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 隔壁老顾你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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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你怎么又分心?是不是刚刚结婚,就开始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了。”尘九曜瞪大了眼睛,表示很委屈,书上都是这么说的,一对夫妻结婚时间久了以后,会有两个阶段。
一个是三年之痛,一个是七年之痒。
这两个阶段是最容易离婚的,如果经历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两个人还是和和美美的在一起的话,那么恭喜,除了少部分人,其他人都会白头到老。
难道说,他们才刚刚结婚,就进入倦怠期了?
顾薄戈无奈的道:“都看了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乖,赶紧睡觉,难道你忘了?明天你要陪婆娑去买衣服,下午还要去签合同。”
“我没有看乱七八糟的,我只是学了一点姿势。”尘九曜很认真的道:“这本《霸道总裁太狂野》是网友给我的,据说还有一本史诗级的《野蛮老婆带球跑》,明天我准备去弄一本过来观摩。”
顾薄戈可不敢让她观摩了,这才观摩了一本,就已经开始不正常了,要是两本都观摩完毕,那还不得闹妖啊。
顾薄戈给尘九曜掖了掖被角,然后道:“睡觉好不好?我困了。”
他声音里有淡淡的温柔,让人一瞬间就想到了亮在床头的那盏灯,光芒是昏黄而温暖的,就像守候在家里等你的那个人。
尘九曜一瞬间就被这温柔醉倒了,她老老实实的算进了被子里,把手机放到了床头上,准备睡觉。
翻了一个身之后,她才想起来,她最初的初衷,不是睡了自己媳妇儿吗?
于是尘九曜又翻了回来,她直接从被子里坐起了身,还把自己的媳妇儿也从被窝里扒了出来,尘九曜骑在顾薄戈腰上,开始扒他衣服。
热心的网友朋友们都说了,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一言不合就上垒,等开始啪啪啪了,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顾薄戈很无奈,他轻声道:“阿九……再等等好吗?等我们得到了你家人的承认,举办了酒席,还有盛大的婚礼,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结婚了,那个时候,你想怎么样,我都随你。”
尘九曜有些颓然的趴在了顾薄戈的胸口,用脸贴着顾薄戈的心口,那里的衣服已经被她扒开了,所以她的脸颊,是直接贴在顾薄戈的皮肤上的。
温热的皮肤底下,是强劲而有力的心脏在跳动,尘九曜摸了摸属于心口范围的那块皮肤,然后道:“好。”
她觉得自己比书里的霸道总裁还要像一个总裁,哼哼,看她多宠自己的媳妇儿。
虽然没有成功的啪啪啪,但是两个人聊了很久,久到最后,聊着聊着,尘九曜就睡着了,还是趴在顾薄戈的胸口睡着的。
两个人的身体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中间除了薄薄的睡衣,什么都没有隔着,不知道到底是尘九曜用体温捂化了顾薄戈,还是顾薄戈暖热了尘九曜。
总之有一种温暖,还有温馨,在顾薄戈心头徘徊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尘九曜睡醒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件羞答答的事情,她把口水涂了顾薄戈一胸口……
白皙的皮肤上,是她的口水印子,看起来特别的明显。
尘九曜当时就羞得脸色爆红,这就像是十几岁的孩子了,还发现自己尿床,是一样的道理。
800多岁的狐狸了,居然还流口水,流口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流到了自己媳妇儿的胸口上。
情何以堪!
羞的整个人都要化了的尘九曜偷偷的用指尖擦拭顾薄戈的胸口,大家也知道,胸口就这么大点地方,乱摸乱擦的话,很容易碰到某些不应该碰的地方。
顾薄戈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发出了无意的一声呻吟,他朦胧的睁开眼,攥住了尘九曜的指尖。
尘九曜当时的第一反应是:糟了!被抓包了!媳妇儿要看到她好丢脸的事了!
所以完全没有发现顾薄戈已经被她撩拨狠了。
尘九曜没发现,顾薄戈自己确实能够感觉到的,他面色不改,很冷静的道:“阿九,你醒了啊?要起床吗?我想先去个厕所。”
从走神当中回过来的尘九曜二话不说,从顾薄戈的身上滚落,钻进了被窝里,把自己从头蒙到脚:“你去吧。”嘤嘤嘤,丢死个人了!
