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古董铺子(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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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古董铺子(十一)
快至正午,日头高照,快悬挂顶上的日光穿透碧绿初春,化了漂浮空中的湿润水汽,直照头顶,晒得明月两颊红润,像是石榴酒红。
她捂着滚烫的脸说道,“我们都走遍百宝珍附近的客栈酒楼,连茶馆酒肆都去过了,怎么全都是不过子时就打烊的。难道那凶手是从再远一点的地方来的?”
白水取了腰间水囊给她润喉,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说道,“当时我是快辰时到的百宝珍,地上虽然有水,但不多。如果凶手是从远处来,那全身就该湿透了,进了铺子绝不可能只有那么一点水。而且他身上有酒,要是淋了个透,酒也不至于留下这么浓郁的气味。所以苏公子结合种种原因分析,说那人绝不会是从一里外的酒馆过来。”
“可这附近都找不到。”明月问道,“会不会是在自家喝酒吃肉的人?”
“如果是这样就难了。”
“去更夫看见的那条路走走吧。”
更夫瞧见的那条路因宽六丈,因此被称为六丈街。正当白昼,街上人来人往,明月贴墙而走。六丈街迂回蜿蜒,其中还有很多条小巷,通往各家及贯通别处,地形比较复杂,顺着这条路走去,也没有任何收获。
倒是明月走着走着才想起来,回头对白水说道,“如果是在自己家喝酒,这条路也是顺着凶手的家而回,那凶手是为了什么事而反方向去百宝珍呢?哪怕是路过,也总得有个理由吧,大半夜的又下着暴雨,为什么要出门?”
“撒酒疯?”
“苏公子他不是说过么,那人的酒量肯定很好,否则不会在离开时还分辨得清楚古董铺子里哪些是好东西哪些是次品。”明月自己说完,更是疑惑,“半夜喝酒吃肉、还懂东西好坏,又敢杀人……”
线索看似很多,但实在凌乱,明月一时还无法将它们串起来连成一条线。她又折回原路,如果凶手是从百宝珍那个方向来的,那必然会从街头走来,百宝珍所在的街道岔路少,反向逆行,说不定能有其它线索。
晌午将过,明月的脸被晒得更红,春日并不刺眼,但走日头底下走了半天,都觉头顶要冒白烟了。白水身为捕快常骑马远出,四处办案擒贼倒没什么。但前头那娇俏姑娘步子不停,左右细瞧,犹如捕头查案。
他取了水囊要递给她,却见她猛地停步,差点就将她撞开了。他下意识捉了她的手要托住她,“让你别急去歇歇,这会可别中暑了。”
明月怔怔瞧着对面,抬了抬下巴,“没……你瞧那。”
白水放眼看去,对面一家大门紧闭,在店铺全开的街道上十分惹眼,门前飘了一面旗子,赫然印了个“赌”字。那是南乐县最有名的大赌坊,他说道,“不过是赌坊,怎么让你这么吃惊,它平日不都是白日关门晚上才开的么?”
明月咽了咽,“我是让你看它门前。”
白水又再次将视线投到那,这回他知道为什么明月失魂了。那赌坊门前,有一大片的黄泥地,而似乎是曾有路人不小心从那走过沾了鞋底,离赌坊稍远一点的地方,还能看得见黄泥脚印。
黄泥脚印……百宝珍铺子里所留下的脚印,沾满了黄泥。
&&&&&
夜深,街上的铺子陆续关门,唯有白日大门紧闭的赌坊青楼在日落西山后打开了门,开始迎接八方来客。
南乐赌坊是县里最大的赌坊,骰子、牌九、奕棋、六博、四门方宝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日进出这里的人也有百人以上。要是碰上雨天无农活可做,无摊子可摆,铺子生意冷清,来这打发时间的人就更多了。
在这里的人多是一些中年人,年轻的也有,不过形容不佳,导致苏云开一行人进了赌坊,就颇引人注意。尤其是秦放一身狐裘,毛茸茸的领子将他的脖子完全遮掩,脸也被遮成了瓜子模样。
明月身形娇小,虽换上男子装束,又有女子不可掩饰的绿鬓红颜,要不是觉得这种地方不会有姑娘来,早就被认出来了。
所以三人中,苏云开反倒是最正常最不惹人注意的。他见秦放四处瞧看,颇为惹眼,低声,“别东张西望。”
秦放说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赌坊,好奇。”
“早知道该让白捕头来,比起他来,你倒是更惹人注目。”
