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谢谢你给我的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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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两个多小时后,当雷月随着齐烈阳一起离开班车后,顺着分叉的道路向远方眺望,在三百多米外,那一片厂房与居民楼相连接的区域,赫然就是他阔别了三十年之久的家园。
整整三十年过去了。这里和外面日新月益的世界相比,变化真的好小。仍然是原来的建筑格局,仍然是原来的宿舍楼,不同的是,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霜雨雪,这片曾经辉煌一时的世界,也随着兵工厂体系的没落,而变得陈旧不堪。而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更让雷月不由自主想的想到了“少小离家老大归,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样一首诗。
不同的是,写出这段诗,写出这段情的唐代诗人贺知章,他虽然老了,至少还活着,而他雷月,现在只是一个必须依附在齐烈阳身边,否则的话,行动范围都无法超过五公里的游魂罢了。
齐烈阳找人询问,问了好几个人,直到遇上几个正在打门球的老人才知道,雷月的父母已经搬走了,在二十七年前,他们就全家搬出了这片大山。至于雷月曾经的女朋友,仍然在,没有出乎齐烈阳的预料,她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一个老人抬起手中的球杆,“诺,她的那口子,就坐在球场边上呢。”
齐烈阳和雷月顺着球杆指的方向一起看过去,一个四十多岁,长得相貌不扬,但是身上却有一股平静而温和气息的男人,就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在翻看着一本杂志。在他的身边,赫然还摆着七八本不同类型的杂志和小说,外加一个大号茶杯和几个苹果。
雷月就在距离他不足一米的位置,静静看着这个正在翻阅杂志的男人,看着他那张略略发胖,带着柔和弧度的脸。雷月依稀记得,这个男人是他们同龄人当中,最羞赧,最缺乏闯劲,自己从来都没正眼看过的一个。雷月还记得,好像这个男人总是喜欢在不经意中,偷偷打量和自己在一起时,笑容总会特别甜美和灿烂的女人。
她最后竟然嫁了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最让雷月无法接受的是,虽然今天是周末,是休息的时间,这个男人竟然会用如此消极的方式,和一群已经退休的老人,一起消磨时间。
那个老人显然很健谈,看出齐烈阳脸上的疑惑,解释道:“他老婆是一个公认的怪人,每到了生日的时候,就会把家里人全部赶出门,不理男人也不管孩子,把自己锁在家里一个人过上一整天,谁去敲门也不理会。年年如此,我们都习惯了。不过还好,她也就生日这一天这样,平时倒是公认的好媳妇。”
站在了她家的门前,齐烈阳停下了脚步,望着那扇墨绿色大门,低声道:“去吧,去看看她,向她道别,我就在这里等你。”
再坚硬的大门,对雷月来说,都形同虚设,默不做声的穿过了从内部反锁的门,当他终于飘进了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组建起来的家时,雷月突然彻底痴了。
没有打量房间里的摆设,雷月所有的注意力,在瞬间就被坐在桌子旁的那个女人彻底吸引了。
二十九年过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早已经飞逝而去,漫长而枯燥的生活,磨掉了她曾经的爽朗与欢快,取而代之的,就是经历了无数生活的欢乐与坎坷,了悟人生后的沉静如水。
她身上穿的,却是在七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的绿色军装。这种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老式军装早已经不生产了,只有在描写农村电视剧的村长身上,或者军人家庭的箱子底,才能再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她的脖子上,扎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虽然它和自己的主人一样,鲜艳不在,但是在那个到处提倡女子“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时代,女孩子仍然精心用一个发卡,一条红色的丝巾,去装扮自己,让自己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美丽与光彩。
这个时候的她,赫然保持着三十年前,和雷月相知相恋的打扮。
一个生日蛋糕,就放在桌子上,看着上面十九枝仍然火光闪烁,就快要烧到底部的蜡烛,一股酸酸涩涩的感觉,在瞬间就击中了雷月,十九枝,那是他离开时她的年龄,这是一场迟到了二十九年,他失约没有赶回来参加的生日庆祝!
