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选你幸运侯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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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落彩依跟随王主任走后,石亭内只剩下两人的良越和露夜音面面相觑。
良久,露夜音才开口道:“王主任找依会有什么事儿?”
良越耸了耸肩,事不关已道:“谁晓得。”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露夜音轻皱了眉头。
“那我们要不要等她回来?”良越随意地建议。
“好的。”
于是,露夜音和良越也顾不上吃午饭,专心地坐在石亭干等落彩依。
过了许久,落彩依归来,眼睛红得厉害,大约哭过。
露夜音起身,吃惊地问道:“你没事吧?”
“你们还没回去?”落彩依也惊讶不已。
“还不是等你呗。”良越替露夜音回答。
“哦……”瞧落彩依佯装的风淡云淡,分明是不愿额外地解释,“那个,我……我下午恐怕不能上课了,虽然王主任替我请过假了。如果有老师提及我为什么没来,请你帮我请假。”
落彩依看向露夜音。
“啊?哦,好的。”露夜音点头地应下。
“谢谢。”落彩依迟疑地说,“那……我走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了?”良越忍不住地打趣。
“哪有。”落彩依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挥手告别露夜音和良越,抬脚就要走。
露夜音追问:“你要去哪儿?”
“有事。”落彩依简单地回答。
“慢着。”露夜音叫住了她,“我方才有事想告诉你,没来得及说。”
“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落彩依的表情很奇怪:既不好奇,也不在意。
露夜音挑眉,说道:“以后?不是‘等你回来’?……那我现在便说了吧。”
“……好吧,你说。”
露夜音也没多说,只把良越手中的个人资料表拿走,转递给了落彩依。
良越看着露夜音,张大了嘴巴。
落彩依也惊住,惊道:“你……?”
露夜音轻描淡写道:“既然你想参与,这个……就给与你吧。”
落彩依委实不知该用什么反应表示才好。
半晌,落彩依慎重地收下那份表格,默默地走开。
“你——你就这样……放弃了?”见落彩依走得远了,良越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完全不理解露夜音的思维,“你、你不后悔?你、你怎么能……”
“不懂,是吗?”露夜音打断了良越,“对旁人来说,这是机遇,对我而言,却不是——我是自愿让出,没有半分勉强。”
“你……唉!”良越重重地叹气,瞥向露夜音时,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之意。
“你饿了吗?”露夜音邀请良越,“走,我们吃饭去。我是饿得不行了。”
良越抽了抽嘴,和露夜音一起走向食堂。
怀着悲伤心情的落彩依清楚地记得王主任亲口说出的消息,只觉两眼越来越朦胧。当她快要走出校门时,便见琅涛半途闯入,强硬地接走她手上的背包。
“落彩依,你背着累不累,让我来帮你吧!”琅涛一扫往常,殷勤十足。
“不必!你让开!我有事!”落彩依低喝,懒得和他说话。
岂料,琅涛自动过滤她的冷淡,厚着脸皮道:“什么事?我帮你啊?”
“不必,你忙你的,我有急事!”落彩依咬牙切齿地婉拒。
“再怎么着急也没用,让我陪你吧?”
“你……”
落彩依注视琅涛又帮她背包,又帮她叫来出租车,还亲自付了车钱——她是了解琅涛的情况,见他一个劲儿地“愿挨”,也就不抗拒了。
上了车后,落彩依低声地报出了地址,琅涛敏感地听到那地址是一家医院,更是换了座位,与落彩依一同待在后座——这一系列的反常行为令落彩依百思不解,更令落彩依莫名地安心,内心还有一丝古怪的温暖。
远远地,车里传来落彩依纠结的疑问:“喂喂,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你不喜欢?”
“……喂,上午是我不好,不该打你。”
“我不叫‘喂’,你叫我‘阿涛’吧?”
“琅涛!”
“叫一声阿涛听听?”
“琅涛——”
“给个面子嘛?”
“琅涛!……”
出租车渐行渐远,好似轻抚了落彩依受伤的心灵。
良越陪同露夜音走进食堂,一眼就见一桌显眼而不陌生的男女正在招摇地吃食。此时,食堂里的人流少了许多,至少不必挤挤拥拥地排队打饭点菜。
不自觉地,良越和露夜音买好饭菜,便挑了邻近的饭桌坐下。
自然地,那一桌男女的对话也飘进了俩人的耳里。
雪曼丝乐滋滋道:“你真棒!我都不敢相信——你比良桔红强多了!”
