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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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纪扬回去之后把这件事告诉了蓝霜卿。其实,公司发生这么大的事,作为最高决策者的蓝霜卿不可能不知道,高纪扬跟他把具体情况详述了一遍。
但是蓝霜卿想要培养高纪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竟然把这件事全权交给高纪扬处理。以前高纪扬也处理过不少大事,或者参与过很多重大事件的决策,但是都有无数的人在背后帮他,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蓝霜卿,很多时候她才是真正拿主意的人。
高纪扬让我先回学校,他要回家一个人好好想想。这回他肩上的担子不轻,关乎着高氏以及为高氏卖命的许许多多人的利益。如果他实在没办法或许也可以请蓝霜卿出面,但是这是他第一次真正面对大风暴,第一次独立处理大事件,他不想轻易认输。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我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只会打扰他罢了,所以就让他拿主意吧,明天尽我所能出分力就是了。
夜晚的校园还是很美的,微风徐徐,将某些不知名的小花的芬芳带到行人的呼吸中,夜幕之下,仿佛被隐隐的花香环绕,。
S大地处市中心,周边很繁华,灯火辉煌,霓虹灯幻彩缤纷。我天生对热闹不是特别的热衷,相比之下我更向往清净娴雅的生活。其实这样一想的话,我倒也没投错胎,生在清幽的大山里面,不知世事,不明今夕何夕。
但我偏偏又是个不安分的人,如果要让我一生沉寂,安于现状,我是不甘心的。有时候我也会想,同一个人的身体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明明是两种完全矛盾的性格怎么就能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就像是一具躯壳装载了两个灵魂,而偏偏这两个灵魂谁也杀不死谁,互相厮杀,拼命挣扎,都希望自己能够完全掌控这个身体,但是都无果,所以只能永无止境地斗争下去。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会活得比较累的原因吧。比如我。
因为白天的事,我也没心思干什么别的,就到学校附近的那一条小街走走。
有多久没来这里了?我记得最近的一次还是和林靖宇来的,哦,不对,我好像也就只和他来过。自从他和赵莹心在一起之后,我连看到这边,心都会感觉堵得慌。
一股香味飘过来,真香啊,应该是西红柿炒蛋的味道,还有韭黄炒肉片……
以前在家里这些菜倒是常吃,不过到了城市里就再也没吃过那么原汁原味的纯天然食物了。现在的食品啊,都是添加剂什么的,不安全不说,味道也相去甚远。不过,再难以下咽的东西,吃惯了也就好了。
抬头一看,老板娘熟练地招呼着客人,同样质朴的脸,一样的热情洋溢。
“姑娘,吃饭吗?”大概是看我站在门前好一会儿了,老板娘开口问道。
“啊,不,不吃。”我摆摆手,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这里,我和他一起吃过饭。店里依旧生意很好,老板娘依旧迎来送往,菜香依旧芳香扑鼻,我还是站在这里,身边却没有了另一个人。
我想到一首诗,虽然很不应景,但是倒也还算有些异曲同工的地方。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里只是破落的小街,没有桃花,也没有庭院,更没有春风,但是却同样的物是人非,惹人伤感。诗人至少还有春日美景可赏,而我呢,比他更不济。
其实,严格说来,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甚至连感叹物是人非的资格都没有。上次他不过是为了感谢我帮他救场子才请我吃饭罢了,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是我多想了而已。
但是想到这里,好像又有另一个人在对我说:“武凝,你这个蠢女人,到这时候还帮他说话,他要是没别的意思能对你说那些话嘛!”
