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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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吗?”祁风问道。
池鱼摇头。
“有这群蜘蛛在,我们根本没法进洞。要想办法把他们先赶出来。”祁风想到了刚才池鱼手搓蛛丝的场景:“他们是不是怕热怕火?”
池鱼心领神会,从怀里取出来一小包用树叶包裹的粉末,找了根树枝,擦干撒上,然后用力一丢。
那根树枝在空中旋转,不一会竟然就自燃起来。
火焰丢进山洞里,不知点燃了多少蛛丝,乌黑的烟雾大股大股的涌来出来,一只只蜘蛛惊慌失措的从山洞中窜出。
不一会,一只足有半人大小,冒着黑气的骷髅兵蛛后,也跟着跑了出来。
池鱼又从怀里取出来一根手指粗细的竹筒,拧开后,在两人头顶撒了一片白色的粉末,落满全身,冰冰凉凉的。
“防火。”他接着说道。
祁风一脸古怪的看着池鱼:“囚鬼之王身上,还真是什么都有啊……”
趁着蜘蛛全部被赶了出来,两人猫着腰钻进了山洞。
山洞很深,很黑,若没有这些燃烧的蛛丝,几乎算得上是伸手不见脚趾。
池鱼在两人身上撒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粉,火焰只是靠近,就好像被隔开了一样。
祁风能感觉到身上丝丝冷气弥漫,在阻挡着火焰。
顺着蜘蛛洞继续深入,不多时,他在深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洞。
那地洞边缘光滑,明显不是天然形成的。
织乌蛛的丝虽然易燃,但同样烧的很快,祁风来不及多想,在洞里的蛛丝烧尽之前,在火光照耀下,跳下了地洞。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地洞下面竟然还有条密道。
密道旁的石壁上插着用油脂木制成的火把,延伸到远方,火光摇晃下,不知道通向哪里。
初极狭,才通人。
复行数十步,卧了个大槽。
在密道的尽头,竟然是一处无比巨大的天然地窟溶洞!
暗流在地窟中积蓄成深潭,潭中有残破白骨散落着。
乳白色的钟乳石在潭水中矗立,千姿百状,形态各异,宛如鬼斧神工一般。
与之对应的,则是在地窟溶洞的顶部,有蛛丝垂吊着一个个雪白的茧,不知道包裹着什么。
而在地窟溶洞的正中间,一处钟乳石天然形成的圆形平台上,有一个人影正躺在那里。
在祁风眼里……
血红色的光芒,掺杂着诡异的黑气,在这人的身体内,形成了一个手持镰刀的人形模样。
对于祁风两人的到来,他也有些意外。
“你们是谁?”人影缓缓坐起身来,声音沙哑。
祁风迟疑了下,出声道:“王成李?”
“你认识我?”
“我认识你儿子。”
祁风神色复杂,忽然叹了一声。
他其实一直有个疑问,那就是,王小松为什么会自杀?
流民若是被杀,还算正常。
更别说王小松身上,还藏有至宝寻安石,被人杀人夺宝倒也合理。
但流民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择手段,又怎么会选择自杀这种最憋屈的方式死去呢?
在发现王小松少了两根指头的手骨时,祁风隐隐有些猜测,却又不确定。
但看见王成李后,他却终于明白了。
在混乱的流离所里中生活长大,生长在人心阴暗的角落,却能始终坚定初心帮助别人的王小松……
也只有被至亲之人,毁了梦想,毁了希望,毁了一切,才会心如死灰的想去寻死吧。
祁风没有理会王成李,只是忽然自顾自的说起了这些天调查的信息:“王小松,年双十,自幼好枪善武,邻里闻名。于一个月前通过选拔,成为卧虎军后备,本该是前途光明。”
“但你为人父,只想着自己年迈总要有人照顾,所以死活不肯让他去参军。见挽留无用,干脆一发狠,断掉了他的食指和中指!”
他看向那溶洞地窟中的人影,语气愈发笃定。
“从此,那年轻人再也握不住枪,也永远留在了你身边,是不是?”
最后一声铿锵有力,仿佛在质询。
王成李久未见人,突然又被祁风把自己干的龌龊事全部点透,一下子也有些慌乱:“你,你怎么知道?!”