“良桔红算什么!”亚娣扶了扶眼镜,难得一见地吹嘘,“就算她是班长又如何,弹琴好?大师之女?呵呵,校内‘新星形象代言’的代表却是我!……瞧她平日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面孔——啧啧,如今看来,真够解气!”
他这句话得罪了很多人:首当其冲的是良桔红的粉丝团,再来是良越。不少粉丝团们露出不屑的神情,基于理智,没去找碴儿。尽管亚娣不是有心针对,良越却自认那天他的表现并不比他逊色,并且他还说了自家姐姐的坏话——良越瞄了瞄坐得老远的良桔红,但见良桔红一边咬筷子,一边不善地盯着无知自大的亚娣。
“就是,就是!”雪曼丝忙不迭地附和,转头询问暗舞,“你说是也不是?”暗舞一直扒饭,问到她时,她刚吃完。她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快速地“嗯”声。
“本周五我会去报道,他们那里历来会出个主题,让我们用音乐的形式展现出来,下周或下下周备战……唔,你放心吧!有充沛的时间够我练习,期中考试算个球,考不好也没事,高考才最重要!看我拿个冠军奖杯回来给你——呃,拿不到也没无妨,那么多选手,我也就凑个人数,重在参与嘛……”
亚娣继续侃侃而谈,良越却越听越恼火,还未等他发怒,有人最先站了起来——“咚吱!”饭椅发出难听的聒噪声,暗舞忽然起身,朗声道:“中午我想出校买点东西,你要来吗?”
她问的是雪曼丝。
雪曼丝看了看亚娣,摇头道:“下次吧。”
暗舞听罢,拿好皮包,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离开。
“她在生气?……”露夜音望着暗舞的身影,脱口而出。
“啊?”良越呆了呆,直觉露夜音错了——他虽不待见暗舞和雪曼丝,却知俩女是同班,交情又极好……暗舞怎么可能无端地生雪曼丝的气呢?
事实上,暗舞确实生气——在生闷气。
暗舞自身的才华或许比得上雪曼丝,可惜出身却不如雪曼丝——她生于破碎的家庭:爸爸是小偷,每隔几年,总被警察抓了关大牢,这三年内都不可能出狱,好在暗舞三年的学费、生活费已经交了;妈妈是舞女,虽已逝世,舞女之女的名声却落在了她的头上。她自小便知家境不好,因而她早熟,肯刻苦,更有上进心:即使她在音乐比赛上输过同一对手无数次,也从不服输。
她想着她还年轻,输个百来次也不可怕,只要她不放弃,持之以恒,总有雨过天晴的一天——He?who?laughs?last,laughs?best.(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那是她最喜欢的座右铭,她坚信: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她已经高三,如果再念大学,还需一笔资金,即便不念大学,她也要生活费——成为“新星形象代言”带来的优势与好处,相信喜欢音乐的人,谁也没法拒绝。
学校虽没大张旗鼓地捣鼓什么新星形象代言,底下的师生们却心知肚明——她暗舞是比不上良桔红、折飞等那一批优秀天才,却也不是亚娣这眼镜男可以踩的。
可笑,现下,亚娣就踩下了她,打破她的信念。
更让她没法出气的是,亚娣是雪曼丝的男朋友。
果然,有个厚实的靠山要比刻苦努力轻松得多。
山下的深秋并不算冷,凉风徐徐地吹来,反倒令人凉快舒服,尤其对于那些行走了十多分钟的人。学校坐落比较偏僻,距离市中心有些距离,若是徒步,大概得走半个多小时,换作娇生惯养的女孩,也许都不乐意步行,而她却无所谓。
周围的行人少得很,车子也不见几辆。暗舞拎着皮包缓缓行走,惬惬意意——出校买点东西只是借口,实则她想散心,不想见到亚娣炫耀的嘴脸。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慢悠悠地驶来,刻意在她附近停下。
车里探出一张脸来。
那张脸约有三十多岁,肥头大耳。
“哟,这不是……”大腹便便的男人笑眯眯地打量暗舞的脸蛋,像是遇到了什么熟人,浑身洋溢快乐的气息,“好久不见——走,我带你去兜风?”
——走在大路上,有个陌生人忽然邀请你坐车,你会是什么选择?
暗舞百分百地确定她不认识那人,微微地冷笑:她虽是舞女的女儿,但却从未轻贱过自己。至于半路遇见的这类好事,她向来敬而远之。
但是,如今,她忽想任性一次——凭什么都说陌生人搭讪会是骗子呢?她全身上下有哪些值钱的?因此,她二话不说地上了车。
眼见落彩依跟随王主任走后,石亭内只剩下两人的良越和露夜音面面相觑。
良久,露夜音才开口道:“王主任找依会有什么事儿?”
