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你的「灿若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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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
你要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这里总是喧闹的。狭窄的房间没有隔音墙壁,门口就连遮掩的布帘也没有,这和透明的玻璃没有区别,只是花的钱更少了而已。就算你用耳机塞住自己的耳朵,播放着嘈杂的音乐,男人刺耳的怒吼声和女人咯咯的尖锐笑声也会在切歌的空隙窜进你的耳朵,就像把你从美梦中拽回现实,这的确很令人烦躁,她也不例外。
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会生气的把手里的书甩在桌上,企图让他们安静下来,但这是没有用的,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真的看进去。毕竟她亲口说过,读书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我们既不是维学院的学生,也攀不上沈家的人。对她来说,守着这不大不小的客栈就够了。
这家店是她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是一名商人,在五年前突然失踪,她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留她一个人撑起这家店。
“要是有一天我当上了沈家的老大——不,等一下,哦对,是上帝——”她瞥了一眼桌上的书,“我一定要把他们的嘴缝起来。”她会说很恶劣的话,在我的印象中,她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最严重的一次,她用玻璃杯砸破了一个男人的头,缝了好几针,原因是那人在她递上酒水时摸了一把她的大腿。“这种人很恶心,我真想把他的手剁下来。”她愤愤的向我抱怨。我敢保证,如果当时我在场,是绝对会这样做的。
在这里的所有男人都是这样,他们会故意惹女人生气,看着她们气得跳脚的模样会发出“嘿嘿”的偷笑,趁她们不注意做些不经意的小动作,一些胆子大的会惹得女人高声尖叫,看着她们通红着脸跑掉,他们的笑声越加肆无忌惮。
“你可不能以偏概全!”可当我最后一次和她说这样的话时,她却反驳了我,“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
我虽然没经历过恋爱,也不算一个敏感的人,但也听出了这话里的言外之意。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她向我坦白了。
林启生。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她家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厨房的柜台前切着一大块肉,手艺很熟练,肉片薄薄的,很均匀。当时我还不认识他,一声呵斥过后,他像是惊弓之鸟似的回头惊恐的看着我,不能怪我认错,每当小偷被抓现行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哎呀,他就是这样胆小的人。”每当我重提起这件事时,她总会红着脸和我嬉戏打闹,之后又会不安的看着我,说:“你不会说出去吧?”
她永远都是这样,从我们初识起就是这样。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似乎还挺般配的。
隔着被烟熏黑的墙壁传来女人尖利的尖叫声和哭闹声,突然被一阵刺耳的玻璃碎掉的声音打断,应该是玻璃杯摔在了地上,她低声咒骂了一句。“肯定又是那个姓罗的,他媳妇就不能管管他吗?!”她边说着,边将手里的书合上,在这时,我才能看见那本书的封面:《圣经新约》。
我听说过,穿过荒凉的贫民窟或是繁盛的沈氏公司能够看到那座白色教堂,那里的人会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他们奉此为神的旨意。我不想这其中有什么深刻的含义,但我算得上是无神论者。用来建造教堂的费用可以救活多少被饿死的人们。如此想来,对于他们所说的救赎,我也只会嗤之以鼻。
我原以为她也跟我持有同样的观点,但自从看见那本书后,我便没再问起过了。或许不是她的书,我想,毕竟在之前,她可是对民间流传的俗物也懒得留意的人。如果哪天书店里有了一本关于如何赚钱的书,她应该会感兴趣的。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我知道了那是林启生的书。
当时她正长篇大论的向他说着一些没头没尾的话,就像学生在向老师汇报读后感一样。但我知道,那是她拉着我一字一句的对照着书里的原文用了半个晚上写出来的不满八百字的小作文,再用半个晚上把它背了下来。我对此也是一窍不通,只能把我能想到的胡说八道的句子全部告诉了她。
但那个林启生应该对此颇有研究,我能清楚的看见他听的时候强忍着笑。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认真的倾听着,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对此感到不快,当你在认真的撒着谎,而其他人却在认真的配合着你演戏时,会有种强烈的羞耻感。但她却不以为然,在恋爱中的少女,不知道是自尊还是智商受到了影响,我有些恨铁不成钢,却又无可奈何。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啊?”我问。
她给我的反应,就像言情小说中描写的初恋一样,我虽然看得不是很多,却也有了一种印象在脑海里。