祁风轻叹一声。
果然。
只是,真当王成李证实了祁风的猜想,他却觉得心情更加复杂。
他很难想象,为了让孩子陪在身边,不惜毁掉他的前途,这是一个父亲会做的事情吗?
在进入流离所的第一天,那个他到现在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人,临死之前,心中想着念着的全是自己的孩子。
我死了没关系,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那样的人,才担得起父亲二字。
“你不配。”祁风忽然说道。
王成李又愣了下:“什么?”
祁风忽然问道:“你知道,寻安石为何会被称作寻安石吗?”
王成李被祁风接二连三跳脱的问题,弄得一次都没反应过来。
“……啊?”
祁风笑了笑:“一代天骄安郡王在离去之前,曾将天下功法,感悟传承,全部藏于无坚不摧的寻梦石中,散落世间各地。”
“至此,贩夫走卒也可一朝得道,芸芸众生亦能超凡脱俗。只要是不愿拘泥在生活的枷锁中,任何人手握寻安石,都可踏上征程,选择自己的未来。
当时蛮荒末期,城池林立,修炼传承作为力量的象征,最开始,一直被握在了少数权贵手中。
是安郡王打破了一切,给予天下人无限追梦的可能,一个崭新的时代才得以降临。”
晨溪酒楼有个通晓古今的说书人。
每天早晨,池鱼会在后院锻炼,祁风就坐在酒楼二楼,听着折扇开合的声音,听他讲着古今天下,大大小小的故事。
他很喜欢当个看客,当个听众。
喜欢那些脍炙人口的传奇传说,被人绘声绘色的展现在自己面前。
而在那些流传的传说之中,终究是安郡王的事迹,最为引人入胜,感慨万千。
“只是在安郡王离去后,他的传承,实在太过诱人,几乎蒙蔽了世人双眼。无数人为了得到安郡王的传承,在天下掀起了不知多少血雨腥风。”
“这寻梦之石,最后竟可笑的,被人们慢慢改称了寻安石,甚至沿用至今。”
说到这里,祁风话锋一转:“你儿子靠着寻安石,成功入选卧虎暗卫,只为实现他的梦想,去守护千千万百姓,护佑西南平安。”
“而你,却自私的要他终其一生,只护你一人。”
“甚至到死,你都不愿放过他!”
说到这里,祁风拿出藏在怀中的骷髅头。
“这,也是你的手笔吧。”
只见骷髅头中的黑气剧烈晃动起来,激烈而疯狂,愤怒又悲伤,仿佛是在回应。
“若非如此,天怒人怨,你又怎会落得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见到这骷髅头,王成李的脸色也逐渐难看起来,眼神怨毒无比。
那张干瘦粗糙的脸上,皮连着骨头,双目无神,活像一个披着人皮的骷髅。
远离人烟,藏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底溶洞中,终日和潭水钟石相伴,只能与白骨尸骸聊天……
这空旷的溶洞地窟,是他的逃避所,也是他的囚牢地!
“终其一句,不过是自作孽而已。”
这一句句话字字诛心,犹如刀子一样,每一刀,都准确无比的插中王成李的痛处。
“放屁!”
王成李突然恼羞成怒的吼了起来:“是那小子不懂感恩,老子养他了这么多年,他不想着孝顺我,竟然还想跑?他才是那个该死的白眼狼!”
祁风叹道:“你不配成为王小松的父亲,也不配拿走他的寻安石。”
听到这里,王成李气急而笑:“好啊,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到头来,也只是想要这块石头?”
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块拇指大小的寻安石。
“因为这东西,我儿子就想离开我……他该死!”
“你也想要这石头?你也,该死!!”
他突然伸出手,本就干瘦的手掌,突然皮开肉绽,露出狰狞白骨。
黑红色的光芒在白骨爪中凝聚成旋涡。
祁风怀里的骷髅头,忽然剧烈颤抖起来,骷髅头中的黑气变得不受控制,像是被生生剥离了出去,在空中,化作了一张痛苦无比的人脸。
那是王小松的灵魂。
“你以为你还逃得掉吗?哈哈哈哈!”
王成李大笑着张开嘴,一把抓住王小松的灵魂,然后竟然生生将他吞进了肚子里!
