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出发招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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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孟小姐的邀请,不过却是要在五日以后,因为这几天我有些事情要办。”李吏本想明天就去,但是突然想起来已经答应了林小雅要去旅游,所以想了想对孟晴说道。
孟晴函答应,表示可以。
李吏又说道:“至于这次行程,还得孟小姐你来制定计划,因为现在只有你对那里的情况才最为了解,保险起见,我们可以请一些专业的探险人员。”
孟晴表示可以。
“李先生,不知道我们需要准备黑驴蹄子吗?”
“黑驴蹄子?”听孟晴说完,李吏一阵好笑,奇怪的看着孟晴。
“准备黑驴蹄子做什么?我们又不是去盗墓,再说就算是去盗墓,黑驴蹄子也不见得会有效果。”
被李吏这么一说,孟晴霎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可是我看见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啊。”
听孟晴说她是在小说里看到这些的,李吏面色一阵古怪。
“孟小姐,黑驴蹄子是可以对付僵尸,但是那些都只是普通的僵尸,有些时候,墓穴里的东西远比你想象的要厉害,……孟小姐,你懂了吗?”
孟晴听完李吏的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倒是旁边的周映雪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那你说还有什么比僵尸还厉害啊?”
听周映雪这样问,李吏低声答道:“人心!”
接着李吏又说道:“盗墓是一个有损阴德的事情,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会干了,专业的盗墓者在古代一般是两人合伙,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个人有一个讲究,就是最好是父子。”
“父子?为什么?”周映雪不解的问道。
“因为钱财动人心!”
这回,不等李吏说话,孟晴接过周映雪的话说道。
“孟小姐说的很对,原因就是钱财动人心。两人盗墓为什么最好是父子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的人拿到钱财后见财起意。盗墓一行有个习惯,就是盗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后先将财物都用绳子拉上去,然后底下的人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洞口跌下去,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则必死无疑,为了避免这件事的生,所以才有了盗墓父子兵这个说法。”
李吏娓娓道来,听得周映雪跟孟晴两个人都有些入迷,而孟晴更是想到了什么,看着李吏的目光大有不同。
见到孟晴所有所思的样子,李吏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没错,李吏说这个典故不是没有任何目的的,他借盗墓父子兵这个故事就是要告诉孟晴,她找的探险人员必须是能够信得过的。
“多李先生的提醒,我会找到合适的人选的。”
说完,孟晴起身,跟着周映雪离开茶馆,李吏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沉默不语,他看的出来,孟晴是个聪明女子,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做。
两天以后,学校门口。
一辆大巴车上,李吏与林小雅并排而坐。
林小雅在给李吏介绍这次旅游的有关事宜。
这次旅游是学生会起的,一共分三组,林小雅她们这组是十个名额,每一组去的是不同的地方,抽签决定,林小雅他们的目的地是招摇山。
招摇山在h省境内,大约有半天的行程,招摇山是当地人的称呼,至于为什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这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了。
林小雅兴高采烈的在给李吏介绍着,但是李吏却现在他的斜前方有一个男生却是面露不忿之色看着他。
李吏苦笑,又来一个,这位怕是邀请过林小雅,估计被拒绝了。
但愿不要是第二个宋奇,李吏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在心里说道。
招摇山位于h省边界,四周是一片乡村,公路修到城市的边缘处就已经没有了,剩下的都是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汽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颠颠簸簸,车里面的人都昏昏欲睡。
李吏没有半点睡意,一路上都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再看林小雅,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整个人随着汽车轻轻的晃来晃去,清秀的眉眼,娇小的鼻头,在李吏眼中愈秀丽。
“吱!”突然汽车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刹车,车上的人都被叫醒,李吏情知是招摇山到了,于是也轻轻的推了推林小雅。
“小雅,招摇山到了,我们下车吧!”
