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中文网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19章 长湖之滨

第19章 长湖之滨

作者:兰尼斯特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奋斗中文网 www.fdd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他们有多少人?”我耳语道,声音异常地轻,我的身边是趴伏在地的汉子们,每一个都寂静无声,他们非常老练。

    “18个,4个野人,1个黑衣逃兵,其他的都是本地人,土匪、偷马贼、偷猎者和游荡者。”洛克说道,我听到他话语中的喘息,看到他已然披坚执锐,准备妥当。

    我们在长湖附近的林地里,在恐怖堡的西北方向,这里其实是安柏家的地盘,离恐怖堡并不近。

    空气有些干,我觉得我皮肤有些紧绷绷的,也许是战斗前的错觉?寒风呼啸,虽然链甲杉下穿着棉袍和羊毛衫,我也早已习惯了把头发束进头盔,但是依然觉得有些凉。这就是北境的夏天,我的夏天,杀机四伏。

    “土匪?那是钢刃的闪光,钢铁可不该是土匪手里的家伙,”我低沉地说道,同时给我的弩机上油脂,“他们肯定袭击过士兵,让达蒙上树,数数他们的弓和剑。”达蒙眼神不赖,可以信任。

    夜在长湖畔,如此轻悄,只有微不可闻的喘息相伴,我盯着远处的火光,等候消息。

    不一会儿,消息将至,我看了眼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洛克,“女士,4张弓,粗糙极了,3把剑,其他都是斧头或者棒子,4面盾牌。”

    而我们有10面盾牌,4把剑,6张弓,其中有3张是长弓,剩下的多是用的长矛或者斧头锤子,一共20号人。夜晚突袭,流寇那儿被火光照亮,没有穿甲胄的,全是活靶子,这一次战斗不会很难。

    “斧刃和7个人,北边,分4面盾牌给他们,带上2个弓手。达蒙带领其他的射手去西边,让他先动,他一射箭,我们就冲锋,现在上弦。”

    我这里在敌人营地的东边。

    “好,女士。”洛克肃容颔首,猫腰而走,摇晃的佩剑碰擦锁甲发出轻响,我听到弓箭手拉弦的声音,如同北方稀疏的细雨,微弱而冰冷。

    我能感觉到这些北境汉子的急切和渴望。旧神瞩目,生命如花,花开花落,人死人生,在这片荒原当中是如此脆弱,旦夕之间就会阴阳相隔,战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比起其他的逝去之法要痛快得多。因此,我们拥抱死亡,北境的战士,有死无生。

    我望着远处的火光,趴在地上,把盾牌和长剑拿在手里,借助黑夜和树石的阴影匍匐前进,我已经很熟悉泥土的味道了,青草不安地拂动,任我压过,我们无声向前。

    “嘿,女士,为什么你总是戴着面具?”

    因为卢斯·波顿告诉我,如果我敢破相,那就剥了我的皮,我知道对他来说我的脸是最值钱的东西。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视野窄一些,不用看到你的脸,酸埃林,那实在太不中看。”我悄然回复道。

    “但是他们说,你是个女巫,有魔法,你面具上带着魔法。”酸埃林悄悄地道。

    “我确实是女巫,会把烦我的人变成癞蛤蟆,然后喂给狼吃。”我继续前进,倒握长剑,嗅着泥土的味道。

    空气一片静谧,只有鸟鸣虫飞,夜深了,更冷了,让我有些哆嗦。

    距离已够,我听到身边传来声响,我手下的汉子一个个趴在我的附近,大家静静等待。

    地面很平坦,那个营地的北边有一道土坡,估计这群人是躲在土坡下避风,篝火在燃烧,火星四散,他们大多都睡了,鼾声隐约。共有两个哨,一个在打盹,另外一个在走动。

    我取下我的弩,放在面前,慢慢地摇动弩机上的握把,这把弩还很年轻,加上我上了油,所以我的动作没引起什么声响,最后,我把弩矢放上去,卡好。

    旧神在风中低语,默默注视着即将到来的厮杀,我手下的冤魂早已不少,所以在当下我已经足够冷漠。在维斯特洛,手有人命不是一件遗憾的事。

    咻!

    我看到在走动的哨兵胸膛中箭,我知道,我在西边的弓手汉子们已经开始袭击,我可以再等一等。

    “是箭!”我听到了一个嘶喊,这是古语,是野人,这群匪类瞬间握住了武器爬起,他们抄起盾牌。

    “没几个人,冲上去!”这是通用语,北境口音。

    “守在这!他们没多少箭。”

    “包抄,包抄,走!”