媳妇儿一定觉得她一点都没有男子汉气概……睡觉居然还流口水。
平时她是多么靠谱的一只狐狸啊,怎么就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呢!
顾薄戈这才无奈的去了厕所,结婚以后,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媳妇儿小孩子脾气了,去厕所好不容易降了旗以后,又要回来安抚自己小孩子脾气的媳妇儿。
男人难做啊。
两个人下去以后,婆娑也下来了,她今天穿了白色广袖深衣,衣摆上面是浅浅的莲纹,还有袖口领口也是。
整个人看起来更仙了一些。
顾薄戈很少见人能够把古装穿的如此和谐,就像她本来就是从古代而来的人一样。
吃完了饭以后,尘九曜就带着婆娑去买衣服了,而顾薄戈则回去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把东西都搬过来。
像是他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原来的房子。
尘九曜出门的时候只戴了一个墨镜,但是她给自己用了一个小法术,让认识她的人看到她的脸的时候,只会觉得眼熟,并不会认出她是谁。
毕竟出去买衣服,总不能全程戴着口罩,让人感觉奇奇怪怪的。
她们去了一条很有名的步行街,街上有很多家名牌店,尘九曜自己一个人是不怎么喜欢逛街的,尤其是买衣服。
她的衣服都是涂瑞瑞买回来的,别看涂瑞瑞胆子又小,人还娘娘的,但是他衣品很不错,眼光也很不错,买回来的衣服很适合尘九曜。
后来和顾薄戈在一起以后,两个人就偶尔会一起出去买衣服,顾薄戈眼光也很好,所以从来不用尘九曜自己出来买衣服。
她们到了街上以后,从头开始逛起,婆娑真的吸足了眼球,漂亮是一方面,古装是另一方面,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经过婆娑身边的时候,都肯定会回过头来看她。
还会看很久。
婆娑沐浴在这些或惊艳,或者欣赏的目光当中,没有一丝的不适应,应该说,她的眼里,除了尘九曜,没有任何人。
两个人进了一家店以后,尘九曜就很阔气的道:“阿凑你随便选,就算把整个店买下来,都没有关系。”就是这么豪气!
店里的服务员立刻迎了上来,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两位想买什么样子的衣服?”
尘九曜左右看了看,有点看花眼了,就道:“你给我家阿凑推荐几件吧。”
服务员立刻把目光转向一边的婆娑,婆娑的美,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对于人的魅力,已经不分男女了。
服务员当时就看呆了,半晌才不好意思地红了,连忙道:“两位跟我来,我觉得这几款衣服,都很适合这位漂亮的女士。”
她推荐的几款都是裙子,有很仙的白色长裙,也有略微俏皮一点的无袖短裙,相同点是,这些裙子都是白色的。
大概在所有人的眼里,婆娑都比较适合白色。
尘九曜却一眼相中了挂在橱柜当中的一件旗袍,颜色是很正的红色,上面的花纹也十分的简单,看起来又大气又艳丽。
“阿凑,你要不要试试这个?”
婆娑是不会拒绝尘九曜的要求的,她轻轻的点点头,就让服务员把这款旗袍拿了出来,当然,尘九曜把服务员推荐的几款裙子也塞给了她,让她全都试试。
等婆娑换完了衣服出来,尘九曜口水都要滴在地上了,旗袍是最考验女人的身材的,太过丰满的穿着,会显得艳俗,身材不好的话,又撑不起来。
所以大部分女人穿旗袍,其实都不是很好看的。
婆娑穿旗袍,却格外的合适,红色穿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艳俗,十分的大气,嫩嫩的大长腿若隐若现,看得人鼻血都要出来了。
婆娑转了一个圈,然后道:“好看吗?”
尘九曜把眼珠子从地上捡起来,连声道:“好看,很好看!”