听见李吏的招呼,林小雅从座椅上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居然睡了一路。”
李吏轻笑两下,没有言语。
两人下了车,只见一个巨大的路标立在汽车的前方:招摇山。
一行人得知自己到了目的地,都纷纷背好背包,看着前方在丛林中若隐若现的山头跃跃欲试。
李吏也背了个书包,里面装了一些换洗的衣服,原本他并没有想要带什么东西,因为麻衣经里面的空间可以装很多的东西,但是考虑到众目睽睽之下凭空拿出一堆东西毕竟有些惊世骇俗,于是就带着一个书包借以掩人耳目。
一行人从山脚下浩浩荡荡的走向山顶,途中有说有笑,时间很快就到了晚上。
因为招摇山地处乡村,所以附近并无旅店或者宾馆一类的地方,好在大家都带了帐篷,一群人找了个较为平缓的山坡搭好帐篷,在大家的提议下,升起了篝火,一场篝火宴会就在大山的深处举行起来。
李吏坐在一旁,好奇的看着那些女生的背包,现那些女生的背包简直好神气,居然比自己的麻衣空间都要霸气,就像叮当猫的百宝囊一样,啤酒,花生,居然什么东西都能从里面拿出来。
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大家都很高兴,很快,地上的东西就被消灭干净,各自也就都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李吏也有自己的帐篷,这是他以前放在麻衣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的,没想到今天居然用上了。这顶帐篷在拿出来的时候,还引起了林小雅老大的好奇,一面拿着李吏的背包看个不停,因为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大的帐篷是怎么装进那个背包的。
搞得李吏只得撒谎骗林小雅说自己背的是一个魔术背包,听到李吏这么说,林小雅才放弃了对背包的探索。
深夜,所有人都已经睡去,李吏也躺在自己的帐篷里,听着外面还没有熄灭的篝火出啪啪的声音,这并不是李吏失眠,而是自从李吏修炼麻衣经以后,因为吸收天地元气的缘故,李吏就算一晚不睡觉,第二天也会充满精神,更何况这是在荒山野岭,李吏自然不敢死死的睡去,即便躺下了,也暗暗散出神识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正在李吏用神识四处扫视的时候,突然,一阵铺天盖地的笑声传来。
“哈哈哈……得来全不废功夫!你……就是李吏?”
...
“我接受孟小姐的邀请,不过却是要在五日以后,因为这几天我有些事情要办。”李吏本想明天就去,但是突然想起来已经答应了林小雅要去旅游,所以想了想对孟晴说道。
孟晴函答应,表示可以。
李吏又说道:“至于这次行程,还得孟小姐你来制定计划,因为现在只有你对那里的情况才最为了解,保险起见,我们可以请一些专业的探险人员。”
孟晴表示可以。
“李先生,不知道我们需要准备黑驴蹄子吗?”
“黑驴蹄子?”听孟晴说完,李吏一阵好笑,奇怪的看着孟晴。
“准备黑驴蹄子做什么?我们又不是去盗墓,再说就算是去盗墓,黑驴蹄子也不见得会有效果。”
被李吏这么一说,孟晴霎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可是我看见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啊。”
听孟晴说她是在小说里看到这些的,李吏面色一阵古怪。
“孟小姐,黑驴蹄子是可以对付僵尸,但是那些都只是普通的僵尸,有些时候,墓穴里的东西远比你想象的要厉害,……孟小姐,你懂了吗?”
孟晴听完李吏的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倒是旁边的周映雪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那你说还有什么比僵尸还厉害啊?”
听周映雪这样问,李吏低声答道:“人心!”
接着李吏又说道:“盗墓是一个有损阴德的事情,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会干了,专业的盗墓者在古代一般是两人合伙,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个人有一个讲究,就是最好是父子。”
“父子?为什么?”周映雪不解的问道。
“因为钱财动人心!”