    这群乌合之众。我用长剑轻轻拍拍地,一个接一个,我的人用佩兵拍了拍地面,我们即将加入战斗。

    受袭者有的趴在地上,有的试图往达蒙所在位置过去,盾牌都朝向西边。他们在分散,最好再分散一些,我看着敌人在分成几个小团体,他们互不信任,各有主张,这就对了嘛。

    上!

    我静静起身扣动弩机,最壮的那个敌手发出了惨叫,后坐力让我偏了一些,没有射中胸膛而是中了眼窝,我紧接着弃弩执剑当先向前。

    “后面!“敌人中有人大喊。

    “刀剑在手,旧神在看,冲锋!”

    “万岁!”我的人发出呼喊从地上而起。

    “背后!”我听到敌人尖叫,我们的飞斧凿入他们的胸膛,我喜欢铁民的投掷把戏,北境也有不少山民会使,棒极了!

    砰!我的盾借着我狂奔的力道狠狠砸在一张脸上,紧接着长剑刺入,大多数土匪都是野路子,不难对付。

    盾牌的作用不是防御,而是攻击!

    在我的手中,这个熨斗盾就是铁锤,不断地拍上敌人脆弱的头和胸腹,长剑削砍劈刺,不一会儿就血迹斑斑。血腥与皮革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几乎掩盖了面具的清香,。

    “橡木脸!”我闻到怒吼,我戴着橡木面具,上画人面一如心树雕饰,因此有人这样称呼我,他们给的诨号永远简单粗暴。

    我的长剑拍了拍盾牌,迎接他的挑战,他是我射中的那个,我看到他的一只眼睛没了,双手持握一根长柄的砍刀,刀刃上锈迹不少,更叠血渍。

    【第二节】

    他比我高多了,皮毛层层叠叠盖在身上,压根没有半点衣服的形状,这是一个野人大汉。两边都不再理会我们俩,我们将一对一,实际上,经过这一次的夹击,他们没几个人还能站着。

    “吼!”他的胡子颤动,我蓄力以待,他跑了起来,正在横引手中的刀,他手有动作的那一刻我已蹬足而上。

    很快,不过一瞬间的功夫。

    刀来冷光一现,我矮下身子,利刃裹起的呼啸响在耳畔,烈比寒风,我足步停止,长剑已经砍向他的双腿,利刃的寒光柔抚他的肌肤,切入他的关节,劈开他的膝盖,血花四溅,他仰面而倒。

    残废在夏天也是活不下去的,尤其是对这种底层人而言,这里可是北境。我没废话好说,踩住他的手和刀柄,一剑扎穿他的心脏,看着他双眼无神不再呼吸。

    “收拾,老规矩。”我引剑还鞘。

    我们死了两个人,伤了八个,没有重伤和残废,不过最好处理一下。

    我看到斧刃手脚各有一处伤口,“我以前穿铠甲,非常硬,非常重。”他用浓重的口音说道,我在跟他学瓦雷利亚语,他在跟我学通用语,现在的斧刃把头发扎了起来,胡子倒是依然没剃,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简单的几个单词外,什么都不会。

    “所以你不习惯这样战斗?”我问道,倾身一扎,结果了一个在痛吟的倒地者,这倒霉蛋早就被人给剖了腹。

    “对,砍不穿。”他说,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

    “适应,我们穷得很,你知道。”我向他点了点头,斧刃想法简单,信仰虔诚,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他就足够忠实。我转身去看俘虏,扫了一眼,我们捉到7个人。

    “跑了2个,宰了9个,女士。”

    “统计战利品。”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俘虏,一个一个来。”

    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犁、剑,还是绞索?”

    “我是个猎人!我会射箭,别杀我!”他尖声喊道。

    “哪里人?”

    “我小时候在狼林,橡木脸头儿,我可以射中远处的兔子。”

    “那么就是剑,下一个。”

    “下跪之人,自由人不屈服!”这是个咆哮的野人,活计挺差,嗓门挺高。

    “确定?”