“谁让他不懂酒还是个捕头,他一来早把人吓跑了。”秦放手痒心痒,反正说好了进来也是各走各的,就随便找了一处去赌着玩了。
明月继续跟着苏云开往里走,没有往那些簇拥成一团一团的赌徒瞧,而是看这整个赌坊。
鼻尖微有卤味飘香,充斥着浓郁的酒味。苏云开也察觉了,偏头看了看她,见她还紧跟着,这才循着气味往前走去。
酒香菜香来自赌坊尽头,穿过赌徒,就见那墙上架子上摆满了酒,而柜面上放有大块的酱猪蹄酱鸭脖,还有各种卤肉,就连为数不多的素菜,也都淋满酱油蒜蓉,全都是吃进肚子里还能唇齿留香的菜品。
赌坊黄昏才开,黎明才散,半夜其它店铺不开,赌坊便自己请了厨子做菜,方便赌徒吃喝,也赚个酒钱菜钱。
“口子酒。”苏云开不识酒,但却认得酒坛上面的字。架子上陈列的酒,全都是口子酒。
明月也扫视一眼,低声,“之前你还怀疑那会不会是去青楼的嫖丨客,但现在看来不可能了。”
如果是青楼,绝不会只有一种酒。而且除了酒气,衣物上必然还会沾有胭脂水粉的气味。柳佩珍的尸体上的确有胭脂香味,但与在她房中找出来的平日所用的香粉气味一样,并无其它掺杂的香气。所以比起青楼来,赌坊才更可能成为凶手当夜离开的地方。
更何况,离百宝珍最近的一个青楼,也隔了遥遥三条街,可赌坊却不过半刻的路程。
要想在这每日进出数百人的地方找到凶手不容易,真询问起来反倒容易打草惊蛇。两人在赌坊逗留了一会,随便寻了几个赌摊下注。没想到两人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估摸着再赢就真要惹人注意了,便退身出来,寻了秦放离开。
秦放输了一大笔钱,但他向来挥金如土,一点也不在意,反而因人生第一次进了赌坊觉得稀奇得紧,出了赌坊还十分兴奋。
赌坊门前及左右,都是黄泥。几日不下雨,泥已经干了。苏云开取下早就带好的水囊,倒在泥地上,等糊烂了,连踩几步,只觉脚底都重了一些。他抬头往前看去,说道,“我尽量往屋檐底下跑,等会我们在百宝珍前见。”
这件案子上秦放是半路出家,他对案子也并不关心,所以他在做什么一点都不知道。但奈何他打小就在苏云开后面转悠惯了,见他开跑他也拔腿跟了上去,转眼就丢下了“腿短”的明月。
如今已经是夜里,街道无人,连卖宵夜的摊子都收了,冷冷清清,查的又是这种案子,明月不由抖了抖,觉得可怕。
苏云开跑得极快,到了百宝珍,便瞧脚底,黄泥未净。那日下大雨,地面湿润,也不知会沾去多少,但一路屋檐多,见水的地方不多,算上凶手进赌坊鞋底所沾,再出来时所沾,这段路完全有可能就是凶手曾走过的路线,也的确是出自赌坊。
一会秦放气喘吁吁跑来,素来娇生惯养出门便是轿子马车的他跑得苦不堪言,“姐、姐夫,你就不能跑慢点,大半夜的这么跑,累死了。”
“让你平日多走走不要总是坐轿子,非不……”他顿住声,见他旁边空荡无人,顿拧眉头,“明月姑娘呢?”
秦放这才想起来,往后看去,哪里有人。回过头来,就见苏云开脸色十分难看,似乎想骂他,可又急着找人,一言未发就沿着原路跑去。他心里暗暗叫苦,这姐夫什么都好,就是太认真了,一个大活人的等会就过来了,又不会弄丢了。
街道寂静,脚步声踏在青石路上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夜里尤为清晰。苏云开来回急跑,额头在微凉春夜里也渗出细汗来。要是明月真出了什么意外,那第一个要责怪的就是自己而不是秦放。
他明知道秦放吊儿郎当的性子,也没嘱咐他照顾好她就走了。
折回的路程不远,差不多跑到一半,他就看见她了。像只兔子跑跑停停,时而看下左右,满目警戒。
苏云开缓下脚步,心头沉静,这才缓步往她走去。
听见脚步声的明月一瞬紧张,抬头看去,见了来人便立刻面露嫣然,像久别重逢般欣喜朝他招手。这模样看得苏云开都觉两人是分开了三年五载的好友,着实奇妙。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家小舅子呢?”
苏云开答道,“他已经到了百宝珍。我……我折回来再看看有没有捷径。”
明月点头,又蹲身看他的鞋,鞋面黑色,鞋底边缘圈了一层白色,许是踩踏过深,所以上面还沾有黄泥,“看来沾了不少,当时下雨,雨从上面冲刷,只怕更湿。”
苏云开见她要伸手碰,忙俯身捉了她的手,说道,“脏。”
明月轻松答道,“尸体都常碰,这点脏不算什么。”
这话是不错,但这个比方……他怎么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呢?
