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点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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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想了很久, 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 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 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 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 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 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让我看看,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发发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苏早没舍得多碰, 给她挽了起来,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发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 灰豆绿,同色的内衬,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 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也就只有祁北杨相熟的那些。
苏早略加思索,给出个尽量准确的回答:“大概是上次林媛生日的两倍。”
苏早爱热闹,爱玩,从小时候就跟着几个男人厮混,早些年还有些痞气,年纪大了之后,倒是好多了。
她是苏家的独女,又是众星拱月地长起来,程非与林定亲自为她安排的生日宴,来的人自然不少。
——更何况,今晚上还有一场大戏要看,人少了,可就不够热闹。
苏早了解余欢的脾气,也知道她喜静,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慌,你先跟着我,等会洛铃来了,你俩随便找个房间说话。”
余欢轻轻地应了一声,同苏早一起下去。
她身材纤细,从小学芭蕾的姑娘,气质出众的多;她站在苏早旁边,甫一踏入大厅,便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全因少女过于美好,穿旗袍来参加的人不少,但少有余欢穿着这样合适,旗袍样式虽然庄重,但却遮不住她满满的少女轻盈气息。开叉虽不高,但露出的一截小腿,美玉雕出来的一样,叫人瞧见就怜爱不已。
有人眯着眼睛看,低声问:“站在苏小姐身边的那姑娘什么来头?没听说苏小姐还有兄弟姐妹啊。”
“不知道,大概是哪家的千金?”
……
议论纷纷。
还有些轻浮点的,已经忍不住了,蠢蠢欲动想上去搭讪;但一瞧见她站在苏早旁边,又想起和苏早一块的那几个男人,决定还是忍一忍,先不轻举妄动。
免得真招惹上大佛,哭都来不及呐。
苏早作为此次晚宴的主角,不停有人过来同她说话,苏早没有同人介绍余欢的姓名,只笑吟吟地揽着她的肩膀:“我的好朋友。”
众人也知道苏早的性子,不打扰,笑着寒暄几句,冲着余欢微笑。
这些人,余欢大多不曾见过;苏早一边应酬,一边笑着对她说:“瞧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为了拓宽交际网来的。说实话,我记性不怎么样,有好多人,连我也叫不上名字来。”
余欢微笑着说:“我也是,记人名是件□□烦事。”
祁北杨的记性倒是好,去年春节,余欢是随祁北杨回了老宅;祁家那么多人,祁北杨一一同她介绍,余欢费了好大力气,才记住了这些亲戚的称呼。
晚上同祁北杨讲起的时候,祁北杨失笑,只揽着她,给她捏肩膀:“这些人记不住也不打紧,做了我的太太,说错了也没人笑话你。”
余欢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又把那些人过了一遍:“那他们在心里偷偷笑话你怎么办?笑话你找了这么迷糊的女朋友……啊,不行,我不想让你丢人。”
……
今天配的鞋跟高了点,余欢有一阵子没穿高跟鞋了,走了没多久便有些累;恰好瞧见了祁洛铃,两人牵着手,去了甜点区吃东西,休息。
余欢小时候挺喜欢甜,连块奶糖都是特别好的零食;长大后倒是没小时候那么爱吃了,毕竟对于芭蕾舞者来讲,体重多一点,就多一点负担。
只是她低血糖也严重,不得不定时摄入糖分。
祁洛铃的腿瞧起来已经没有了异样,只是还在休养期,不能做剧烈运动;现在她还不能跳芭蕾,但身材管控依旧严格。
祁洛铃到底年纪小,瞧见甜品就有些忍不住,拿着玻璃盘一样取了一个过来,小巧玲珑的,每一个只吃顶尖上的一点点;吃完尖尖,就依依不舍地放下。
余欢瞧她这痛苦忍耐的模样,觉着又可怜又可爱。
她自己只尝了一枚焦糖松露巧克力,端了杯咖啡过来,慢慢地喝。
祁洛铃向她诉苦,说自己久未训练,现在感觉整个人都快成“木板”了。
抱怨完,又同她低声说:“我舅妈那边有个小姑娘一直朝我打听堂哥的事情,烦都要烦死了……”
说完,亮晶晶地瞧着她:“欢欢姐姐,你看我堂哥这么可怜,一大把年纪了,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你堂哥才不可怜,喜欢他的女孩子多着呢。”
“但我堂哥只喜欢你啊,”祁洛铃压低了声音,“你不忍心看他孤独终老一辈子吧?”