“雷月,谢谢你赶回来给我庆祝生日,干。”
在她的喃喃低语中,空气中传来“叮”的一声酒杯碰触的轻鸣,直到这个时候,雷月才发现,在她对面放着一只酒杯,而酒杯后面,那个在像框里淡然微笑,把年轻的放肆与叛逆展现无疑,更自信得仿佛天塌下来都能只手撑住的男孩,赫然就是他,雷月!
她已经微微醉了,就算是酒精度数很低,价钱很便宜的葡萄酒,一样会醉人的。
将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她痴痴凝望着自己面前的相片,痴痴望着面前那杯丝毫未动的酒杯,突然伸过手,代替他把里面的酒汁一起倒进了自己的嘴里。
“雷月,你骗我,你是个大骗子。”
雷月太熟悉这句话了,原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当她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用尽全身的力量,对着他的耳朵把这一句话喊出来。他就是喜欢她这种刘鹏飞,喜欢她这种敢爱敢恨的刘鹏飞,并为之沉迷。
可是现在,她再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却是压抑而低沉的声音。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嫁人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她再也没有大声喊出这句话的理由与资格。
一句话说完,她已经泪流满面,“你说过一定能回来陪我过生日;你说过会送我生日礼物;你说过会和我结婚,爱我一生一世;你说过再也不会让我受欺负;你一样也没有做到,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他们说你死了,跟你去的人全死了,我甚至连你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痴痴的望着相片上那张被时光永远封印,再也不会衰老的脸,她痴痴的哭,任由悲伤的眼泪,在这个被她刻意封闭起来的空间中,再无顾忌的倾洒而下,“对不起,你才死了一个多月,我就接受了他的求婚,成为了他的新娘。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我本来是打算在你回来为我庆祝生日的时候告诉你的,可是你再也没有回来,你说,我一个女人,面对这种情况,又能怎么办,又该怎么办?”
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未完待续)
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两个多小时后,当雷月随着齐烈阳一起离开班车后,顺着分叉的道路向远方眺望,在三百多米外,那一片厂房与居民楼相连接的区域,赫然就是他阔别了三十年之久的家园。
整整三十年过去了。这里和外面日新月益的世界相比,变化真的好小。仍然是原来的建筑格局,仍然是原来的宿舍楼,不同的是,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霜雨雪,这片曾经辉煌一时的世界,也随着兵工厂体系的没落,而变得陈旧不堪。而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更让雷月不由自主想的想到了“少小离家老大归,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样一首诗。
不同的是,写出这段诗,写出这段情的唐代诗人贺知章,他虽然老了,至少还活着,而他雷月,现在只是一个必须依附在齐烈阳身边,否则的话,行动范围都无法超过五公里的游魂罢了。
齐烈阳找人询问,问了好几个人,直到遇上几个正在打门球的老人才知道,雷月的父母已经搬走了,在二十七年前,他们就全家搬出了这片大山。至于雷月曾经的女朋友,仍然在,没有出乎齐烈阳的预料,她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一个老人抬起手中的球杆,“诺,她的那口子,就坐在球场边上呢。”
齐烈阳和雷月顺着球杆指的方向一起看过去,一个四十多岁,长得相貌不扬,但是身上却有一股平静而温和气息的男人,就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在翻看着一本杂志。在他的身边,赫然还摆着七八本不同类型的杂志和小说,外加一个大号茶杯和几个苹果。
雷月就在距离他不足一米的位置,静静看着这个正在翻阅杂志的男人,看着他那张略略发胖,带着柔和弧度的脸。雷月依稀记得,这个男人是他们同龄人当中,最羞赧,最缺乏闯劲,自己从来都没正眼看过的一个。雷月还记得,好像这个男人总是喜欢在不经意中,偷偷打量和自己在一起时,笑容总会特别甜美和灿烂的女人。
她最后竟然嫁了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最让雷月无法接受的是,虽然今天是周末,是休息的时间,这个男人竟然会用如此消极的方式,和一群已经退休的老人,一起消磨时间。
