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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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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那年,父母还健在,我还没做她家教。我和她同级不同班,从没说过话。

    也不知谁先兴起,学校里流行起掰腕子。有一天,她突然就这么冲进我们班上,脸红扑扑的,勾了勾小手臂,挑衅的对我说:“喂,你敢和我掰腕子吗?”

    我很意外,我平常不爱和女生接触。可能是那时恰巧手上没事,鬼使神差的,我就说:“来啊。”

    结果不言而喻,我们进行了三回,她输得一次比一次离谱。最后她抓狂的丢下一句:“看着挺弱,怎么力气这么大!”跑了。

    在其他同学暧昧的眼光中,我神态自若的继续看书。但心绪不定,掌心里的触感久久挥之不去。那是我第一次握住异性的手,很小,很软。

    高三时,我们阴差阳错做了同桌。她很漂亮,班里很多男生暗恋她。我却装作讨厌她,用冷漠掩饰自己的自卑,觉得她高傲,觉得她总是瞧不起我。

    我们大吵大闹过,也曾用最恶毒的话相互攻击。但有一次,我下课接了一杯热水来喝,她坐在座位上默默看着我,突然认真的说了一句:“小心烫。”

    接连好多天,那三个字我都会在晚上惦记,那句莫名其妙的关心,一直烫贴进我心里。

    有次晚自习,快九点了,窗外天色黑尽。她性子急,为小事和我争论不休。学校突然停电,一片漆黑中,她叫了一声。然后上一秒我分明看到她抡起拳头作势要打我,下一刻她扑到我怀里。

    她被黑暗吓坏了,我被她吓坏了。后来很多次回想,我都挺恼恨,我当时该抱住她的。

    英语课时,老师要求同桌两人用英语即兴对话。我知道她不会,故意举手。她的反应我很满意,她当即拉着我的手,讨好的对我乞求:“许宁,不要啊,许宁,不要啊!”

    我就会心情大好。

    后来一有机会我就这么做,当然,她每回都来拉我的手,拉得紧紧的!那份最单纯最耐人寻味的躁动,抵过往后经历的无数次性高.潮。

    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抽查背诵情况。韩愈的《师说》,背不出就罚抄二十遍。同学们反应各异,胆子大的故作镇定,胆子小的低下头减少存在感。我很轻松,低头做自己的题。因为我都会,且老师也不会抽我。

    她坐在我旁边发呆,老师叫了她两次,她才傻乎乎的站起来。不出所料,她期期艾艾,背了两行便停在那里。班里有同学开始笑,她很难堪很窘迫,明显背不出了。老师一直不放过她,就让她这么站着。

    她低着头,不知所措的绞着手指,我注意到她原本修长白皙的手指变得粉红,一抬头,她脸庞耳廓都开始发红。

    笑声更响了。

    我是喜欢看她可怜兮兮的小样子,但我不愿和这么多人一起分享。于是我偷偷翻开语文书给她看,她照着书读下去。

    她本就是古灵精怪的丫头,读几句,还假装冥思苦想,故意背得磕磕绊绊。

    但这些小伎俩怎么瞒得过老师的法眼。等她“背”完之后,老师对我说:“许宁,《师说》你罚抄40遍。本来是20遍,你既然那么喜欢帮她,那就帮到底,她的20遍也由你来写。”

    下课后我就开始抄写,她挺过意不去,跟我说谢谢。

    我开她玩笑:“口头谢没诚意啊。”

    她愣住:“那要怎么谢。”

    我慢悠悠的瞥她一眼:“你自己想,想好了晚上答复我。”

    我承认自己挺邪恶,却没想到她那么单纯。当天晚上,我给她补习完数学后没立即回家。我赖着不走,伸出手:“你的报答呢?”

    说这话时,我紧紧盯着她。

    她恍然大悟,“哦”了一声,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本子,递给我:“送你。”我以为会是动听的情书,再不济浪漫的诗歌也是好的。

    我心里还挺紧张。打开来看顿时哭笑不得,是抄写的20遍《师说》。当时真想打她,但她无邪的注视又让我下不了手,她还自我感觉良好,讨好的凑上来问我:“我够义气吧!”

    抄写了那么多遍总算有些效果,第二天在她家里,我让她默写《师说》,她已经能很快的写出。我用红笔在那张作业本上打勾打叉,除了少写了三个字,其他全对。

    我表扬她,她笑嘻嘻的说:“都是许老师的功劳,作为奖励,这个作业本就送给许老师了!”

    当然她也会任性耍脾气,我没有刻意去忍让,我心底觉得她无论怎样都是可爱的。我喜欢将她逗得委委屈屈的哭,再不计前嫌的哄她笑。我享受这个过程。

    高考结束后我立马追求她,她答应了。我心里的狂喜难以言表,我第一次吻了她,心情紧张,手脚没有去处,情难自持。

    高中时代所有的憧憬都瓜熟蒂落。我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却不去读,我要陪着她守着她,我怕她被别人抢走。

    当她真的被别的男人抢走了,我恨过她,恨不能对她茹毛饮血。我以为故事朝着最为狗血的方式发展了,我以为她最终屈于权贵,爱上富二代了。我以为三年的青涩萌动敌不过庸俗的钞票,我以为我以为……我却没回头看到她的泪。

    若那时我知道真相,我一定会将她抢回,不惜一切,赴汤蹈火!