    “橡木脸,狼吻巴洛索已经盯上你了,他能通过狼和鸟找到你,你死定了!你会被他掠走妻女,你会向他跪地求饶,就像你给王冠下跪一样!”他连我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呢。

    狼吻巴洛索是一个野人掠夺者,据说他还是小孩儿时差点被狼叼走。他自己吹嘘说狼没有吃掉他,奇迹般地放过了他,用狼乳将他养大。而实际上,所有人都说,他的脸上被留下了野狼的吻,缺了半个脸颊,哪怕他不开口,也可以看到他的牙齿,狰狞丑陋。

    “绞索,”我一剑削开这名叫嚣者的喉咙,“下一个。”

    “我可以为你而战,但是我不下跪。”这是个女野人,矛妇。

    “可以,我手下一群汉子,你可以挑你喜欢的,你要犁还是剑?”

    “我会牧羊,也会种地,其实,其实我不怎么能打。”

    “你要先帮助俘虏你的人干活,五年后你会有自己的地,另外,恐怕你要重新学,长城外的耕作之道已经落伍了,下一个。”

    “我是君临人,我——”

    “你是守夜人。”

    “对,不!我不是,我已经服役了好几年,我要——”

    我割了这个逃兵的喉咙。

    守夜人就该镇守边关,屹立于绝境长城之上,否则北境会处处遭灾,兵祸连连,那可了不得。何况这些黑衣军人中,很多是靠披黑衣发誓才活下来的罪犯,所以,逃兵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处决。

    处理完俘虏之后我分配战利品,谁杀的人归谁,帮忙的人酌情分一些,我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我的战士们会吵架,会各执一词,会争夺一个小小的水囊或者鼠皮,这是战斗之后最麻烦的环节。

    但是,我是领袖,我是仲裁者,我分配战利品,这一点再累也不能改。

    【第三节】

    如今已是伊耿历296年,我15岁。

    这一个夏天非常非常长,快有八年了,从我穿越开始,我就一直在维斯特洛的夏天中成长。

    有时候我会梦到一双蓝色的眸子,我知道那属于我的母亲,撒拉。

    我把自己记得的原著和电视剧情节默写了下来,用汉字。我尝试配置火药,我知道火药是硫磺、硝石、木炭,比例是1:2:3,结果失败了,单独的材料易燃的依然易燃,但是合在一起就是怠惰得要死,炸不起来。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料想一下,如果火药真能配出来,那也不用等我现在来研究了,他们连野火都能制造。

    我和多米利克相互通信,了解他的情况。多米利克·波顿依然在谷地红垒的雷德佛家族担任侍从,他现在越来越像个骑士,比武和骑枪竞技都非常拿手,打遍谷地,与雷德佛家的儿子米歇尔·雷德佛齐名。

    我经常和薇尔菲德见面,我们合作弄的贸易行会生意不错,每年给波顿家族和曼德勒家族各带来上千金龙的收益,也让我开垦自己的土地时,有了充分的保障。

    泪江到白刃河之间是北境重要的平原,北境关键的粮食产地,在这里,南方由曼德勒家族所据,北方和东边属于波顿,两家之间是贫弱的霍伍德家,如今曼德勒家族和霍伍德家族已经通过联姻勾结,与波顿的力量勉强相当。我觉得这种对抗的态度不适合我,对恐怖堡的波顿也没好处,应该将对立的情绪尽量压制,把纠纷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

    联合,永远胜过争夺,所谓战争就是让所有能交流合作的人凑到一起,干掉没法交流合作的那些。如果能联合好三个家族,将会是北境难以忽视的力量,就连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也必须谨慎对待。

    所以,与其和他们斗法,不如和他们协调一致,反正他们的军队没恐怖堡的多。

    所以,薇尔菲德和我,我们俩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无话不谈,她抱怨说她爸爸总想把她嫁给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儿子罗柏·史塔克,可是罗柏不爱搭理她。

    其实她真的挺好的,身材诱人,面貌温柔,我不清楚那位罗柏·史塔克大人是做何想法,或者说他父母在想什么,政治?好吧,老实说,史塔克家族的影响力广及河间地、谷地、王领和风暴地,那位罗柏大人可以慢慢挑。我敢说是因为薇尔菲德没见过我家多米利克,多米利克可受欢迎了,拿下这妮子绝对不费力!

