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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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阳光似乎要将人晒到晕眩。
黎又春晒得脸颊发热,浑身水嗒嗒的。
他拿着一把芭蕉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汗水浸湿了屁股和马扎接触的布料,很不舒服,他起身换了换马扎摆放姿势,拧开自家带来的杯子,大口大口喝水。
“黎又春,你还在这儿啊。”
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又春懒洋洋地抬起头,看到一身红色长裙,打着一把遮阳伞,手提着好几个购物袋的俞小凡。
黎又春摆摊的地方是他们市中区最繁华的商业街,常能看到初中或小学同学。
他们在悠闲逛街,他在摆摊卖菠萝。
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不过习惯了后,如今的黎又春已经可以很自然地从认识的人手中借过钱。
有时候自尊心作祟还是会有些不舒服,但这和现实的窘境一比,似乎毫不重要。
“你中午都不回家吗?怎么吃饭啊。”俞小凡低头问道。
“我早晨从家里带着饭。”黎又春说道。
“啊,早晨带的饭,这么长时间不怕饭馊了啊,你吃了不会拉肚子吗?”
“不会。”
“我给你买瓶汽水吧,你嘴唇都干了。”
“我自己家带着呢。”
“你看,我买的新裙子,是‘播’的,就是这条裙子,据说是这个牌子今年夏季主打,就是这条,好看吗?”
俞小凡从购物袋里掏出一本很厚的杂志,封面上面是一个小眼睛,看上去挺丑的女模特。
黎又春真没看出来好看在哪里,模特长这么丑,穿什么都不好看。
不过这样的实话他是不会说的,于是他继续做一个应声虫,点头,“好看。”
俞小凡听后笑得特别开心。
老实说,这样没有营养的对话挺没劲的,可偏偏俞小凡不愿意走。
黎又春也不能哄这位大小姐。
自从俞小凡逛街从这路过,见过自己一次,隔三差五跑这来找自己说话。
又春也闹不清楚这位大小姐对自己是个什么心思,想了想,问道,“你家李钟海呢,怎么放你一人儿在这儿逛街。”
俞小凡表情有些不自然,“他天天打台球,去的地方脏死了,一股烟味儿,台球桌还脏兮兮的,我不愿意跟他去,出来逛街了。”
是的,曾多次明示暗示对黎又春表达过喜欢之情的俞小凡和李钟海谈起了恋爱。
两个人从初四下学期,直到现在还在一起。
记得两个人刚在一起那会儿,班里都轰动了,李钟海因为太高调,被班主任的“耳报神”捅到了班主任那里,两个人请了好几次家长,分分合合了好几次,暑假又和好了,吕明常说在台球场见到他们两个,看上去很亲密。
俞小凡大小姐喜欢上别人,黎又春还是挺高兴的,觉得总算是摆脱了一个麻烦,可他就不理解了,你都有对象了,为什么还三天两头往我这里跑。
又春倒不是认为俞小凡还喜欢自己,他就是单纯不想见到她这个人,因为看到她,他就会想到李钟海,想到那帮让他曾经难堪的坏学生。
偏偏俞小凡不自知,总来找黎又春说话。
其实,俞小凡对黎又春的心思淡很多了,但是看到喜欢的人,她还是挺高兴的,想着可以和喜欢的人多呆一会儿,可惜天太热,黎又春又太敷衍,俞小凡也觉得挺没劲。
说了一会儿话,实在是找不到话题了,俞小凡决定走人。
临走前她买了一串菠萝,她以为黎又春不会要她钱的,黎又春伸手拿钱的时候,俞小凡还有点失望。
他怎么可以拿那个钱呢。
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俞小凡前脚走,后脚又有熟人上门。
“唉唉唉,在这里在这里,就是他,我以前学校的年级第一,帅不帅,帅不帅!”
伴随着一阵嬉闹声,两个女生出现在黎又春的菠萝摊前。
“状元,来两串菠萝!给挑个大点的!”