婆娑简直是个衣架子,穿旗袍的她美艳而不可方物,换上白裙子,又仙气十足,所有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都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最后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一堆。
两个人把街上的店逛了一遍,最后后备箱,车后座,都放满了盒子,袋子,里面全都是衣服。
不止尘九曜给婆娑买了一些,婆娑也给尘九曜挑了一些,当然花的都是尘九曜的钱,最后的时候,尘九曜还塞了一张卡给婆娑:“现世里都花这种钱,阿凑你拿着,想买什么就买!”
很好,这很总裁。
婆娑自然不会拒绝,钱在她眼里,跟废纸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尘九曜给了,她就会拿着。
不过如果有外人看着,肯定会以为她被尘九曜给包养了……
回家的时候,顾薄戈就已经把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搬过来了,他的衣服填满了两个人的衣柜。
这样一路看过来,真的有了家的感觉。
门口鞋架上的情侣拖鞋,洗手台上放着同样款式的牙刷杯子,还有挂满两个人衣服的衣柜。
只是瞧着心里就暖暖的。
婆娑回来以后就换上了那件红色的旗袍,还有一双后跟不是很高的高跟鞋,三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幅油画一样,男的俊女的漂亮,还有一个画风清奇的尘九曜。
“下午去签合同,我的那个剧组比较急,明天可能就要进组了,回来就要收拾东西。”顾薄戈轻声道:“所以吃完饭我们就赶紧出去吧。”
“好的,我先联系一下导演。”尘九曜心里有一些不舍,然后小声的道:“要不我们请婚假吧,请个一个月半个月的,出去度蜜月……”
顾薄戈摸摸她的头,无奈的道:“那要我们放人家鸽子吗?不过你真的想的话,也无所谓,我们就推掉现在的剧,出去度蜜月。”
他说的很简单,尘九曜却听得脸颊发热,她媳妇儿一看就很爱她,推掉一部已经签约的剧,需要付出的不只是违约金,还有他在圈里攒了很久的信誉。
可是顾薄戈二话不说,就准备推掉,只为了她一时冲动,想度蜜月。
尘九曜哼哼两声,然后道:“算了,我们拍完这部剧再说吧,不差这几天了……”
两个人无形之中的秀恩爱,让一旁的婆娑都有些受不了了,她终于明白那群小妖精,为什么不顾平时对她的敬畏,疯狂的往回传消息了。
新剧的导演名字叫庄文雅,很年轻,白净净的,戴着个眼镜,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很容易就让人心生好感。
他们是在一家酒店里谈的,完全不像是在谈关于签合同的事儿,因为尘九曜拖家带口的,像是过来蹭饭的。
和导演交流了一下双方对这个角色的想法之类的事情以后,基本就谈妥了,价格方面就不是尘九曜谈的了,是顾薄戈。
谈完了价格以后,庄文雅无奈的道:“我终于知道殷棹怎么会放心让你一个人过来,原来你带上了薄戈……成,就这个价吧,当我提前投资了,我相信你绝对不会让我亏本的。”
尘九曜手里的几部剧都还没有播出,她虽然现在很火,但最多也就算个二线,可最后谈妥的价格,已经算是挤进一线了。
不过庄文雅清楚的很,是他赚了,尘九曜手里的剧陆续播出以后,她的名气,绝对会在上一层楼,挤进一线是肯定没有问题,而且绝对不是一线当中处于边缘的那种,而是很红火的一线。
到时候以他签下尘九曜的价格,绝对是赚的。
合同签完以后,庄文雅就忍不住问一边的婆娑:“这位美丽的女士有没有兴趣进入娱乐圈?我手里有个角色,应该会很适合你。”
婆娑摇摇头,她在凡间呆不了多久,也对娱乐圈没有兴趣,并不想掺合进这一汪浑水当中。
庄文雅十分的失望,临走的时候还一直在念叨:“真的会很适合你……我有信心把你打造成第二个神仙姐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婆娑无动于衷,居然有人让她去镜头前演戏给别人看,胆子还真是很大。
当天下午,尘九曜就帮顾薄戈收拾了东西,依依不舍的送他去了剧组,两个人腻歪的不行。
其实也隔不了多久,最多三两天,尘九曜也会进组,也就是说,短时间之内他们小夫妻是见不着面了。
