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一样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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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很大,里面跟林幼楚的的房子差不多大小。
李长安和苏晓两个人走进去,也不会显得拥挤。
里面还坐着一个男人,面白无须,闭着眼睛坐在马车上。
王忠贤见到张甲第下车,也见怪不怪。
这位钦差大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交朋友了。
一路上不知道多少回了,他早就习惯了。
听到有人进来,他睁眼瞄了一下。
看到李长安的第一眼,有点洁癖的他,只感觉浑身舒坦。
好干净的男人,不像之前的书生游侠,一身脏兮兮的,眼神里还全是贪婪和欲望。
这个男人,不仅衣着整齐,而且浑身散发着一股出尘的气质。
一双眼睛只有好奇,还有一潭泉水般的平静。
好一个人间谪仙人啊!
王忠贤面带微笑的看着李长安,微微点了点头,还把身子往里面挪了挪,好让他进来。
张甲第看见王忠贤这个态度,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这王公公平日里不是嫌弃这个,就是嫌弃那个,怎么今天突然这么客气起来了呢?
张甲第尴尬的笑了笑,对着李长安介绍道:“这是王公公,东厂的提督大人。”
他不愿意过多介绍,因为天底下的读书人,没有一个愿意和东厂接触。
李长安倒是不介意,反而对着王忠贤打了个招呼。
他很好奇的看着王公公,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的太监。
也不知道生崽丸对太监管不管用。
生崽丸是游戏里的道具,专门给牛和马准备的,功能是刺激繁衍。
一套生崽丸是两颗,公母各一颗,吃了以后可以立马发情,然后一发入魂。
至于人可不可以用,李长安觉得,应该差不多。
生崽丸——牛可以吃,马也可以吃,牛马也肯定能吃。
李长安学着王公公的样子,跪坐在矮凳上,看到马车开始启动,他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把扇子。
“玉阶兄,初次见面,就麻烦兄长带我师徒二人一程,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李长安觉得,既然坐了人家的车,就应该给点车费。
所以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把纸扇,递了过去。
扇子不咋地,白色的塑料,加上一层绸布,下面挂着一条流苏,拼夕夕最多五块钱一把。
可是在张甲第眼中,这就是一把极品名贵的扇子。
白色扇骨似玉非玉,摸起来冰凉透骨,扇面是用上好的布料制成,扇子下面的流苏,还挂着一颗水晶。
这一把扇子放到京城,至少百两银子起步。
张甲第觉得有些贵重,推辞了一下。
但还是被李长安塞到手上,一副你不收我就下车的样子,让他不得不收了下来。
打开扇子,一首石灰吟写在扇面上,张甲第轻声跟着念了起来。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好好,好诗,好诗啊。”张甲第忍不住赞叹一声,惊的王公公都看了过来。
“好一个粉骨碎身都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张甲第越看越觉得这就在写自己啊。
十来年寒窗苦读,不就是千锤万凿出深山吗。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不就是自己的志向吗。
“浩然兄,这诗是谁写的,这简直写到我心坎里去了。”张甲第开口问道,对于这份见面礼,他是爱不释手。
李长安倒是没想到,张甲第竟然不认识于谦于太保的石灰吟。
这不是大明朝吗?
不是小冰河时期吗?
按理来说应该是明末才对啊,怎么于太保还没出来吗?
