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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捉虫)

作者:假面的盛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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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第四十七章==

    京城与苏州相比,又是一种不同的气势。

    若说苏州是吴语软侬的柔情女子,而京城则是一个饱经风霜的巨人。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打从前朝之时,这里是国都,历尽风霜几百年,延续至今,依旧是一国的政治中心。

    巍峨耸立的城门,宽阔笔直的街道,大街两旁商铺酒肆林立,路上行人衣着光鲜,摩肩擦踵,十分热闹。即使庆丰班的人因为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识比较多了的,第一次见到这种繁荣的景象,站在大街上,除了瞠目结舌,竟没能有其他反应。

    还是秦明月打破了僵局,“咱们还是先找一个地方落脚吧。”

    她在现代那会儿去过的地方还算多,这种场面在她眼里还真不算什么。不过这种视若无睹的表现,搁在别人眼里成了镇定自若。老郭叔几个年长者羞愧不已,暗道自己活了大半辈子还不如个小女娃。

    按下不提,既来之则安之,都是四处跑惯了的,大家也没有来到一个陌生地方的不习惯,甚至老郭叔在恢复了镇定之后,主动带着大家去找地方住,轻车熟路得好像不止一次来过京城。

    秦明月免不了有些诧异,老郭叔这才道:“咱们在街头上跑惯了的,见过的市面多,自然知道哪些地方适合落脚。每个城池里都有这么一个地方,都是像咱们这种出来混口饭吃的聚集的所在。不用往别处看,哪个地方穷人最多,哪个地方最热闹,往哪处找。”

    果不其然,在找过一个路人问过路之后,老郭叔带着众人往城东去了。

    到了一处热闹喧嚷的集市,沿路看到不少街头卖艺、玩杂耍、说书乃至于卖狗皮膏药的,老郭叔上前套了会儿近乎,紧接着带着大家去了一个客栈。

    这客栈十分破旧,在一处背巷子里,离集市并不远,房钱也不贵,包一个小院的话,一个月只需要三两银子。

    说是小院,其实是三间房子,还有一处巴掌大的空地。房间是大通铺,环境也不太好,到处破破烂烂的。

    秦明月打从进来后,一直皱着眉,直到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袄子却露着胸膛的大汉和老板娘调笑,柳眉更是皱得死紧。

    直到老板娘带着大家去看房,期间因为前头有生意,又被叫走了,让他们自己看,她才开口道:“这里人太杂了,而且这种地方还要三两银子一个月,瞅瞅这桌子腿儿都是断的……”她踢了踢房里仅有的那张木桌,“与其把银子送给他们,不如咱们自己去买个小院儿,反正大家都是要住的。”

    自打白蛇传开演后,前前后后的赏钱,加上惠丰园对分的票钱,差不多让庆丰班赚了近三千两银子,所以秦明月说这话很有底气。

    老郭叔不以为然,摆摆手道:“先不说京城的房价肯定比苏州贵,咱们初来乍到,首先以打听消息为主。明月丫头,在戏上头,你天资卓越,懂得举一反三,可论这些琐碎事,你不如你老郭叔。咱们既然打算在京城扎根儿,万事开头难,不把这里头的门门道道都弄清楚了,光红口白牙放话要红透京城,那都是空口白话。”

    “这……”秦明月当即窘然。

    她虽自信满满,但说实话来之后的章程如何,她还真从没细想过。也是没功夫想,因为京城对她来说是一片空白。

    乐叔在一旁笑着道:“行了,月丫头听你老郭叔的,没错儿!”

    “嗯。”

    秦明月点点头,她也不是那种犯了错不容人的说的性格。

    交了一个月的房钱后,大家收拾收拾住下了。

    这家店确实是破,不光破,还又脏又破。在进了自己和念儿住的那间屋后,伸手摸了一手灰尘,秦明月当即有一种扭头走的冲动。可看着念儿,看着老郭叔他们正在忙着要打扫卫生,她又说不出这种矫情的话。

    没道理别人都可以,她不能行,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苦日子。

    大家都在忙,秦明月也被分派了活儿,那是帮着打水。

    老板娘一面将她往水井处引,一面道:“这家店是我那死鬼公婆留下来的,我那男人是个软蛋,干啥啥不中,只能靠着这家祖上传下来的小店为生。小本经营请不起人,店又太破,没啥有钱的贵人来住,只能做一些像你们这样跑江湖人的生意。不过我家店虽是破了些,但胜在价钱便宜,在京城这地界我估计你们是找不到像我家店这么便宜的地方了。也是你们来的凑巧,刚好有个演杂耍的班子退了房,不然我这儿还真没地方给你们。”