王小松的灵魂,与身体中手持镰刀的黑红色人影,融为一体。让那人影都仿佛更凝实了几分,光芒更加明亮起来。
蛮徒可以吞噬蛮兽精血来修炼。
但他们所选择的精血,会在丹田中融合,随着修为的提高,蛮兽的气息逐渐影响血气光芒在身体中的形状。
只要超过二品,血气就会凝练成型,形状一般都会与蛮徒修炼所吞噬的精血相似。
像王轩的小兽,春竹叶的青蛇,还有晨溪酒楼那些光芒如飞禽走兽般,形态各异的剑穗们……
祁风刚才还只是以为,王成李是从寻安石中得到了什么特殊功法,所以体内光芒,才会是一个黑红相间的人影。
但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
王成李的修炼,走到终究还是蛮徒一道。
那光影呈现人形,不是因为修炼的功法特殊,而是因为,他吞噬修炼所用的精血来源,本就不是蛮兽。
而是人。
他在拿人命修炼。
拿自己儿子的命。
或更多人的命。
祁风表情难看起来:“你刚才,吃了你的儿子。”
王成李嘿嘿怪笑起来,露出一口发黄的牙:“这样,他就能永远陪在我身边了啊。”
看着有些疯狂的王成李,祁风只觉得不寒而栗。
“嘿嘿嘿……”
祁风初到流离所的时候,只觉得这里一片脏乱,像是文明世界的阴暗面一样。
再后来,他遇见了小冬的父亲,了解了王小松的善良。
哪怕是那个像毒杀他的中年女人,至少也有苦衷,想给自己母亲治病。
曾经也有过那么一瞬间,他误以为流离所的流民们,只是物质上有些穷苦而已,但人性本善。
却没想到,终究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流离所贫瘠的,不仅是食物,还有永远无法填满欲望的人心。
“哈哈哈哈!!”
王成李的笑声越来越大。
那怪笑声回荡在地窟溶洞,漆黑的潭水忽然震颤起来,一具具白骨从潭水中爬出,数量越来越多!
黑气弥漫在一个个惨白的头骨中,空洞的眼眶,隔着地窟溶洞幽幽的看着祁风。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不下数百。
“有毒吗?”祁风问道。
池鱼摇头。
“有这群蜘蛛在,我们根本没法进洞。要想办法把他们先赶出来。”祁风想到了刚才池鱼手搓蛛丝的场景:“他们是不是怕热怕火?”
池鱼心领神会,从怀里取出来一小包用树叶包裹的粉末,找了根树枝,擦干撒上,然后用力一丢。
那根树枝在空中旋转,不一会竟然就自燃起来。
火焰丢进山洞里,不知点燃了多少蛛丝,乌黑的烟雾大股大股的涌来出来,一只只蜘蛛惊慌失措的从山洞中窜出。
不一会,一只足有半人大小,冒着黑气的骷髅兵蛛后,也跟着跑了出来。
池鱼又从怀里取出来一根手指粗细的竹筒,拧开后,在两人头顶撒了一片白色的粉末,落满全身,冰冰凉凉的。
“防火。”他接着说道。
祁风一脸古怪的看着池鱼:“囚鬼之王身上,还真是什么都有啊……”
趁着蜘蛛全部被赶了出来,两人猫着腰钻进了山洞。
山洞很深,很黑,若没有这些燃烧的蛛丝,几乎算得上是伸手不见脚趾。
池鱼在两人身上撒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粉,火焰只是靠近,就好像被隔开了一样。
祁风能感觉到身上丝丝冷气弥漫,在阻挡着火焰。
顺着蜘蛛洞继续深入,不多时,他在深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洞。
那地洞边缘光滑,明显不是天然形成的。
织乌蛛的丝虽然易燃,但同样烧的很快,祁风来不及多想,在洞里的蛛丝烧尽之前,在火光照耀下,跳下了地洞。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地洞下面竟然还有条密道。
密道旁的石壁上插着用油脂木制成的火把,延伸到远方,火光摇晃下,不知道通向哪里。
初极狭,才通人。
复行数十步,卧了个大槽。
在密道的尽头,竟然是一处无比巨大的天然地窟溶洞!