我似乎清醒了一点,但是,唉,我终究还是没办法恨他。
就算他再怎么小人,变心,为了名利出卖我出卖自己,甚至帮着别的女人欺辱我,我还是没办法恨他。
跑了一阵,终于感觉不到那家小饭馆的气息了,我的心跳好像平稳了不少,只是奔跑过后呼吸有点急促。
小街的边上是一条狭窄的勉强能算河的河。
河边有大约半米高两个手掌那么宽的水泥砌的围栏,防止行人不小心掉下去,也可以给走路累了的人坐一坐。还有很多附近的人,吃过晚饭后喜欢出来走一走,就在河边坐坐,吹吹晚风,拉拉家常。
我找了块干净的,旁边有棵树的地方坐下。
在路灯的照射下,树的影子投在我身上,疏影斑驳。我就像是躲在阴影下的小猫,默默地舔舐身上的伤口。
也不知花晴怎么样了,白天经过那里也没顾得上去看看它和大姐,它是最喜欢在暖暖的阳光下的。
不远处有一盏昏黄的路灯,让人看着容易想到“油尽灯枯”这四个字,虽然这是形容人即将离世的,但这盏灯也差不多了,轻风吹过,就晃啊晃的,光线更是黯淡无比。
路灯下,有一对男女相偎坐着。女人身材瘦削,依偎在男人的怀里,在絮絮说着什么。
可能是聊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男人宠溺地一笑,去刮女人的鼻子,女人撒着娇把头埋进男人怀里。
两个人都穿得很朴素,一看就不是有钱人,有可能是外地来城里打工的。两人或许住在狭窄简陋的廉价出租房里,每天吃的都是从菜市场买回来的处理货,甚至有可能是别人不要的菜棒子,穿得衣服洗得都褪了色。要是有个孩子,还要为孩子的学费发愁,赚到的工钱总是不够用。
但是,每天女人都会把他们的小窝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用灵巧的双手把那些烂菜叶子都变成粗陋瓷碗里的一道道精致小菜,没有很多油水,却清淡可口。把孩子从学校接回来,摆好碗筷在门口等待男人回家,一家子静静地吃饭。
衣服已经发白了,还是舍不得买新的,每一分钱都要掰成两瓣花。但是,生活却像是一碗糖水,极简单的原料,仅仅是水和糖,简单得寒碜,但是因为有了那么点子糖,就还是甜得像蜜一样。
夏天到底是要尽了,在河边坐久了,这夜晚的风带着寒意悄悄地浸入骨髓,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我想象得那么美好,而事实上呢,或许两人整天为了衣食所忧,为了琐事烦恼。起初或许还能忍,时间久了,吵得多了,就连两人之间的爱都消耗光了。贫贱夫妻百事哀啊,什么样的感情能经得起生活的磨砺?
现实跟理想总是有差距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想想也可笑,大晚上的,我好好的宿舍不待,跑到这里来吹风,还看着陌生人在那乱想。
我自嘲地笑笑,站起来打算回学校。
却见前面不远处的墙角有一群人围在一起,隐约可以看到香烟的微光明明灭灭,不时传来几句脏话。
一看就不是好人,我还是快点离开比较明智,其实这条小街的治安是很差的,只不过因为林靖宇的缘故我才对它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但是我知道,这里其实鱼龙混杂,很多外地来的打工者都聚集在这一带,还有很多无业游民,包括附近学校的混混生。环境又脏又乱,巡逻车都不怎么管,经过也只是走个过场,这里可以算是个城中村吧。
我快步离开,在经过他们的时候,却隐约听到几句话,“一个毛头小子能把我们怎么样,只要我们……”,“到时候,我们拿到钱就去金悦玩最好的妞,听说那里最近来了……”
其实我也没有听完整他们到底在讲什么,但是零星的几句话就是让我心里升起一股怪异感。
我下意识地放慢脚步,想要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和姓周的小子谈清楚啊?”有个小个子的人贼兮兮地问。
“废话,不然老子能帮他干这个,娘的,要不是看在钱多的份上,我还不如直接去收保护费比较干脆呢!”一个身形高大可能是“大哥”的人朝边上吐了口痰骂道。
我还想继续听下去,可是——
“大哥,那小妞好像在看我们。”
我一听不对,被发现了!
本来还想假装只是路过的行人的,但是一转头,我看清楚了“大哥”的脸。是他!白天带头闹事的孙哥!
他不是高氏雇请的工人,而是这一带的小混混,!
再加上刚才听到的那些话,显然他是被别人花钱请来的,目的就是要整高氏。
那请这帮人的雇主也太看不起高氏了,难道他以为就凭这些小伎俩就能搞垮高氏?就凭这些小混混就能扳倒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多年的高氏?
还是他太看得起小混混的本事?就算这次是高纪扬来处理,凭他的商业头脑,我也相信他一定可以完满解决这件事的,实在不行,背后还有蓝霜卿,还有整个高氏家族。
转瞬间,我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念头,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我细想了,得尽快脱身!