直到尘九曜进剧组的时候,她才愉快的发现,顾薄戈的剧组,在她的剧组隔壁……
尘三岁一下子复活了。
这部剧里的女主角是很有名的一位一线女星,她面容娇俏,气质甜美,不管是古装剧还是现代剧,都能够驾驭,算是当下人气比较火热的一位女星,叫孟莺歌。
男二号方品言就不怎么出名了,应该是个新人,尘九曜见了人,是个长相很周正,看起来还有些腼腆的男孩子。
见了她就很老实的喊了一声:“九哥。”
尘九曜进组的时候,其实已经是拍摄的第二天了,还随身带着婆娑,尘九曜把婆娑交给了涂瑞瑞,让涂瑞瑞护着点,别让人随便招惹婆娑。
虽然说婆娑看起来脾气很好,但是但凡实力高强的妖,都是有自己的傲气的,要是被一群凡人给招惹了,挥挥手灭一群,也不过是很简单的事。
尘九曜再三嘱咐涂瑞瑞,一定不要让别人靠近婆娑,尤其是一些不长眼的男性。
毕竟太漂亮,有时候也是一种祸端。
安置好了婆娑以后,尘九曜就去了化妆间,她需要补拍剧照,用于制作海报或者宣传,这种两面性的人物她演过一次,只不过这一次难度更大一些。
之前那个角色,虽然一面温文尔雅,一面是个杀人狂魔,但是跨度其实并不大,因为剧情需要,所以温文尔雅的那一面,也透着阴森。
但是这一部戏的男主就不一样了,他是人格分裂,真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格,一面特别的温柔,真的是恐伤蝼蚁性命那种,一面是透骨的邪,阴冷魔魅。
演久了说不定真能把自己搞出个精神分裂出来。
尘九曜换上了温柔人格的衣服,是白色的,头发束的有些书生气,她对着镜子做了一个微笑,然后就觉得不对。
这是她常用的笑容,温柔虽然温柔,却并不像剧中那样,仿佛对着全世界,都温柔而悲悯。
尘九曜看着镜子,镜子里的她只看形象的话,的确是挺吻合这个角色的,可是悲悯到底是什么感觉呢,她是妖,并没有这种慈悲。
大概她需要换一种情绪。
尘九曜缄默的去回忆她父亲的画像,她只见过一次,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偷偷进入了母亲遗留的房间,房间的正墙上挂着一副画。
是一个男人,眉目姣好,他的那种温柔,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那个时候尘九曜不懂,还没看个分明呢,就被生气的姥姥丢了出来,后来她才明白,这肯定是她的父亲,因为只有母亲深爱的人,才能够画得如此得神。
尘九曜从旁人口中听过自己的父亲,虽然他们提起父亲的时候,总是缄默的,但偶尔也会透露出一两点。
例如父亲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人,他在山上住过一段时间,捡回来很多很多受伤的小动物,例如父亲是个大夫,他的医术很好,所有受伤的小动物,都被他治好以后放走了。
尘九曜看着镜子,良久,对着镜子勾出了一个神似她父亲的笑容,很浅,很暖,很温柔。
那一刻尘九曜心里酸酸的,因为她没有体会过一天的母爱和父爱,这一刻她觉得,父亲还是有留了东西给她的。
一旁的化妆师惊叹:“九哥,你的演技真的是神了,只看你的眼睛,就觉得你真的像是剧本里说的那样,温柔如水啊。”
尘九曜轻轻笑了一下,不是她的演技好,她只是去模仿了一个,比水还温柔的男人。
大概是因为在化妆间待太久了,庄文雅都忍不住在外面喊了:“妆化好没?先出来让我瞧瞧。”
尘九曜就走了出去,庄文雅看到尘九曜的一瞬间,就忍不住道:“我看过你的剧,一直觉得你最适合的应该是另外一个人格,邪魅的教主,没想到是我看岔了。”
庄文雅看看尘九曜,再看看坐在一边,一身白色裙子,同样温柔的婆娑,就忍不住觉得,尘九曜和婆娑才是一对吧。
隔壁剧组的顾薄戈:呵呵,你特么在逗我。
------题外话------
媳妇儿还是你的,别哭……
“媳妇儿,你怎么又分心?是不是刚刚结婚,就开始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了。”尘九曜瞪大了眼睛,表示很委屈,书上都是这么说的,一对夫妻结婚时间久了以后,会有两个阶段。
一个是三年之痛,一个是七年之痒。
这两个阶段是最容易离婚的,如果经历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两个人还是和和美美的在一起的话,那么恭喜,除了少部分人,其他人都会白头到老。
难道说,他们才刚刚结婚,就进入倦怠期了?