    不过我还是支持薇尔菲德·曼德勒的,她是我姐妹,虽然她没说她喜欢罗柏,但是既然有这方面的因缘,罗柏好歹得给她一个说法。

    至于我的河间地朋友,我和“大马”亨得利·布雷肯通信过两次,如今,他已为骑士,该叫亨得利爵士了。他作为布雷肯家族的继承人有了婚约。这就是贵族政治,贵族生活,不管亨得利喜欢与否,也不顾我的意愿。

    其实他人挺好的,我不能否认我幻想过和他在一起,不过,童男童女的模糊感情比起现实来说什么都不是。何况,年轻时的情感到老以后还会剩下什么,谁说得准。

    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卧床不起,他儿子艾德慕·徒利开始承担更多的职责。

    至于海疆城,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老当益壮,并未再娶,他的继承人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一直无子,梅利斯特家族有绝嗣之危。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错怪了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宁愿绝嗣也不再娶?大概他对亡妻确有感情,毕竟夫妻之谊,谁说得清,他们当年是因爱嫁娶的。

    波顿比起梅利斯特来好不了多少,我没听说卢斯·波顿大人还有其他孩子,恐怖堡姓雪诺的只有我,他没别的种了,或者说,这里已经快没有雪诺这姓氏了,拉姆斯做事真干净。

    凯瑞琳·斯莫伍德尚未结婚,瓦妲·佛雷据说和黑瓦德搞在了一起,瓦妲·佛雷很开放,但是,我很怀疑她是不是心甘情愿,毕竟黑瓦德这个人很难讨人喜欢,而瓦妲是个爱美少年的姑娘。

    霍斯特·布莱伍德翘家,被自己爹抓了回来一顿打,他想去旧镇的学城,成为学士,他父亲泰陀斯·布莱伍德不允许。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大家都接近成年,开始承担义务了。

    我拥有了一座庄园,那是我存了两年的钱,然后带着流浪汉和卢斯·波顿施舍给我的五个卫兵开垦的,北境每寸土地都有主人,不代表每寸土地都有人烟。

    卢斯·波顿不肯给我多的人,我也没要,我自己到处找,到处讨,从战斗之中,从山地氏族里,从白港,从养不起领民的领主那。我找没有继承家产的男人,找流民,找土匪,找野人。

    我慢慢让庄子有了活力。现在我有了三百号人,因为是我收集的工具,我带人开垦的,卢斯·波顿倒是大方地承认这地暂时归我管。

    “你出嫁以后,那里属于波顿。”人渣。

    我承诺庄子里的居民,只要工作五年,之后他们可以获得自己的一份,至少七成的收成,而且多劳多得,目前来看,这样简单的分配方式还行。

    我经常带人出去狩猎野人掠夺队或者流寇,收获马马虎虎,不过我主要是靠这个磨炼自己和手下,并不指望靠抢这帮穷酸发家致富。我的人当中虽然有不少壮年的汉子,但是能上战场,见过血的就40号人,而且这40号人还需要劳动种地,得轮着来。

    在北境这片艰苦的土地上,要让我手下心思安定,少有后顾之忧,拥戴我本人,一心作战,难被收买,我就需要保持他们的斗志和忠心,用充足的酒水粮食和安定的住所来确保其生活,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所以别看庄园里有百号多人,一次出20个去作战已经是极限。

    波顿家族里的其他民众称这里为“野种庄园”,或者“闺女村”,如果被卢斯·波顿知道,喊出“闺女村”这个名词的可怜虫会被割舌。

    庄园之外的民众对野种庄园顾虑重重,我是个野种不值得他们尊敬,而我的人当中有流浪汉、逃民、野人和强盗,他们不敢信任我的人,我知道这种怀疑有其道理,是我我也得离得远远的,庄园里的人成分复杂。

    不过这里也体现出北境人的一个小缺点,遇到单个的外地人,他们会很好客,但是遇到野种庄园这样外来的定居社区,他们会严加防范。我能理解,北方粮食少,冬天太恶劣,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嘴,多一个村子,指不定意味着群殴甚至厮杀。

    万幸的是,卢斯·波顿不会拒绝开垦和迁来的子民,所以我举着波顿家族的大旗,在波顿的土地上开拓,一般的农夫不会招惹我们,如果有人想要动粗?那正好。

    日子还算不错,我已经适应了卢斯·波顿。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我的初潮迟迟未至,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告诉我,我一旦从女孩变成少女,她将为我安排婚事,这让我非常矛盾。

    初潮没来吧,感觉自己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我的胸前有隆起,身高已经五英尺半(1米67)了,而且其他的地方也已经长开,腿长腰细,让我很满意。唯独初次的月事迟迟未至…

    要是初潮来了吧,鬼知道那位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会安排些什么婚姻,所以虽然奇怪,但是我没有太过关注,也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