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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苟家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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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答..滴答。

    滴答...

    阴暗,潮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酸朽的味道。

    少年缓缓睁开眼。

    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脑子微微有些发胀。

    陌生,是因为不久前他还是一个社会三好青年,但不巧赶上了低俗的穿越潮流,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熟悉,是因为他来这鬼地方已经三天了...

    ..

    这是一间简陋的房子,...姑且称之为简陋。

    土石砌成的墙上,有一片片的青苔,是因为屋顶漏雨的原因。

    窗户是两根破木条拼凑的,搭了个十字,即还算讲究,又确实敷衍。

    屋内除了杂草上铺着的那一张草席,其余什么也没有,索性现在刚入秋,还不算寒冷,只不过下雨天屁股会湿哒哒的而已,就譬如当下,少年下面已经湿了。

    至于其他的家具...

    没有了,毕竟是捡漏的房子。

    索性,屋子绿化还算不错。

    由于雨水的过分滋润,房间里可谓是绿意盎然,以少年平躺的姿势,睁眼便能看到几颗小草从房顶倒立着长出,又害羞的弯曲着回去,欲拒还迎。

    ...

    头顶一片绿,生活过得去。

    “我去你么的小星星,这生活也不行啊老铁。”

    少年在心里咒骂了五分钟,这才极不情愿的起身,在怀中掏出半块黑乎乎的东西啃了起来。

    黑面包,是当地的土特产,虽说是面包,实际上比放了三五天的馒头还硬。

    少年琢磨着,除了吃,遇到危险时,这玩意儿应该也可以拿来当武器。

    屋里光线昏暗,低头啃食的少年看不清表情,尽管新的开始极不如意,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饭还是要吃的。

    吃饱了,才有力气去找下一顿。

    少顷后,少年将剩下的四分之一块黑面包塞进他那脏兮兮的衣兜里,今天的晚饭没落实之前,这仅有的一点点余粮可能是他活下去的本钱。

    这个世界,仿佛对他这个新来的很不待见,处处充满着恶意。

    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

    早餐结束,少年又从怀里掏出一物。

    而后小心的,平摊在草席上。

    那是一卷羊皮,上面几排墨书的小字干得发灰,很是陈旧的样子。

    ——————

    吾儿:

    事不由人,该此一别,殷离于襁褓之纪,为父痛心,且望吾儿长岁平安,少乐而茁于青。亦勿忘修心正性,立德立行!今朝辞去,或许再无相见之日,字之吾儿日德,望吾儿能有大日照育万物之德性。

    苟父留。

    ——————

    这是一封羊皮信,信上的内容言简意赅。

    为父要抛弃你了。

    给你起个名字,叫日德。

    你姓苟。

    ...

    看着这卷羊皮纸,少年再次陷入沉思,他已经记不清楚,这是他这三日以来第几次翻看这封信了,这信,是关于他身世的唯一线索,不过看来看去,似乎也只有个名字。

    “苟日德。”

    好球!

    多棒的名字啊。

    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想要从信中找出一些线索的想法再一次破灭,思绪不受控制的开始狂躁,上一世单纯了二十几年的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怀恨在心”------对信中那自称“为父”的家伙。

    “应该不是亲生的吧...”

    苟日德,那是人名吗?

    “我与阁下素未谋面,这..简直欺人太甚!”

    少年深吸口气,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为接受不了自己的名字过于新颖,从而产生目眩头晕,呼吸困难等症状。

    “我要改名字,不,我要改姓氏,改爹!”

    这个想法再一次的在少年脑海中浮现,根本抑制不住。

    但是下一刻,又悄然的沉寂回心里。

    对于这个世界自己的亲生父母,自己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吗?他或许是不在乎,但这个被他占据身体的倒霉蛋呢?

    ...

    苟日德本来不叫苟日德,他来自一个叫地球的地方,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小说中说的穿越吧,在地球,他叫肖重明,三天前的晚上熬夜玩了几把一个叫“云顶之弈”的游戏,五点入睡,醒来后便在这里。

    而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是一个监院的孤儿,十四年前,和那卷羊皮信一起放在监院门口,两年前,因为到了年纪,被赶出监院,之后以乞讨为生,三天前,饿死在这屋子里,然后被他魂穿,享年十五!

    简洁明了的一生。

    这些,都来自于这具身体残存的记忆。

    “灵魂互换吗?还是单方面的灵魂附体?”少年没想过,这世界上当真存在这么扯淡的事情。

    不过三天的时间足以让少年接受现实,既来之则安之。

    重要的是这一世,这个被他魂穿的家伙,到死心里想到也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找到自己的生父生母。

    几乎执念。

    “如果自己把名字改了......”

    那么那封关乎这具身体身世的羊皮纸就将变得与废纸无异,想要弄清自己的身世,找到这一世的父母,将更是难如登天。

    这个被他占据身体的家伙,执念怕是要落空了。

    少年心中再一次叹息。

    “哎,罢了罢了。”

    “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那么也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前身这个未了的心愿,就由自己代替完成吧。”

    既然要替前身完成遗愿,那么名字就是唯一的线索和凭证,自然..是不能改了。

    再次陷入愁绪中,少年认命般再叹一口气。

    “该死的....我果然是个心软的男人吗?”

