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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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订比跌破一百比一,简直人间惨剧,求放过

    “你确定要把这些时间话费在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陆成闻言推后了几步,背靠着舱壁,貌似是退缩了。

    只是跳下去?只是....跳下去。陆成的脑海里不住地回放着苏名的最后一句话。

    与此同时,江岭青显然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跳?

    不是有句话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反正只决定学员等级,他跟那些人又不熟。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啊。为什么要为了这些人冒这个风险?要是不幸遇难了,不是便宜了那些旁支吗。

    不跳?

    自己好歹还是个队长,这样做会被看不起的吧?以后又该如何服众?

    好几次他都举起手来表示自己决定直接放弃任务,但是心里总觉得怪怪的。于是一时间竟然没有任何行动。

    两张纠结的脸同时出现在屏幕里。与此同时,两队人的心也提了起来。

    学院对于每位学员的重要性已经不必强调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没有人希望自己在入学之后的第一次考核就落后于人,哪怕这种落后,并不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

    跳啊,跳啊,墨迹什么?

    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宋天同志的心声。他是属于江岭青一队的。

    快跳啊,前方明显是个局啊。

    这是宋臣的盼望。他不想陆成就这样失去队长的资格。

    这俩死对头虽然初衷不同,但此刻的脑回路却诡异的重合上了。

    “动了动了。他动了!”一个人忍不住嚷嚷了出来。

    不用他嚷嚷,很多人都在陆成动的那一瞬间发现了。

    他似乎是在往前走?他是要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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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陆成

    我叫陆成。

    今年十八岁?或者也可以说四十八岁?

    我有一对不爱我、只会折磨我的父母,和一个只会折腾我的妹妹。好在他们都在我小时候离开了我的生命。

    我成了一个孤儿。

    不过我一点都不伤心,只觉得浑身轻松。

    作为孤儿的日子,即使是在大秦帝国这样一个社会福利健全的国家,也不是一件太过于舒服的事情。不过已经比原来的日子好了很多,人要知足,我懂的。

    读书、高考、自己筹集学费,几乎是每一个孤儿都要尽力去走的一道独木桥,当然那些被领走的幸运儿们并不包含在其中。

    说实话,我并不羡慕他们。因为我的“父亲”和“母亲”在别人面前也是和来孤儿院领走他们的人一样慈祥的。不过我衷心的祝愿他们能够遇到一对疼爱自己的养父母。不幸的人,这世界上本来也不需要太多。

    我不算是很聪明的人,又不幸生在水城这样一个教育大城。于是我拼尽全力也只是考上了帝都理工大学。我知道只要我有一张帝都户口本,我的成绩足够上北大了,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跟我吐槽时,我得到的信息。但是我并没有他那样的愤慨。我大约是一个极知足的人。

    帝都理工大学,不是最顶尖的大学,然而足够我实现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很简单。

    跟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样。

    娶一个老婆。我看她顺眼,她看我顺眼,就够了。她甚至不必是温柔的,因为我觉得温柔并不是一项美德。她只要足够坦诚就够了。

    我可以为了家庭奋斗,努力给她想要的一切,而她,只需要给我一个家就够了。

    你瞧,多简单的梦想啊,就连贫困山区的农民也能够办到吧?

    我以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一切在我去魔都打工的那个暑假,在我推开了那个肥硕的死胖子之后,都成了一件很难完成的事。

    首先,我失去了入学资格。

    没有文凭的我,在这个太过于冰冷大城市,举步维艰。

    我的人生从这时候开始开启了困难模式。

    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希望,依旧努力地□□地活着。

    终于我在三十岁的时候攒够了房子的首付,买了钻戒准备跟我的女朋友求婚。

    按照说好的剧本,她应该被我一克拉钻戒感动的热泪盈眶然后和我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接着我会有一个盼望已久的家庭,没准还可以有个可爱调皮的小孩。

    但是她推开了我拿着钻戒盒子的手。

    我觉得情况有些不对了。

    过了三天我去取例行体检的报告。

    报告上一长串拗口的医用术语我每个字都认识,但是拼在一起之后就一个都不认识了。不过好在我听得懂中文。

    医生用一种我看了都替他憋屈的十分委婉的语气问我还有没有家人。我想了想,想起了推开我的手的那只纤纤玉手,然后很肯定地对着医生说了:“没有。”

    于是我见识到了有生以来在医生这个职业的人身上见过的最沉痛的表情。我觉得有些不妙。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情况已经不妙到了这种程度。

    我的生命所剩无几了。

    这老天是在逗我吧?

    我辛辛苦苦挣扎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就要过上好日子了他跟我说:“先生,您的日子不多了,请及时行乐?”我觉得这就是个巨大骗局,我拒绝接受这个事实。

    再然后就是她的婚礼。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和他在一起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是傻傻地坐在他们的婚礼现场发呆,回顾我糟糕的可叹的一生。

    我出他们婚礼现场的时候被车撞倒了。于是我死了。比医生预计的还要早。我的嘴角挂着自嘲的微笑,大概吧。我都死了,不知道在那之后的表情了。

    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然后我又回到了之前的地方。我重生了。

    这个信息量略大,我觉得自己需要缓冲一会儿。然后就是那个男人出现了。以一种霸道的不容拒绝的姿态。

    我知道有点廉耻的人,尤其是男人,就应该伸手推开他,最好揍他一顿,然后潇洒地走人。但是我没有。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实在太过于了解那样做的后果了。

    我已经决定抛弃“廉耻”这种没有一点实际意义的东西了。我告诉自己。

    于是我躺着没动。

    于是我们发生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我签了所谓的合约,成了他的情人。

    情人是没有自由的。这怎么行呢?重来一回可不能因为被关在屋子里抑郁而终啊。我开始试着讨好她,用我零零散散看的电视剧的经验和不把自己当人的心理。我很快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并不知道那天去买衣服会遇到卢蓓蓓,不然我一定要带着异常穿的黑衣保镖耀武扬威的从她面前走过,吓死她。好吧,这是我三岁时候的幻想,我现在当然不会那么幼稚。我十分自然地无视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