那个老人显然很健谈,看出齐烈阳脸上的疑惑,解释道:“他老婆是一个公认的怪人,每到了生日的时候,就会把家里人全部赶出门,不理男人也不管孩子,把自己锁在家里一个人过上一整天,谁去敲门也不理会。年年如此,我们都习惯了。不过还好,她也就生日这一天这样,平时倒是公认的好媳妇。”
站在了她家的门前,齐烈阳停下了脚步,望着那扇墨绿色大门,低声道:“去吧,去看看她,向她道别,我就在这里等你。”
再坚硬的大门,对雷月来说,都形同虚设,默不做声的穿过了从内部反锁的门,当他终于飘进了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组建起来的家时,雷月突然彻底痴了。
没有打量房间里的摆设,雷月所有的注意力,在瞬间就被坐在桌子旁的那个女人彻底吸引了。
二十九年过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早已经飞逝而去,漫长而枯燥的生活,磨掉了她曾经的爽朗与欢快,取而代之的,就是经历了无数生活的欢乐与坎坷,了悟人生后的沉静如水。
她身上穿的,却是在七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的绿色军装。这种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老式军装早已经不生产了,只有在描写农村电视剧的村长身上,或者军人家庭的箱子底,才能再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她的脖子上,扎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虽然它和自己的主人一样,鲜艳不在,但是在那个到处提倡女子“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时代,女孩子仍然精心用一个发卡,一条红色的丝巾,去装扮自己,让自己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美丽与光彩。
这个时候的她,赫然保持着三十年前,和雷月相知相恋的打扮。
一个生日蛋糕,就放在桌子上,看着上面十九枝仍然火光闪烁,就快要烧到底部的蜡烛,一股酸酸涩涩的感觉,在瞬间就击中了雷月,十九枝,那是他离开时她的年龄,这是一场迟到了二十九年,他失约没有赶回来参加的生日庆祝!
“雷月,谢谢你赶回来给我庆祝生日,干。”
在她的喃喃低语中,空气中传来“叮”的一声酒杯碰触的轻鸣,直到这个时候,雷月才发现,在她对面放着一只酒杯,而酒杯后面,那个在像框里淡然微笑,把年轻的放肆与叛逆展现无疑,更自信得仿佛天塌下来都能只手撑住的男孩,赫然就是他,雷月!
她已经微微醉了,就算是酒精度数很低,价钱很便宜的葡萄酒,一样会醉人的。
将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她痴痴凝望着自己面前的相片,痴痴望着面前那杯丝毫未动的酒杯,突然伸过手,代替他把里面的酒汁一起倒进了自己的嘴里。
“雷月,你骗我,你是个大骗子。”
雷月太熟悉这句话了,原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当她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用尽全身的力量,对着他的耳朵把这一句话喊出来。他就是喜欢她这种刘鹏飞,喜欢她这种敢爱敢恨的刘鹏飞,并为之沉迷。
可是现在,她再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却是压抑而低沉的声音。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嫁人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她再也没有大声喊出这句话的理由与资格。
一句话说完,她已经泪流满面,“你说过一定能回来陪我过生日;你说过会送我生日礼物;你说过会和我结婚,爱我一生一世;你说过再也不会让我受欺负;你一样也没有做到,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他们说你死了,跟你去的人全死了,我甚至连你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痴痴的望着相片上那张被时光永远封印,再也不会衰老的脸,她痴痴的哭,任由悲伤的眼泪,在这个被她刻意封闭起来的空间中,再无顾忌的倾洒而下,“对不起,你才死了一个多月,我就接受了他的求婚,成为了他的新娘。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我本来是打算在你回来为我庆祝生日的时候告诉你的,可是你再也没有回来,你说,我一个女人,面对这种情况,又能怎么办,又该怎么办?”
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他竟然有孩子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