余欢毫无波动:“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和我没关系。”
祁洛铃咬咬唇。
欢欢姐姐怎么这么固执呀。
她赌气地想,要不,就把事情全部都告诉堂哥好了;欢欢姐再这样冷淡下去,这两人什么时候才能在一起呀。
她都快急疯了,偏偏这两人淡定的不行。
两个珠光宝气的小姐姐走过来,也是累了,坐在两人旁侧的沙发上,中间以绿植隔开,那边聊天的声音都传来出来——
“顾启真的要和林媛订婚?”
听到林媛的名字,余欢微微皱眉。
只觉着面前的这一杯咖啡也不够美味了。
“听说啊,是不小心闹出了人命来,林媛直接去找顾太太摊牌了,言明绝不会去做流产手术”那女孩轻笑,“顾太太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都说是三代单传下来,比金疙瘩还宝贝;顾启又是天生的眼瞎脑子坏,放着好的不要,偏爱这臭的。现在林媛坏了孕,她上面又有林定这么一个堂哥撑腰,顾太太就是再不乐意,也得认了。我听小姐妹儿说了,后天他们就订婚。顾太太觉着婚前有孩子不光彩,不乐意大办。”
两个女孩偶偶私语,歇息了一阵,这才离开。
祁洛铃适时为余欢做补充:“她们聊的是林定哥哥的妹妹,林媛,那个人我不喜欢,心眼太多。欢欢姐姐,你最好也离她远一点呐。”
余欢笑眯眯:“好的。”
她刚端起杯子,一双手搭在她肩膀上,听得林媛在她身旁笑:“我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呢,欢欢,你怎么也过来了?也是为苏小姐跳舞吗?看你今天这样子——”
语气有片刻的停顿,林媛缩回手,捂着嘴巴:“穿着旗袍总不能再跳芭蕾了吧?”
她的声音有着不太令人舒服的甜腻感,祁洛铃的好胃口顿时全没有了。她撑着脸,瞧着林媛,锐利地反驳:“跳芭蕾怎么了?你这样子就算想跳也没有老师肯收呢!”
林媛面色微变。
祁洛铃记得方才那些人讲的八卦,恶意地笑了:“几天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啊,我看着腰又粗了好几圈,看来你和顾启的感情很甜蜜嘛。”
这话说的很嚣张。
林媛生气,也不敢朝着祁洛铃发火——祁家这一代男多女少,就这么一个小姑娘,宝贝疙瘩一样,谁敢招惹。
她转了脸,瞧着余欢,笑:“上次你喝多了,什么时候走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还找了你半天。”
满满的嗔怪,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听了,只怕还以为是余欢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呢。
余欢平静地抬头看她:“说不说的,也没必要了。”
林媛一愣。
她还把余欢当成小时候的那个软包子,乖乖的跟屁虫,哪怕被人欺负的惨了,也不会大声哭闹,也不会找人告状。
林媛从小就讨厌她,凭什么这个姑娘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余希也护着她,旁人也说,余欢年纪小,身体弱,该多让让。林媛不止一次唆使余欢去偷隔壁菜园里的东西吃,又在被发现后独自跑掉,故意不管余欢;小时候余欢跑不快,菜园子里土地不平,绊倒摔在地上,也不吭声。
林媛以为余欢被看园子的老大爷捉住,一定会好好的教训一顿再扭去院长那里;实际上,老大爷不仅没有责备余欢,还乐呵呵地把她送回来,附带着新摘的一些黄瓜茄子。
林媛躲在门后面,听见老大爷笑眯眯地同祝华说:“平时看你养这些孩子也都挺不容易的,今年菜园子里的菜长的好,我自己吃不完,送过来你们尝尝。”
——那时候的林媛就特别不能理解。
在她认知中,偷菜被捉了,是要被打的屁股都要烂掉的。严重点,直接就卖到山沟沟里给做童养媳,打断骨头栓起来,永远都跑不走。
余欢就是不符合林媛认知的东西,这样一个白净瘦弱的家伙,什么活都干不了,凭什么处处让着她。
十几年过去了,长大后的余欢依旧被所有人喜欢着,除了她。
林媛不敢冲着祁洛铃发火,只敢教训余欢,冷笑:“看来欢欢你没少长本事,连苏小姐的生日宴都能混进来……该不会是攀了秦四少爷的高枝吧?”
秦二秦四都和祁洛铃相熟,秦二那个年纪的人了,不苟言笑的,不太像是能和余欢混到一起的模样;秦四个花花肠子,只要长的好看,就算是外围野模都能吃的香喷喷。
林媛下意识就把祁北杨他们几个排除在外,以林媛的想法,那几个人,还不会自降身份和一个空有外表的贫穷花瓶厮混。
余欢皱眉,重重放下杯子,愠怒:“你说话能干净点吗?”