    不如意事常八九,

    可以语人无二三!

    比如我叫苟日德....

    关于信中的那个“为父”,少年只希望对方长命百岁,不要走得太早。

    .....

    监院,类似于前世的孤儿院,这是苟日德所了解为数不多的信息之一,对于这个新世界,他既好奇,更多的是忐忑。

    他所在的地方叫做黄水镇,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荒镇”,镇上人不多,但也不少,至少各行各业都有,也算“五脏俱全”,走商的,贩足的,务农的,唱戏说书的....还有监院和监院的护师,夫子,还有佣兵,以及衙门的人。

    后三者,属于是“人上人”,至少在苟日德看来是这样的,特别是佣兵和衙门里的大人。

    那些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佣兵们不常见,高来高去的。

    衙门的大人倒是偶尔能看见,但也不敢靠近了看,那些家伙,可随时都带着刀。

    除了那些体面人,而像苟日德这样没什么谋生手段,连饭都吃不饱的,黄水镇上也有很多。

    苟日德不但是其中之一,而且算是混的最惨的。

    前身是个乞丐,但他现在已经决定转行,准备放弃“要饭”这门光荣的职业。

    所以,他现在是,一名被饿死,又活过来,又即将被再一次饿死的...乞丐。除了乞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他当下的处境。

    荒镇本就穷苦,镇民们也算不得友善,他一个既无人脉,又无本事的孩子想要生存下去,就显得极其的艰难。

    但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他堂堂一个异世来客,岂会就这么容易屈服于生活的淫威。

    狗有狗道,鼠有鼠道,面对生存,苟日德,亦有他自己的道。

    ...

    “咕噜咕噜。。”

    肚子抗议的声音响起,提醒着思绪飘飞的苟日德,是时候该出去觅食了。

    “嘎吱”一声牙酸的声音响起,木门“呻吟”着被推开,苟日德迈步出了自家狗窝一般的居舍。

    也不管那半掩的破烂木门,索性,这破屋恐怕连贼都懒得光顾,毕竟瞎子可做不了贼。

    .....

    黄水镇街上很热闹,正值晌午,街上的人络绎不绝,不多时,苟日德便发现了自己此行的目标。

    那是一个卖黑面包的小摊。

    根据经验,要是这个小摊收了工,他便要饿上一天,因为周围摆摊的可就这一个老头儿,其他的摊贩,都是年轻有力的。

    “特么的,混口饭吃可真不容易。”

    苟日德在人群中咬牙切齿的嘀咕一句,然后开始寻找动手的时机。

    本来监院出来的孤儿也不用这般“艰难度日”,虽然没有家庭做靠山,但一般监院的孩子都会跟着监院里的护师学几门手艺,到了岁数怎么也能自力更生,不至以被饿死。

    但苟日德不同,他在监院什么本事也没学,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念书上,原因是那封羊皮信。

    起先读书是为了识字,想从羊皮纸上看出自己身世的端倪,后来读书,是因为信上说,要修心正性,立德立行,而这些,却又都是读书人的事,不读书,何以明事理,立德行。

    这是信上那“为父”的训诫与期望,被之前的那个苟日德视作人生目标。

    所以苟日德刻苦读书,立志要做一名读书人。

    所以,当苟日德出了监院之后,沦为一名光荣的乞丐。

    书里的东西,在这鸟不拉屎的荒镇,很明显换不来一日三餐。

    ...

    喧嚣的叫卖声,吆喝声,统统被苟日德自动过滤,现在他眼中,只有那卖黑面包的老头,以及小摊上那诱人的黑面包。

    老头身材黑瘦,这与荒镇大部分人的特征类似,那是缺乏营养的表现。

    老头看起来有些忧心,因为从早上到现在,总共才卖出去三块黑面包。

    三个黑面包的价格是一个铜钱,每日一个铜钱的话,那可养不活一家子人,更何况老头儿一家七口,人丁异常的兴旺。

    身上有多少铜钱,往往意味着你能活多久,还有你的父母,妻儿,铜钱,等于寿命,这是小镇里大部分人的共识。

    老头儿摇着扇子,吹拂着脸上连绵的汗,这一丝清凉是烦躁时唯一的慰藉,虽然初入秋,这晌午间的烈日还是很折磨人。

    忽然,老头儿目光一转,忽的瞥见旁边犄角旮旯处窜起一个黑影,他先是吓了一跳,但当他看清黑影的面目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又变的怒不可遏。

    “又是你这个小兔崽子,天杀的别过来!”

    老头儿话刚一喊完,那黑影眼见自己被发现,动作间却是更快了,脚底似抹油般,一眨眼就来到摊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速,拽起摊上一块黑面包,头也不回的往人堆的方向窜出了两米远。

    若老头儿再愣个两三秒,那黑影便会遁入人群,然后随之遁入人群的,还要黑影方才拿走的黑面包。

    虽然只是一块儿,但那也是银子,是老头赖以养活一家七口的东西!