顾薄戈无奈的道:“都看了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乖,赶紧睡觉,难道你忘了?明天你要陪婆娑去买衣服,下午还要去签合同。”
“我没有看乱七八糟的,我只是学了一点姿势。”尘九曜很认真的道:“这本《霸道总裁太狂野》是网友给我的,据说还有一本史诗级的《野蛮老婆带球跑》,明天我准备去弄一本过来观摩。”
顾薄戈可不敢让她观摩了,这才观摩了一本,就已经开始不正常了,要是两本都观摩完毕,那还不得闹妖啊。
顾薄戈给尘九曜掖了掖被角,然后道:“睡觉好不好?我困了。”
他声音里有淡淡的温柔,让人一瞬间就想到了亮在床头的那盏灯,光芒是昏黄而温暖的,就像守候在家里等你的那个人。
尘九曜一瞬间就被这温柔醉倒了,她老老实实的算进了被子里,把手机放到了床头上,准备睡觉。
翻了一个身之后,她才想起来,她最初的初衷,不是睡了自己媳妇儿吗?
于是尘九曜又翻了回来,她直接从被子里坐起了身,还把自己的媳妇儿也从被窝里扒了出来,尘九曜骑在顾薄戈腰上,开始扒他衣服。
热心的网友朋友们都说了,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一言不合就上垒,等开始啪啪啪了,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顾薄戈很无奈,他轻声道:“阿九……再等等好吗?等我们得到了你家人的承认,举办了酒席,还有盛大的婚礼,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结婚了,那个时候,你想怎么样,我都随你。”
尘九曜有些颓然的趴在了顾薄戈的胸口,用脸贴着顾薄戈的心口,那里的衣服已经被她扒开了,所以她的脸颊,是直接贴在顾薄戈的皮肤上的。
温热的皮肤底下,是强劲而有力的心脏在跳动,尘九曜摸了摸属于心口范围的那块皮肤,然后道:“好。”
她觉得自己比书里的霸道总裁还要像一个总裁,哼哼,看她多宠自己的媳妇儿。
虽然没有成功的啪啪啪,但是两个人聊了很久,久到最后,聊着聊着,尘九曜就睡着了,还是趴在顾薄戈的胸口睡着的。
两个人的身体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中间除了薄薄的睡衣,什么都没有隔着,不知道到底是尘九曜用体温捂化了顾薄戈,还是顾薄戈暖热了尘九曜。
总之有一种温暖,还有温馨,在顾薄戈心头徘徊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尘九曜睡醒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件羞答答的事情,她把口水涂了顾薄戈一胸口……
白皙的皮肤上,是她的口水印子,看起来特别的明显。
尘九曜当时就羞得脸色爆红,这就像是十几岁的孩子了,还发现自己尿床,是一样的道理。
800多岁的狐狸了,居然还流口水,流口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流到了自己媳妇儿的胸口上。
情何以堪!
羞的整个人都要化了的尘九曜偷偷的用指尖擦拭顾薄戈的胸口,大家也知道,胸口就这么大点地方,乱摸乱擦的话,很容易碰到某些不应该碰的地方。
顾薄戈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发出了无意的一声呻吟,他朦胧的睁开眼,攥住了尘九曜的指尖。
尘九曜当时的第一反应是:糟了!被抓包了!媳妇儿要看到她好丢脸的事了!
所以完全没有发现顾薄戈已经被她撩拨狠了。
尘九曜没发现,顾薄戈自己确实能够感觉到的,他面色不改,很冷静的道:“阿九,你醒了啊?要起床吗?我想先去个厕所。”
从走神当中回过来的尘九曜二话不说,从顾薄戈的身上滚落,钻进了被窝里,把自己从头蒙到脚:“你去吧。”嘤嘤嘤,丢死个人了!