林媛还未来得及回击,一双手搭在余欢的肩膀上,只听男人的低笑:“怎么跑这么远,让我找了好一阵子。”
林媛被这声音砸晕了脑袋,恍惚片刻,才瞧出来人。
是祁北杨。
他穿着墨色的西装,纽扣扣的一丝不苟,瞧着,倒像是刚刚从某场会议上出来,不像是参加生日宴的。
林媛握紧了手,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她愕然地叫:“祁先生?”
不是——
祁先生怎么会认识余欢?更别说还这么亲密。
林媛看着祁北杨搭在余欢肩膀上的手,看着他唇角的笑容,一个荒谬的念头在脑海中逐渐成形。
难道,是祁先生把余欢带进来的?
她想起那天自己瞧见祁北杨抱着一个小姑娘离开,露出了那只纤细莹白的手……
未等林媛从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余欢的举动更是让她呆住。
余欢一把就推开了祁北杨的手,一脸不悦:“不要动手动脚的。”
余欢当然生气。
从看到祁北杨的这一刻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多半是叫人给骗了。
祁北杨或许真的去了港城那边,但肯定早早地回来了,还通过苏早欺骗她,说不会参加——还是自己太傻,太天真。
她身上的这身旗袍,多半也是祁北杨准备的。
祁北杨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盈盈的:“好。”
林媛感觉整个世界都玄幻了。
祁北杨笑着对余欢说:“小白要见你,跟我过去瞧瞧呗。”
这么温和的态度……怎么可能会是祁北杨。
祁洛铃也站起来,笑眯眯地瞧着林媛吃瘪的样子,冲着她做了个鬼脸。
把林媛气的不轻,可也毫无办法。
她要是敢动祁洛铃一根手指,回头祁家人能按着她,叫林定把她的手指全剁掉。
她只能站在原地,瞧着这三人离开。
从始至终,祁北杨看都未看她一眼,仿佛林媛是什么令人生厌的东西一样。
林媛大脑里只有一个念头来来回回环绕。
这下完了,全完了。
祁北杨没有骗余欢,小白确实是想见她——还是上次一起吃饭的那个小白。
经过这段时间的心理和药物治疗,小白的状况要好上很多,刚从疗养院出来的那几天,的确是应激反应还没过去,所以情况才那么糟糕。
因着小白的特殊情况,周肃尔带她只在楼下稍微见了见人,就领上了苏早一早备下的休息室中。
三个人推门进去的时候,小白正窝在周肃尔怀抱中,听见门响,瞧见几人,慌乱地从他身上下来,局促不安:“二哥,欢欢。”
嘴唇脸颊都是红红的,眼睛里泛着水光,头发有些乱,一看就知道两人方才做了些什么。
余欢笑吟吟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
小白却在这时候扯住她的衣裙,一脸期盼地瞧着她:“欢欢,我听说你探戈跳的也不错,可以跳给我看看嘛?”
一脸的期待。
余欢愣了一下。
她当然会跳探戈,这样的交际舞,之前开选修课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报了这一个,难度不高,老师打分也高。
只是,好端端的,小白怎么想看这个?
小白继续星星眼看着她:“如果为难的话就算啦,不好意思,是我太过分了……”
说着,她垂着眼睛,睫毛颤了颤,几乎快要哭了出来。
余欢心一软:“没事,跳个舞而已。”
小白和林媛不一样,林媛那是故意为难,而小白真的只是单纯地想看。
只是跳探戈需要人配合,她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余欢思索了一下,目光投向祁洛铃:“洛铃……”
祁洛铃连连后退,摇头摆手:“不行的,欢欢姐姐,我跳的不好。”
她刚拒绝,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祁北杨便开口了:“我陪你跳。”
余欢怔住。
祁北杨没有丝毫舞蹈细胞。
先前余欢一时兴起,也教过祁北杨来跳交际舞,华尔兹,探戈,但祁北杨对这些的确没有天赋,他仅有的和舞蹈有关联的那点热情,只有余欢。
跳起来的时候,祁北杨卡不住节奏不说,还会不受控制地,频繁地踩她的脚。
饶是余欢那么好的耐心,也被他一脚一脚给踩扁了,垂头丧气:“朽木不可雕也。”
朽木真的能不能雕她是弄不清楚,但在学习跳舞的那个晚上,祁北杨恼羞不已,晚上十分卖力地叫她承认,他祁北杨在某些事情上还是颇有天赋的。
……
所以,当祁北杨说他来陪余欢跳的时候,余欢第一反应——这人没毛病吧?不会跳舞,还来凑什么热闹?