跑,我肯定跑不过这一群男人,与其心虚地跑,倒不如站在原地,越是危急的时候越要镇定。就像在路上遇到一条凶猛的狗,要跑的话,正常人是绝对跑不过它的,你越跑它越要追你,所以倒不如想想别的办法。
但是,我忘了一点,白天我都想到的,偏偏这时候忘了。那就是——这些人是混混,十足的无赖,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高纪扬回去之后把这件事告诉了蓝霜卿。其实,公司发生这么大的事,作为最高决策者的蓝霜卿不可能不知道,高纪扬跟他把具体情况详述了一遍。
但是蓝霜卿想要培养高纪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竟然把这件事全权交给高纪扬处理。以前高纪扬也处理过不少大事,或者参与过很多重大事件的决策,但是都有无数的人在背后帮他,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蓝霜卿,很多时候她才是真正拿主意的人。
高纪扬让我先回学校,他要回家一个人好好想想。这回他肩上的担子不轻,关乎着高氏以及为高氏卖命的许许多多人的利益。如果他实在没办法或许也可以请蓝霜卿出面,但是这是他第一次真正面对大风暴,第一次独立处理大事件,他不想轻易认输。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我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只会打扰他罢了,所以就让他拿主意吧,明天尽我所能出分力就是了。
夜晚的校园还是很美的,微风徐徐,将某些不知名的小花的芬芳带到行人的呼吸中,夜幕之下,仿佛被隐隐的花香环绕,。
S大地处市中心,周边很繁华,灯火辉煌,霓虹灯幻彩缤纷。我天生对热闹不是特别的热衷,相比之下我更向往清净娴雅的生活。其实这样一想的话,我倒也没投错胎,生在清幽的大山里面,不知世事,不明今夕何夕。
但我偏偏又是个不安分的人,如果要让我一生沉寂,安于现状,我是不甘心的。有时候我也会想,同一个人的身体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明明是两种完全矛盾的性格怎么就能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就像是一具躯壳装载了两个灵魂,而偏偏这两个灵魂谁也杀不死谁,互相厮杀,拼命挣扎,都希望自己能够完全掌控这个身体,但是都无果,所以只能永无止境地斗争下去。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会活得比较累的原因吧。比如我。
因为白天的事,我也没心思干什么别的,就到学校附近的那一条小街走走。
有多久没来这里了?我记得最近的一次还是和林靖宇来的,哦,不对,我好像也就只和他来过。自从他和赵莹心在一起之后,我连看到这边,心都会感觉堵得慌。
一股香味飘过来,真香啊,应该是西红柿炒蛋的味道,还有韭黄炒肉片……
以前在家里这些菜倒是常吃,不过到了城市里就再也没吃过那么原汁原味的纯天然食物了。现在的食品啊,都是添加剂什么的,不安全不说,味道也相去甚远。不过,再难以下咽的东西,吃惯了也就好了。
抬头一看,老板娘熟练地招呼着客人,同样质朴的脸,一样的热情洋溢。
“姑娘,吃饭吗?”大概是看我站在门前好一会儿了,老板娘开口问道。
“啊,不,不吃。”我摆摆手,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这里,我和他一起吃过饭。店里依旧生意很好,老板娘依旧迎来送往,菜香依旧芳香扑鼻,我还是站在这里,身边却没有了另一个人。
我想到一首诗,虽然很不应景,但是倒也还算有些异曲同工的地方。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里只是破落的小街,没有桃花,也没有庭院,更没有春风,但是却同样的物是人非,惹人伤感。诗人至少还有春日美景可赏,而我呢,比他更不济。
其实,严格说来,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甚至连感叹物是人非的资格都没有。上次他不过是为了感谢我帮他救场子才请我吃饭罢了,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是我多想了而已。
但是想到这里,好像又有另一个人在对我说:“武凝,你这个蠢女人,到这时候还帮他说话,他要是没别的意思能对你说那些话嘛!”