女生挽着同伴的胳膊,阳光将她的脸颊晒得通红,黎又春看到女孩有点惊讶,“怎么是你啊,好久不见。”
女孩名叫于芳芳,也是黎又春的初中同学,不过初四上学期,期中考试后,班主任在家长会后,留下于芳芳的家长,让她复读一年。
就这样,于芳芳走了,转到本市另一所初中,重读初三。
记得于芳芳走得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班上好多同学都在那骂班主任,黎又春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班里的升学率关系着班主任的奖金,每个班的班主任都在极力劝说成绩不好的学生复读或者是上技校。
一年没见,于芳芳开朗了许多,大概是结交到了新朋友,和又春记忆里哭哭啼啼的女孩完全不同。
于芳芳看到黎又春也挺开心的,尤其是对方还记得自己,让她觉得在朋友面前特别有面子。
“是啊是啊,好久不见,恭喜啊,全市第一,我每次出门路过附二中门口,都能看到上面的横幅,超壮观!”
女孩嘻嘻哈哈地说道。
她的同伴看到黎又春礼貌地点点头,似乎有些羞涩。
黎又春从玻璃柜里拿出两串菠萝,在盐水里泡了一会儿,递给两个女生,叮嘱道,“有点滴水,吃的时候注意些,别滴到身上。”
“谢啦!”女生笑眯眯地接过菠萝,分给同伴一个,然后看向黎又春,“多少钱啊,状元。”
“总共两块钱。”
“有十块钱能找吗?”
“能。”
就这样,又一单生意完成。
黎又春的摊位生意很不错,无论是靠脸还是靠分数,他在附二中知名度都很高。
j市就这么大点地方,作为市重点中学,许多认识黎又春的学生,都会过来光顾他的生意。
赵金龙有次陪妈妈逛街,也买了黎又春两串盐水菠萝。
当年那些孤立过黎又春的同班同学,毕业之后,很自然地跑到黎又春面前向他们的同伴介绍,“这是我们班那个第一黎又春呢”,似乎他们在学校和又春亲密无间。
又春曾想过,毕业后,统统都将他们当做陌路人。
现实却是,他很平静地削菠萝,收钱、找钱,甚至很平静地和当年打过他一耳光的男生寒暄。
那段很难熬的日子,如今想想,依然很难过。
但是,讨厌我,不喜欢我,不理睬我又如何呢?
反正你们都考不过我。
成绩带来的优越感抚平了又春部分伤痛,他没有那么善良,想到当年欺负他的人只能花钱上高中,或者干脆上技校,他就觉得暗爽。
他没有办法释然,不过却知道如何让自己不难过。
难过的时候,就数数钱。
一切都会好起来。
中午的阳光似乎要将人晒到晕眩。
黎又春晒得脸颊发热,浑身水嗒嗒的。
他拿着一把芭蕉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汗水浸湿了屁股和马扎接触的布料,很不舒服,他起身换了换马扎摆放姿势,拧开自家带来的杯子,大口大口喝水。
“黎又春,你还在这儿啊。”
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又春懒洋洋地抬起头,看到一身红色长裙,打着一把遮阳伞,手提着好几个购物袋的俞小凡。
黎又春摆摊的地方是他们市中区最繁华的商业街,常能看到初中或小学同学。
他们在悠闲逛街,他在摆摊卖菠萝。
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不过习惯了后,如今的黎又春已经可以很自然地从认识的人手中借过钱。
有时候自尊心作祟还是会有些不舒服,但这和现实的窘境一比,似乎毫不重要。
“你中午都不回家吗?怎么吃饭啊。”俞小凡低头问道。
“我早晨从家里带着饭。”黎又春说道。
“啊,早晨带的饭,这么长时间不怕饭馊了啊,你吃了不会拉肚子吗?”
“不会。”
“我给你买瓶汽水吧,你嘴唇都干了。”
“我自己家带着呢。”
“你看,我买的新裙子,是‘播’的,就是这条裙子,据说是这个牌子今年夏季主打,就是这条,好看吗?”