她回想起被踩脚的恐惧,连连摇头:“算了,还是洛铃吧,简单点的还是很好跳的,我跳男步,带着——呃啊!”
话未说完,祁北杨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拉着她,径直走向空处,含笑瞧着她:“只是简单跳个舞而已,几分钟就结束了,何必这么麻烦。”
说话间,祁北杨已经同她面对面站着,一手握着她,另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腰上:“开始吧。”
这房间中有很大的空档,正好可以用来跳舞。
小白早有准备,去打开角落里的老式碟片机。
音乐响起,是《一步之遥》。
再经典不过的一个曲目。
余欢来不及再同祁北杨多说,伸出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迈开步子。
幸亏今晚苏早给她准备的鞋跟较高,不然搭配祁北杨还真的有些吃力。
他太高了。
但加上这么一双高跟鞋,跳起来刚刚好。
余欢的脸颊贴着他的脖颈,呼吸有些乱。
她在跳舞的时候走神了。
祁北杨贴在她腰间的手滚烫,另一只手如同枷锁一般死死扣住她。
他的步子意外的平稳。
同那一晚的拙劣不堪不同,祁北杨跳的绝不比余欢上课时的练习舞伴差。
这人……是在私下里偷偷练习过了吗?
余欢想不通。
也由不得她多想,忽而变调,祁北杨凑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一句:“小姑娘,别走神。”
继而松开她的手。
旋转,靠近。
重新回到他身边的时候,祁北杨依旧牢牢扣住她的腰,笑吟吟地夸赞:“跳的不错。”
余欢已经听不清这人在说些什么了。
她喘着气,第一次乱了舞步。
而祁北杨带着她,不急不躁,气定神闲地瞧着她。他一句话都未说,唯有眼神炽热。
余欢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隐约觉着,最近的祁北杨极其不对劲。
音乐停止,祁北杨松开她的手,余欢大口喘着气,明明是极简单的几分钟,对她而言,比完整地表演完一场舞剧还要累。
小白对此一无所知,只星星眼地瞧着她,艳羡不已:“欢欢姐跳的好棒哦!”
周肃尔始终坐在沙发上,瞧着小白欢欢喜喜地和余欢、祁洛铃坐去另一旁聊天——明明是年纪差距挺大的几个小姑娘,聊起来却毫无代沟。
一样的天真呐。
祁北杨坐在周肃尔旁边,淡淡地说:“今天谢谢小白了。”
“没什么,”周肃尔凝望着小白的身影,那样喜欢舞蹈的一个女孩,但终身都不能再跳了,“她很开心能帮上你的忙。”
顿了顿,周肃尔又问:“林媛的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处理?”
总不能由着那个虫子一直蹦跶,他瞧着也烦。
祁北杨烟瘾犯了,但他没有动,只端起桌上的茶杯,饮了一口:“今天。”
“那你也打算今天晚上就告诉余欢她的身世?”
祁北杨沉默了。
这样的沉默令周肃尔皱起眉:“你别告诉我,你只打算把林媛弄走,没想着让余欢回去。这事你不透给林定一点风声,难道也是为了这个?”
祁北杨缓慢摇头:“先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但那样……不好。”
实在不好。
祁北杨自己也不曾想到,自己会有那样恶劣的念头。
在得知她极有可能是林家女儿的时候,他竟然想瞒住其他人,不叫她知道自己身世。
现在分去余欢的关心和注意力的人事已经足够多了,多的让他不耐烦,祁北杨不想再叫她有其他的家人,去耗费心思。
但余欢这些年日子过得都很苦。
她又固执地不肯接受帮助。
如果能回到林家,林家父母虽然脓包窝囊,但好歹也能照顾的了她;冬天的时候,她也不必住在暖气都不热的小房子中,也不用为了钱辛苦兼职打工。
她想要的东西,漂亮的裙子,鞋子,都能够光明正大的拥有了。
余欢曾经问过,他是否一直把她当做宠物。
那时候祁北杨还不理解,但现在,有那么一点懂了。
他那样极端地想控制她的生活,甚至妄想切断她和亲生父母的联系,只想占有她,拥有她……这和对待宠物,的确没什么区别。
余欢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不肯给他好脸色吧。
沉吟片刻,祁北杨望向余欢,几个小姑娘不知道说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余欢笑起来,眼睛弯弯,轻轻地拍了小白的头一下。
祁北杨的心,不由自主地软化下来,笑了笑:“这几天一直在想,我这样对桑桑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极火葬场之前,先给二哥点甜头尝尝。