总不能去抽烟喝酒烫头发了吧。
李长安没敢把这首诗安在自己头上,开口说道:“这是我家前辈写的,我觉得好听,就写在了扇子上,玉阶兄喜欢就好。”
“我可太喜欢了。”张甲第越看越喜欢,小心的收起来,放进怀里。
张甲第的书童,看着李长安出手这么阔绰,也拿出一些瓜果,放在矮桌上,示意李长安吃。
平日里那些穷书生,上车哪里有送礼物的,每次都是蹭吃蹭喝,嘴巴上说着百姓,心里全是贪婪。
还有不少游侠,走的时候还要借点盘缠,看的就让人生厌。
“刚才听浩然兄说,在山里面修行,不知道今年是何年何月,哪朝哪代,敢问浩然兄,在山里修行多少年。”
李长安拿了一个橘子,剥给苏晓吃,剥的时候,连橘子上面的白丝,都剥了下来。
张甲第看到,心里更加觉得,浩然兄肯定是出身贵族,不然哪里有这种臭毛病。
吃橘子,不吃白丝,这种精致的习惯,小门小户的哪里养的出来。
李长安把嘴里的橘子咽下去,才开口回道:“不知道,从小跟我师父在山里修行,前几天才被我师父赶出山,来到了这个世界,除了一些学识,其他的都不知道。
还希望玉阶兄帮我解惑,好让我知道这是哪年哪月。”
王公公听到这话,也诧异的看着李长安。
他送出的扇子可不便宜,而且说话习惯,还有身上的衣服和白皙的肤色。
哪一样都可以证明他来历不凡,偏偏却说自己不知道朝代。
难道真的碰到隐士高人了。
张甲第想了想,一边观察他的表情,一边开口:“现在是建元十二年,我朝国号为明。
前朝为唐,再上去就是隋晋魏汉秦。
唐朝末年,胡人入关,从那以后,我们汉人就被打断了气运。
整整四百年,我们汉人被屠杀了四百年。
这四百年,汉人的文化传承被打没了,骨气也被打没了。
大好河山,被打的满目疮痍,每天都在打仗。
汉人和胡人打,汉人和汉人打,汉人和鞑子打。
直到五十年前,我朝周太祖横空出世,带领着汉人,硬生生的把胡人和鞑子赶回了北方草原,我们汉人才重新站在中原大地上。
只是可惜,还没等他收复北方最后那几块地,就病死在沙场上。”
建元十二年?明朝太祖姓周?
这踏马不是记忆中的大明啊?
李长安面不改色,心里翻江倒海。
完了,记忆中的那点历史,全白学了。
这肯定不是原来的世界,看来还得多套点话啊。
马车很大,里面跟林幼楚的的房子差不多大小。
李长安和苏晓两个人走进去,也不会显得拥挤。
里面还坐着一个男人,面白无须,闭着眼睛坐在马车上。
王忠贤见到张甲第下车,也见怪不怪。
这位钦差大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交朋友了。
一路上不知道多少回了,他早就习惯了。
听到有人进来,他睁眼瞄了一下。
看到李长安的第一眼,有点洁癖的他,只感觉浑身舒坦。
好干净的男人,不像之前的书生游侠,一身脏兮兮的,眼神里还全是贪婪和欲望。
这个男人,不仅衣着整齐,而且浑身散发着一股出尘的气质。
一双眼睛只有好奇,还有一潭泉水般的平静。
好一个人间谪仙人啊!
王忠贤面带微笑的看着李长安,微微点了点头,还把身子往里面挪了挪,好让他进来。
张甲第看见王忠贤这个态度,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这王公公平日里不是嫌弃这个,就是嫌弃那个,怎么今天突然这么客气起来了呢?