    这话说得秦明月不知道该怎么接,只能打着哈哈笑着。

    一盆又一盆往回端水,好不容易才将房里打扫干净了。大家都累得不轻,想叫些饭来吃,老板娘说店里不供饭,大家只能稍作歇息会儿,又外出吃饭。

    幸好这里离集市不远,集市上有不少卖吃食的小摊子,花了差不多一两银子的样子,一伙人才总算吃了个肚儿圆。

    结账的时候,老郭叔直吸气,心疼银子心疼的。

    来了这么久的时间,秦明月对这里的物价也算是心里有数。在苏州,吃一桌次点儿的席,差不多一两多银子也够了。可来了京城也不过是吃了点儿路边摊,竟然也花了这么多。

    “不行,得找个做饭的地方才成,回去后我跟老板娘说以后咱们自己开火,找她借个地方。”老郭叔如是说道。

    秦明月还只当不成,哪曾想回去后跟老板娘一提,她爽快的答应了,并将他们领去厨房。

    他们去的时候,厨房里正在有个男人在做饭。

    看打扮似乎是个街头卖艺的,一身靛青色粗布袄子,腰间缠了个扎眼的红腰带,脸上两坨高原红,一看是经常在外头被寒风吹的。这男人大抵也不会做饭,烧了锅滚水,把米呀面呀菜呀之类的往里面一通丢,丢进去后,拿了个勺子搅合了一下,站在那里守着。

    似乎也是个热闹人,一见到秦明月他们进去,和老郭叔唠上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等他们出去的时候,两人已经老哥老弟称呼上了。这还是秦明月第一次见老郭叔有这样的本事,以前她一直以为老郭叔是个管闲事有些严厉的老人。

    可转念一想也明白了,她大哥是个含蓄拘谨的,虽挂着戏班子老板的名头,但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称职,若不是有老郭叔这个好帮手在,恐怕庆丰班早散了。

    按下不提,次日老郭叔找秦明月支了银钱,带着郭大昌上街买东西去了。

    现如今庆丰班的帐由秦明月管着,秦凤楼是个不管俗事的,老郭叔以前倒是管着班里的帐,可他不识字,帐总是弄不清楚,以前进项少,随便管管也罢了。之后庆丰班进项越来越多,他索性便退位让贤了,琐碎事还是他管着,但钱帐则是交给了秦明月。

    快中午的时候,他和郭大昌两人扛着大包小包的回来了。

    买了米面油盐,还有一应素菜肉食之类的,老郭叔这人虽是节省了些,但在吃食上却是从不苛责大伙儿,都是捡了营养好又能饱腹的上。用他的话来说,大家虽是唱戏的,但唱戏也要气力,不吃饱哪有劲儿唱戏。

    论起做饭,这些男人们是没办法的,即使能做,也是难吃的紧,只能念儿和秦明月来。

    早先庆丰班自己单独开火之时,是念儿和秦明月做,虽在惠丰园吃了一阵子伙食,现在也不是拾不起来。

    两人将菜收拾收拾,又洗了米,端到厨房里做饭了。

    正忙着,那老板娘又来了,靠着门边一面嗑着瓜子,一面和两人说话,主要还是跟秦明月说。

    至于为什么会说这个又,也是这老板娘着实喜欢来找秦明月扯近乎,他们也不过只住进来了一日,她已经主动上门三次不止了。明明这家店也她和她男人招呼,她似乎总是显得很闲。

    这老板娘年纪大约三十多岁,长得说不上好看,但也算是风韵犹存。身材丰腴,在喜欢这种类型的人眼里是刚刚好,若是不喜欢这种体态的则是觉得有些肥胖。她似乎也是个俏的,脸上抹着脂粉,还涂了个红嘴唇。一说话,眼角往上翘,一股子勾人的媚意。

    站着说了会儿话,前面那个总是咳咳咳的老板又在叫她了,老板娘一把将手里的瓜子扔在地上,骂骂咧咧往前面去了。

    在厨房里都还能听见老板娘骂老板的声音,念儿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突然道:“月儿姐,我发现这个老板娘似乎看中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