这回,不等李吏说话,孟晴接过周映雪的话说道。
“孟小姐说的很对,原因就是钱财动人心。两人盗墓为什么最好是父子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的人拿到钱财后见财起意。盗墓一行有个习惯,就是盗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后先将财物都用绳子拉上去,然后底下的人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洞口跌下去,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则必死无疑,为了避免这件事的生,所以才有了盗墓父子兵这个说法。”
李吏娓娓道来,听得周映雪跟孟晴两个人都有些入迷,而孟晴更是想到了什么,看着李吏的目光大有不同。
见到孟晴所有所思的样子,李吏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没错,李吏说这个典故不是没有任何目的的,他借盗墓父子兵这个故事就是要告诉孟晴,她找的探险人员必须是能够信得过的。
“多李先生的提醒,我会找到合适的人选的。”
说完,孟晴起身,跟着周映雪离开茶馆,李吏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沉默不语,他看的出来,孟晴是个聪明女子,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做。
两天以后,学校门口。
一辆大巴车上,李吏与林小雅并排而坐。
林小雅在给李吏介绍这次旅游的有关事宜。
这次旅游是学生会起的,一共分三组,林小雅她们这组是十个名额,每一组去的是不同的地方,抽签决定,林小雅他们的目的地是招摇山。
招摇山在h省境内,大约有半天的行程,招摇山是当地人的称呼,至于为什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这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了。
林小雅兴高采烈的在给李吏介绍着,但是李吏却现在他的斜前方有一个男生却是面露不忿之色看着他。
李吏苦笑,又来一个,这位怕是邀请过林小雅,估计被拒绝了。
但愿不要是第二个宋奇,李吏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在心里说道。
招摇山位于h省边界,四周是一片乡村,公路修到城市的边缘处就已经没有了,剩下的都是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汽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颠颠簸簸,车里面的人都昏昏欲睡。
李吏没有半点睡意,一路上都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再看林小雅,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整个人随着汽车轻轻的晃来晃去,清秀的眉眼,娇小的鼻头,在李吏眼中愈秀丽。
“吱!”突然汽车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刹车,车上的人都被叫醒,李吏情知是招摇山到了,于是也轻轻的推了推林小雅。
“小雅,招摇山到了,我们下车吧!”
听见李吏的招呼,林小雅从座椅上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居然睡了一路。”
李吏轻笑两下,没有言语。
两人下了车,只见一个巨大的路标立在汽车的前方:招摇山。
一行人得知自己到了目的地,都纷纷背好背包,看着前方在丛林中若隐若现的山头跃跃欲试。
李吏也背了个书包,里面装了一些换洗的衣服,原本他并没有想要带什么东西,因为麻衣经里面的空间可以装很多的东西,但是考虑到众目睽睽之下凭空拿出一堆东西毕竟有些惊世骇俗,于是就带着一个书包借以掩人耳目。
一行人从山脚下浩浩荡荡的走向山顶,途中有说有笑,时间很快就到了晚上。
因为招摇山地处乡村,所以附近并无旅店或者宾馆一类的地方,好在大家都带了帐篷,一群人找了个较为平缓的山坡搭好帐篷,在大家的提议下,升起了篝火,一场篝火宴会就在大山的深处举行起来。
李吏坐在一旁,好奇的看着那些女生的背包,现那些女生的背包简直好神气,居然比自己的麻衣空间都要霸气,就像叮当猫的百宝囊一样,啤酒,花生,居然什么东西都能从里面拿出来。
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大家都很高兴,很快,地上的东西就被消灭干净,各自也就都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李吏也有自己的帐篷,这是他以前放在麻衣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的,没想到今天居然用上了。这顶帐篷在拿出来的时候,还引起了林小雅老大的好奇,一面拿着李吏的背包看个不停,因为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大的帐篷是怎么装进那个背包的。
搞得李吏只得撒谎骗林小雅说自己背的是一个魔术背包,听到李吏这么说,林小雅才放弃了对背包的探索。
深夜,所有人都已经睡去,李吏也躺在自己的帐篷里,听着外面还没有熄灭的篝火出啪啪的声音,这并不是李吏失眠,而是自从李吏修炼麻衣经以后,因为吸收天地元气的缘故,李吏就算一晚不睡觉,第二天也会充满精神,更何况这是在荒山野岭,李吏自然不敢死死的睡去,即便躺下了,也暗暗散出神识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正在李吏用神识四处扫视的时候,突然,一阵铺天盖地的笑声传来。
“哈哈哈……得来全不废功夫!你……就是李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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