良越耸了耸肩,事不关已道:“谁晓得。”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露夜音轻皱了眉头。
“那我们要不要等她回来?”良越随意地建议。
“好的。”
于是,露夜音和良越也顾不上吃午饭,专心地坐在石亭干等落彩依。
过了许久,落彩依归来,眼睛红得厉害,大约哭过。
露夜音起身,吃惊地问道:“你没事吧?”
“你们还没回去?”落彩依也惊讶不已。
“还不是等你呗。”良越替露夜音回答。
“哦……”瞧落彩依佯装的风淡云淡,分明是不愿额外地解释,“那个,我……我下午恐怕不能上课了,虽然王主任替我请过假了。如果有老师提及我为什么没来,请你帮我请假。”
落彩依看向露夜音。
“啊?哦,好的。”露夜音点头地应下。
“谢谢。”落彩依迟疑地说,“那……我走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了?”良越忍不住地打趣。
“哪有。”落彩依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挥手告别露夜音和良越,抬脚就要走。
露夜音追问:“你要去哪儿?”
“有事。”落彩依简单地回答。
“慢着。”露夜音叫住了她,“我方才有事想告诉你,没来得及说。”
“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落彩依的表情很奇怪:既不好奇,也不在意。
露夜音挑眉,说道:“以后?不是‘等你回来’?……那我现在便说了吧。”
“……好吧,你说。”
露夜音也没多说,只把良越手中的个人资料表拿走,转递给了落彩依。
良越看着露夜音,张大了嘴巴。
落彩依也惊住,惊道:“你……?”
露夜音轻描淡写道:“既然你想参与,这个……就给与你吧。”
落彩依委实不知该用什么反应表示才好。
半晌,落彩依慎重地收下那份表格,默默地走开。
“你——你就这样……放弃了?”见落彩依走得远了,良越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完全不理解露夜音的思维,“你、你不后悔?你、你怎么能……”
“不懂,是吗?”露夜音打断了良越,“对旁人来说,这是机遇,对我而言,却不是——我是自愿让出,没有半分勉强。”
“你……唉!”良越重重地叹气,瞥向露夜音时,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之意。
“你饿了吗?”露夜音邀请良越,“走,我们吃饭去。我是饿得不行了。”
良越抽了抽嘴,和露夜音一起走向食堂。
怀着悲伤心情的落彩依清楚地记得王主任亲口说出的消息,只觉两眼越来越朦胧。当她快要走出校门时,便见琅涛半途闯入,强硬地接走她手上的背包。
“落彩依,你背着累不累,让我来帮你吧!”琅涛一扫往常,殷勤十足。
“不必!你让开!我有事!”落彩依低喝,懒得和他说话。
岂料,琅涛自动过滤她的冷淡,厚着脸皮道:“什么事?我帮你啊?”
“不必,你忙你的,我有急事!”落彩依咬牙切齿地婉拒。
“再怎么着急也没用,让我陪你吧?”
“你……”
落彩依注视琅涛又帮她背包,又帮她叫来出租车,还亲自付了车钱——她是了解琅涛的情况,见他一个劲儿地“愿挨”,也就不抗拒了。
上了车后,落彩依低声地报出了地址,琅涛敏感地听到那地址是一家医院,更是换了座位,与落彩依一同待在后座——这一系列的反常行为令落彩依百思不解,更令落彩依莫名地安心,内心还有一丝古怪的温暖。
远远地,车里传来落彩依纠结的疑问:“喂喂,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你不喜欢?”
“……喂,上午是我不好,不该打你。”
“我不叫‘喂’,你叫我‘阿涛’吧?”
“琅涛!”
“叫一声阿涛听听?”
“琅涛——”
“给个面子嘛?”
“琅涛!……”
出租车渐行渐远,好似轻抚了落彩依受伤的心灵。
良越陪同露夜音走进食堂,一眼就见一桌显眼而不陌生的男女正在招摇地吃食。此时,食堂里的人流少了许多,至少不必挤挤拥拥地排队打饭点菜。
不自觉地,良越和露夜音买好饭菜,便挑了邻近的饭桌坐下。
自然地,那一桌男女的对话也飘进了俩人的耳里。
雪曼丝乐滋滋道:“你真棒!我都不敢相信——你比良桔红强多了!”
