我自己会看不见吗”,可抬头的那一瞬间,就想给上一秒的自己一个,啊不,是十个响亮的耳光。
眼前人是怎样的容貌啊,弯弯细细的黛色秀眉,眉下,是一双似乎望穿秋水的柔情翠眸,像初春冒出的嫩芽一般。低眉垂眼,眼底流光,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
(当然了,以上纯属高志的个人想象。)
浅粉色的双唇微微张开,似是欲言又止。脸庞白里透红,如同一块上好的美玉,完美无瑕。
她穿着带浅紫色荷叶边的白色及踝连衣裙,袖子是浅粉色的轻纱,露出一截白皙的细腕。下摆过了脚踝,在一双紫莲纹的鞋子前不住地摆动着。青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舞着,散成一片墨色的流苏。
发丝半绾,戴着一支点着碧玉的银簪,垂下来的几个银铃摇晃着,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她沐浴在阳光下,宛如落入尘世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更是突显了她的不同。
或者说,她生来便有一种贵族的气质,靠近了,便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自己的一言一行来。
就连北原,也乖乖的蹲坐在高志的脚边。
“请问……”
高志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没事没事,只是一个手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请问你是…”
“我是这间店的店长。”
她转过身,指了指身后的建筑。
“噢,我叫高志,是来梅茵川度假的。昨晚刚刚到这里,顾着睡觉,没有时间仔细看看这里。抱歉,是我唐突了。”高志抱歉地说道。
她浅浅一笑,说道:“相遇即是缘。既然如此,不如来时畔喝一杯,谈谈烦心事,可好?”
这话说的,听起来怪怪的,有点文绉绉的,还有点……
哦!我知道了!
高志暗自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想到:原来,这美女是个中二病患者,这么大了,还……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脸了。
不过听她这么说,他这才仔细起来,她的身后,是一间古典的四合院。牌匾上,刻着两个字:时畔。
看起来,这似乎是一间新开张的茶馆,反正自己现在也是闲得慌,去看看也好。
刚刚走进时畔,便迎来了一位扎着马尾的服务员,脸上是一派风清云淡的表情,穿着仿古的窄袖衣袍,上面绣着淡淡的金纹。说道:“欢迎来到时畔,请问有什么需要的?”
高志摆摆手,说道:“不用,普通的白开水就够了。”
“是在这里喝还是带走?”
“带走,瓶装水就可以了。”
服务员应声退下,她领着高志来到正店里,随便寻了一个位子坐下,说道:
“想必,客人的目的,并非是度假吧。”
还没等高志反应过来,她便接着说道:“客人但说无妨,我喜欢听故事。无论是亲身经历,还是囗耳相传,哪怕是曾经做过的梦。只要是自己记忆里存在过的事情,我都洗耳恭听。当然了,决定权,只能在讲故事的人手上。”
这中二病,是不是有点严重?
这时,服务员上前放下了一瓶矿泉水,微微颔首示意,
他握着桌子上的塑料瓶,抬头问道: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她微微一笑,碧色的眸子里似有微光流转,说道:“相遇即是缘,相逢何必曾相识呢。不过,我似乎不记得见过客人你。”
并非是高志套近乎,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的印象里,有一个模糊的人存在过。他不记得她是什么人了,但印象里,那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
和眼前的女子,也有几分相似。可是,又有些不像,到底是哪里不像呢?
高志自己也说不上来。
看着那双眼睛,鬼使神差的,高志开了口:
“那,我就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吧。”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我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他经常在外面旅行,我们也没有怎么联系对方了。某个晚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给我寄了个快递,让我自己注意签收。收到快递之后,我也没管,就放在一边,继续玩游戏。”
“累了之后我回到房间里,本来打算去睡觉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就不停地做噩梦。”
“那个晚上当然是没睡好,我跟父母说出去看看一个朋友,过几天就回来。可是,自从我离开家的时候起,就收到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短信,全部都是一堆乱码。我当晚就关机了,可是,一开机,就又是无休止的短信轰炸。我都快……给它折磨疯了。”
她捧起白瓷杯,那是刚刚那个服务员给她端上来的,呼去了袅袅的茶烟,低眉顺眼地说道:“那不妨,送客人一段话,去看看时畔的大门旁的题字吧。或许,会有些启发。”
说完,她便起身离开了。
高志放下三块钱,带着北原走出了时畔,去看看对方口中的题字,是什么。
那上面写着:
遇见请珍惜,有梦请去追。
切莫待至暮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