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另类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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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杀手,从八岁时被拐卖进这个杀手训练营的时候,他就被定义成了杀手。但他是个不一样的杀手,可以说他是个失败的杀手,因为他没有学到教官们的冷漠。也可以说他是个成功的杀手,因为他在几百人十年来的相互撕杀中,他坚持到了最后,坚持到只剩下另一个对手。
他是个另类的杀手,与别的杀手那冷漠无情杀气腾腾脸上标榜着“我是杀手!”不同,他是训练营中唯一会笑的人,
“我们是杀手,我们的目的是杀死目标,不管什么手段,什么招式,只要让目标的生命结束,就是我们的成功”教官是这样教他们的,从他八岁的时候教官就这样教。一直教到如今,他十八岁。
不管用什么手段,什么招式,只要杀死目标!——这是教官的要求。
他选择的手段是演戏,与其说他是个杀手,还不如说会是个演员。一个成功而出色的演员。
从进入集中营第一次杀人而吓得脸色惨白伏地呕吐被教官抽了三十皮鞭之后,他就学会了演戏。
在看惯了杀人与被杀的血腥之后,年幼的他有了自己的理念:就是冷酷的外表并不是一个成功的杀手的标志,再怎么冷酷,除了能将一些年老体衰,患有超严重心脏病的人吓死之外,别无用处,反而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成为刺杀目标防备的对象。
于是他有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扮一个普通人,一个比普通人更普通的人。
他告诉自己,如果目标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那么他就变成全世界最需要同情的人。如果目标是个需要同情的人,那么他就变成一个全天下最富同情心的人。如果目标是一个绅士,那他就是个更加彬彬有礼的绅士,能做到与他打桥牌,碰杯喝葡萄酒。如果目标是个美女,那他就将是个风度翩翩的君子,与之共舞,然后将匕首‘温柔地’送进他的胸膛。
做到杀死目标的那一瞬间,目标都不愿意相信他是个杀手,那才是一个成功杀手的标志。
这是他的个人理念,是他个人对杀手这一职业的认识。也因此,他另类,他与众不同,他成为了整个训练营里唯一一个会笑的人。他尽量将自己的笑做到让所有人都能将他当成朋友。他在扮演技能上刻意地训练自己。也因此,十年之后,他居然发现,他自己的演戏能力足以让自己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那时的他才肯定,他成功了,但他却后悔了。
在什么样的人面前,他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用他小时候听过的一句话说,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教官面前,他绝对的听话,听话到教官让他从营房里跪着爬出来他也照做,而且还挂着笑容的爬。挂着全营里唯一能看见的笑容爬。杀手营的其它受训者面前,他绝对的和善,和善得让人不自觉的当他是朋友,而且很是楚楚可怜。可怜得让人同情。
第二次杀人,杀的也是自己的同伴,因为教官的命令是十分钟之后谁的脚下没有一个尸体,谁就变成尸体。他不敢怀疑教官的话,因为第一次杀人时,有人下不了手,结果要么被人杀,要么被教官的枪打爆头变成尸体。他的演戏为他的第二次成功杀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这个对手面前,他扮出的样子是那么的弱小,那么的楚楚可怜,可怜得让那个才被训练三年,还没有被训练得真正冷血的杀手在向他下手的时候居然迟疑了一下。
就是对手那么一迟疑,他却毫不客气地将匕首送进了他的胸膛。成功结束了第二个同伴的生命。他第一次在杀人之后笑,而且笑着让自己杀死的人安息。他从那时候就已经与别人不一样了。
对于他杀了人还能笑,让教官们都很高兴,因为那是他们最想看到的。在他们看来,一个金牌的杀手就要诞生。而对于平日里他的嘻嘻哈哈不正经,教官也视而不见,他们只要结果,只要将任务完成,将目标杀死这一结果。不管白猫黑猫,捉到耗子就是好猫,那是中国人的话,那些白种人教官当然不知道,但他知道,他是中国人,他的母亲在他五岁地时候就教过他了。
~~~~~~
“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滋味最销魂吗?不是大麻,不是海洛因,是女人!我知道你们很小就在这里了,不可能知道女人的销魂滋味,但你们不是没有机会去享受,不过,你们里面只有一个人可以去享受,你们五十人中,最后活着的人就是那个能年薪上百万的金牌杀手,他就有机会去享受…………”教官在他进入训练营六年之后,几百人自相残杀到只剩下五十人时,这样对他们训了这样的一通话。
女人,对于他这个四岁上幼儿园就让人去揭同班女孩裙子的小色狼来说,那无疑是致命的诱惑。更何况,年薪上百万,那是什么概念呢?