暗流在地窟中积蓄成深潭,潭中有残破白骨散落着。
乳白色的钟乳石在潭水中矗立,千姿百状,形态各异,宛如鬼斧神工一般。
与之对应的,则是在地窟溶洞的顶部,有蛛丝垂吊着一个个雪白的茧,不知道包裹着什么。
而在地窟溶洞的正中间,一处钟乳石天然形成的圆形平台上,有一个人影正躺在那里。
在祁风眼里……
血红色的光芒,掺杂着诡异的黑气,在这人的身体内,形成了一个手持镰刀的人形模样。
对于祁风两人的到来,他也有些意外。
“你们是谁?”人影缓缓坐起身来,声音沙哑。
祁风迟疑了下,出声道:“王成李?”
“你认识我?”
“我认识你儿子。”
祁风神色复杂,忽然叹了一声。
他其实一直有个疑问,那就是,王小松为什么会自杀?
流民若是被杀,还算正常。
更别说王小松身上,还藏有至宝寻安石,被人杀人夺宝倒也合理。
但流民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择手段,又怎么会选择自杀这种最憋屈的方式死去呢?
在发现王小松少了两根指头的手骨时,祁风隐隐有些猜测,却又不确定。
但看见王成李后,他却终于明白了。
在混乱的流离所里中生活长大,生长在人心阴暗的角落,却能始终坚定初心帮助别人的王小松……
也只有被至亲之人,毁了梦想,毁了希望,毁了一切,才会心如死灰的想去寻死吧。
祁风没有理会王成李,只是忽然自顾自的说起了这些天调查的信息:“王小松,年双十,自幼好枪善武,邻里闻名。于一个月前通过选拔,成为卧虎军后备,本该是前途光明。”
“但你为人父,只想着自己年迈总要有人照顾,所以死活不肯让他去参军。见挽留无用,干脆一发狠,断掉了他的食指和中指!”
他看向那溶洞地窟中的人影,语气愈发笃定。
“从此,那年轻人再也握不住枪,也永远留在了你身边,是不是?”
最后一声铿锵有力,仿佛在质询。
王成李久未见人,突然又被祁风把自己干的龌龊事全部点透,一下子也有些慌乱:“你,你怎么知道?!”
祁风轻叹一声。
果然。
只是,真当王成李证实了祁风的猜想,他却觉得心情更加复杂。
他很难想象,为了让孩子陪在身边,不惜毁掉他的前途,这是一个父亲会做的事情吗?
在进入流离所的第一天,那个他到现在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人,临死之前,心中想着念着的全是自己的孩子。
我死了没关系,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那样的人,才担得起父亲二字。
“你不配。”祁风忽然说道。
王成李又愣了下:“什么?”
祁风忽然问道:“你知道,寻安石为何会被称作寻安石吗?”
王成李被祁风接二连三跳脱的问题,弄得一次都没反应过来。
“……啊?”
祁风笑了笑:“一代天骄安郡王在离去之前,曾将天下功法,感悟传承,全部藏于无坚不摧的寻梦石中,散落世间各地。”
“至此,贩夫走卒也可一朝得道,芸芸众生亦能超凡脱俗。只要是不愿拘泥在生活的枷锁中,任何人手握寻安石,都可踏上征程,选择自己的未来。
当时蛮荒末期,城池林立,修炼传承作为力量的象征,最开始,一直被握在了少数权贵手中。
是安郡王打破了一切,给予天下人无限追梦的可能,一个崭新的时代才得以降临。”
晨溪酒楼有个通晓古今的说书人。
每天早晨,池鱼会在后院锻炼,祁风就坐在酒楼二楼,听着折扇开合的声音,听他讲着古今天下,大大小小的故事。
他很喜欢当个看客,当个听众。
喜欢那些脍炙人口的传奇传说,被人绘声绘色的展现在自己面前。
而在那些流传的传说之中,终究是安郡王的事迹,最为引人入胜,感慨万千。
“只是在安郡王离去后,他的传承,实在太过诱人,几乎蒙蔽了世人双眼。无数人为了得到安郡王的传承,在天下掀起了不知多少血雨腥风。”
“这寻梦之石,最后竟可笑的,被人们慢慢改称了寻安石,甚至沿用至今。”
说到这里,祁风话锋一转:“你儿子靠着寻安石,成功入选卧虎暗卫,只为实现他的梦想,去守护千千万百姓,护佑西南平安。”
“而你,却自私的要他终其一生,只护你一人。”
“甚至到死,你都不愿放过他!”