她认为他是与众不同的,在这个地方。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不过与其说他的与众不同是杰出,不如说是异类,在我的认知里,恐怕只有教堂或是维学院那些无忧无虑的人才有这样的闲情雅致。
她觉得他很善良,很热心,人品很好。对于这个观点,我不予评价。
最重要的是,她说,他的眼里有光,就像星星一样。“你笑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笑出声来,但当时她就是用那本大头书来砸我的脑袋的。
不知道从何而起,一股暖流流淌在胸口。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再清楚不过了。她会救助路边的流浪汉,给他们店里的剩饭。她会教小孩们认字,读书,她说她盼望着有一天他们能考上维学院,改变自己的人生。她也会对店里的酒鬼说一些难听的话,她说她不希望一个人如此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她是个好女孩。”这是我对林启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我不知道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是如何独自撑起了一家店,养活了自己,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周旋于世间百态,保留了一方净地。
但她有信仰,且心向远方。
她是与众不同的,她很善良,很热心,最重要的是,她的眼里有光,就像星星一样。
“我要走了。”我对她说。
“去哪?”
“离开约幸,去很远的地方。”
“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目标,我也该去寻找自己的希望了。”
那天晚上,她抱着我哭了很久。
离开时,没有惊动一只鸟儿。晨光微熹,远处的教堂顶端,十字架反射出洁白的光。
两个相同的人在一起取暖,他们便是彼此的神,彼此的信仰,彼此的光。
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污水横流的贫民窟,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室,我的确看见了美好的事物。
再见了,我亲爱的女孩。
就算是神明,也会被你的坚守所动摇。
若有一天,你眼中的光消逝,那一定是在万籁俱寂的初晓之时。
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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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这里总是喧闹的。狭窄的房间没有隔音墙壁,门口就连遮掩的布帘也没有,这和透明的玻璃没有区别,只是花的钱更少了而已。就算你用耳机塞住自己的耳朵,播放着嘈杂的音乐,男人刺耳的怒吼声和女人咯咯的尖锐笑声也会在切歌的空隙窜进你的耳朵,就像把你从美梦中拽回现实,这的确很令人烦躁,她也不例外。
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会生气的把手里的书甩在桌上,企图让他们安静下来,但这是没有用的,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真的看进去。毕竟她亲口说过,读书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我们既不是维学院的学生,也攀不上沈家的人。对她来说,守着这不大不小的客栈就够了。
这家店是她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是一名商人,在五年前突然失踪,她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留她一个人撑起这家店。
“要是有一天我当上了沈家的老大——不,等一下,哦对,是上帝——”她瞥了一眼桌上的书,“我一定要把他们的嘴缝起来。”她会说很恶劣的话,在我的印象中,她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最严重的一次,她用玻璃杯砸破了一个男人的头,缝了好几针,原因是那人在她递上酒水时摸了一把她的大腿。“这种人很恶心,我真想把他的手剁下来。”她愤愤的向我抱怨。我敢保证,如果当时我在场,是绝对会这样做的。
在这里的所有男人都是这样,他们会故意惹女人生气,看着她们气得跳脚的模样会发出“嘿嘿”的偷笑,趁她们不注意做些不经意的小动作,一些胆子大的会惹得女人高声尖叫,看着她们通红着脸跑掉,他们的笑声越加肆无忌惮。
“你可不能以偏概全!”可当我最后一次和她说这样的话时,她却反驳了我,“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
我虽然没经历过恋爱,也不算一个敏感的人,但也听出了这话里的言外之意。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她向我坦白了。
林启生。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她家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厨房的柜台前切着一大块肉,手艺很熟练,肉片薄薄的,很均匀。当时我还不认识他,一声呵斥过后,他像是惊弓之鸟似的回头惊恐的看着我,不能怪我认错,每当小偷被抓现行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哎呀,他就是这样胆小的人。”每当我重提起这件事时,她总会红着脸和我嬉戏打闹,之后又会不安的看着我,说:“你不会说出去吧?”