“NBA球星算个鸟,他们年薪几百万又怎么样?他们是用自己的汗水去挣钱,少爷我要是不死,我可不是出自己的汗去挣钱,我是出别人的鲜血和生命挣钱,嘿嘿,比你们那些费死费力的在球场上跳来跑去的来得划算吧,还有美女啊……”还不一定活得出去的他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的辉煌未来。
“真不知道那个被揭过裙子的同桌小美女如今长成什么样子了,那双小美腿一定已经长成了迷人的………”陷入回忆中的他只感觉眼前桃心直闪,而且全是……红色的。
因为教官说的关于“女人”和“年薪上亿”的致命诱惑,他就快坚持到了最后,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最后与自己争夺那个活着出去享受金钱美从的大好机会的,竟然是那个和他一起被卖进这个集中营里的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在被卖进集中营了都还在求教官放他回家,放他回家照顾已经没了父母,不能再没有哥哥的妹妹。最重要的是,那个男孩是个中国人。是个长着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
“为什么要是中国人,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死在别人手里?为什么你要坚持到最后来与我对抗?”当他得知了自己的对手是个中国人时,从来对其它人不手软的他居然发起火来。在教官们将二人分别关进两间铁屋子的时候,他冲着那个冷酷的对手所在的铁屋子怒吼。虽然他在集中营里是杀了很多人才活下来的,但大部分都是黑、棕、白等肤色的人,他也杀过黄皮肤的东方人,不过那是说着叽里呱拉的日语的黄种人。他从来没向中国人下过手,在选对手的时候他就没选过中国人。
“废话少说,明天手下见真章吧!”
那个男孩是个正常的杀手,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个杀手,因为他的冷酷。包括他冰冷的声音。
“靠,怕你啊,为了我的美女,我的钱,我奉陪到底!”他愤怒地踢打着铁屋子的铁墙壁吼道。直到教官在门口放了一响枪要他安静!
他是个杀手,从八岁时被拐卖进这个杀手训练营的时候,他就被定义成了杀手。但他是个不一样的杀手,可以说他是个失败的杀手,因为他没有学到教官们的冷漠。也可以说他是个成功的杀手,因为他在几百人十年来的相互撕杀中,他坚持到了最后,坚持到只剩下另一个对手。
他是个另类的杀手,与别的杀手那冷漠无情杀气腾腾脸上标榜着“我是杀手!”不同,他是训练营中唯一会笑的人,
“我们是杀手,我们的目的是杀死目标,不管什么手段,什么招式,只要让目标的生命结束,就是我们的成功”教官是这样教他们的,从他八岁的时候教官就这样教。一直教到如今,他十八岁。
不管用什么手段,什么招式,只要杀死目标!——这是教官的要求。
他选择的手段是演戏,与其说他是个杀手,还不如说会是个演员。一个成功而出色的演员。
从进入集中营第一次杀人而吓得脸色惨白伏地呕吐被教官抽了三十皮鞭之后,他就学会了演戏。
在看惯了杀人与被杀的血腥之后,年幼的他有了自己的理念:就是冷酷的外表并不是一个成功的杀手的标志,再怎么冷酷,除了能将一些年老体衰,患有超严重心脏病的人吓死之外,别无用处,反而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成为刺杀目标防备的对象。
于是他有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扮一个普通人,一个比普通人更普通的人。
他告诉自己,如果目标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那么他就变成全世界最需要同情的人。如果目标是个需要同情的人,那么他就变成一个全天下最富同情心的人。如果目标是一个绅士,那他就是个更加彬彬有礼的绅士,能做到与他打桥牌,碰杯喝葡萄酒。如果目标是个美女,那他就将是个风度翩翩的君子,与之共舞,然后将匕首‘温柔地’送进他的胸膛。
做到杀死目标的那一瞬间,目标都不愿意相信他是个杀手,那才是一个成功杀手的标志。
这是他的个人理念,是他个人对杀手这一职业的认识。也因此,他另类,他与众不同,他成为了整个训练营里唯一一个会笑的人。他尽量将自己的笑做到让所有人都能将他当成朋友。他在扮演技能上刻意地训练自己。也因此,十年之后,他居然发现,他自己的演戏能力足以让自己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那时的他才肯定,他成功了,但他却后悔了。