媳妇儿一定觉得她一点都没有男子汉气概……睡觉居然还流口水。
平时她是多么靠谱的一只狐狸啊,怎么就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呢!
顾薄戈这才无奈的去了厕所,结婚以后,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媳妇儿小孩子脾气了,去厕所好不容易降了旗以后,又要回来安抚自己小孩子脾气的媳妇儿。
男人难做啊。
两个人下去以后,婆娑也下来了,她今天穿了白色广袖深衣,衣摆上面是浅浅的莲纹,还有袖口领口也是。
整个人看起来更仙了一些。
顾薄戈很少见人能够把古装穿的如此和谐,就像她本来就是从古代而来的人一样。
吃完了饭以后,尘九曜就带着婆娑去买衣服了,而顾薄戈则回去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把东西都搬过来。
像是他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原来的房子。
尘九曜出门的时候只戴了一个墨镜,但是她给自己用了一个小法术,让认识她的人看到她的脸的时候,只会觉得眼熟,并不会认出她是谁。
毕竟出去买衣服,总不能全程戴着口罩,让人感觉奇奇怪怪的。
她们去了一条很有名的步行街,街上有很多家名牌店,尘九曜自己一个人是不怎么喜欢逛街的,尤其是买衣服。
她的衣服都是涂瑞瑞买回来的,别看涂瑞瑞胆子又小,人还娘娘的,但是他衣品很不错,眼光也很不错,买回来的衣服很适合尘九曜。
后来和顾薄戈在一起以后,两个人就偶尔会一起出去买衣服,顾薄戈眼光也很好,所以从来不用尘九曜自己出来买衣服。
她们到了街上以后,从头开始逛起,婆娑真的吸足了眼球,漂亮是一方面,古装是另一方面,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经过婆娑身边的时候,都肯定会回过头来看她。
还会看很久。
婆娑沐浴在这些或惊艳,或者欣赏的目光当中,没有一丝的不适应,应该说,她的眼里,除了尘九曜,没有任何人。
两个人进了一家店以后,尘九曜就很阔气的道:“阿凑你随便选,就算把整个店买下来,都没有关系。”就是这么豪气!
店里的服务员立刻迎了上来,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两位想买什么样子的衣服?”
尘九曜左右看了看,有点看花眼了,就道:“你给我家阿凑推荐几件吧。”
服务员立刻把目光转向一边的婆娑,婆娑的美,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对于人的魅力,已经不分男女了。
服务员当时就看呆了,半晌才不好意思地红了,连忙道:“两位跟我来,我觉得这几款衣服,都很适合这位漂亮的女士。”
她推荐的几款都是裙子,有很仙的白色长裙,也有略微俏皮一点的无袖短裙,相同点是,这些裙子都是白色的。
大概在所有人的眼里,婆娑都比较适合白色。
尘九曜却一眼相中了挂在橱柜当中的一件旗袍,颜色是很正的红色,上面的花纹也十分的简单,看起来又大气又艳丽。
“阿凑,你要不要试试这个?”
婆娑是不会拒绝尘九曜的要求的,她轻轻的点点头,就让服务员把这款旗袍拿了出来,当然,尘九曜把服务员推荐的几款裙子也塞给了她,让她全都试试。
等婆娑换完了衣服出来,尘九曜口水都要滴在地上了,旗袍是最考验女人的身材的,太过丰满的穿着,会显得艳俗,身材不好的话,又撑不起来。
所以大部分女人穿旗袍,其实都不是很好看的。
婆娑穿旗袍,却格外的合适,红色穿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艳俗,十分的大气,嫩嫩的大长腿若隐若现,看得人鼻血都要出来了。
婆娑转了一个圈,然后道:“好看吗?”
尘九曜把眼珠子从地上捡起来,连声道:“好看,很好看!”