第十一章古董铺子(十一)
快至正午,日头高照,快悬挂顶上的日光穿透碧绿初春,化了漂浮空中的湿润水汽,直照头顶,晒得明月两颊红润,像是石榴酒红。
她捂着滚烫的脸说道,“我们都走遍百宝珍附近的客栈酒楼,连茶馆酒肆都去过了,怎么全都是不过子时就打烊的。难道那凶手是从再远一点的地方来的?”
白水取了腰间水囊给她润喉,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说道,“当时我是快辰时到的百宝珍,地上虽然有水,但不多。如果凶手是从远处来,那全身就该湿透了,进了铺子绝不可能只有那么一点水。而且他身上有酒,要是淋了个透,酒也不至于留下这么浓郁的气味。所以苏公子结合种种原因分析,说那人绝不会是从一里外的酒馆过来。”
“可这附近都找不到。”明月问道,“会不会是在自家喝酒吃肉的人?”
“如果是这样就难了。”
“去更夫看见的那条路走走吧。”
更夫瞧见的那条路因宽六丈,因此被称为六丈街。正当白昼,街上人来人往,明月贴墙而走。六丈街迂回蜿蜒,其中还有很多条小巷,通往各家及贯通别处,地形比较复杂,顺着这条路走去,也没有任何收获。
倒是明月走着走着才想起来,回头对白水说道,“如果是在自己家喝酒,这条路也是顺着凶手的家而回,那凶手是为了什么事而反方向去百宝珍呢?哪怕是路过,也总得有个理由吧,大半夜的又下着暴雨,为什么要出门?”
“撒酒疯?”
“苏公子他不是说过么,那人的酒量肯定很好,否则不会在离开时还分辨得清楚古董铺子里哪些是好东西哪些是次品。”明月自己说完,更是疑惑,“半夜喝酒吃肉、还懂东西好坏,又敢杀人……”
线索看似很多,但实在凌乱,明月一时还无法将它们串起来连成一条线。她又折回原路,如果凶手是从百宝珍那个方向来的,那必然会从街头走来,百宝珍所在的街道岔路少,反向逆行,说不定能有其它线索。
晌午将过,明月的脸被晒得更红,春日并不刺眼,但走日头底下走了半天,都觉头顶要冒白烟了。白水身为捕快常骑马远出,四处办案擒贼倒没什么。但前头那娇俏姑娘步子不停,左右细瞧,犹如捕头查案。
他取了水囊要递给她,却见她猛地停步,差点就将她撞开了。他下意识捉了她的手要托住她,“让你别急去歇歇,这会可别中暑了。”
明月怔怔瞧着对面,抬了抬下巴,“没……你瞧那。”
白水放眼看去,对面一家大门紧闭,在店铺全开的街道上十分惹眼,门前飘了一面旗子,赫然印了个“赌”字。那是南乐县最有名的大赌坊,他说道,“不过是赌坊,怎么让你这么吃惊,它平日不都是白日关门晚上才开的么?”
明月咽了咽,“我是让你看它门前。”
白水又再次将视线投到那,这回他知道为什么明月失魂了。那赌坊门前,有一大片的黄泥地,而似乎是曾有路人不小心从那走过沾了鞋底,离赌坊稍远一点的地方,还能看得见黄泥脚印。
黄泥脚印……百宝珍铺子里所留下的脚印,沾满了黄泥。
&&&&&
夜深,街上的铺子陆续关门,唯有白日大门紧闭的赌坊青楼在日落西山后打开了门,开始迎接八方来客。
南乐赌坊是县里最大的赌坊,骰子、牌九、奕棋、六博、四门方宝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日进出这里的人也有百人以上。要是碰上雨天无农活可做,无摊子可摆,铺子生意冷清,来这打发时间的人就更多了。
在这里的人多是一些中年人,年轻的也有,不过形容不佳,导致苏云开一行人进了赌坊,就颇引人注意。尤其是秦放一身狐裘,毛茸茸的领子将他的脖子完全遮掩,脸也被遮成了瓜子模样。
明月身形娇小,虽换上男子装束,又有女子不可掩饰的绿鬓红颜,要不是觉得这种地方不会有姑娘来,早就被认出来了。
所以三人中,苏云开反倒是最正常最不惹人注意的。他见秦放四处瞧看,颇为惹眼,低声,“别东张西望。”
秦放说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赌坊,好奇。”
“早知道该让白捕头来,比起他来,你倒是更惹人注目。”
“谁让他不懂酒还是个捕头,他一来早把人吓跑了。”秦放手痒心痒,反正说好了进来也是各走各的,就随便找了一处去赌着玩了。
明月继续跟着苏云开往里走,没有往那些簇拥成一团一团的赌徒瞧,而是看这整个赌坊。