今天依旧是粗长的我,啊,叉会腰,可把我nb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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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羽将至 10瓶;阿星 9瓶;啦啦啦啦 2瓶;橘森淮南、番茄炒蛋、夏亦微凉、厉害了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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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想了很久, 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 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 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 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 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 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让我看看,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发发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苏早没舍得多碰, 给她挽了起来,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发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 灰豆绿,同色的内衬,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 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也就只有祁北杨相熟的那些。
苏早略加思索,给出个尽量准确的回答:“大概是上次林媛生日的两倍。”
苏早爱热闹,爱玩,从小时候就跟着几个男人厮混,早些年还有些痞气,年纪大了之后,倒是好多了。
她是苏家的独女,又是众星拱月地长起来,程非与林定亲自为她安排的生日宴,来的人自然不少。
——更何况,今晚上还有一场大戏要看,人少了,可就不够热闹。
苏早了解余欢的脾气,也知道她喜静,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慌,你先跟着我,等会洛铃来了,你俩随便找个房间说话。”
余欢轻轻地应了一声,同苏早一起下去。
她身材纤细,从小学芭蕾的姑娘,气质出众的多;她站在苏早旁边,甫一踏入大厅,便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全因少女过于美好,穿旗袍来参加的人不少,但少有余欢穿着这样合适,旗袍样式虽然庄重,但却遮不住她满满的少女轻盈气息。开叉虽不高,但露出的一截小腿,美玉雕出来的一样,叫人瞧见就怜爱不已。
有人眯着眼睛看,低声问:“站在苏小姐身边的那姑娘什么来头?没听说苏小姐还有兄弟姐妹啊。”
“不知道,大概是哪家的千金?”
……
议论纷纷。
还有些轻浮点的,已经忍不住了,蠢蠢欲动想上去搭讪;但一瞧见她站在苏早旁边,又想起和苏早一块的那几个男人,决定还是忍一忍,先不轻举妄动。
免得真招惹上大佛,哭都来不及呐。
苏早作为此次晚宴的主角,不停有人过来同她说话,苏早没有同人介绍余欢的姓名,只笑吟吟地揽着她的肩膀:“我的好朋友。”
众人也知道苏早的性子,不打扰,笑着寒暄几句,冲着余欢微笑。
这些人,余欢大多不曾见过;苏早一边应酬,一边笑着对她说:“瞧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为了拓宽交际网来的。说实话,我记性不怎么样,有好多人,连我也叫不上名字来。”
余欢微笑着说:“我也是,记人名是件□□烦事。”
祁北杨的记性倒是好,去年春节,余欢是随祁北杨回了老宅;祁家那么多人,祁北杨一一同她介绍,余欢费了好大力气,才记住了这些亲戚的称呼。
晚上同祁北杨讲起的时候,祁北杨失笑,只揽着她,给她捏肩膀:“这些人记不住也不打紧,做了我的太太,说错了也没人笑话你。”
余欢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又把那些人过了一遍:“那他们在心里偷偷笑话你怎么办?笑话你找了这么迷糊的女朋友……啊,不行,我不想让你丢人。”
……
今天配的鞋跟高了点,余欢有一阵子没穿高跟鞋了,走了没多久便有些累;恰好瞧见了祁洛铃,两人牵着手,去了甜点区吃东西,休息。
余欢小时候挺喜欢甜,连块奶糖都是特别好的零食;长大后倒是没小时候那么爱吃了,毕竟对于芭蕾舞者来讲,体重多一点,就多一点负担。
只是她低血糖也严重,不得不定时摄入糖分。
祁洛铃的腿瞧起来已经没有了异样,只是还在休养期,不能做剧烈运动;现在她还不能跳芭蕾,但身材管控依旧严格。
祁洛铃到底年纪小,瞧见甜品就有些忍不住,拿着玻璃盘一样取了一个过来,小巧玲珑的,每一个只吃顶尖上的一点点;吃完尖尖,就依依不舍地放下。
余欢瞧她这痛苦忍耐的模样,觉着又可怜又可爱。
她自己只尝了一枚焦糖松露巧克力,端了杯咖啡过来,慢慢地喝。
祁洛铃向她诉苦,说自己久未训练,现在感觉整个人都快成“木板”了。
抱怨完,又同她低声说:“我舅妈那边有个小姑娘一直朝我打听堂哥的事情,烦都要烦死了……”
说完,亮晶晶地瞧着她:“欢欢姐姐,你看我堂哥这么可怜,一大把年纪了,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你堂哥才不可怜,喜欢他的女孩子多着呢。”
“但我堂哥只喜欢你啊,”祁洛铃压低了声音,“你不忍心看他孤独终老一辈子吧?”