婆娑简直是个衣架子,穿旗袍的她美艳而不可方物,换上白裙子,又仙气十足,所有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都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最后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一堆。
两个人把街上的店逛了一遍,最后后备箱,车后座,都放满了盒子,袋子,里面全都是衣服。
不止尘九曜给婆娑买了一些,婆娑也给尘九曜挑了一些,当然花的都是尘九曜的钱,最后的时候,尘九曜还塞了一张卡给婆娑:“现世里都花这种钱,阿凑你拿着,想买什么就买!”
很好,这很总裁。
婆娑自然不会拒绝,钱在她眼里,跟废纸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尘九曜给了,她就会拿着。
不过如果有外人看着,肯定会以为她被尘九曜给包养了……
回家的时候,顾薄戈就已经把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搬过来了,他的衣服填满了两个人的衣柜。
这样一路看过来,真的有了家的感觉。
门口鞋架上的情侣拖鞋,洗手台上放着同样款式的牙刷杯子,还有挂满两个人衣服的衣柜。
只是瞧着心里就暖暖的。
婆娑回来以后就换上了那件红色的旗袍,还有一双后跟不是很高的高跟鞋,三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幅油画一样,男的俊女的漂亮,还有一个画风清奇的尘九曜。
“下午去签合同,我的那个剧组比较急,明天可能就要进组了,回来就要收拾东西。”顾薄戈轻声道:“所以吃完饭我们就赶紧出去吧。”
“好的,我先联系一下导演。”尘九曜心里有一些不舍,然后小声的道:“要不我们请婚假吧,请个一个月半个月的,出去度蜜月……”
顾薄戈摸摸她的头,无奈的道:“那要我们放人家鸽子吗?不过你真的想的话,也无所谓,我们就推掉现在的剧,出去度蜜月。”
他说的很简单,尘九曜却听得脸颊发热,她媳妇儿一看就很爱她,推掉一部已经签约的剧,需要付出的不只是违约金,还有他在圈里攒了很久的信誉。
可是顾薄戈二话不说,就准备推掉,只为了她一时冲动,想度蜜月。
尘九曜哼哼两声,然后道:“算了,我们拍完这部剧再说吧,不差这几天了……”
两个人无形之中的秀恩爱,让一旁的婆娑都有些受不了了,她终于明白那群小妖精,为什么不顾平时对她的敬畏,疯狂的往回传消息了。
新剧的导演名字叫庄文雅,很年轻,白净净的,戴着个眼镜,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很容易就让人心生好感。
他们是在一家酒店里谈的,完全不像是在谈关于签合同的事儿,因为尘九曜拖家带口的,像是过来蹭饭的。
和导演交流了一下双方对这个角色的想法之类的事情以后,基本就谈妥了,价格方面就不是尘九曜谈的了,是顾薄戈。
谈完了价格以后,庄文雅无奈的道:“我终于知道殷棹怎么会放心让你一个人过来,原来你带上了薄戈……成,就这个价吧,当我提前投资了,我相信你绝对不会让我亏本的。”
尘九曜手里的几部剧都还没有播出,她虽然现在很火,但最多也就算个二线,可最后谈妥的价格,已经算是挤进一线了。
不过庄文雅清楚的很,是他赚了,尘九曜手里的剧陆续播出以后,她的名气,绝对会在上一层楼,挤进一线是肯定没有问题,而且绝对不是一线当中处于边缘的那种,而是很红火的一线。
到时候以他签下尘九曜的价格,绝对是赚的。
合同签完以后,庄文雅就忍不住问一边的婆娑:“这位美丽的女士有没有兴趣进入娱乐圈?我手里有个角色,应该会很适合你。”
婆娑摇摇头,她在凡间呆不了多久,也对娱乐圈没有兴趣,并不想掺合进这一汪浑水当中。
庄文雅十分的失望,临走的时候还一直在念叨:“真的会很适合你……我有信心把你打造成第二个神仙姐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婆娑无动于衷,居然有人让她去镜头前演戏给别人看,胆子还真是很大。
当天下午,尘九曜就帮顾薄戈收拾了东西,依依不舍的送他去了剧组,两个人腻歪的不行。