鼻尖微有卤味飘香,充斥着浓郁的酒味。苏云开也察觉了,偏头看了看她,见她还紧跟着,这才循着气味往前走去。
酒香菜香来自赌坊尽头,穿过赌徒,就见那墙上架子上摆满了酒,而柜面上放有大块的酱猪蹄酱鸭脖,还有各种卤肉,就连为数不多的素菜,也都淋满酱油蒜蓉,全都是吃进肚子里还能唇齿留香的菜品。
赌坊黄昏才开,黎明才散,半夜其它店铺不开,赌坊便自己请了厨子做菜,方便赌徒吃喝,也赚个酒钱菜钱。
“口子酒。”苏云开不识酒,但却认得酒坛上面的字。架子上陈列的酒,全都是口子酒。
明月也扫视一眼,低声,“之前你还怀疑那会不会是去青楼的嫖丨客,但现在看来不可能了。”
如果是青楼,绝不会只有一种酒。而且除了酒气,衣物上必然还会沾有胭脂水粉的气味。柳佩珍的尸体上的确有胭脂香味,但与在她房中找出来的平日所用的香粉气味一样,并无其它掺杂的香气。所以比起青楼来,赌坊才更可能成为凶手当夜离开的地方。
更何况,离百宝珍最近的一个青楼,也隔了遥遥三条街,可赌坊却不过半刻的路程。
要想在这每日进出数百人的地方找到凶手不容易,真询问起来反倒容易打草惊蛇。两人在赌坊逗留了一会,随便寻了几个赌摊下注。没想到两人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估摸着再赢就真要惹人注意了,便退身出来,寻了秦放离开。
秦放输了一大笔钱,但他向来挥金如土,一点也不在意,反而因人生第一次进了赌坊觉得稀奇得紧,出了赌坊还十分兴奋。
赌坊门前及左右,都是黄泥。几日不下雨,泥已经干了。苏云开取下早就带好的水囊,倒在泥地上,等糊烂了,连踩几步,只觉脚底都重了一些。他抬头往前看去,说道,“我尽量往屋檐底下跑,等会我们在百宝珍前见。”
这件案子上秦放是半路出家,他对案子也并不关心,所以他在做什么一点都不知道。但奈何他打小就在苏云开后面转悠惯了,见他开跑他也拔腿跟了上去,转眼就丢下了“腿短”的明月。
如今已经是夜里,街道无人,连卖宵夜的摊子都收了,冷冷清清,查的又是这种案子,明月不由抖了抖,觉得可怕。
苏云开跑得极快,到了百宝珍,便瞧脚底,黄泥未净。那日下大雨,地面湿润,也不知会沾去多少,但一路屋檐多,见水的地方不多,算上凶手进赌坊鞋底所沾,再出来时所沾,这段路完全有可能就是凶手曾走过的路线,也的确是出自赌坊。
一会秦放气喘吁吁跑来,素来娇生惯养出门便是轿子马车的他跑得苦不堪言,“姐、姐夫,你就不能跑慢点,大半夜的这么跑,累死了。”
“让你平日多走走不要总是坐轿子,非不……”他顿住声,见他旁边空荡无人,顿拧眉头,“明月姑娘呢?”
秦放这才想起来,往后看去,哪里有人。回过头来,就见苏云开脸色十分难看,似乎想骂他,可又急着找人,一言未发就沿着原路跑去。他心里暗暗叫苦,这姐夫什么都好,就是太认真了,一个大活人的等会就过来了,又不会弄丢了。
街道寂静,脚步声踏在青石路上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夜里尤为清晰。苏云开来回急跑,额头在微凉春夜里也渗出细汗来。要是明月真出了什么意外,那第一个要责怪的就是自己而不是秦放。
他明知道秦放吊儿郎当的性子,也没嘱咐他照顾好她就走了。
折回的路程不远,差不多跑到一半,他就看见她了。像只兔子跑跑停停,时而看下左右,满目警戒。
苏云开缓下脚步,心头沉静,这才缓步往她走去。
听见脚步声的明月一瞬紧张,抬头看去,见了来人便立刻面露嫣然,像久别重逢般欣喜朝他招手。这模样看得苏云开都觉两人是分开了三年五载的好友,着实奇妙。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家小舅子呢?”
苏云开答道,“他已经到了百宝珍。我……我折回来再看看有没有捷径。”
明月点头,又蹲身看他的鞋,鞋面黑色,鞋底边缘圈了一层白色,许是踩踏过深,所以上面还沾有黄泥,“看来沾了不少,当时下雨,雨从上面冲刷,只怕更湿。”
苏云开见她要伸手碰,忙俯身捉了她的手,说道,“脏。”
明月轻松答道,“尸体都常碰,这点脏不算什么。”
这话是不错,但这个比方……他怎么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