“良桔红算什么!”亚娣扶了扶眼镜,难得一见地吹嘘,“就算她是班长又如何,弹琴好?大师之女?呵呵,校内‘新星形象代言’的代表却是我!……瞧她平日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面孔——啧啧,如今看来,真够解气!”
他这句话得罪了很多人:首当其冲的是良桔红的粉丝团,再来是良越。不少粉丝团们露出不屑的神情,基于理智,没去找碴儿。尽管亚娣不是有心针对,良越却自认那天他的表现并不比他逊色,并且他还说了自家姐姐的坏话——良越瞄了瞄坐得老远的良桔红,但见良桔红一边咬筷子,一边不善地盯着无知自大的亚娣。
“就是,就是!”雪曼丝忙不迭地附和,转头询问暗舞,“你说是也不是?”暗舞一直扒饭,问到她时,她刚吃完。她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快速地“嗯”声。
“本周五我会去报道,他们那里历来会出个主题,让我们用音乐的形式展现出来,下周或下下周备战……唔,你放心吧!有充沛的时间够我练习,期中考试算个球,考不好也没事,高考才最重要!看我拿个冠军奖杯回来给你——呃,拿不到也没无妨,那么多选手,我也就凑个人数,重在参与嘛……”
亚娣继续侃侃而谈,良越却越听越恼火,还未等他发怒,有人最先站了起来——“咚吱!”饭椅发出难听的聒噪声,暗舞忽然起身,朗声道:“中午我想出校买点东西,你要来吗?”
她问的是雪曼丝。
雪曼丝看了看亚娣,摇头道:“下次吧。”
暗舞听罢,拿好皮包,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离开。
“她在生气?……”露夜音望着暗舞的身影,脱口而出。
“啊?”良越呆了呆,直觉露夜音错了——他虽不待见暗舞和雪曼丝,却知俩女是同班,交情又极好……暗舞怎么可能无端地生雪曼丝的气呢?
事实上,暗舞确实生气——在生闷气。
暗舞自身的才华或许比得上雪曼丝,可惜出身却不如雪曼丝——她生于破碎的家庭:爸爸是小偷,每隔几年,总被警察抓了关大牢,这三年内都不可能出狱,好在暗舞三年的学费、生活费已经交了;妈妈是舞女,虽已逝世,舞女之女的名声却落在了她的头上。她自小便知家境不好,因而她早熟,肯刻苦,更有上进心:即使她在音乐比赛上输过同一对手无数次,也从不服输。
她想着她还年轻,输个百来次也不可怕,只要她不放弃,持之以恒,总有雨过天晴的一天——He?who?laughs?last,laughs?best.(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那是她最喜欢的座右铭,她坚信: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她已经高三,如果再念大学,还需一笔资金,即便不念大学,她也要生活费——成为“新星形象代言”带来的优势与好处,相信喜欢音乐的人,谁也没法拒绝。
学校虽没大张旗鼓地捣鼓什么新星形象代言,底下的师生们却心知肚明——她暗舞是比不上良桔红、折飞等那一批优秀天才,却也不是亚娣这眼镜男可以踩的。
可笑,现下,亚娣就踩下了她,打破她的信念。
更让她没法出气的是,亚娣是雪曼丝的男朋友。
果然,有个厚实的靠山要比刻苦努力轻松得多。
山下的深秋并不算冷,凉风徐徐地吹来,反倒令人凉快舒服,尤其对于那些行走了十多分钟的人。学校坐落比较偏僻,距离市中心有些距离,若是徒步,大概得走半个多小时,换作娇生惯养的女孩,也许都不乐意步行,而她却无所谓。
周围的行人少得很,车子也不见几辆。暗舞拎着皮包缓缓行走,惬惬意意——出校买点东西只是借口,实则她想散心,不想见到亚娣炫耀的嘴脸。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慢悠悠地驶来,刻意在她附近停下。
车里探出一张脸来。
那张脸约有三十多岁,肥头大耳。
“哟,这不是……”大腹便便的男人笑眯眯地打量暗舞的脸蛋,像是遇到了什么熟人,浑身洋溢快乐的气息,“好久不见——走,我带你去兜风?”
——走在大路上,有个陌生人忽然邀请你坐车,你会是什么选择?
暗舞百分百地确定她不认识那人,微微地冷笑:她虽是舞女的女儿,但却从未轻贱过自己。至于半路遇见的这类好事,她向来敬而远之。
但是,如今,她忽想任性一次——凭什么都说陌生人搭讪会是骗子呢?她全身上下有哪些值钱的?因此,她二话不说地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