在什么样的人面前,他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用他小时候听过的一句话说,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教官面前,他绝对的听话,听话到教官让他从营房里跪着爬出来他也照做,而且还挂着笑容的爬。挂着全营里唯一能看见的笑容爬。杀手营的其它受训者面前,他绝对的和善,和善得让人不自觉的当他是朋友,而且很是楚楚可怜。可怜得让人同情。
第二次杀人,杀的也是自己的同伴,因为教官的命令是十分钟之后谁的脚下没有一个尸体,谁就变成尸体。他不敢怀疑教官的话,因为第一次杀人时,有人下不了手,结果要么被人杀,要么被教官的枪打爆头变成尸体。他的演戏为他的第二次成功杀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在这个对手面前,他扮出的样子是那么的弱小,那么的楚楚可怜,可怜得让那个才被训练三年,还没有被训练得真正冷血的杀手在向他下手的时候居然迟疑了一下。
就是对手那么一迟疑,他却毫不客气地将匕首送进了他的胸膛。成功结束了第二个同伴的生命。他第一次在杀人之后笑,而且笑着让自己杀死的人安息。他从那时候就已经与别人不一样了。
对于他杀了人还能笑,让教官们都很高兴,因为那是他们最想看到的。在他们看来,一个金牌的杀手就要诞生。而对于平日里他的嘻嘻哈哈不正经,教官也视而不见,他们只要结果,只要将任务完成,将目标杀死这一结果。不管白猫黑猫,捉到耗子就是好猫,那是中国人的话,那些白种人教官当然不知道,但他知道,他是中国人,他的母亲在他五岁地时候就教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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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滋味最销魂吗?不是大麻,不是海洛因,是女人!我知道你们很小就在这里了,不可能知道女人的销魂滋味,但你们不是没有机会去享受,不过,你们里面只有一个人可以去享受,你们五十人中,最后活着的人就是那个能年薪上百万的金牌杀手,他就有机会去享受…………”教官在他进入训练营六年之后,几百人自相残杀到只剩下五十人时,这样对他们训了这样的一通话。
女人,对于他这个四岁上幼儿园就让人去揭同班女孩裙子的小色狼来说,那无疑是致命的诱惑。更何况,年薪上百万,那是什么概念呢?
“NBA球星算个鸟,他们年薪几百万又怎么样?他们是用自己的汗水去挣钱,少爷我要是不死,我可不是出自己的汗去挣钱,我是出别人的鲜血和生命挣钱,嘿嘿,比你们那些费死费力的在球场上跳来跑去的来得划算吧,还有美女啊……”还不一定活得出去的他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的辉煌未来。
“真不知道那个被揭过裙子的同桌小美女如今长成什么样子了,那双小美腿一定已经长成了迷人的………”陷入回忆中的他只感觉眼前桃心直闪,而且全是……红色的。
因为教官说的关于“女人”和“年薪上亿”的致命诱惑,他就快坚持到了最后,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最后与自己争夺那个活着出去享受金钱美从的大好机会的,竟然是那个和他一起被卖进这个集中营里的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在被卖进集中营了都还在求教官放他回家,放他回家照顾已经没了父母,不能再没有哥哥的妹妹。最重要的是,那个男孩是个中国人。是个长着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
“为什么要是中国人,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死在别人手里?为什么你要坚持到最后来与我对抗?”当他得知了自己的对手是个中国人时,从来对其它人不手软的他居然发起火来。在教官们将二人分别关进两间铁屋子的时候,他冲着那个冷酷的对手所在的铁屋子怒吼。虽然他在集中营里是杀了很多人才活下来的,但大部分都是黑、棕、白等肤色的人,他也杀过黄皮肤的东方人,不过那是说着叽里呱拉的日语的黄种人。他从来没向中国人下过手,在选对手的时候他就没选过中国人。
“废话少说,明天手下见真章吧!”
那个男孩是个正常的杀手,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个杀手,因为他的冷酷。包括他冰冷的声音。
“靠,怕你啊,为了我的美女,我的钱,我奉陪到底!”他愤怒地踢打着铁屋子的铁墙壁吼道。直到教官在门口放了一响枪要他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