其实也隔不了多久,最多三两天,尘九曜也会进组,也就是说,短时间之内他们小夫妻是见不着面了。
直到尘九曜进剧组的时候,她才愉快的发现,顾薄戈的剧组,在她的剧组隔壁……
尘三岁一下子复活了。
这部剧里的女主角是很有名的一位一线女星,她面容娇俏,气质甜美,不管是古装剧还是现代剧,都能够驾驭,算是当下人气比较火热的一位女星,叫孟莺歌。
男二号方品言就不怎么出名了,应该是个新人,尘九曜见了人,是个长相很周正,看起来还有些腼腆的男孩子。
见了她就很老实的喊了一声:“九哥。”
尘九曜进组的时候,其实已经是拍摄的第二天了,还随身带着婆娑,尘九曜把婆娑交给了涂瑞瑞,让涂瑞瑞护着点,别让人随便招惹婆娑。
虽然说婆娑看起来脾气很好,但是但凡实力高强的妖,都是有自己的傲气的,要是被一群凡人给招惹了,挥挥手灭一群,也不过是很简单的事。
尘九曜再三嘱咐涂瑞瑞,一定不要让别人靠近婆娑,尤其是一些不长眼的男性。
毕竟太漂亮,有时候也是一种祸端。
安置好了婆娑以后,尘九曜就去了化妆间,她需要补拍剧照,用于制作海报或者宣传,这种两面性的人物她演过一次,只不过这一次难度更大一些。
之前那个角色,虽然一面温文尔雅,一面是个杀人狂魔,但是跨度其实并不大,因为剧情需要,所以温文尔雅的那一面,也透着阴森。
但是这一部戏的男主就不一样了,他是人格分裂,真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格,一面特别的温柔,真的是恐伤蝼蚁性命那种,一面是透骨的邪,阴冷魔魅。
演久了说不定真能把自己搞出个精神分裂出来。
尘九曜换上了温柔人格的衣服,是白色的,头发束的有些书生气,她对着镜子做了一个微笑,然后就觉得不对。
这是她常用的笑容,温柔虽然温柔,却并不像剧中那样,仿佛对着全世界,都温柔而悲悯。
尘九曜看着镜子,镜子里的她只看形象的话,的确是挺吻合这个角色的,可是悲悯到底是什么感觉呢,她是妖,并没有这种慈悲。
大概她需要换一种情绪。
尘九曜缄默的去回忆她父亲的画像,她只见过一次,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偷偷进入了母亲遗留的房间,房间的正墙上挂着一副画。
是一个男人,眉目姣好,他的那种温柔,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那个时候尘九曜不懂,还没看个分明呢,就被生气的姥姥丢了出来,后来她才明白,这肯定是她的父亲,因为只有母亲深爱的人,才能够画得如此得神。
尘九曜从旁人口中听过自己的父亲,虽然他们提起父亲的时候,总是缄默的,但偶尔也会透露出一两点。
例如父亲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人,他在山上住过一段时间,捡回来很多很多受伤的小动物,例如父亲是个大夫,他的医术很好,所有受伤的小动物,都被他治好以后放走了。
尘九曜看着镜子,良久,对着镜子勾出了一个神似她父亲的笑容,很浅,很暖,很温柔。
那一刻尘九曜心里酸酸的,因为她没有体会过一天的母爱和父爱,这一刻她觉得,父亲还是有留了东西给她的。
一旁的化妆师惊叹:“九哥,你的演技真的是神了,只看你的眼睛,就觉得你真的像是剧本里说的那样,温柔如水啊。”
尘九曜轻轻笑了一下,不是她的演技好,她只是去模仿了一个,比水还温柔的男人。
大概是因为在化妆间待太久了,庄文雅都忍不住在外面喊了:“妆化好没?先出来让我瞧瞧。”
尘九曜就走了出去,庄文雅看到尘九曜的一瞬间,就忍不住道:“我看过你的剧,一直觉得你最适合的应该是另外一个人格,邪魅的教主,没想到是我看岔了。”
庄文雅看看尘九曜,再看看坐在一边,一身白色裙子,同样温柔的婆娑,就忍不住觉得,尘九曜和婆娑才是一对吧。
隔壁剧组的顾薄戈:呵呵,你特么在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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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还是你的,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