我似乎清醒了一点,但是,唉,我终究还是没办法恨他。
就算他再怎么小人,变心,为了名利出卖我出卖自己,甚至帮着别的女人欺辱我,我还是没办法恨他。
跑了一阵,终于感觉不到那家小饭馆的气息了,我的心跳好像平稳了不少,只是奔跑过后呼吸有点急促。
小街的边上是一条狭窄的勉强能算河的河。
河边有大约半米高两个手掌那么宽的水泥砌的围栏,防止行人不小心掉下去,也可以给走路累了的人坐一坐。还有很多附近的人,吃过晚饭后喜欢出来走一走,就在河边坐坐,吹吹晚风,拉拉家常。
我找了块干净的,旁边有棵树的地方坐下。
在路灯的照射下,树的影子投在我身上,疏影斑驳。我就像是躲在阴影下的小猫,默默地舔舐身上的伤口。
也不知花晴怎么样了,白天经过那里也没顾得上去看看它和大姐,它是最喜欢在暖暖的阳光下的。
不远处有一盏昏黄的路灯,让人看着容易想到“油尽灯枯”这四个字,虽然这是形容人即将离世的,但这盏灯也差不多了,轻风吹过,就晃啊晃的,光线更是黯淡无比。
路灯下,有一对男女相偎坐着。女人身材瘦削,依偎在男人的怀里,在絮絮说着什么。
可能是聊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男人宠溺地一笑,去刮女人的鼻子,女人撒着娇把头埋进男人怀里。
两个人都穿得很朴素,一看就不是有钱人,有可能是外地来城里打工的。两人或许住在狭窄简陋的廉价出租房里,每天吃的都是从菜市场买回来的处理货,甚至有可能是别人不要的菜棒子,穿得衣服洗得都褪了色。要是有个孩子,还要为孩子的学费发愁,赚到的工钱总是不够用。
但是,每天女人都会把他们的小窝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用灵巧的双手把那些烂菜叶子都变成粗陋瓷碗里的一道道精致小菜,没有很多油水,却清淡可口。把孩子从学校接回来,摆好碗筷在门口等待男人回家,一家子静静地吃饭。
衣服已经发白了,还是舍不得买新的,每一分钱都要掰成两瓣花。但是,生活却像是一碗糖水,极简单的原料,仅仅是水和糖,简单得寒碜,但是因为有了那么点子糖,就还是甜得像蜜一样。
夏天到底是要尽了,在河边坐久了,这夜晚的风带着寒意悄悄地浸入骨髓,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我想象得那么美好,而事实上呢,或许两人整天为了衣食所忧,为了琐事烦恼。起初或许还能忍,时间久了,吵得多了,就连两人之间的爱都消耗光了。贫贱夫妻百事哀啊,什么样的感情能经得起生活的磨砺?
现实跟理想总是有差距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想想也可笑,大晚上的,我好好的宿舍不待,跑到这里来吹风,还看着陌生人在那乱想。
我自嘲地笑笑,站起来打算回学校。
却见前面不远处的墙角有一群人围在一起,隐约可以看到香烟的微光明明灭灭,不时传来几句脏话。
一看就不是好人,我还是快点离开比较明智,其实这条小街的治安是很差的,只不过因为林靖宇的缘故我才对它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但是我知道,这里其实鱼龙混杂,很多外地来的打工者都聚集在这一带,还有很多无业游民,包括附近学校的混混生。环境又脏又乱,巡逻车都不怎么管,经过也只是走个过场,这里可以算是个城中村吧。
我快步离开,在经过他们的时候,却隐约听到几句话,“一个毛头小子能把我们怎么样,只要我们……”,“到时候,我们拿到钱就去金悦玩最好的妞,听说那里最近来了……”
其实我也没有听完整他们到底在讲什么,但是零星的几句话就是让我心里升起一股怪异感。
我下意识地放慢脚步,想要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和姓周的小子谈清楚啊?”有个小个子的人贼兮兮地问。
“废话,不然老子能帮他干这个,娘的,要不是看在钱多的份上,我还不如直接去收保护费比较干脆呢!”一个身形高大可能是“大哥”的人朝边上吐了口痰骂道。
我还想继续听下去,可是——
“大哥,那小妞好像在看我们。”
我一听不对,被发现了!
本来还想假装只是路过的行人的,但是一转头,我看清楚了“大哥”的脸。是他!白天带头闹事的孙哥!
他不是高氏雇请的工人,而是这一带的小混混,!
再加上刚才听到的那些话,显然他是被别人花钱请来的,目的就是要整高氏。
那请这帮人的雇主也太看不起高氏了,难道他以为就凭这些小伎俩就能搞垮高氏?就凭这些小混混就能扳倒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多年的高氏?
还是他太看得起小混混的本事?就算这次是高纪扬来处理,凭他的商业头脑,我也相信他一定可以完满解决这件事的,实在不行,背后还有蓝霜卿,还有整个高氏家族。
转瞬间,我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念头,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我细想了,得尽快脱身!
跑,我肯定跑不过这一群男人,与其心虚地跑,倒不如站在原地,越是危急的时候越要镇定。就像在路上遇到一条凶猛的狗,要跑的话,正常人是绝对跑不过它的,你越跑它越要追你,所以倒不如想想别的办法。
但是,我忘了一点,白天我都想到的,偏偏这时候忘了。那就是——这些人是混混,十足的无赖,讲道理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