说到这里,祁风拿出藏在怀中的骷髅头。
“这,也是你的手笔吧。”
只见骷髅头中的黑气剧烈晃动起来,激烈而疯狂,愤怒又悲伤,仿佛是在回应。
“若非如此,天怒人怨,你又怎会落得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见到这骷髅头,王成李的脸色也逐渐难看起来,眼神怨毒无比。
那张干瘦粗糙的脸上,皮连着骨头,双目无神,活像一个披着人皮的骷髅。
远离人烟,藏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底溶洞中,终日和潭水钟石相伴,只能与白骨尸骸聊天……
这空旷的溶洞地窟,是他的逃避所,也是他的囚牢地!
“终其一句,不过是自作孽而已。”
这一句句话字字诛心,犹如刀子一样,每一刀,都准确无比的插中王成李的痛处。
“放屁!”
王成李突然恼羞成怒的吼了起来:“是那小子不懂感恩,老子养他了这么多年,他不想着孝顺我,竟然还想跑?他才是那个该死的白眼狼!”
祁风叹道:“你不配成为王小松的父亲,也不配拿走他的寻安石。”
听到这里,王成李气急而笑:“好啊,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到头来,也只是想要这块石头?”
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块拇指大小的寻安石。
“因为这东西,我儿子就想离开我……他该死!”
“你也想要这石头?你也,该死!!”
他突然伸出手,本就干瘦的手掌,突然皮开肉绽,露出狰狞白骨。
黑红色的光芒在白骨爪中凝聚成旋涡。
祁风怀里的骷髅头,忽然剧烈颤抖起来,骷髅头中的黑气变得不受控制,像是被生生剥离了出去,在空中,化作了一张痛苦无比的人脸。
那是王小松的灵魂。
“你以为你还逃得掉吗?哈哈哈哈!”
王成李大笑着张开嘴,一把抓住王小松的灵魂,然后竟然生生将他吞进了肚子里!
王小松的灵魂,与身体中手持镰刀的黑红色人影,融为一体。让那人影都仿佛更凝实了几分,光芒更加明亮起来。
蛮徒可以吞噬蛮兽精血来修炼。
但他们所选择的精血,会在丹田中融合,随着修为的提高,蛮兽的气息逐渐影响血气光芒在身体中的形状。
只要超过二品,血气就会凝练成型,形状一般都会与蛮徒修炼所吞噬的精血相似。
像王轩的小兽,春竹叶的青蛇,还有晨溪酒楼那些光芒如飞禽走兽般,形态各异的剑穗们……
祁风刚才还只是以为,王成李是从寻安石中得到了什么特殊功法,所以体内光芒,才会是一个黑红相间的人影。
但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
王成李的修炼,走到终究还是蛮徒一道。
那光影呈现人形,不是因为修炼的功法特殊,而是因为,他吞噬修炼所用的精血来源,本就不是蛮兽。
而是人。
他在拿人命修炼。
拿自己儿子的命。
或更多人的命。
祁风表情难看起来:“你刚才,吃了你的儿子。”
王成李嘿嘿怪笑起来,露出一口发黄的牙:“这样,他就能永远陪在我身边了啊。”
看着有些疯狂的王成李,祁风只觉得不寒而栗。
“嘿嘿嘿……”
祁风初到流离所的时候,只觉得这里一片脏乱,像是文明世界的阴暗面一样。
再后来,他遇见了小冬的父亲,了解了王小松的善良。
哪怕是那个像毒杀他的中年女人,至少也有苦衷,想给自己母亲治病。
曾经也有过那么一瞬间,他误以为流离所的流民们,只是物质上有些穷苦而已,但人性本善。
却没想到,终究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流离所贫瘠的,不仅是食物,还有永远无法填满欲望的人心。
“哈哈哈哈!!”
王成李的笑声越来越大。
那怪笑声回荡在地窟溶洞,漆黑的潭水忽然震颤起来,一具具白骨从潭水中爬出,数量越来越多!
黑气弥漫在一个个惨白的头骨中,空洞的眼眶,隔着地窟溶洞幽幽的看着祁风。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不下数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