    黑影正是苟日德。

    他在觅食,不过不是乞讨。

    就在苟日德即将得逞的瞬间,老头忽的眼中凶光一闪,那看似营养不良的身体之中爆发出惊人的力气,竟是一步迈出两米,比之苟日德前世里,寻常青壮年的身手都要矫健得多。

    他像是恨极了苟日德,仿佛被抢的不是一块黑面包,而是金镶玉,是亲儿子。

    两步跨出,老头儿已是到了苟日德身后,抬手便恶狠狠的朝后者脑袋扇去。

    察觉身后劲风呼啸,吹得后脑勺都是一冷,苟日德心中无奈的苦笑。

    老头速度太快了。

    “果然还是跑不掉吗?”

    到手的食物就要飞了么?

    下一刻....

    “呸呸呸呸...呸!”

    唾沫星子横飞!

    苟日德嘴巴似连珠炮般。

    连环五连吐,一气呵成。

    不过吐的对象不是那老头,而是朝着手里的黑面包。

    几口口水吐完,苟日德将黑面包护在怀里,卷缩着蹲在地上,空出一只手护住头部。

    动作间行云流水,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就在苟日德刚刚做完“防御姿势”,一只枯竹般的手掌便一巴掌扇在了其头上,苟日德下蹲的身形猛地一个踉跄,手臂传来一股火辣辣的疼痛,若是他护头的动作慢上半分,这一下落在脑瓜上,说不得就是个耳鼻流血的下场。

    甚至当场被打成脑残也有可能!

    但好在提前的防护让他挺住了老头这大力的一巴掌。

    然而,这只是开始。

    “啪啪啪!”

    老头一边拳脚相加,一边伸手去夺苟日德护在怀中的黑面包,同时嘴里不停咒骂着。

    “猪犊子滴,天天来,我看你是不要命了,今天这面包我就是喂啰猪你也别想拿走,我打死你个臭要饭的,松手!..咦,还犟尼?呸、呸!”

    老头往一双掌心呸了两下,接着抡起枯竹般的巴掌朝着苟日德脑袋左右开弓。

    也就一块黑面包的事儿,但不知为何老头却似与苟日德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一般,浑浊的眼里全是恨意,甚至眼珠子都凸了。

    他手上的力道不断地加重,嘴里的恶语更是未停,

    仿佛今日不把苟日德弄残,老头儿便不得罢休。

    也不知道是不是“呸”了两下,那手劲便就真要狠些,老头儿几巴掌抡下来,疼得地上的苟日德哇哇直叫唤,甚至耳鼻间都渗出了鲜血。

    老头儿的身体素质超乎常人的好,这样下去,苟日德当真有可能被活活打死。

    旁边围观的路人都看得心惊肉跳,但却没有人站出来阻止。

    而见到苟日德的惨相,老头手上却丝毫没停下的意思,仍是一下一下的不住招呼,一时间,“噼里啪啦”的掌掴声疯狂作响。

    老头儿眼神冰冷无情,似乎当真动了杀心一般。

    感受着身上不断传来的力道,苟日德感觉骨头都快散架了,身上的肌肉更是像被撕扯一般的疼痛,但是尽管如此,他也只是默默的蜷缩着,虽时不时发出的惨叫声,但却没一句告饶的话。

    围观群众惊若寒蝉,偷东西的小贼是可恶,但为了一块黑面包便敢摊上一条人命,实在是....

    这老头属实过于凶了些。

    ...

    不过旁人不了解的是,这其中的恩怨可不止一块黑面包那么简单。

    朝食物吐口水以确认归属权。

    这种事情可谓新鲜。

    三日前初次经历这种事情,老头的脑袋也嗡了那么一阵...世上如何能有这般不要脸之人?

    他还记得第一日,初次见到苟日德的场景,对方从他摊位上拿了一块黑面包,也不说要买,随后在老头疑惑的目光下,朝着黑面包上呸了几口唾沫,又在老头发怒的前一秒,将手中黑面包递还,示意他拿回去继续卖。

    然而沾了口水的黑面包哪里还能再卖,他自己吃又嫌恶心,所以老头儿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这样的事情,他活了六十几年也是头一次遇到。

    等他回过神来,苟日德已经在他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走远了。

    老头先是迷茫,不解,随后才发现自己好像是被一个乞丐明抢了。

    直到苟日德混入人群消失不见,老头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应该逮住那小混蛋揍一顿,他就没见过这么阴损的乞丐。

    但人已经走了,他心中虽愤怒,但又无奈,只能心里自我安慰:罢了,左右是个小乞丐,自己年纪也大了,做做善事就当积阴德。

    但没想到的是,第二日苟日德又来了,还是同样的流程,从他摊上拿去一块黑面包,老头虽然愤怒,但还有些理智,看其年龄尚幼,便也只是教训了一顿了事。

    当然不是口头教育。

    只不过下手也有轻重,只打个鼻青脸肿,点到为止。

    本以为受了教训,那乞丐今日就不敢再来,但老头还是天真了,这不,该来的还是来了!老头没想到,他遇上了个不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