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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4章 禽兽不如

作者:江惜月凌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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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凌霄,你的身体归我了。”

    赫连霸进入凌霄的体内后,找到了凌霄的‘灵魂’,夺舍之法,得先灭掉被夺舍之人的灵魂,才能霸占被夺舍之人的身体。

    然而,当赫连霸见到凌霄的‘灵魂’时,惊呆了。

    “元,元神?这怎么可能,你怎么有元神?而且,你的元神怎么如此强大?”

    赫连霸看着眼前凌霄的元神,惊讶的同时充满了恐惧。

    人只有飞升灵界,灵魂才能演变成元神。

    元神的模样和本人一样,不同的是,元神是纯净不含一丝杂质的能量体,修为越高,元神越凝实,传言修炼到至高境界,元神能进化到近乎实体。

    可是凌霄只是个凡人,怎么会有元神?

    而且,凌霄的元神竟然是实体的,这简直不可思议。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凌霄的元神戏谑道:“你不是说要夺舍我嘛,来啊,我不反抗,任由你夺舍。”

    赫连霸当时就呵呵了,如此强大凝实的元神,累死自己也灭不掉啊。

    他疑惑的问:“你不是地球人,你到底是谁?”

    “既然你来到了这里,我便告诉你一个秘密。”凌霄的的元神嘴角扬起一抹森寒:“我乃是天界生灭剑尊,穿梭时空300年,重生到了地球。”

    “什么?”赫连霸惊呼,对于天界,他是知道的,那是灵界之上的世界,据说天界最强者就是至尊。

    凌霄竟然是天界最强者重生?

    难怪凌霄强大如此;

    难怪凌霄拥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能力;

    所有人都以为凌霄是凤凰女帝或者四大护法的徒弟,没想到凌霄的身份比凤凰女帝更可怕,竟然是天界生灭剑尊。

    “现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吗?”凌霄的元神冷声道。

    赫连霸怅然:“我区区一个灵界修真者,能死在天界最强者手里,是我的荣幸,您请动手吧!”

    赫连霸根本没想过要逃,他很清楚,面对如此凝实的元神,面对天界生灭剑尊,他根本逃不掉。

    不过,即使他死了也没事,他下界之前,在灵界留下了一滴血,在这里死了,灵界的那滴血就会复活。

    “哼!”

    凌霄冷哼一声,元神中激射出一道豪光,裹住一缕黑烟形态的赫连霸,直接拉进了他的元神中,禁锢了起来。

    赫连霸:“??”

    不是说好了杀我吗?

    你把我禁锢了,我留在灵界的那滴血就永远无法复活了。

    其实凌霄早就猜到了赫连霸的心思,这段时间他也一直在琢磨灭掉赫连霸的方法,思来想去,赫连霸这种诡异的能力实在是没办法杀掉,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赫连霸在多少地方留下了鲜血,只要有一滴鲜血存在,赫连霸就不算真正死亡。

    没办法,凌霄只能用禁锢这种办法,阻止赫连霸重生,其实把赫连霸禁锢,和杀掉赫连霸没什么区别,当然了,如果凌霄死了,赫连霸还是有机会复活的。

    ……

    另一边,战无极追杀黑衣人,他的修为远高于黑衣人,速度比黑衣人快无数倍,可是黑袍人比较调皮,一会儿遁入地下,一会儿冒出来,任他修为高速度快,愣是一时半会儿追不上。

    然而几分钟之后,狂奔的黑袍人忽然自己停了下来,转身面对着战无极,摘下口罩,咧嘴一笑,然后竟然化作土黄色能量消散了。

    “这……”

    战无极大吃一惊:“这是土属性能量体?”

    特么的自己竟然追了一个能量体好几分钟?

    “不好,是声东击西。”

    战无极忽然想明白了,敌人的目标是赫连霸,所以才用能量体引走了他。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微信美女发来的信息:“战无极,地球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立即滚回灵界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和赫连霸一样。”

    战无极叹息,看来赫连霸已经死了,回复道:“你到底是谁?”

    凌霄:“我是一棵会说话的树,我来自一片小森林,那儿满是绿色,茵茵绿草软绵绵的,一簇簇五彩缤纷的花拥挤着我……”

    战无极:“??”

    这特么是个神经病吧?

    ……

    凌霄回复完战无极的微信,就遁地全速赶到了‘石蛤蟆’餐厅,这是他和卡洛儿约定的地方。

    然而他刚到石蛤蟆餐厅门口,却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正坐在门口旁边啃馒头吃榨菜的人。

    “大表哥,是你吗?”凌霄试探着问。

    正在闷头啃馒头吃榨菜的人,闻言抬起头,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满脸欣喜的站起身来:

    “凌霄,是你啊,好久不见,你和表妹还好吗?”

    “真的是你啊,你为什么蹲在这里吃饭?”凌霄惊喜道。

    此人名叫王天杰,是江惜月大姨家的大儿子,也是江惜月的所有亲戚中,凌霄最有好感的人。

    江惜月的亲戚们都是一些势力小人,一直以来都看不起江惜月家。

    凌霄和江惜月结婚的时候,亲戚朋友中,只有王天杰一个人来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有一次江惜月病的很严重,家里又没钱治病,甚至没钱买补品,江惜月的亲戚们,依然只有王天杰一人来看望江惜月。

    凌霄清楚的记得,王连杰带着家里唯一下蛋的母鸡,和五斤土鸡蛋,徒步走了将近一百里路来绕城看望江惜月。

    那时候凌霄还是脑残,很自私的把鸡和鸡蛋全吃了,只留给了江惜月一些鸡汤。

    为此凌霄自责内疚了很久,同时也对大表哥王天杰这个人心存好感。

    “天龙在里边吃饭,我在外边等着他。”王天杰憨笑道。

    凌霄大怒:“他在里边吃大餐,让你这个哥哥在外边吃馒头啃咸菜?”

    王家两兄弟,王天龙是王天杰的弟弟。

    “没事,天龙现在是老板,我只是个司机,上不了台面。”王天杰笑呵呵道,笑声中满是心酸。

    凌霄当时就气炸了。

    江惜月的大姨夫死的早,大姨身体不好,而王天杰作为家里的大儿子,就担起了照顾妈妈和弟弟的责任。

    因为家里穷,王天杰小学毕业就辍学了,四处打工,养着妈妈和供弟弟读书,直到现在,弟弟大学毕业并且结婚生子了,可王天杰因为把赚来的钱全都给了弟弟,以及给妈妈治病,所以到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是个老光棍。

    可是……

    现在王天龙混的好了,非但没有报答从小把他养大的大哥王天杰,反而吃饭的时候自己吃大餐,让大哥王天杰在外边吃馒头啃咸菜。

    禽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