    让我消极是她,让我重新振作也是她。我发誓要做人上之人,我要她总有一天,跪在我面前忏悔,乞求。

    我把所有的耻辱都烙在心里,每天都残忍的去重复去回忆,我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恨。只在夜深人静时,我才不再自欺欺人的承认:我深深记住那些痛楚,是害怕忘记她的眼睛。

    我每天都幻想她们分手的场景,幻想她重回我的身边。后来居然梦想成真。

    滂沱大雨下,她无意依靠,躲在我窗户下哭。我出门寻她时还在暗自想,活该了吧,被甩了吧,受欺负知道我好了吧!那股莫名的快感我几乎按捺不住。我鞋都没换,冲了出去,我在心里发誓,羞辱她,报复她,利用她!接回母亲后假装接纳她再甩了她。

    但这些让人慷慨激昂的想法一个都没有完成。就像一个求了多年不得的珍宝意外的失而复得,她只是孤苦伶仃浑身滴水的站在我眼前,我已经心疼得无以复加,还谈什么羞辱。几年来所有的仇恨烟消云散,对于重归于好的提议,我恨不得跪地乞求。

    但一切都晚了,四年之隔,再见恍如前世。她的心,终究被别人占满。她每天都在我身边,尽管漫不经心,偶尔也接受我的亲吻。但她迷茫的双目里,我和笑意都进不去。

    她不是物品,不是这个男人不要,她就要感恩于下个男人的接纳。她有她的爱情。

    我成功了。拿到生父遗产那天晚上,我宿醉街头。

    我一夜暴富,金钱女人香车声誉,什么都不缺。我的灵魂里却住着一个最贫瘠的穷人。我时常想,我愿意用手中的一切,换回十九岁那年,任何一个匮乏枯燥的一天。因为那时当我兴致勃勃的远眺,总会感到前面的道路充满希望!

    在母亲的恳求下,之后我也处过几个姑娘。兴许对方都接受不了我的寡情,每段交往都无疾而终。

    与韩佳在一起的初衷很简单,我们两人都知道这是一场商业联姻。她从小在韩国长大,普通话还不利索。同样有一双大眼睛,同样单纯清澈。

    看在这双眼睛的份上,我在心里说,试试吧。半年之后,当我再一次因工作而忽略她时,她哭着抱怨,请多看我一眼吧,你陪我太少了。

    我很无奈,我想到分手。

    我跟她提出分手的那个晚上,她站在公司楼下等我。天飘起雪花,她没戴手套,在雪地里走来走去,呵着气等我。

    我走上前去:“呆在雪地里做什么?”

    她突然抬头问我:“宁,你知道你们公司大楼有多少盏窗户吗?”

    我说:“不清楚。”

    “2430!”

    “很无聊吗?你没事数这做什么?”

    “你们这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定会再打开一扇窗。你看,我面前开了2430扇窗,我觉得自己很有希望!”说到这里,这个善良单纯的好姑娘,满脸都是泪水。

    我有些心软,我告诉她:“以酒做比喻,人生初尝的第一口最浓,之后就会慢慢变淡。”

    我的本意是,我忘不了我的初恋,我们不要彼此耽误了。

    但那个韩国姑娘,脸上还挂着眼珠,瞪着圆滚滚的眼睛,带着哽咽,诧异的问我:“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换茶来喝。”

    我愣了好久,无奈的笑起来。我突然发现她有她的可爱。

    婚后的某一天,我在大街上与她不期而遇。我按捺住激动和欣喜,望着她险些说不出话来。她变化很大,三十一岁的女人,比少女时期黑了些,瘦了些。身材依旧很好,但岁月写在脸上。

    我说:“你回国了?”

    她说:“嗯,回来好几天了,来办理一些事情。”

    我说:“还走吗?”

    她说:“会走。”

    沉默数秒,有卖麻糖的老人从旁走过,她侧身让了让。道:“没事我先走了。”

    我喊住她:“融融,”她回过头,我狠狠心,说,“高三的时候我问你,爱不爱我,你一直没回答。”

    这时卖麻糖的老人敲起了铁片,“当当”声刺耳而嘹亮。

    她没听清,问:“你说什么?”

    我想再说,韩佳从对面过来,挽住我。她与我妻子寒暄几句后,终是走了。穿过斑马线,高跟鞋不疾不徐,很快消失在人群中。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搬家收拾以前旧物,翻出一个大箱子。里面什么都有,儿时的玩具,少年时期的收藏品,书籍,带签名的cd……沾满灰尘的旧时光像遇到钥匙,重新开启,我将这些宝贝的来历一一讲给妻子,妻子听得津津有味。

    突然我翻到一个发黄的作业本,压在一本琴谱之下。里面的字迹寥寥草草,是一篇手抄文,韩愈的《师说》。妻子对中华文化一直很感兴趣,她缠着我背给她听。

    我有些感慨,说:“这么多年了,我记忆再好,也背不全。”妻子要我照着作业本读出来。

    我还记得当年那个可爱的姑娘默写时焦头烂额的模样,我说:“这篇文章不全,写漏了三个字。”

    妻子问:“哪三个字?”

    我来了兴致,指给她看:“‘其闻道也固先乎吾’的吾字,‘爱其子,择师而教之’的爱字……”说到这里,我突然怔住,过了好久好久,无法克制的伤感铺天盖地的袭来,酸涩直冲鼻腔。

    妻子仍在追问:“还有一个字,还有什么字?”

    回过神,我深深叹出口气,这才继续说:“最后一个字,是‘今其智乃反不能及’的乃字。”我用尽全力,使得声音不至于哽咽。

    吾爱乃。当年她默写的《师说》,少了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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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这么笨,这是送分题,这都会出错?古文里的第二人称用哪些字能表达,你一个都不会做?”

    小脸可怜巴巴:“嗯……一个都不会。”

    “至少该知道一个‘乃’字啊!”

    “原来‘乃’是你的意思。现在知道还不算晚……啊,为什么又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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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差点泣不成声。

    妻子吓了一跳,连声喊:“宁?宁?你怎么了?”

    我抹一把脸:“灰太多,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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