余欢毫无波动:“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和我没关系。”
祁洛铃咬咬唇。
欢欢姐姐怎么这么固执呀。
她赌气地想,要不,就把事情全部都告诉堂哥好了;欢欢姐再这样冷淡下去,这两人什么时候才能在一起呀。
她都快急疯了,偏偏这两人淡定的不行。
两个珠光宝气的小姐姐走过来,也是累了,坐在两人旁侧的沙发上,中间以绿植隔开,那边聊天的声音都传来出来——
“顾启真的要和林媛订婚?”
听到林媛的名字,余欢微微皱眉。
只觉着面前的这一杯咖啡也不够美味了。
“听说啊,是不小心闹出了人命来,林媛直接去找顾太太摊牌了,言明绝不会去做流产手术”那女孩轻笑,“顾太太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都说是三代单传下来,比金疙瘩还宝贝;顾启又是天生的眼瞎脑子坏,放着好的不要,偏爱这臭的。现在林媛坏了孕,她上面又有林定这么一个堂哥撑腰,顾太太就是再不乐意,也得认了。我听小姐妹儿说了,后天他们就订婚。顾太太觉着婚前有孩子不光彩,不乐意大办。”
两个女孩偶偶私语,歇息了一阵,这才离开。
祁洛铃适时为余欢做补充:“她们聊的是林定哥哥的妹妹,林媛,那个人我不喜欢,心眼太多。欢欢姐姐,你最好也离她远一点呐。”
余欢笑眯眯:“好的。”
她刚端起杯子,一双手搭在她肩膀上,听得林媛在她身旁笑:“我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呢,欢欢,你怎么也过来了?也是为苏小姐跳舞吗?看你今天这样子——”
语气有片刻的停顿,林媛缩回手,捂着嘴巴:“穿着旗袍总不能再跳芭蕾了吧?”
她的声音有着不太令人舒服的甜腻感,祁洛铃的好胃口顿时全没有了。她撑着脸,瞧着林媛,锐利地反驳:“跳芭蕾怎么了?你这样子就算想跳也没有老师肯收呢!”
林媛面色微变。
祁洛铃记得方才那些人讲的八卦,恶意地笑了:“几天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啊,我看着腰又粗了好几圈,看来你和顾启的感情很甜蜜嘛。”
这话说的很嚣张。
林媛生气,也不敢朝着祁洛铃发火——祁家这一代男多女少,就这么一个小姑娘,宝贝疙瘩一样,谁敢招惹。
她转了脸,瞧着余欢,笑:“上次你喝多了,什么时候走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还找了你半天。”
满满的嗔怪,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听了,只怕还以为是余欢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呢。
余欢平静地抬头看她:“说不说的,也没必要了。”
林媛一愣。
她还把余欢当成小时候的那个软包子,乖乖的跟屁虫,哪怕被人欺负的惨了,也不会大声哭闹,也不会找人告状。
林媛从小就讨厌她,凭什么这个姑娘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余希也护着她,旁人也说,余欢年纪小,身体弱,该多让让。林媛不止一次唆使余欢去偷隔壁菜园里的东西吃,又在被发现后独自跑掉,故意不管余欢;小时候余欢跑不快,菜园子里土地不平,绊倒摔在地上,也不吭声。
林媛以为余欢被看园子的老大爷捉住,一定会好好的教训一顿再扭去院长那里;实际上,老大爷不仅没有责备余欢,还乐呵呵地把她送回来,附带着新摘的一些黄瓜茄子。
林媛躲在门后面,听见老大爷笑眯眯地同祝华说:“平时看你养这些孩子也都挺不容易的,今年菜园子里的菜长的好,我自己吃不完,送过来你们尝尝。”
——那时候的林媛就特别不能理解。
在她认知中,偷菜被捉了,是要被打的屁股都要烂掉的。严重点,直接就卖到山沟沟里给做童养媳,打断骨头栓起来,永远都跑不走。
余欢就是不符合林媛认知的东西,这样一个白净瘦弱的家伙,什么活都干不了,凭什么处处让着她。
十几年过去了,长大后的余欢依旧被所有人喜欢着,除了她。
林媛不敢冲着祁洛铃发火,只敢教训余欢,冷笑:“看来欢欢你没少长本事,连苏小姐的生日宴都能混进来……该不会是攀了秦四少爷的高枝吧?”
秦二秦四都和祁洛铃相熟,秦二那个年纪的人了,不苟言笑的,不太像是能和余欢混到一起的模样;秦四个花花肠子,只要长的好看,就算是外围野模都能吃的香喷喷。
林媛下意识就把祁北杨他们几个排除在外,以林媛的想法,那几个人,还不会自降身份和一个空有外表的贫穷花瓶厮混。
余欢皱眉,重重放下杯子,愠怒:“你说话能干净点吗?”