张甲第尴尬的笑了笑,对着李长安介绍道:“这是王公公,东厂的提督大人。”
他不愿意过多介绍,因为天底下的读书人,没有一个愿意和东厂接触。
李长安倒是不介意,反而对着王忠贤打了个招呼。
他很好奇的看着王公公,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的太监。
也不知道生崽丸对太监管不管用。
生崽丸是游戏里的道具,专门给牛和马准备的,功能是刺激繁衍。
一套生崽丸是两颗,公母各一颗,吃了以后可以立马发情,然后一发入魂。
至于人可不可以用,李长安觉得,应该差不多。
生崽丸——牛可以吃,马也可以吃,牛马也肯定能吃。
李长安学着王公公的样子,跪坐在矮凳上,看到马车开始启动,他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把扇子。
“玉阶兄,初次见面,就麻烦兄长带我师徒二人一程,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李长安觉得,既然坐了人家的车,就应该给点车费。
所以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把纸扇,递了过去。
扇子不咋地,白色的塑料,加上一层绸布,下面挂着一条流苏,拼夕夕最多五块钱一把。
可是在张甲第眼中,这就是一把极品名贵的扇子。
白色扇骨似玉非玉,摸起来冰凉透骨,扇面是用上好的布料制成,扇子下面的流苏,还挂着一颗水晶。
这一把扇子放到京城,至少百两银子起步。
张甲第觉得有些贵重,推辞了一下。
但还是被李长安塞到手上,一副你不收我就下车的样子,让他不得不收了下来。
打开扇子,一首石灰吟写在扇面上,张甲第轻声跟着念了起来。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好好,好诗,好诗啊。”张甲第忍不住赞叹一声,惊的王公公都看了过来。
“好一个粉骨碎身都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张甲第越看越觉得这就在写自己啊。
十来年寒窗苦读,不就是千锤万凿出深山吗。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不就是自己的志向吗。
“浩然兄,这诗是谁写的,这简直写到我心坎里去了。”张甲第开口问道,对于这份见面礼,他是爱不释手。
李长安倒是没想到,张甲第竟然不认识于谦于太保的石灰吟。
这不是大明朝吗?
不是小冰河时期吗?
按理来说应该是明末才对啊,怎么于太保还没出来吗?
总不能去抽烟喝酒烫头发了吧。
李长安没敢把这首诗安在自己头上,开口说道:“这是我家前辈写的,我觉得好听,就写在了扇子上,玉阶兄喜欢就好。”
“我可太喜欢了。”张甲第越看越喜欢,小心的收起来,放进怀里。
张甲第的书童,看着李长安出手这么阔绰,也拿出一些瓜果,放在矮桌上,示意李长安吃。
平日里那些穷书生,上车哪里有送礼物的,每次都是蹭吃蹭喝,嘴巴上说着百姓,心里全是贪婪。
还有不少游侠,走的时候还要借点盘缠,看的就让人生厌。
“刚才听浩然兄说,在山里面修行,不知道今年是何年何月,哪朝哪代,敢问浩然兄,在山里修行多少年。”
李长安拿了一个橘子,剥给苏晓吃,剥的时候,连橘子上面的白丝,都剥了下来。
张甲第看到,心里更加觉得,浩然兄肯定是出身贵族,不然哪里有这种臭毛病。
吃橘子,不吃白丝,这种精致的习惯,小门小户的哪里养的出来。
李长安把嘴里的橘子咽下去,才开口回道:“不知道,从小跟我师父在山里修行,前几天才被我师父赶出山,来到了这个世界,除了一些学识,其他的都不知道。
还希望玉阶兄帮我解惑,好让我知道这是哪年哪月。”
王公公听到这话,也诧异的看着李长安。
他送出的扇子可不便宜,而且说话习惯,还有身上的衣服和白皙的肤色。
哪一样都可以证明他来历不凡,偏偏却说自己不知道朝代。
难道真的碰到隐士高人了。
张甲第想了想,一边观察他的表情,一边开口:“现在是建元十二年,我朝国号为明。
前朝为唐,再上去就是隋晋魏汉秦。
唐朝末年,胡人入关,从那以后,我们汉人就被打断了气运。
整整四百年,我们汉人被屠杀了四百年。
这四百年,汉人的文化传承被打没了,骨气也被打没了。
大好河山,被打的满目疮痍,每天都在打仗。
汉人和胡人打,汉人和汉人打,汉人和鞑子打。
直到五十年前,我朝周太祖横空出世,带领着汉人,硬生生的把胡人和鞑子赶回了北方草原,我们汉人才重新站在中原大地上。
只是可惜,还没等他收复北方最后那几块地,就病死在沙场上。”
建元十二年?明朝太祖姓周?
这踏马不是记忆中的大明啊?
李长安面不改色,心里翻江倒海。
完了,记忆中的那点历史,全白学了。
这肯定不是原来的世界,看来还得多套点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