俞小凡从购物袋里掏出一本很厚的杂志,封面上面是一个小眼睛,看上去挺丑的女模特。
黎又春真没看出来好看在哪里,模特长这么丑,穿什么都不好看。
不过这样的实话他是不会说的,于是他继续做一个应声虫,点头,“好看。”
俞小凡听后笑得特别开心。
老实说,这样没有营养的对话挺没劲的,可偏偏俞小凡不愿意走。
黎又春也不能哄这位大小姐。
自从俞小凡逛街从这路过,见过自己一次,隔三差五跑这来找自己说话。
又春也闹不清楚这位大小姐对自己是个什么心思,想了想,问道,“你家李钟海呢,怎么放你一人儿在这儿逛街。”
俞小凡表情有些不自然,“他天天打台球,去的地方脏死了,一股烟味儿,台球桌还脏兮兮的,我不愿意跟他去,出来逛街了。”
是的,曾多次明示暗示对黎又春表达过喜欢之情的俞小凡和李钟海谈起了恋爱。
两个人从初四下学期,直到现在还在一起。
记得两个人刚在一起那会儿,班里都轰动了,李钟海因为太高调,被班主任的“耳报神”捅到了班主任那里,两个人请了好几次家长,分分合合了好几次,暑假又和好了,吕明常说在台球场见到他们两个,看上去很亲密。
俞小凡大小姐喜欢上别人,黎又春还是挺高兴的,觉得总算是摆脱了一个麻烦,可他就不理解了,你都有对象了,为什么还三天两头往我这里跑。
又春倒不是认为俞小凡还喜欢自己,他就是单纯不想见到她这个人,因为看到她,他就会想到李钟海,想到那帮让他曾经难堪的坏学生。
偏偏俞小凡不自知,总来找黎又春说话。
其实,俞小凡对黎又春的心思淡很多了,但是看到喜欢的人,她还是挺高兴的,想着可以和喜欢的人多呆一会儿,可惜天太热,黎又春又太敷衍,俞小凡也觉得挺没劲。
说了一会儿话,实在是找不到话题了,俞小凡决定走人。
临走前她买了一串菠萝,她以为黎又春不会要她钱的,黎又春伸手拿钱的时候,俞小凡还有点失望。
他怎么可以拿那个钱呢。
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俞小凡前脚走,后脚又有熟人上门。
“唉唉唉,在这里在这里,就是他,我以前学校的年级第一,帅不帅,帅不帅!”
伴随着一阵嬉闹声,两个女生出现在黎又春的菠萝摊前。
“状元,来两串菠萝!给挑个大点的!”
女生挽着同伴的胳膊,阳光将她的脸颊晒得通红,黎又春看到女孩有点惊讶,“怎么是你啊,好久不见。”
女孩名叫于芳芳,也是黎又春的初中同学,不过初四上学期,期中考试后,班主任在家长会后,留下于芳芳的家长,让她复读一年。
就这样,于芳芳走了,转到本市另一所初中,重读初三。
记得于芳芳走得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班上好多同学都在那骂班主任,黎又春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班里的升学率关系着班主任的奖金,每个班的班主任都在极力劝说成绩不好的学生复读或者是上技校。
一年没见,于芳芳开朗了许多,大概是结交到了新朋友,和又春记忆里哭哭啼啼的女孩完全不同。
于芳芳看到黎又春也挺开心的,尤其是对方还记得自己,让她觉得在朋友面前特别有面子。
“是啊是啊,好久不见,恭喜啊,全市第一,我每次出门路过附二中门口,都能看到上面的横幅,超壮观!”
女孩嘻嘻哈哈地说道。
她的同伴看到黎又春礼貌地点点头,似乎有些羞涩。
黎又春从玻璃柜里拿出两串菠萝,在盐水里泡了一会儿,递给两个女生,叮嘱道,“有点滴水,吃的时候注意些,别滴到身上。”
“谢啦!”女生笑眯眯地接过菠萝,分给同伴一个,然后看向黎又春,“多少钱啊,状元。”
“总共两块钱。”
“有十块钱能找吗?”
“能。”
就这样,又一单生意完成。
黎又春的摊位生意很不错,无论是靠脸还是靠分数,他在附二中知名度都很高。
j市就这么大点地方,作为市重点中学,许多认识黎又春的学生,都会过来光顾他的生意。
赵金龙有次陪妈妈逛街,也买了黎又春两串盐水菠萝。
当年那些孤立过黎又春的同班同学,毕业之后,很自然地跑到黎又春面前向他们的同伴介绍,“这是我们班那个第一黎又春呢”,似乎他们在学校和又春亲密无间。
又春曾想过,毕业后,统统都将他们当做陌路人。
现实却是,他很平静地削菠萝,收钱、找钱,甚至很平静地和当年打过他一耳光的男生寒暄。
那段很难熬的日子,如今想想,依然很难过。
但是,讨厌我,不喜欢我,不理睬我又如何呢?
反正你们都考不过我。
成绩带来的优越感抚平了又春部分伤痛,他没有那么善良,想到当年欺负他的人只能花钱上高中,或者干脆上技校,他就觉得暗爽。
他没有办法释然,不过却知道如何让自己不难过。
难过的时候,就数数钱。
一切都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