她永远都是这样,从我们初识起就是这样。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似乎还挺般配的。
隔着被烟熏黑的墙壁传来女人尖利的尖叫声和哭闹声,突然被一阵刺耳的玻璃碎掉的声音打断,应该是玻璃杯摔在了地上,她低声咒骂了一句。“肯定又是那个姓罗的,他媳妇就不能管管他吗?!”她边说着,边将手里的书合上,在这时,我才能看见那本书的封面:《圣经新约》。
我听说过,穿过荒凉的贫民窟或是繁盛的沈氏公司能够看到那座白色教堂,那里的人会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他们奉此为神的旨意。我不想这其中有什么深刻的含义,但我算得上是无神论者。用来建造教堂的费用可以救活多少被饿死的人们。如此想来,对于他们所说的救赎,我也只会嗤之以鼻。
我原以为她也跟我持有同样的观点,但自从看见那本书后,我便没再问起过了。或许不是她的书,我想,毕竟在之前,她可是对民间流传的俗物也懒得留意的人。如果哪天书店里有了一本关于如何赚钱的书,她应该会感兴趣的。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我知道了那是林启生的书。
当时她正长篇大论的向他说着一些没头没尾的话,就像学生在向老师汇报读后感一样。但我知道,那是她拉着我一字一句的对照着书里的原文用了半个晚上写出来的不满八百字的小作文,再用半个晚上把它背了下来。我对此也是一窍不通,只能把我能想到的胡说八道的句子全部告诉了她。
但那个林启生应该对此颇有研究,我能清楚的看见他听的时候强忍着笑。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认真的倾听着,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对此感到不快,当你在认真的撒着谎,而其他人却在认真的配合着你演戏时,会有种强烈的羞耻感。但她却不以为然,在恋爱中的少女,不知道是自尊还是智商受到了影响,我有些恨铁不成钢,却又无可奈何。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啊?”我问。
她给我的反应,就像言情小说中描写的初恋一样,我虽然看得不是很多,却也有了一种印象在脑海里。
她认为他是与众不同的,在这个地方。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不过与其说他的与众不同是杰出,不如说是异类,在我的认知里,恐怕只有教堂或是维学院那些无忧无虑的人才有这样的闲情雅致。
她觉得他很善良,很热心,人品很好。对于这个观点,我不予评价。
最重要的是,她说,他的眼里有光,就像星星一样。“你笑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笑出声来,但当时她就是用那本大头书来砸我的脑袋的。
不知道从何而起,一股暖流流淌在胸口。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再清楚不过了。她会救助路边的流浪汉,给他们店里的剩饭。她会教小孩们认字,读书,她说她盼望着有一天他们能考上维学院,改变自己的人生。她也会对店里的酒鬼说一些难听的话,她说她不希望一个人如此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她是个好女孩。”这是我对林启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我不知道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是如何独自撑起了一家店,养活了自己,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周旋于世间百态,保留了一方净地。
但她有信仰,且心向远方。
她是与众不同的,她很善良,很热心,最重要的是,她的眼里有光,就像星星一样。
“我要走了。”我对她说。
“去哪?”
“离开约幸,去很远的地方。”
“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目标,我也该去寻找自己的希望了。”
那天晚上,她抱着我哭了很久。
离开时,没有惊动一只鸟儿。晨光微熹,远处的教堂顶端,十字架反射出洁白的光。
两个相同的人在一起取暖,他们便是彼此的神,彼此的信仰,彼此的光。
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污水横流的贫民窟,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室,我的确看见了美好的事物。
再见了,我亲爱的女孩。
就算是神明,也会被你的坚守所动摇。
若有一天,你眼中的光消逝,那一定是在万籁俱寂的初晓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