林媛还未来得及回击,一双手搭在余欢的肩膀上,只听男人的低笑:“怎么跑这么远,让我找了好一阵子。”
林媛被这声音砸晕了脑袋,恍惚片刻,才瞧出来人。
是祁北杨。
他穿着墨色的西装,纽扣扣的一丝不苟,瞧着,倒像是刚刚从某场会议上出来,不像是参加生日宴的。
林媛握紧了手,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她愕然地叫:“祁先生?”
不是——
祁先生怎么会认识余欢?更别说还这么亲密。
林媛看着祁北杨搭在余欢肩膀上的手,看着他唇角的笑容,一个荒谬的念头在脑海中逐渐成形。
难道,是祁先生把余欢带进来的?
她想起那天自己瞧见祁北杨抱着一个小姑娘离开,露出了那只纤细莹白的手……
未等林媛从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余欢的举动更是让她呆住。
余欢一把就推开了祁北杨的手,一脸不悦:“不要动手动脚的。”
余欢当然生气。
从看到祁北杨的这一刻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多半是叫人给骗了。
祁北杨或许真的去了港城那边,但肯定早早地回来了,还通过苏早欺骗她,说不会参加——还是自己太傻,太天真。
她身上的这身旗袍,多半也是祁北杨准备的。
祁北杨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盈盈的:“好。”
林媛感觉整个世界都玄幻了。
祁北杨笑着对余欢说:“小白要见你,跟我过去瞧瞧呗。”
这么温和的态度……怎么可能会是祁北杨。
祁洛铃也站起来,笑眯眯地瞧着林媛吃瘪的样子,冲着她做了个鬼脸。
把林媛气的不轻,可也毫无办法。
她要是敢动祁洛铃一根手指,回头祁家人能按着她,叫林定把她的手指全剁掉。
她只能站在原地,瞧着这三人离开。
从始至终,祁北杨看都未看她一眼,仿佛林媛是什么令人生厌的东西一样。
林媛大脑里只有一个念头来来回回环绕。
这下完了,全完了。
祁北杨没有骗余欢,小白确实是想见她——还是上次一起吃饭的那个小白。
经过这段时间的心理和药物治疗,小白的状况要好上很多,刚从疗养院出来的那几天,的确是应激反应还没过去,所以情况才那么糟糕。
因着小白的特殊情况,周肃尔带她只在楼下稍微见了见人,就领上了苏早一早备下的休息室中。
三个人推门进去的时候,小白正窝在周肃尔怀抱中,听见门响,瞧见几人,慌乱地从他身上下来,局促不安:“二哥,欢欢。”
嘴唇脸颊都是红红的,眼睛里泛着水光,头发有些乱,一看就知道两人方才做了些什么。
余欢笑吟吟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
小白却在这时候扯住她的衣裙,一脸期盼地瞧着她:“欢欢,我听说你探戈跳的也不错,可以跳给我看看嘛?”
一脸的期待。
余欢愣了一下。
她当然会跳探戈,这样的交际舞,之前开选修课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报了这一个,难度不高,老师打分也高。
只是,好端端的,小白怎么想看这个?
小白继续星星眼看着她:“如果为难的话就算啦,不好意思,是我太过分了……”
说着,她垂着眼睛,睫毛颤了颤,几乎快要哭了出来。
余欢心一软:“没事,跳个舞而已。”
小白和林媛不一样,林媛那是故意为难,而小白真的只是单纯地想看。
只是跳探戈需要人配合,她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余欢思索了一下,目光投向祁洛铃:“洛铃……”
祁洛铃连连后退,摇头摆手:“不行的,欢欢姐姐,我跳的不好。”
她刚拒绝,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祁北杨便开口了:“我陪你跳。”
余欢怔住。
祁北杨没有丝毫舞蹈细胞。
先前余欢一时兴起,也教过祁北杨来跳交际舞,华尔兹,探戈,但祁北杨对这些的确没有天赋,他仅有的和舞蹈有关联的那点热情,只有余欢。
跳起来的时候,祁北杨卡不住节奏不说,还会不受控制地,频繁地踩她的脚。
饶是余欢那么好的耐心,也被他一脚一脚给踩扁了,垂头丧气:“朽木不可雕也。”
朽木真的能不能雕她是弄不清楚,但在学习跳舞的那个晚上,祁北杨恼羞不已,晚上十分卖力地叫她承认,他祁北杨在某些事情上还是颇有天赋的。
……
所以,当祁北杨说他来陪余欢跳的时候,余欢第一反应——这人没毛病吧?不会跳舞,还来凑什么热闹?
她回想起被踩脚的恐惧,连连摇头:“算了,还是洛铃吧,简单点的还是很好跳的,我跳男步,带着——呃啊!”
话未说完,祁北杨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拉着她,径直走向空处,含笑瞧着她:“只是简单跳个舞而已,几分钟就结束了,何必这么麻烦。”
说话间,祁北杨已经同她面对面站着,一手握着她,另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腰上:“开始吧。”
这房间中有很大的空档,正好可以用来跳舞。
小白早有准备,去打开角落里的老式碟片机。
音乐响起,是《一步之遥》。
再经典不过的一个曲目。
余欢来不及再同祁北杨多说,伸出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迈开步子。
幸亏今晚苏早给她准备的鞋跟较高,不然搭配祁北杨还真的有些吃力。
他太高了。
但加上这么一双高跟鞋,跳起来刚刚好。
余欢的脸颊贴着他的脖颈,呼吸有些乱。
她在跳舞的时候走神了。
祁北杨贴在她腰间的手滚烫,另一只手如同枷锁一般死死扣住她。
他的步子意外的平稳。
同那一晚的拙劣不堪不同,祁北杨跳的绝不比余欢上课时的练习舞伴差。
这人……是在私下里偷偷练习过了吗?
余欢想不通。
也由不得她多想,忽而变调,祁北杨凑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一句:“小姑娘,别走神。”
继而松开她的手。
旋转,靠近。
重新回到他身边的时候,祁北杨依旧牢牢扣住她的腰,笑吟吟地夸赞:“跳的不错。”
余欢已经听不清这人在说些什么了。
她喘着气,第一次乱了舞步。
而祁北杨带着她,不急不躁,气定神闲地瞧着她。他一句话都未说,唯有眼神炽热。
余欢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隐约觉着,最近的祁北杨极其不对劲。
音乐停止,祁北杨松开她的手,余欢大口喘着气,明明是极简单的几分钟,对她而言,比完整地表演完一场舞剧还要累。
小白对此一无所知,只星星眼地瞧着她,艳羡不已:“欢欢姐跳的好棒哦!”
周肃尔始终坐在沙发上,瞧着小白欢欢喜喜地和余欢、祁洛铃坐去另一旁聊天——明明是年纪差距挺大的几个小姑娘,聊起来却毫无代沟。
一样的天真呐。
祁北杨坐在周肃尔旁边,淡淡地说:“今天谢谢小白了。”
“没什么,”周肃尔凝望着小白的身影,那样喜欢舞蹈的一个女孩,但终身都不能再跳了,“她很开心能帮上你的忙。”
顿了顿,周肃尔又问:“林媛的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处理?”
总不能由着那个虫子一直蹦跶,他瞧着也烦。
祁北杨烟瘾犯了,但他没有动,只端起桌上的茶杯,饮了一口:“今天。”
“那你也打算今天晚上就告诉余欢她的身世?”
祁北杨沉默了。
这样的沉默令周肃尔皱起眉:“你别告诉我,你只打算把林媛弄走,没想着让余欢回去。这事你不透给林定一点风声,难道也是为了这个?”
祁北杨缓慢摇头:“先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但那样……不好。”
实在不好。
祁北杨自己也不曾想到,自己会有那样恶劣的念头。
在得知她极有可能是林家女儿的时候,他竟然想瞒住其他人,不叫她知道自己身世。
现在分去余欢的关心和注意力的人事已经足够多了,多的让他不耐烦,祁北杨不想再叫她有其他的家人,去耗费心思。
但余欢这些年日子过得都很苦。
她又固执地不肯接受帮助。
如果能回到林家,林家父母虽然脓包窝囊,但好歹也能照顾的了她;冬天的时候,她也不必住在暖气都不热的小房子中,也不用为了钱辛苦兼职打工。
她想要的东西,漂亮的裙子,鞋子,都能够光明正大的拥有了。
余欢曾经问过,他是否一直把她当做宠物。
那时候祁北杨还不理解,但现在,有那么一点懂了。
他那样极端地想控制她的生活,甚至妄想切断她和亲生父母的联系,只想占有她,拥有她……这和对待宠物,的确没什么区别。
余欢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不肯给他好脸色吧。
沉吟片刻,祁北杨望向余欢,几个小姑娘不知道说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余欢笑起来,眼睛弯弯,轻轻地拍了小白的头一下。
祁北杨的心,不由自主地软化下来,笑了笑:“这几天一直在想,我这样对桑桑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极火葬场之前,先给二哥点甜头尝尝。
今天依旧是粗长的我,啊,叉会腰,可把我nb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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